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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营业外”在小企业会计中的运用

2016-08-04何丽

北方经贸 2016年6期

何丽

摘要:2013年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多次出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这两个会计科目,“营业外”的使用,简化了小企业会计事项的核算方法。现详细列示了“营业外”在小企业会计中的运用,并有针对性地做了案例说明,以期为小企业会计的学习与实践提供有效帮助。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6-0106-02

2013年1月1日在小企业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出现25处“营业外”的字眼,“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频繁的出现,可见“营业外”在小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广泛。

一、“营业外”在小企业会计中的运用范围

(一)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小企业因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发生时应计入当期损益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营业外收入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但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净收益;小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接受捐赠、违约金收益;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利得;小企业的资产盘盈收益、外汇汇兑收益等经济利益的流入;小企业因出租包装物或商品获得的租金收入及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收益;小企业的应收款项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处理;小企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而实际收到所得税返还款收益等。

(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小企业因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发生时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营业外支出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但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小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时产生的净损失;小企业产生的税收滞纳金、罚金(款)、罚没财物损失、捐赠及赞助支出等;小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各项损失等;小企业存货的报废毁损、盘亏等损失;小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股权投资损失等。

二、“营业外”在各类企业中的相同运用

在各类企业中,在以下几方面“营业外”的使用是相同的。

(一)企业处置非流动资产出现净额时,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1.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先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清理收入、清理费用等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毕,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有借方余额,表示处置固定资产发生净损失,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有贷方余额,表示处置固定资产发生净收益,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

2. 企业在处置无形资产时,将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与其转让收入相比较,若账面净值大于转让收入,表示处置无形资产发生净损失,应将净损失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若账面净值小于转让收入,表示处置无形资产发生净收益,应将净收益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

(二)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接受捐赠收益、违约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1. 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应当在收到相关的政府补助时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同时按相应年限平均分配,分配政府补助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企业接受捐赠收益,或收到违约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企业发生的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时,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企业产生的税收滞纳金、罚金(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及赞助支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各项损失、盘亏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等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1. 企业支付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罚没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各项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企业固定资产清查时,先将盘亏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的借方,待批准处理盘亏固定资产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三、“营业外”在小企业会计中的不同运用

(一)资产发生减值时使用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小企业的资产不按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小企业一旦发生资产减值损失时,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而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1.小企业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发生坏账损失时,应按应收账款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坏账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小企业的应收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A公司为小微企业,2013年1月6日向B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应收账款为40 000元,2016年1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一直未收回,且了解到B公司正面临财务危机,暂时无力偿还A公司债务,2016年1月31日,A公司决定将应收B公司40000元货款列为坏账,其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40 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 40 000

例2:接上例,2016年4月,B公司经营状况转好,决定偿还A公司2013年1月6日所欠货款40 000元的50%,4月20日,A公司收到B公司的转账支票20 000元,A公司收到已作坏账损失处理的货款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 000

2.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发生损失时,应按实际发生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长期债券投资”等科目。

长期债券投资是小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的债券等。小企业持有长期债券投资时,若债券发行方出现严重财务困难造成利息或本金支付逾期或违约;或造成倒闭、财务重组;或债券发行方因经济、技术、市场、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投资人无法收回投资成本时,投资方可确认长期债券投资发生减值损失,并按损失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

例3:A公司为小微企业,2015年1月1日购入当日发行的X公司企业债券,面值为100000元。票面利率为5%,期限3年。2015年12月,因经营环境恶化,X公司面临严重的财务困难,无法兑现2015年度债券利息。2015年12月31日,A公司针对企业面临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若X公司债券是按年计算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A公司编制的确认长期债券投资损失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5000

贷:长期债券投资——X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5000

(2)若X公司债券是按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的,A公司编制的确认长期债券投资损失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5000

贷:应收利息 5000

3.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时,应按实际发生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是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小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存续期内,若被投资单位破产、关闭、解散、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巨额亏损,且超3年以上连续停业,无重组计划的;或被投资单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或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资方均可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并按损失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

例4:A公司为小微企业,2015年1月l5日以银行存款购买Y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00000股作为长期投资,每股买入价为l0元(包含有0.2元的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3500元。2015年12月,Y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且短期难以恢复,其公司股票价值跌至每股4元。

针对Y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下跌情况,2015年12月31日,A公司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损失金额为。

4×100000-(10×100000-0.2×100000+3500)=-583500(元)

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583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Y公司股票 583500

(二)处理财产清查时使用

1.小企业库存现金清查时,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如果是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科目;如果是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小企业存货清查时,如果存货发生报废、毁损或盘亏,应当按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果存货发生盘盈,应当按实现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方。

3.小企业固定资产清查盘盈时,应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 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发生汇兑损益时使用

小企业发生汇兑收益时,借记相应的会计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确认包装物的租金及没收押金时使用

小企业实现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发生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后的净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收到税费返还款时使用

小企业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若实行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税金时,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总之,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在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中广泛的运用,更贴近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简化了会计核算方法,促进了小企业的发展以及财税政策的日益丰富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