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礼官的地位升降与职权变化
2016-08-10于俊利
于俊利
(西安体育学院 体育传媒系,陕西 西安 710068)
[文学与文化研究]
论唐代礼官的地位升降与职权变化
于俊利
(西安体育学院 体育传媒系,陕西 西安 710068)
唐初礼部与太常寺礼官各司其职,礼部礼官执掌礼制的制定、修改与解释,太常寺礼官根据礼部的指令与意见,负责具体的、事务性的工作。高宗武后时期,主礼乐政令的礼部司礼之责旁落具体事务部门太常寺。安史乱后,掌管礼仪诸务的是以礼仪使为首的,以整顿礼制、制定仪注为主的太常礼院。太常卿多以礼仪使的身份作为重要的司礼官员,负责重要礼乐政令及主要事务。唐代中后期,太常博士及其所属礼院实为制礼与变礼的核心官员和主要机构。
唐代;礼官;礼部;太常寺
礼仪、教育在等级森严的唐王朝皆属国家的重要政务。作为主要负责此类政事的礼官,在唐代国家政治中更是至关重要。这首先体现在唐代礼官设置体系上是相当完整的,礼部官员与太常寺官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其次,各个部门的相互组织与配合使各级礼官自上而下构成了一个相当有效的运作体系。但是,有唐一代,随着不同时期政治局势的发展变化和政治环境的差异,礼部、太常寺及礼仪使等诸礼官在职官制度方面经历了诸多变化,不同礼官的职权与地位更是随着局势变幻而升降起落。
关于唐代礼部与太常寺职权与地位变化,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一文曾就尚书省与寺监关系予以总体考察。但是,还没有具体到礼官这一政治角色的细致层面。因此,本文试图在对礼部与太常寺管理员额设置、职权与地位变化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考察唐代礼官的地位升降与职权变迁,进而对唐代礼官官僚机构的责权体系及运行机制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1初盛唐时期礼官的职权变化
唐代前期主掌司礼职权的是礼部与太常寺的礼官。礼部掌天下礼仪、祠祭、燕飨、贡举,太常寺负责邦国礼乐、郊庙、社稷。大致看来,除了礼部的贡举之职,二者职事内容似乎重合。并且,太常寺之首长太常卿与礼部之礼部尚书也是品秩相同。那么,作为唐代礼乐部门的礼部与太常寺是如何实现其有效运作的呢?我们首先来看史典中的记载:“礼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礼仪、祠祭、燕飨、贡举之政令。”(《唐六典》卷四)“太常卿之职,掌邦国礼乐、郊庙、社稷之事。”(《唐六典》卷十四)通过细读与比较可以发现,史学家在描述二者职能时用词遣字有所不同,其职务性质有明确的区别:尚书省下设的礼部,负责“政令”制定,而太常寺掌管“事务”执行。唐代礼官正是按照所处部门实现了职能的分工,礼部执掌礼乐政令的颁行、礼仪原则的制订,对于礼制实行的具体细节,则很少过问,这一系列具体事务则归“卿监百司”之首的太常寺。二者之间是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关系,礼部尚书统辖太常寺。[1]41-53因此,苏冕谓:“九寺三监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礼部四司据令式或上承君相之制命,制为政令,下于太常寺,促其施行,而为之节制;太常寺则上承礼部之政令,亲事执行,复以成果申于礼部,二者性质不同而有下承上行之关系,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体系。[1]39-63具体而言,礼部尚书、礼部侍郎领导的四司郎中、员外郎执掌礼制的制定、修改与解释,太常寺以太常卿、太常少卿为带领的太常丞、太常博士、奉礼郎、太祝等官员根据礼部的指令与意见,负责具体的、事务性的工作。正如《读通鉴论》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夫祀既宗伯之所司矣,而礼部之外必设大常,盖以礼部统邦礼,职既繁委,分心力以事神,则恪恭不挚,专责之大常,而郊庙之事乃虔。”[2]2062
礼部与太常寺政令与分管具体事务的职能不同,在官吏员额配备上也表现了出来。据《唐六典》记载,笔者将两个部门所设置官吏的员额作了统计:礼部35人,祠部27人,膳部17人,主客21人,共计100人整;而太常寺本寺官吏员额就有189人,此外,所领属署属官还有两京郊社署134人,诸陵署26人,永康、兴宁二陵署110人,诸太子陵署39人,诸太子庙署9人,太乐署173人,鼓吹署23人,太医署351人,太卜署94人,廪牺署9人,汾祠署8人,两京齐太公庙署23人,共999人,与太常寺官吏员额相加至少有1 188人。相比较,礼部官吏总数所占不到太常寺的十分之一。员额配备的巨大差异,正是由两个部门不同的工作性质决定的。政令在于人员权力的集中,而大量的具体事务性工作需要的办事人员数额是庞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唐代中央礼司就由尚书系统的礼部与九卿系统的太常寺共同构成双轨管理体制,即礼部主管礼乐政令,太常寺主管礼乐事务,职责分明,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互相制衡,在国家政务裁决和执行过程中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完成有关各项礼乐职事。
礼部因为职权之性质,在唐代全部行政机构中所居之地位自显。大抵礼部上乘君相之制命,而总其政令,然由礼部直接执行者甚少。一小部分重要事务,由礼部自己执行,如礼部贡举之事。大部分则下咐太常寺等具体事务机关执行,礼部只处于颁令节制的地位。故太常寺组织庞大,属事务执行机关,非政令之所出,政令所出则在礼部。礼部上承君相,下行中外百司,为礼仪行政之总枢纽,政令制颁之总机关。
在双轨管理体制的运行过程中,负责政令的礼部无疑应该发挥在礼制实施与演变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唐代初期,情况的确如此,礼部尚书实居其任,担任者自身也具备相应的德行修养与儒学素养。当时出任礼部尚书者如李纲、唐俭、郑善果、房玄龄、温大雅、陈叔达、王珪、刘洎、于志宁等人,皆一时名臣,虽非皆以礼学著称,然博识通达、善取众议之长,自身德行才能也足以允属称职。以唐高祖时礼部尚书选任来看,李纲、唐俭、郑善果三位皆忠正清廉、品行高洁之士。“纲少慷慨有志节,每以忠义自许。”[3]2373郑善果则居官俭约,莅政严明,正身奉法,颇有政绩。《旧唐书·郑善果传》:“善果笃慎,事亲至孝。……炀帝以其居官俭约,莅政严明,与武威太守樊子盖者为天下第一……善果在东宫,数进忠言,多所匡谏。……正身奉法,甚有善绩。”[3]2378而唐俭虽“落拓不拘规检”,然“事亲颇以孝闻”。古来忠孝为仁者之本,此二者有内在的关联性。“孝慈则忠”(《论语·为政》),“以孝事君则忠”(《孝经·士》),“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孝经·广扬名》)。由此可见,“孝”是对国家、天子之忠诚心的源泉,作为与“忠”同质等价的东西,深入到以万民之父母——皇帝为顶点的官僚体制中,故古人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3]2305唐太宗时礼部尚书的选任也多是善修其身、德高望重之人。房玄龄任礼部尚书时兼宰相,“任总百司,虔恭夙夜,尽心竭节,不欲一物失所。闻人有善,若己有之。明达吏事,饰以文学,审定法令,意在宽平。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随能收叙,无隔卑贱。论者称为良相焉。或时以事被谴,则累日朝堂,稽颡请罪,悚惧踧,若无所容。”足以可见其在朝廷上下之声望。
唐前期的礼部尚书,其政治身份下职事活动颇为活跃,时常以“礼”来规范谏议君主言行,其内容不仅仅限于礼制范围。《旧唐书》卷六二载:“时高祖拜舞人安叱奴为散骑常侍,纲上疏谏曰:‘谨案《周礼》,均工、乐胥不得预于仕伍。虽复才如子野,妙等师襄,皆身终子继,不易其业。故魏武使祢衡击鼓,衡先解朝服,露体而击之,云不敢以先王法服为伶人之衣。虽齐高纬封曹妙达为王,授安马驹为开府,既招物议,大斁彝伦,有国有家者以为殷鉴。方今新定天下,开太平之基。起义功臣,行赏未遍;高才硕学,犹滞草莱。而先令舞胡,致位五品;鸣玉曳组,趋驰廊庙,顾非创业垂统贻厥子孙之道也。'”[3]2376根据《周礼》,均工、乐胥不得预于仕伍。李纲引援经义,以规讽唐高祖封舞胡安叱奴为散骑常侍封功行赏之事,此事明显已经涉及择才任职的人事问题。高祖虽未立即采纳他的进谏,但是不得不“参详律令”,再作定夺。
太宗时礼部尚书唐俭从治国大局出发,借狩猎之事对唐太宗导之以天下以马上得之,不能以马上治之的道理,太宗因此而罢猎。《旧唐书》卷五八《唐俭传》云:“唐俭……拜礼部尚书。……后从幸洛阳苑射猛兽,群豕突出林中,太宗引弓四发,殪四豕,有雄彘突及马镫,俭投马搏之,太宗拔剑断豕,顾笑曰:‘天策长史,不见上将击贼耶!何惧之甚?'对曰:‘汉祖以马上得之,不以马上治之;陛下以神武定四方,岂复逞雄心于一兽。'太宗纳之,因为罢猎。”[3]2307
作为礼部尚书,这些德行望重的治国能臣不仅引经据典积极规劝皇帝尊礼治国之道,而且致力于礼学的复兴,改变魏晋以来“礼教衰微”的局面,还参与礼仪制度的制定与讨论,这是他们主要的职事内容。如《全唐文》卷一三七就存房玄龄有参与议礼的《山陵制度议》《蜡祭议》《封禅议》《封禅昊天上帝坛议》《玉牒议》《方石再累议》《泰山上圜坛议》《圜丘上土封议》《立碑议》《设告至坛议》《废石阙及大小距石议》《兄弟缘坐配流议》等十余篇文章。
自高宗以降,礼部尚书以实职参与议礼的政事活动开始有了变化。《旧唐书·刘祥道传》载:“刘祥道……(龙朔)三年兼检校雍州长史,俄迁右相。祥道性谨慎,既居宰相,深怀优惧,数自陈老疾,请退就闲职。俄转司礼大常伯,罢知政事。”这里,司礼大常伯即为礼部尚书,宰臣罢政,主持礼部,本无可非议,而且刘祥道本人对礼学也并不是一无所知。但朝廷视此职为“闲职”,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可见,这时礼部尚书司礼之实责已经旁落。
礼部尚书司礼之责日益淡化,与此相对的是,同品秩礼官太常卿的司礼职能却得到逐步加强。而且,不仅如此,太常博士等太常寺礼官的职能也得到了加强。这从礼部与太常寺官员的品秩员数变动即可察其一端。笔者参考《旧唐书》卷四十二、《通典》卷四及卷十四中相关文献记载,归纳出礼官品秩员数变动情况以期展示出这种变化。
从数据统计可以看出,自太宗朝贞观年间,礼部与太常寺就已经出现了权力分配的微妙变化。贞观初,礼部四司郎中从正五品上改为从五品上,四司员外郎从正六品下改从第六品上,品秩的下降直接削弱了礼部的权力,而同为司礼部门太常寺,其所属官员的实际权力则相对加强。贞观年间,太常寺官员中太常少卿从一员加至二员。此外,太常博士不仅加其员数,从二员加至四员,且品秩也在上升,从八品下改为从第七品上,太常寺的整体权力进一步增强。唐玄宗时《开元令》太常寺礼官太常丞的品秩又明确提高,从正六品上改为从第五品下,进一步加强了太常寺的权力。这不仅表现了唐代前期司礼部门在制度上体现出的权力变化,更清晰地展示了唐代前期司礼权力由礼部逐渐倾向太常寺的具体过程。
2礼部司礼职权旁落太常寺的原因
这种制度上的变化,在高宗时已经收到明显效果,礼部尚书退为闲职,为朝官之所共知。礼部职事权力的逐渐削减直接影响到礼部尚书一职的政治地位。虽然开元二十四年(736)礼部侍郎掌贡举使礼部的政治地位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但是礼部侍郎关于贡举事是直接上呈中书门下①《唐会要》卷七五《帖经条例》:“开元二十五年敕:其应试进士登唱第讫,具所试杂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复。”《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中亦有:“礼部考试毕,送中书门下详覆。”,而不是上报礼部,与礼部尚书并无多大关系。所以,唐初至高宗时期在礼官内部随着司礼责权转移,礼部与太常寺的政治地位也开始升降起落。为何主礼乐政令的礼部司礼之责旁落具体事务部门太常寺?通过对唐代有关的政治制度及史料分析,笔者认为,原因大概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与唐代中央行政决策体系的设置特点有关。礼部本为礼乐行政机关,但实际上独自难出政令,原因是唐代中央政权机构内普遍存在着几个部门共管一种事务的现象。[4]110-118这种过于分散的管理模式使有关礼制礼仪的讨论与规定常常来自皇帝与宰相及数位官员的多层参决商议。翻阅唐书,可以看到,凡遇礼乐大事,皇帝即“敕下尚书省百僚集议”,[3]979礼司或公卿百官,他们在制礼的过程中可以提方案、提建议,而最终由皇帝、宰相定夺。礼部尚书为人臣,岂得与人主争柄哉?如贞观六年,平突厥,年谷屡登,群臣上言请封泰山。太宗于是敕秘书少监颜思古、谏议大夫朱子奢等,与四方名儒博物之士参议得失。议者数十家,递相驳难,纷纭久不决。于是左仆射房玄龄、特进魏徵、中书令杨师道,博采众议堪行用而与旧礼不同者奏之。可见,对于礼仪此类国家大事,参议礼者不仅仅是礼部礼官。所以礼部尚书的职能只是起对君相政令上传下达的作用而已,这直接导致了高宗时期礼部尚书职责的逐渐消减并淡化。
在这种情况下,礼部尚书的实际权力非常有限,大量的具体工作,事实上是由太常卿负责。正因此,与礼部礼乐职能减轻相对的是,作为实际礼乐事务部门的太常寺,其具体职事权责范围不仅没有改变,实际权力反而得到重视与加强。尤其是高宗以后,太常卿与大常博士成为行礼与变礼的核心人物。
《旧唐书·刘祥道传》载:“刘祥道……转司礼大常伯,罢知政事。麟德二年,将有事于泰山。有司议依旧礼,皆以太常卿为亚献,光禄卿为终献。祥道驳曰:‘昔在三代,六卿位重,故得佐祠。汉、魏以来,权归台省,九卿皆为常伯属官。今登封大礼,不以八座行事,而用九卿,无乃循虚名而忘实事乎!'高宗从其议,竟以司徒徐王元礼为亚献,祥道为终献。”[3]2753上引资料提示我们在具体礼仪事务中,不仅是太常卿的实际地位优于礼部尚书,而且二者之间的差别原本就含糊不清。高宗听取了刘祥道的建议,封禅时以礼部尚书为亚献,但并未成为常例。玄宗时修撰的《大唐六典》规定,祭祀时有司摄事,仍以太常卿为亚献。可见,当时太常卿的实际地位已经得到巩固。到中唐时期,太常寺主持国家礼乐,实权更进一步加强,整个部门财政开销数额巨大即可表明。《唐会要》卷九三“诸司诸色本钱”记录了贞元十二年太常寺开支为“一万四千二百五十四贯八百文”,财政开销位居诸司之首。又记元和九年户部所奏“太常寺六千七百二十二贯六百六文”,亦为诸司中开销之首位。太常寺在唐朝中期以后位居诸司财政开销最高者,甚至高于尚书都省,这些数字所代表的巨大财政开支不仅表明了祭祀场所建造与维护费用昂贵,而且更重要的是说明了唐代中期太常寺行使礼乐范围及其权力之大。
高宗以后,礼部尚书已经无甚实际职权,罢相职政事退居休养者多任此职。如《旧唐书·苏颋传》中谈到“苏颋(开元)八年,除礼部尚书,罢政事”。[3]2880宋钱易《南部新书》卷五载:“韦承庆出相,除礼部尚书。”宪宗时,李绛“以足疾……九年,罢知政事,授礼部尚书”。还有开元初因知贡举而名著一时的王丘。其取士“一切核其实材”,时议者以为“自则天已后凡数十年,无如丘者”,颇为世人称道,后也以疾拜礼部尚书,仍听致仕。礼部尚书一职成为年高疾病者的闲散之职,唐代中期后尤其如此。如宝应年间萧华、贞元时董晋、元和年间权德舆等。权德舆的任职迁转经历也表明这一点。权德舆一生多在礼官任上,初为太常博士,再礼部侍郎。后由太常卿升迁为礼部尚书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元和八年,罢知政事,退守礼部尚书。
其次,唐代前期礼部尚书多兼任它职,或内参相职,或外事征伐,皆职繁权重之任,这也是其作为礼部尚书职权逐渐下降的重要原因。
先来看参相职的礼部尚书。唐代初期,礼部尚书兼宰相者都治本司之事。如武德朝李纲兼詹事,贞观时房玄龄兼相职,也实秉礼部大权,位极崇重。高宗到玄宗时期,礼部尚书兼职者多内参相职。先天以前,以尚书领宰相者多尚以余力治本司事,如房玄龄、刘洎、于志宁、裴炎、姚崇、韦巨源、韦温、祝钦明等,宰相之职尽管至烦,但这些知政事官“午前议政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通典》卷二三《吏部尚书》),也尽职于本司,虽然高宗时刘祥道等人已明白礼部尚书当时实职已轻。但是,开元以后就不回本司办公了。《新唐书·选举志》载:“初,诸司官兼知政事者,至日午后乃还本司视事。……开元以来,宰相位望渐崇,虽尚书知政事,亦于中书决本司事以自便。”[5]1177
而礼部尚书为兼官常在外的外事征伐者,两职相较之下,其礼部尚书的职事自然淡化。以高宗朝礼部尚书裴行俭为例。裴行俭在调露元年(679)至永淳元年(682)任礼部尚书,[6]96但因其“文武兼资”,任职期间多征伐在外。调露元年十一月六日裴行俭由吏部侍郎迁礼部尚书兼检校右卫大将军,同月二十七以本官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伐突厥;永淳元年四月八日又以本官为金牙道行军大总管讨西突厥,未行而卒。在外征伐事务繁重,况征伐四裔,动逾岁月,于心于力都无法兼顾千里之外的朝中政务。
到了玄宗开元年间,多带礼部尚书之职外领节度使兼充留守者。如郑惟忠以本官充河南宣抚使;苏颋兼知益大督长史;李祎兼朔方节度使;席豫以本官充巡察黜陟使;李愷充东京留守、韦陟亦充东京留守。领节度,充留守,经常在外,此种情形下,本官之职亦不得不废。而未外领职事的两位礼部尚书李林甫、苏颋,则兼相职。与太宗、高宗和武后时期不同,开元以后,礼部尚书兼任宰相后,多已经不亲理本司事务。“先天已前,诸司官知政事,午后归本司决事。……开元已后,宰相数少,始崇其任,不归本司。”[3]3241
安史乱后,礼部尚书用以酬勋绩,礼部尚书一职成为加衔,其原本的职事益失,此时位崇而权轻,其实际职权常为太常寺所夺。随着职权的下降,唐代后期仆射、尚书已经成为方镇“回翔之地”和宰相“序位之官”[1]66-67。笔者现据两唐书列传及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将唐代各朝礼部尚书兼任宰相者情况作了统计,如表1所示。
通过详细统计我们可以发现,唐代中后期礼部尚书主要是作为宰相序进之位。自宪宗朝起到僖宗时,礼部尚书多兼宰相之职,特别是宣宗朝几乎每位礼尚都曾兼任宰相。但这种情形到了昭宗时又有了变化,其时一半兼相职,另有一半则从他途进,或是由太常卿同品级迁转,如郑肃从太常卿迁礼尚迁户尚;或是从侍郎新进,如杜让能由户侍知制诰迁礼尚充学士;或从它职迁转而来,如裴贽是从前御史丞迁礼尚并权知贡举。
尽管有唐一代,初期与中后期的礼部尚书多兼任宰相者,但是前后情形却大不相同。唐初以礼部尚书参政事者,礼部尚书即其底官,但是唐中后期,礼部尚书虽亦多兼宰相,然而十有八九其底官是中书侍郎、门下侍郎或六部侍郎,并且以兼尚书为宰相序进之位次,往往是由兼礼部迁兼刑部、户部,再迁兼兵部、吏部,进而兼左、右仆射。可见,礼部尚书之职只表明了其在宰相中的位次,成为一种序号,其职权中在宰相之职,而并无真正的礼部实权可言,从而也就最终失去了其作为礼部最高职事官的意义。
表1唐代礼部尚书兼任宰相者比例统计
再次,高宗时期作为礼部尚书实际职权由重转轻的重要时期,礼部尚书人选滥猥之徒居多,也加速了礼部尚书职权的变化。高宗即位以来出任礼部尚书的虽然也有文武兼通的裴行俭以及王及善一类虽乏文才、为官却以清正见知的人才,但是总体来说出任礼部尚书的人选并不尽如人意,或如房遗直这种无所作为之驸马之流,或如武思文虽为名门之后却无所行事的庸碌之辈,尤其是武氏诸子武三思、武承嗣、武攸宁厕杂其间,使礼部这一机构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武后擅政期间,自不必说,即使是在玄宗时期,礼制大幅度调整,上述问题也仍然存在。开元二十四年(736),吏部贡举之职移于礼部,使礼部政治地位有所提高。但作为司礼部门的礼部,随着礼部尚书日益成为虚衔,其司礼之责旁落已成定局。纵观有唐一代,尤其是高宗以后,出任太常卿、太常少卿以及太常博士者虽亦时有选非其人的现象,但总的来说,其建树要远远优于礼部尚书。如唐代所置礼仪使,总领礼仪诸务,其人选也多为太常卿、太常少卿兼任。
然而,礼部的司礼之责移于太常寺,其根本原因自然不在礼部尚书所选非人,事实上,礼部尚书人选素质的下降正是礼部司礼之责旁落的一个表现或结果。礼部权力衰落的最根本原因,乃在于整个尚书省职权的衰落,礼部司礼职权旁落只是其细微的表现而已。对此,《新唐书·百官志一》中有一概述:
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同三品”入衔……“平章事”入衔……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5]1182
唐代初期,尚书省尚书令、仆射为宰相,所以尚书省为宰相机关。六部分曹,上承君相之命,共行国政。尚书省被称作“元阁”“会府”,礼部尚书及其他五部尚书与左、右仆射合称“八座”,地位甚高。神龙以后,随着尚书仆射不再是宰相正官,尚书省亦不再是宰相机构,相权的失去使尚书省都省及各部地位开始下降。作为尚书省六部之一的礼部地位也不可避免地衰落了。随着礼部地位的衰落,礼部尚书的司礼职权也被削减,并最终为太常寺所夺。
除了机构职能方面的削涨因素之外,唐代官僚政治的成熟也在其中发挥了影响。唐代礼制的实施,有《贞观礼》《显庆礼》《开元礼》作为指导的通则,有令、式作为行事的约束,除非有大的变动,通则及约束已足以使工作照常进行。从这一角度来看,礼部被闲置,也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变化的结果就是,礼部主科举、太常寺主司礼,礼部设贡院,而太常寺设礼院,实现了主要职责的大致分工。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礼部尚书司礼之责的旁落并不是说整个礼部的司礼之则完全为太常寺所取代。尽管礼部尚书这一最高职位在唐中后期流为虚衔,而且祠部等官皆“闲简无事”,但是礼部侍郎及礼部下属其他各司仍然继续着其礼仪职责,如主客司协同鸿胪寺依然负责外交礼仪;礼部郎中掌省中文翰,多富文才,故凡大朝会庆贺,及春秋谢赐衣,请上听政之类,宰相率百官奉表、文皆出自礼部郎中之手,谓之“南宫舍人”①李肇《唐国史补》卷下:“旧说吏部为省眼,礼部为南省舍人。”,仍有“百日内须知制诰”之说。②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上:“按唐旧说,礼部郎中掌省中文翰,谓之‘南宫舍人’,百日内须知制诰。”又,钱易《南部新书》卷五载:“旧说:吏部为省眼,礼部为南省。”
3中晚唐时期司礼之礼官
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战争,不仅造成了礼仪制度的混乱,出现了家礼散佚和私家礼仪逾制的问题,而且皇帝在南郊祭天的圆丘和李唐皇室的太庙亦毁于兵火,造成了国家大礼陵寝之礼和郊祀之礼的停废和紊乱。[7]442-458于是对礼仪制度的整顿,成为战争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开元以来派礼仪使掌祠祭之事的做法这时得以延续。这是因为唐代前期的机构设置已经不适应国家行政的发展脉络,不同礼官的职掌在此时期进行了新的排列与组合。安史乱后,掌管礼仪之事的机构也逐渐由唐代前期“掌天下礼仪、祭享之政令”的礼部和“掌邦国礼乐、郊庙、社稷之事”的太常寺,转变为以礼仪使为首的,以整顿礼制、制定仪注为主的太常礼院。[8]174尤其是唐代后期,太常博士及其所属礼院实为制礼与变礼的核心官员及主要机构。
唐德宗于建中元年通过健全代宗元陵礼制来提高王权。朝臣认为颜真卿儒学世家,熟悉礼仪典故,因而推举他任整顿山陵陵寝之礼的礼仪使。颜真卿秉性正直,是朝中德高望重的儒臣,但是在恢复陵寝之礼的编订时却步履艰难,颇遭非议。唐人殷亮撰《颜鲁公行状》,记载了颜真卿制定《元陵仪注》时所遭遇的非难和艰辛,状云:“今上谅暗之际,诏公为礼仪使,先自玄宗以来,此礼仪注废阙。临事徐创,实资博古练达古今之旨,所以朝廷笃于讪疾者,不乏于班列,多是非公之为。公不介情,惟搜礼经,执直道而行已,今上察而委之。山陵毕,授光禄大夫,迁太子少师,依前为礼仪使。前后所制仪注,令门生左辅元编为礼仪十卷。”建中元年令狐垣上疏:“有礼者葬愈薄,无德者葬愈厚,昭然可睹矣。”又曰,“臣伏读遗诏曰:其丧仪制度,务从简约”。唐代的这个遗诏,在《通典》中记作《大唐元陵遗制》,略谓:“丧仪及山陵制度,务从俭约”,特别提到“天下节度观察团练刺史等,并不须赴哀,祀祭之礼,亦从节俭”。这本是唐代宗对藩镇势力无可奈何之下的决定,这时却被奉为礼典条例。当时官吏虽身处班列,或“朝廷旧章,昧而莫知”,或“当代礼法,无不面墙”。至于圣贤之微旨、教化之大本、人伦之纪律、王代之根源,更是“荡然莫知所措”。德宗在诏书中曾一再慨叹“使郊官者昧于郊庙之仪”。[9]561
“昧于郊庙之仪”并非仅指礼官对于前代礼制的种种细节所知不详,其实这时面对新的社会环境,礼官针对古礼、唐礼中各种矛盾的认识问题也已产生。这些矛盾给具体制定和掌管礼仪的大臣造成了压力,在诸多不同之前就面临着一种方向性的选择和认定:究竟是基本上遵照传统,这个传统包括古礼和唐代前期的《贞观礼》《显庆礼》《开元礼》,还是建立更具有本朝特色以实用主义为目标的新礼仪。但对于儒家旧规的妥协和新制的开拓缺一不可,于是这种选择最终便不可避免地落实于两点之上,这就是一方面如何对古礼本身的内容精神加以再认识,对古代经典和前人之说予以符合时代要求的新解、正解;一方面如何在古礼的框架包装之下,以一直以来的新变化为基,并进一步发展完善,建立本朝制度的权威和新经典,使之既不背离古礼的基本精神,又要适应现实的变化和需要。在礼仪使一职于建中年间停置的中晚唐时期,这一任务历史地落在以朝廷礼仪权威著称的太常博士及其所属的太常礼院身上。
太常博士权力范围的扩大始于高宗武后时期。政治局势变化,礼典贞观、显庆二《礼》皆行用不废,礼司无所凭准,每有大事,皆参会古今礼文,临时撰定。所以当时礼制处于条文矛盾、制度混乱的状态。这导致他官由参议礼仪到参掌礼仪的出现。[3]941高宗时有太常卿裴明礼、太常少卿韦万石相次参掌其事,又前后(太常)博士贺觊、贺纪、韦叔夏、裴守真等多所议定。武则天朝,“以礼官不甚详明,特诏国子博士祝钦明及(韦)叔夏,皆令参定。叔夏卒后,博士唐绍专知礼仪,博学详练旧事,议者以为称职”。[3]815可以看出,一部分太常博士这时已成为参掌礼仪的重要官员。
德宗时期的太常博士,为了适应皇帝改变官僚们昧于郊庙之仪的意图,他们及下属的太常礼院官员加紧了制礼。“盖春秋之大事,莫先乎祀;王者之盛礼,莫重于郊”,[10]380礼院修撰王泾考次历代郊庙沿革之制及其工歌祝号,而图其坛屋陟降之序,于贞元九年(793)上《大唐郊祀录》十卷。接着,元和十一年(816)太常博士韦公肃撰《礼阁新仪》三十篇,记开元以后至元和之变礼。唐宪宗将行耕藉礼,曾诏韦公肃草具仪典。《玉海》卷六十九引《中兴书目》云:“公肃取开元以后至元和十年沿革,损益为此书,凡十五门,每门又别其条目。”此书记载了元和十年以前的沿革。
根据“以合时变”的需要来修撰仪注,是元和时期礼制发展的重要主题。元和十三年(818)太常简讨王彦威进《元和曲台新礼》三十卷。王彦威在上疏中指出:“又国家每有礼仪大事,则命礼官、博士,约旧为之损益,修撰仪注,以合时变,然后宣行。即臣今所集开元以后,至元和十三年,奏定仪制,不惟与古礼有异,与开元仪礼已自不同。”此书“集开元二十一年以后,至元和十三年正月五礼裁制敕格”(《玉海》卷六十九《礼仪礼制》下),“于礼阁掇拾自隋以来沿革,吉凶五礼,以类区分”(《册府元龟》卷五六四《掌礼部·制礼二》),是一部记录变动中的降登揖让的仪式的专书。又采元和以来王公士民昏祭丧葬之礼为《续曲台礼》三十卷。因为此书,唐太常又称曲台。所谓“曲台掌礼”,[9]5201即指在太常寺任掌礼之官。据《旧唐书》本传,王彦威奉太常卿之命成此书,书成后即任太常博士。
《新唐书》卷五八记这一时期的公私礼书,还有颜真卿《礼乐集》十卷、韦渠牟《贞元新集开元后礼》二十卷、裴瑾《崇丰二陵集礼》等。从“新仪”“后礼”“集礼”等名及史籍记载看,这些礼书在部分复旧的同时,也大量增加了开元以来变礼的内容。如韦公肃《礼阁新仪》是记开元中至元和十年的沿革损益。元和十三年(818)八月,太常博士王彦威上《曲台新礼》,集开元至元和仪制。而且他们制礼都有一个集中的目的,即通过礼制的整备,强调王朝正统性及中央集权绝对性,努力提高皇室权威。
以上贞元、元和年间撰修礼者多为太常博士或太常礼院之属官。王泾为太常礼院脩撰,韦公肃为太常博士兼修撰,王彦威为太常博士。另外,《册府元龟》卷五九三《掌礼部·奏议》、《玉海》卷六九、卷九七,均载唐大中五年太常礼院重定立庙制度。他们参与制礼的积极性及实际贡献,表明当时礼官的主要角色显然已经改变。参看《旧唐书》等史料关于礼仪的记载,唐代前后期皇帝每逢郊祀等礼典,参问对象有所不同。前期多礼部尚书、太常卿及宰相大礼使等高品阶礼官,中后期则多太常博士、礼院。并且,礼院比礼仪使关于礼仪的掌管更加具体和日常化。他们或按时按制按需奏报该行礼仪及制定相关仪注,并根据旧礼故事提出建议,或为皇帝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或作为礼官参加朝廷关于礼乐制度的讨论及更定。兹于两唐书中择几例列于下:(1)宝应二年(763)春夏旱,议者以为今祭祀不得配享天地,代宗疑之,诏百僚会议。太常博士独孤及献议。(2)建中二年(781)九月四日,太常博士陈京上疏言:“今年十月,祫享太庙,并合飨迁庙献祖、懿祖二神主。”考功员外郎陈京议曰:“京前为太常博士,已于建中二年九月四日,奏议祫飨献、懿二祖所安之位,请下百僚博采所疑。其时礼仪使颜真卿因是上状,与京议异,京议未行。伏见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下太常卿裴郁所奏,大抵与京议相会。伏以兴圣皇帝,同献祖之曾祖,懿祖之高祖。夫以曾孙祔列于曾、高之庙,岂礼之不可哉?实人情之大顺也。”(3)《旧唐书》卷二十一载:贞元元年(785)十一月十一日,德宗亲祀南郊。有司进图,敕付礼官详酌。博士柳冕奏曰:“开元定礼,垂之不刊。天宝改作,起自权制,此皆方士谬妄之说,非礼典之文,请一准《开元礼》。”从之。(4)贞元六年(790)十一月八日,有事于南郊。诏以皇太子为亚献,亲王为终献。上问礼官:“亚献、终献合受誓诫否?”吏部郎中柳冕曰:“准《开元礼》,献官前七日于内受誓诫。辞云:‘各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今以皇太子为亚献,请改旧辞,云‘各扬其职,肃奉常仪'。”从之。(5)贞元十五年(799)四月,术士匡彭祖上言:“大唐土德,千年合符,请每于四季月郊祀天地。”诏礼官儒者议。归崇敬曰:“准礼,立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立夏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立秋后十八日,迎黄灵于中地,祭黄帝。秋、冬各于其方。……彭祖凭候纬之说,据阴阳之书,事涉不经,恐难行用。”乃寝。(6)《新唐书·畅当传》:“昭德皇后崩,中外服除,……诏太常议太子服,当与博士张荐、柳冕、李吉甫议曰……”(7)元和十五年(820)十二月,将有事于南郊。穆宗问礼官:“南郊卜日否?”礼院回奏,[3]941如此等等,多不胜举,可见太常博士及礼院已经成为典礼礼仪的资深顾问。然而,从礼官的总体活动来看,太常博士及礼院权利的加强只是相对而言的,每逢大型的祭祀活动诸如郊祀,太常卿时依然担负司礼重任,有时还充当整个礼仪活动的总指挥。如礼仪使停置后,从权置的礼仪使多是由太常卿所兼任即可见一斑。
综观以上所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唐初礼部与太常寺礼官各司其职,礼部礼官以礼部尚书、礼部侍郎领导的四司郎中、员外郎执掌礼制的制定、修改与解释,太常寺礼官以太常卿、太常少卿为带领的太常丞、太常博士、奉礼郎、太祝等官员根据礼部的指令与意见,负责具体的、事务性的工作,下承上行。在双轨管理体制下,职责分明,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互相制衡,在国家政务裁决和执行过程中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完成有关各项礼乐职事。高宗武后时期,主礼乐政令的礼部司礼之责旁落具体事务部门太常寺。其原因有三,第一,与唐代中央行政决策体系的设置特点有关;第二,唐代前期礼部尚书多兼任它职,或内参相职,或外事征伐,皆职繁权重之任,这也是其作为礼部尚书职权逐渐下降的重要原因;第三,高宗时期作为礼部尚书实际职权由重转轻的重要时期,礼部尚书人选滥猥之徒居多,也加速了礼部尚书职权的变化。而礼部权力衰落的更深层原因乃在于高宗武后时期整个尚书省职权的衰落。安史乱后,掌管礼仪诸务的是以礼仪使为首的,以整顿礼制、制定仪注为主的太常礼院。太常卿多以礼仪使的身份作为重要的司礼官员,负责重要礼乐政令及主要事务。唐代中后期,太常博士及其所属礼院实为制礼与变礼的核心官员和主要机构。
[1]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M]//唐史研究丛稿.香港:新亚研究所,1969.
[2]王夫之.读通鉴论[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宁志新.隋唐使职制度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5.
[5]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6]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7]姜伯勤.唐贞元、元和间礼的变迁[M]//敦煌艺术宗教与礼乐文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8]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9]董诰.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0]宋敏求.唐大诏令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On the Status Change and Power Changes of the Ritualists in the Tang Dynasty
YU Junli
(Department of P.E.Communication,Xi'an Physical Education University,Xi'an 710068,Shaanxi,China)
In Early Tang Dynasty,Rites ritualists are in charge of ritual enactment,amendment and interpretation.Taichang Temple ritualists are responsible for specific transactional work according to the instructions and advice of the Ministry of Rites.During the reign of Gaozong with Wu Zetian as the queen,the conducting of rituals previously by the Ministry of Rites was then in the charge of Taichang Temple.After Anshi Rebellion,the affairs of rituals was controlled by Master of Ceremonies based on the Taichang Temple that took the making and rectifying of the rituals as its main task.Tai Changqing,mostly as an important ritual official,was responsible for important rituals,music,decrees and key issues.In the middle and late Tang Dynasty,Dr.Tai Chang and his ritual ceremony academy became the real core of the officialdom in terms of making and changing of rituals.
the Tang Dynasty;officials in charge of ritual ceremonies;Board of Rites;Taichang Temple
I206
A
1672-2914(2016)01-0092-08
2015-10-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XZW010)。
于俊利(1978—),女,陕西宝鸡市人,西安体育学院体育传媒系副教授,文学博士,西北大学文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唐代文学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