上海保交所揭牌
2016-08-11俞燕
俞燕
6月12日,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保交所”)正式揭牌,成为国内首家且可能是唯一的保险交易所。
原本徐图缓进的上海保交所,调研和论证期长达十年,但批筹到挂牌却仅用了半年时间。诸业内人士认为,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保险新“国十条” 政策的出台以及“偿二代”监管体系的实施等是其加速落地的主要助推力。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在上海保交所揭牌仪式上表示,上海保交所是保监会与上海市委、市政府等有关各方“长期共同努力的成果”,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意义重大。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致辞中表示,上海保交所的设立,既是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推进保险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又是保险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普惠金融的重大创新。
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而言,上海保交所的成立,意味着各类交易市场要素得以补齐。对于保险市场来说,则使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新的突破。
在上海保交所刚刚提出筹建的2010年,保险总资产才刚刚超过5万亿元。保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保险总资产已达13.98万亿元,逼近14万亿元大关,六年间增长近三倍。
如此体量的保险资产,需要一个实现资产交易和流转的平台。上海保交所首任董事长曾于瑾表示,上海保交所两大作用便在于助力保险业盘活资产存量和支持用好增量。
从上海保交所的最初版本到最终方案,其模式、组织架构乃至业务范围,其实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上海保交所终于顺利挂牌后,业内对此前也提出过申请的深圳和北京两地的保交所下一步的推进不乏畅想。
不过,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根据保监会上报给国务院的上海保交所方案,已明确仅在上海设立一家保险交易所,其他区域则设立保险交易中心。因此,至少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批筹新的保险交易所。换言之,保险交易所将不会像证券交易所那样形成沪深两市的格局。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同于证券交易所已是国内外成熟的交易模式,保险交易所在国际尚无成功案例可循,国内搞保交所不宜一哄而上。
对于上海保交所这一新生事物,曾于瑾强调,创新常伴随着风险,因此不能盲目乐观,“要穿钉鞋、拄拐杖,一步一个脚印,不要一口吃个胖子”。
模式之变
上海保交所的设想最初萌发于2004年。彼时,随着科隆再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当时的上海市政府和上海保监局开始酝酿在上海设立再保险中心的想法。到了2006年,保监会前主席吴定富亦曾多次对外表示,上海应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主体,研究探索在上海建立再保险交易中心。
随着2007年劳合社中国子公司和2008年汉诺威再保险上海分公司分别在上海成立,上海作为国内再保险中心的地位已初具规模。基于此,当2009年《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发布后,提上日程的上海保交所主要定位于再保险交易,以实现上海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区域性再保险市场的要求。
从最初设想的再保险交易中心,到如今涵盖四大交易平台的保险交易所,12年间上海保交所的业务模式和架构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曾于瑾表示,上海保交所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首句是“为保险业有关产品提供发行登记、交易流通和信息等服务,并制定相关规则”,也就是说上海保交所的核心是提供交易。
曾于瑾继而解释,交易的前提是确权,确权则需登记,登记后需要支付和清算,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这一系列服务未来将在上海保交所里完成。
据此,上海保交所将打造开户、发行、登记、托管、交易、结算、信息服务和数据分析等系统模块,为各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和场景化的信息技术服务。
而在2010年时,监管部门对于上海保交所的官方描述是作为一个以风险对冲机制为基础、以统一IT技术作为支撑的交易平台。
据了解,基于上海打造“两个中心”的诉求和上海市场的特点,上海市政府提出,上海保交所要立足上海,打造“3+1”的模式,即重点打造国际再保险、国际航运保险、大宗保险项目招投标和特殊风险分散四大平台。
根据该模式和工商注册确定的经营范围,上海保交所将搭建保险登记交易、再保险登记交易、保险资管产品登记交易和保险衍生品四大平台,逐步形成价格发现、交易融资、信息服务、技术支持、产品创新、自律监管六大功能。
从其要搭建的四大平台来看,是将最初分头研究的保交所和保险交易中心的功能合并和扩充,而不再是以再保险作为主要功能的最初定位。对于平台的运行模式,有业内人士指出,可能将参照劳合社模式,国际再保险平台为直保和再保公司提供平台服务,保交所本身不承担风险。国际航运保险平台则可能与现有的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合作和对接。大宗保险项目招投标平台初期可能主要承办当地政府的保险类政府采购项目、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保险采购、养老金等项目的招投标。至于特殊风险分散平台,未来可能将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纳入其中。
劳合社作为一个保险交易市场,本身不承保业务,只提供场所和服务,由市场里的保险公司、注册经纪人和承保代理人单独开展业务,按承保险种组成不同规模的承保辛迪加(Underwriting syndicate),由其自担风险。
一位参与研究上海保交所方案的保险专家表示,上海保交所可能会在交易规则等方面借鉴劳合社的一些经验,但从目前保交所的平台定位和业务范围来看,将其称为中国版的劳合社并不确切。因为劳合社以水险、非水险、航空险和车险等非寿险业务为主,而上海保交所涉及的保险业务更广,涵盖财险、寿险、航运险以及再保险业务,并包括保单转让、资管产品流通、大宗保险项目招投标以及衍生品交易。
从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上,上海保交所亦不同于劳合社。劳合社采用会员制,而上海保交所采用的是公司制,由来自保险业内外的91家股东发起设立。目前其首期注册资本22.35亿元,参股额度设立了1000万-3000万元三档标准。从目前股东数和注册资本额估算,每家股东平均投资额为2456万元。
据了解,在保交所的方案设计过程中,工作小组和监管部门一直在会员制和公司制之间不断权衡。在2014年保交所研究设计小组撰写的一份中国保险交易所介绍资料中,亦倾向于采用会员制,以会员缴纳的年费和平台服务费用作为保交所的收入来源。而一些保险业内人士和专家也建议应倾向于实行会员制。
一位参与研究上海保交所的业内人士表示,会员制的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集体决策机制,且会员席位一般不得转让,亦不允许外部融资。门槛可能更大一些,但如果会员数量有限,特别是初期如果不考虑向个人会员开放,交易规模很难迅速扩大。公司制则由股东出资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股东的股份可流通转让,这种模式在交易所融资与决策的灵活性上更具优势,但亦存缺陷,比如当交易主体与股东身份重叠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
根据上海保交所的描述,其组织结构拟采用双层组织架构,围绕保险产业链,针对保险、再保险、保险资管以及保险衍生品等业务,以事业部或子平台公司形式设置各自独立的业务板块,保交所作为控股平台和管理总部,对各业务板块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基础服务设施并实行数据信息的集中与互联互通。
作为新生事物的上海保交所,对现行制度和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课题。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徐文虎建议,针对上海保交所在定位、经营方式、交易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独特性,需要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手段予以明确和完善。
据了解,纽约保险交易所的成立和运作依据于《纽约保险法》,劳合社则有《劳合社法案》的加持,而在《保险法》里未有对于保交所这一形态的表述。
起锚资管交易平台?
基于曾于瑾作为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的出身,一些业内人士推测,上海保交所可能将保险资管产品的登记交易和流转作为初期的发力点。
近年来,随着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种类的丰富和发行量的激增,其流动性的问题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与券商专项资管计划等资管产品相比,保险资管产品缺乏交易流通、抵押融资等功能,其流动性难以盘活,削弱了对于市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
对于上海保交所的作用,曾于瑾表示,一些保险资产期限较长,收益稳定,但流动性较差,还有一些资产的标准化程度不高,此类资产可以通过保交所实现流动和交易。此外,还可以探索保单证券化和保单流转,实现负债端产品的流动和交易。
早在2013年,保监会已将解决保险资管市场的流动性问题提上了议程,于当年筹建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下称“保险资管协会”),其功能便是建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上市交易的制度规则和细则、评价体系、公共机制等机制,推进保险资管产品上市交易,为保险资管机构打造一个注册、登记与交易的平台。根据其构想,未来将与外部交易所进行交易对接。
保险资管协会2014年9月成立以来,目前已拥有273家会员单位,来自13个类别的会员单位覆盖了保险资金运用全流程。
去年完成了保险资管产品注册发行系统和会员服务系统,今年上线了资产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和信息披露系统,此外,还开发了另类投资管理系统。
据了解,保险资管产品估值系统正在开发中,已完成的保险资管产品盯市估值项目(一期)将为保险资管产品交易提供参考性估值定价,为保险资管产品的流通打下基础。
在上海保交所拟打造的四大平台中,其中之一便是保险资管产品登记交易平台。据接近保险资管协会和上海保交所的人士透露,未来保险资管协会的资产交易平台,将合并到上海保交所的保险资管产品登记交易平台上。一位保险资管协会人士则表示,未来两家机构将密切合作。
根据上海保交所的规划,到2020年建设成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保险交易市场组织,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风险和巨灾风险分散中心、保险产品交易中心、保险再保险定价中心、保险服务创新中心。
深圳保交所猜想
上海保交所的成立,使得业内对于亦提交过保险交易所申请的深圳重新充满期待。
2011年3月,人民银行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牵头召开“深圳保险交易所”第一次发起人会议,成立了“深圳保险交易所筹备组”。同年7月,由深圳保监局协助深圳市政府向保监会上报了“保险业在前海先行先试”的专题请示,希望深圳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试验区,研究探索设立保险交易所。不过,保监会对于深圳保交所的申请一直未予明确表态。
深圳保交所的方案设想亦涵盖原保险、再保险、保单转让以及保险的证券化产品,与上海保交所的模式和业务内容大致相同。这也使得沪深争夺首家保交所的牌照,如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据接近监管部门的多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在保监会和国务院最终确定的保交所方案中,已确定仅在上海设立一家保险交易所,其他区域可以设立保险交易中心,保险交易中心则不需经国务院批准。
与深圳相比,上海建设“两个中心”和成立上海自贸区等制度红利的支持,以及上海保险再保险市场本身的成熟度等因素考量,使其设立保险交易所更具优势。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在于,不同于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可以形成错位竞争,深圳保交所和上海保交所的模式并无本质差异。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保险市场容量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保交所不宜一哄而上。
不过,深圳并未放弃成立保险交易所的努力。2013年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成立,被定位为深圳保交所的前置性平台。
2015年7月,广东省政府下发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到,争取尽快研究设立创新型互联网保险平台,设立再保险中心和深圳保险交易所。
前海保险交易中心董事长兼总裁梁洪杰此前曾对媒体表示,未来前海保险交易中心可能会向“保险创客平台”的方向发展,保险公司产品的下单、交易、售后、理赔在平台上实现一站式解决。
对于前海保险中心下一步是否以前置性平台的身份推进深圳保交所的申请,前海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不便对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