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将意外火灾潜在危害纳入环境风险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以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长江沿岸标段为例
2016-08-09王棋赟
王棋赟
(1.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 401122;2.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四川成都 610041)
试论将意外火灾潜在危害纳入环境风险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以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长江沿岸标段为例
王棋赟1,2
(1.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401122;2.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中对风险事故的定义未包含因建设项目的不安全施工状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且对于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也没有进行强制要求。以某建设项目周边曾发生的一起意外火灾事故为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探讨了对建设项目进行意外火灾潜在风险评价的必要性,并建议在现有环境风险评价体种增加建设项目对外非设备和物质类潜在危险的评价。
关键词:建设项目;火灾风险;环境风险评价;必要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中对风险事故的定义未包含因建设项目的不安全施工状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且对于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也没有进行强制要求。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对建设项目进行意外火灾潜在风险评价的必要性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建设项目概况
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位于重庆市西南部和贵州省北部地区,本文所述建设项目为该工程长江沿岸标段,如图1(源自谷歌地图)所示。项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1]:(1)新白沙坨长江特大桥,全长5 320.334 m,主桥为双层钢桁架斜拉桥,长920.4 m;(2)渝黔客(含珞璜南站站场);(3)货车线陶家场线路所(不含)至珞璜货车线、珞璜施工便线;(4)珞璜南货车疏解线;(5)小南垭客车联络;(6)鲁班咀切除;(7)川黔线白沙坨特大桥拆除。
新白沙坨长江特大桥是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引入重庆枢纽的关键控制性工程,主桥位于重庆市长江白沙坨河段,大桥上距既有白沙坨长江大桥约100 m,距地维长江大桥2.4 km,下距拟建长江小南海枢纽2.44 km。主桥布置为(81+162+432+162+81)m,是世界上首座双层六线双塔双索面钢桁梁铁路斜拉桥,上层四线客车线,下层两线货车线,同时也是世界上延米载荷最大的桥梁。
图1 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长江沿岸标段卫星地图Fig.1 Satellite map of Yu-Qian railway expansion and reconstruction project in Yangtze River test section
2意外火灾
2.1灾情简述
火灾发生在该项目长江南岸施工工地西侧一老式居民楼底层商铺,两者位置关系如图2所示。起火原因是商铺主人在煎药过程中走开,没有全程看护所致。火灾发生后,消防车因无法按预留消防通道(线路A)抵达灾情现场,不得不沿B线路绕行至白沙沱特大桥(老桥)桥头堡下,通过串联消防专用水带的办法将消防水引致发生火灾的商铺,以达到灭火的目的。所幸灾情发生之时正当雨天,商铺并未开门营业,火灾被局限在商铺内部,无人员伤亡,为一般火灾事故。
图2 火灾救援线路示意图Fig.2 Schematic diagram of fire rescue route
2.2建设项目与火灾的关系
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长江沿岸标段位于江南的施工现场,虽不是造成此次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其阻断小区消防通道,致使灾情不能得到及时缓解却是事实。
因此,为了不致让可能的民事纠纷影响到项目建设,事故总结理应把项目开展前期未对周边环境做细致调查,施工隔离围栏将川黔铁路临江东侧老式居民楼预留消防通道阻断以致周边火灾潜在风险增加作为经验反馈条目之一;同时项目管理团队应加大相似风险的排查和整改力度。
3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这种建设项目边界位置存在的潜在危险,项目与环境、社会之间的复杂联锁关系阐述较少。类似这种潜在火灾隐患,一般在项目安全评价过程中会有所关注;工程建设周期内,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安全隐患排查;但这些工作一般会被局限在项目施工厂(场)界以内。而环境影响评价风险识别则着重于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2],对上述情况的关注力度同样略显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第十七条中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包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4]第七条则有“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所酿成的爆炸、火灾、中毒等后果十分严重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属风险事故。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应视工程性质、规模、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以及事故后果等因素确定。……在有必要也有条件时,应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或环境风险分析”。
虽然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中对环境风险识别的范围来看,本文所述的情况是被排除的,但从建设项目风险管理角度来看,将以上情况纳入环境风险评价体系技术上却是可行的,同时也是必要的。
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和谐一体,其关系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如本文所述的情况,如果B方案迟迟没有形成或者根本不存在,那么,显然事故对建设项目本身造成的社会影响将难以预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第七章有“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和“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以及“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的描述。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投运以后,将与上述老式居民楼预留消防通道形成立交道口,但施工期间却是和该通道平交的;小区无备用消防通道,建设项目施工在阻断原预留消防通道后,也没有提供应急消防通道,致使约23 368 m2(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的居民楼小区处于消防隐患之下;应当引起重视。
4“三不伤害”原则
生产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减少人为事故一般会采取“三不伤害”的监督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同样,在建设项目评价中,可以借用这种原则:
(1)不对项目本身造成危害。建设项目自身风险源识别,这部分一般被纳入安全评价的工作范围中[6]:安全评价通过源项分析,了解整个系统中潜在的风险,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规律、发生概率,从而对系统进行调整和改进,消除潜在危险,以达到系统的安全最优化。
(2)不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危害。这里的环境风险识别因子除了建设项目生产设施,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包括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外,还应包括建设施工中一些可影响到周边环境的不安全的行为:比如本文所述的阻塞消防通道,或是一些常见的起重作业中,塔吊悬臂超出建设项目隔离围栏的情况等。
(3)不被项目周边环境所危害。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存在加油站、危化品仓库、机场、军事设施等环境敏感因素或是民族、宗教、地方风俗等社会敏感因素,这些在项目规划阶段就应该进行妥善安排处理。
5结语
从项目管理角度而言,任何项目都是存在风险的,由内部因素或外部因素引起。在实践过程中,旧有风险可能会消失,新的风险在项目进程中又会出现,所以定期对潜在风险进行排查是必要的。
建设项目与环境的关系是相互的,建设项目中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诱发项目外的安全事故;这种事故又会反作用于项目本身,给项目管理团队、工程主管部门带来额外的风险承担。环境风险评价可利用安全评价数据开展工作,与安全评价的主要区别是:环境风险评价的关注点是事故对厂(场)界外环境的影响[2]。综上所述,在现有环境风险评价体系中增加建设项目对外非设备和物质类潜在危险的评价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 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公示牌[Z]. 2015.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HJ/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S].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Z]. 2002.
[4]环境保护部. 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总纲[S].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2.
[5]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5.
[6]梁鹏, 王辉民, 蔡梅, 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M]. 5版.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2.
收稿日期:2016-05-02
作者简介:王棋赟(1984—),男,重庆江津人,在职研究生,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E-mail:thedeepseapearl@163.com
DOI:10.14068/j.ceia.2016.04.019
中图分类号:X8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444(2016)04-0073-03
Discussion on the Necessity of Incorporating Potential Hazards of Accidental Fire into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System—Exemplified by the Yangtse River Bank Bid Section of the Capacity Expansion Project of Yuqian Railway
WANG Qi-yun1,2
(1.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Chongqing 401122, China;2.Architecture and Environment College of 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 610041, China)
Abstract:The definition of risk accidents in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General Principle (HJ 2.1-2011) does not include the impact of unsafe construction to the environment; and due to the limit of objective conditions, the Guidelines does not have compulsive requirements on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Taking an accidental fire near a construction project as an example, together with the interpretation of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his paper discussed and analyzed the necessity of the potential risk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 fire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Key words:construction projects; fire risk;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neces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