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发展思路探究
2016-08-09张含英
张含英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性质、特点,使其在党组织建设中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来解决这些问题,以实现党建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是一条可行之路。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032 — 02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仅是新时期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服务功能,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目前,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一性质在某种程度制约了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发展。要充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引领作用,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的必要性
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存在着很多问题,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发的经济组织,依靠其内部自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成效有限,所以,需要村级党组织发挥它的作用,通过组织间的融合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党组织建设难度比较大
首先,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必要性认识不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经济组织,大部分人都会有这样的认识: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就是加快专业方面的发展和提升广大入社成员的经济效益,党组织建设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而且不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没有必要将时间、精力浪费在党组织建设上。有些干部也错误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松散的经济组织,内部党组织建设对于其发展无关紧要,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大部分党员都是村民,村级党组织对其进行管理更加方便。
其次,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合作社本身关系认识不清。虽然2007年就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是还是有相当合作社中的成员由于缺乏市场经济知识,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本身了解的不透彻,更不具备将合作社发展与合作社党建主动联结起来,以党建带动合作社发展的认识,缺乏这种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党组织的组建难度很大,对于已经建立起党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党组织发展的难度也可想而之。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党组织存在着“散”“虚”的情况,没有发挥其在合作社发展中应该起到的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职能定位不明晰。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但是,由于人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上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对于自身职能认识的局限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明确,导致人们对于村党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关系问题把握不准。已经建立党支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认为自己与村党支部是平行关系,各自为政,这与村党支部的功能定位是不同的。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挂靠在村党支部,他们认为与村党支部是主从关系。对于名义上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党支部,在实践中与村党支部没有什么往来。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在自身的职能定位上不清晰,存在越位、缺位的情况。对于合作社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干预过多,影响合作社按正常的程序作出决策,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着重于它的领导作用,忽视了党组织应该在合作社中发挥的教育培训、服务保障、利益协调、凝聚人心等其他功能。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缺乏相应的配套资源
党建资源匮乏是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中普遍缺乏优秀的党务工作者,因为合作社的领办人并不都是党员,即使是党员在党组织建设上也缺乏经验,在党务知识、组织协调能力上存在不足,对党建工作力不从心。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既精通业务又熟悉党建工作的人才很少见。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一些党员也反映,影响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发挥作用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物质保障。对于一些自身发展水平不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不是很稳定,不可能拿出更多的经费和专门的阵地投入到党建工作中。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性质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合作社党建物质投入的有限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的可行性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目标一致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遵循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在合作社中要发挥服务功能,服务于整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服务于全体社员,合作社的发展也带动着整个农村地区的发展,从这一点上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发展目标定位在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级党组织发挥着在农村地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党组织实践着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功能,这也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目标。两个基层党组织有共同的目标,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为二者融合发展的前提。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成员重合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多数都是所在地农民,合作社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都在所居住的村。随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重视,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相继建立了党组织,党员将组织关系迁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但是,随之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对于党员管理缺乏经验,在合作社中的党员也失去了在村级党组织中教育培训的机会,党员的思想涣散,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村级党组织成员有重合性,这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资源互补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更容易在村民中形成认同感、它带领村民致富,实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这是村级党组织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是开放性、相对松散的组织,入社成员不稳定,这样的经济组织也很难将经济发展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这就需要村级党组织在这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村级党组织拥有政策、信息资源等优势,可以通过这些优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发展,以此带动合作社的发展,来取得村民对于村级党组织的认同。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村级党组织存在各自资源优势,而且可以形成互补,这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的方式,进而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目前农村基层党建发展方式的一个优先选择。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的思路探究
(一)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纳入农村“大党建”格局中是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的前提。
传统的党建主要包括党在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反腐倡廉方面的自身建设,所以在各级党的建设中经常是就党建论党建,忽视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大党建”的思想突破了以往就党建强党建的理念,而是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是为了实现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路线来认识,目前阶段就是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来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来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农村“大党建”的工作思路,就是要跳出就党建抓党建的传统党建思想,不再以党务部门传统的工作内容为农村党建工作设置边界,而是按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谋划党建工作。要将服务于农村经济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党建工作是否有实效的检验标准最终要落在是否以党建工作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农村“大党建”的思想基础上才能打破村级党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之间的界限,两个党组织都是通过加强自身建来实现广大农民生活更加富裕,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农村“大党建”的思想的指导下才能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级的融合发展。
(二)党组织建设以“互补”式代之绝对的“依附”式、“隔绝”式的建设模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融合发展的关键。
从提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开始,依据的思路就是因情况而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人数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出发灵活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存在着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建立党小组等方式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可以总结为“依附”式与“隔绝”式。这两种关系就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的障碍。两个党组织之间的融合发展,就是要实现“既求所有,也求所在”,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打造能够共同发展的平台,实现二者“互补”式的发展。
“互补”式的发展首先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是作为两个组织独立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之间不是隶属关系,村级党组织不能利用组织优势干涉驻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其次,村级党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要以所控制的资源进行交换,打造政策、教育、管理资源共享的平台,利用优势资源共同发展,实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例如:村级党组织在党务工作,特别是组织建设以及党员教育等方面具有更多的优势,可以将驻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教育管理纳入村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计划之中,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与其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教育、管理计划,这样即使驻地村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党组织也还是可以及时了解党员情况,加强对其的教育、管理,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党员教育、管理这方面资源、经验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也有利于党员的自身发展。要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融合发展就要沿着“互补”的思路,在有利于两个党组织共同发展基础上,灵活寻求适合的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它们的功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