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创客运动之于知识创新民主化的意义

2016-08-09梁柏松孙士现

人民论坛 2016年20期
关键词:民主化创客主体

梁柏松++++孙士现

从2005年至今,创客运动已经走过了10年的历史。它已经、正在,并将对全球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教育等方面产生越来越重大的影响。

在我国,创客运动方兴未艾,创客队伍日益壮大,创客社区和创客空间遍地开花,创客的创新成果亦纷至沓来。值得注意的是,创客运动正在成为国家意志。国内外学者对创客运动的研究多着眼于其对经济、文化和教育的影响,而对创客运动之于知识民主化,尤其是我国急需的知识创新民主化的意义研究尚未受到重视。

近现代社会之前,创造知识的主体长期被宣称为上流社会,包括君主、贵族和广义上的士大夫阶层。广大民众通常是作为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非主动的创造者而存在。尤其荒唐的是,他们即便有所创造、创制、创新,也总是被嗤之以鼻。在知识面前,广大民众毫无知识话语权。然而,创客运动正在改变这一切,其根本原因是它为广大民众打开了知识创新民主化的大门,让普通人成了知识创新的主体。

知识创新民主化的工具

创客运动使用的技术为知识创新的民主化提供了有效的工具。美国一些创客运动研究人员早就注意到了创客运动的民主化、大众化本质。他们发现,创客运动借助价廉的硬件,便捷的数字化制造,便于分享的软件,设计创造出新的产品。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马丁(Lee Martin)教授提出的创客运动的三要素中,列第一位的就是数字工具,包括迅捷便利的原型设计工具和低成本的单片机平台。

知识创新主体民主化浪潮的涌动,不单单得益于现代技术。万众之所以能创新,成就自己为知识创新的主体,还在于数字技术与传统技术的结合。中外各地的创客实践表明,创客运动的基础性活动大多源自于长期的爱好、日常技术和传统的工艺制造;另一方面,他们又在近年来得到了数字制造技术工具和在线网络的强劲推动,使得那些原本由于文化程度不高而难以成为知识创新主体的普通百姓也能进入创客空间,分享点子,切磋技艺,创制产品。可以这样认为,正是知识的历史传承和知识的创新两者之间相得益彰、交相发明的互动,才有力地推动着广大的公众进入“艺术、科学和工程等方面的创造性的生产,在那里,不同年龄的人们将数字技术和物理技术相融合,以探索点子,学习技术性技能,并创造新的产品”,创造着“实用的、能与之互动的,并能展示的东西”。

知识创新民主化的客观环境

创客创建的创客(空间)社区为知识创新民主化提供了客观可靠的环境。作为创客文化的载体,以分享技术、交流思想为乐的创客所创建的创客社区,其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发源于欧洲的“黑客空间”,其中最著名的是赫伦德(Wau Holland)创建的以揭露重大的从芯片到PIN再到智能手机等技术安全漏洞而闻名于世的“混沌电脑俱乐部”(Chaos Computer Club)。创客的领军人物奥特曼(Mitch Altman)参观了欧洲的“黑客空间”以后将这个概念带回美国,在旧金山建立了Noisebridge创客空间。

就其与教育界知识创新联系的密切性而言,创客空间首推麻省理工学院(MIT)的格森菲尔德(Neil Gershenfeld)教授创建的知识接受与知识创新的一体化的FabLab。本质上而言,与其说它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创客空间,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新颖的教育环境。在这里,工程原理、机器人原理以及设计原理构成了核心,任何人都有可能通过自行生产而不是购买或外包他们所需要的工具的方式解决自身的问题。今天,在创制基金(the Fab Foundation)的支持下,遍及全球各地的 FabLabs得到了包括培训和局域网开发等在内的多样化帮助。随着MIT的FabLab网络的不断延伸,创新2.0时代的个人设计、个人制造的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激发了全球的创客实践。换句话说,创客空间的延伸使面向知识社会创新2.0的FabLab探索真正从MIT的实验室网络脱胎换骨地走向了社会大众。

在走向大众的趋势下,作为由创客们志愿发起组建的创客空间已经成为创客们交流创意、实现创意创制分享和操作的平台。只要步入这样的平台,人人都能成为知识创新主体的思想和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这是因为创客空间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成为知识创新主体的四大现实可能性:空间的开放性、创客种类的选择性(只要你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与一定的支付能力,你可以加入多个不同种类、不同城市甚至不同国家的创客空间),创客思想的分享性和创客创制的合作性。

除了教育机构、企业和民间自发组成的创客社区之外,非政府组织、独立的公益性的非盈利机构等也极大地促进了知识创新的民主化进程。这些准教育机构极大地激励了来自于不同年龄层次的创客空间的能量,将之汇聚成流,注入认知和创新体验。更为重要的是,正如瑞思尼克(Resnick, B.)所认为的那样,创客理念的引入,迫使人们必须重新界定什么是图书馆。如今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认识上,“图书馆正从信息的仓库”转变成“一个社区工作坊,一个充满着知识经济所需工具的中心”。 事实上,图书馆不仅仅是工具,以位于芝加哥的哈罗德华盛顿图书馆(Harold Washington Library)为代表的图书馆与创客社区的结合还使得图书馆成为手动制物的空间和知识创新的社区。

总之,正如创客运动研究人员已经注意到的那样,在以图书馆和博物馆为代表的非正式的学习环境领域中,创客运动和创客实践如火如荼的开展,不仅有效创造和补充了旨在帮助创客创制的工具、物料和程序,还促使那些原本不把自己看做创客的人们一夜之间转变成了创客。事实正是如此,在这些空间中,认知与创新齐头并进。公众首先是作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者/认知主体进入其中,在经过历练之后,逐渐成为正式的完全的参与者(Full Participants),即认知主体与创新主体合二为一的创客。

知识创新民主化的文化品格和生活方式

创客运动创造了以“知识创新民主化”为标志的文化品格和生活方式。众所周知,创客运动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参与其中的个体,即创客;二是作为实践的社团存在的创客(空间)社区;三是创客式认知与创新的一整套活动。就创客运动与知识民主化的关系而言,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马丁教授等学者不约而同地注意到了上述第三个组成部分的重要性。他指出:创客运动推动的知识民主化进程不仅关乎技术工具和创客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其之所以成为民主化进程,关键之处在于实践活动。

创客运动,特别是其中的创客的实践活动,本质上表现为认知主体、创新主体与应用主体的三位一体化的主体性活动。广义说来,创客一般都是基于网络的新建构主义者。他们的创客实践表明,他们将学习与创新视为一个完整的过程,主张将学习、应用与创新三步并为一步。

作为知识创新主体的创客,其实践活动本身创建了一种围绕创客空间的崭新的生活方式。虽然创客活动是创客社区的核心部分,但它绝非创客活动的全部。创客实践和创客研究均表明,创客实践社区之所以在创客空间形成,是因为其成员协同、合作式参与一系列活动。例如:创客空间同时容纳作为生活平台上的活动,包括散步、打游戏、关爱宠物等;创客空间同时作为思想交流和信息分享平台上的活动,包括组织读书会、开设主题论坛等。

毫不夸张的说,上述这些创客实践不仅孕育、培养和造就了日益壮大的知识创新主体队伍,还创造了崭新的创客型生活方式和创客式社会历史文化。创客型生活方式还不断凝练出一种促进知识创新主体民主化的独特的文化品格,其中包括:

生命意义在于创造的信念:创客并不十分关注他们到底能做些什么,令之兴奋、亢奋而持续为之不懈努力的是“能创造什么意义”。对创客而言,创造物质产品、工件、器具乃是意义的创造,或者是意义的最具体的表达,至于其创制是否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否立刻帮助人们等,往往并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

创新就是美本身的美学观念:创客不仅对创建美好生活寄予热望,他们还把创新本身视为美的活动,所以,作为最有意愿、活力、热情和能力在创新时代为自己,同时也为全体人类去创建一种更美好的生活的广大创客,乃是受到献身的热情所鼓舞的人,是痴迷于创新之美的人。

以需求为中心、问题为导向的知识创新立场:奉行这一立场,创客不断激发和增强。冯·格拉塞斯费尔德所言说的“生存力”,创造能针对特定需要、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识;与此同时,为了适应不断扩展的创客经验,创客个体的图式亦会不断进化,日渐成熟和完善。

乐于分享思想、技术(工具),善于合作建构产品对知识的创新态度和精神:广义来说,创客是指那些出于兴趣与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自然、创新、实践、分享和合作就成为创客的共同特质,从而,它们不仅成就了“通过创造某一可以分享之物的行为来建构知识使然的学习”,他们还在学习的同时,通过取长补短、相互协调,爆发巨大的知识创新活力。

创客运动之于知识创新民主化的根本意义

创客运动之于知识创新民主化的根本意义包括三个方面:大众成为知识创新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形成;大众作为知识创新主体地位的确立;知识创新主体地位之上的大众知识创新精神的不断发扬和力量的逐渐壮大。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知识的垄断和知识的暴政将广大民众抛弃在知识的创造者世界之外,其创造知识的梦想长期处于沉睡状态、被压迫的境地,成为创造知识的主体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创客们掀起的革命所带来的工具和促发的精神,极大地培养了民众的酷趣(hard fun),形成了广泛的从“想做”到“能做”的态度(‘can-doattitude);而“能做”这一态度本身又激发创客深入挖掘和建构大的想法、观念、创意,让科学变得手能摸、手能做,而且趣味十足。结果,广大的创客民众唤醒了创建知识的梦想,唤醒了成为知识的创建者的梦想。这样的梦想具有神圣的性质,根本原因在于创客这一概念自创客革命以来成了人类的(潜在)普同性。换句话说,在知识创新这一民主化过程中,知识创新主体随着梦想的成真,逐步建构了知识创造“主体”(agency)的身份。

广大民众作为创客,其知识创造精神的发扬和力量的壮大,既是知识创新民主化的产物,又反过来促进了知识创新的民主化,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成为知识创新的主体,与传统意义上的知识界共享知识话语权。笔者认为,创客运动推动的知识民主化的进程,不仅怀抱一个宏大的知识愿景,它还承诺:波澜壮阔的创客运动必将孕育深刻而广泛的知识以普及民主以机会和权利。当然,这一民主化并非指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而是指人人都可以创造知识,成为知识创造的主体。

【参考文献】

①徐广林,林贡钦:《公众参与创新的社会网络:创客文化与创客空间》,《科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6年第2期。

②马骏:《创客空间商业模式实证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6年第8期。

责编/王坤娜 孙垚(见习) 美编/杨玲玲

猜你喜欢

民主化创客主体
论碳审计主体
磨课活动中多元主体需求的深度挖掘
马来西亚民主化前后执政合法性的变化研究
何谓“主体间性”
校园创客交流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租赁房地产的多主体贝叶斯博弈研究
租赁房地产的多主体贝叶斯博弈研究
中小学班级管理策略研究
论我国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论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职业化还是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