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经常漏水退租时房东不退押金
2016-08-11
中国建筑防水·悦居 2016年7期
7月19日,河南省鹤壁市的李女士反映,“我租的房子经常漏水,房东总说修可一直没修好,退租时房东不愿退还我押金,他这种做法合理吗?”
记者进行了解后发现,2015年10月,李女士在淇滨区福汇佳苑小区7号楼租了套房子。2015年年底,她发现房内的下水管道漏水,房东李先生称这是小问题,可以帮她维修。“没想到漏水问题不但没解决,情况反而越来越糟,我放在房间里的部分货品也被泡了,很难卖出去了。”李女士称,她没别的办法住了5个多月就搬出来了。租房合同上标明,房租按每个月1200元收取,租期从2015年10月到2016年10月。李女士预付了一年的租金,还有2000元押金。因房屋漏水严重,她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和6个月的租金遭到拒绝。“现在房东连电话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后来我发现房子的锁也被房东换了。”
房东李先生告诉记者,李女士租期未满就提出退租,存在违约行为,他可以退还6个月的租金,但是押金不退。
河南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表示:如果房屋漏水严重影响到了承租人的使用,那么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应返还押金。另外,房东擅自更换门锁的行为也是不恰当的,房屋还在租赁期内,房东这种行为已经影响到了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摘编自淇河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