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流离失所的童年啊
——一个“城二代”眼中的农村
2016-08-04樊星
樊星
那是我流离失所的童年啊
——一个“城二代”眼中的农村
樊星
2016年春节,手机上被有关农村的话题刷了屏。农村是城市的故乡,不应该被贴上苦闷、落后、贫穷的标签,因为地域原因给它抹上特殊的色彩是一种莫大的残忍。诚然,一味地用淳朴和善良去遮掩当今农村所存在的问题也并非明智之举,但这种根源于农村的故乡情怀,却是我们这些常年奔波在水泥钢筋森林里的现代人最珍贵的心灵慰藉。
关于小伙伴
我出生于90年代初期,我的父母都是60后。农村寒门出身的父亲赶上了高考恢复后的黄金时期,怀揣着那个“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梦想和兜里祖父母东拼西凑的几十块钱,从家乡小镇来到省会城市的著名大学。母亲当时没有上大学,出生在县城周边的她,高中毕业后的工作中恰逢改革开放的黄金时期,商业的兴起给她的人生带来了重要的转折点。大学毕业后的父亲顺利留校,于是这个小家自此在西部最大的省会城市安定下来。
我出生那年父亲25岁,而祖母仅仅45岁。和周围同龄的小伙伴们一样,我童年最期待的日子就是寒暑假时回到家乡。平时,我在西安城里读书学习,报各种兴趣班,一到寒暑假,爸妈就把我送回老家,那时我就彻底成了一个在大自然里光着脚丫奔跑的野孩子。最早我们一家三口还挤在筒子楼的时候,老家还没有盖上新房。我和堂弟出生那年,爷爷在一块土地上种了二亩地的苹果园,在果园前的土墙上写了歪歪扭扭的“1993”。邻居家有一个我年纪相仿的“小结巴”,他的奶奶每天晚上都要“念耶稣”,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圣经》中的经文。
老家那个村子里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我们本家人。回去后,那些和我一起玩耍的孩子或多或少都和我有血缘关系:有的和我同岁,我却得叫人家姑姑;有的比我小,我也得叫他叔叔。但这一切都不妨碍天性就自来熟的小孩们迅速成为很好的玩伴,实际上他们喜欢和我玩的原因在于我给他们带来的新鲜感——他们对我带回来的零食、课外书、穿的裙子、戴的儿童墨镜以及我说的那些他们听不懂的话和没听说过的地方,都充满好奇。这些小伙伴中的绝大多数在后来的成长中就没有离开过这里,最远的就是去县城读个高中。西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和家庭贫困等原因导致家乡的升学率极低,如今,那些在童年的假期里和我一起玩耍的伙伴们,大多已经结婚,有的已经是两三个孩子的母亲,有的结了婚之后离了婚,又再婚。不过,在交通愈加便利和对外联系愈加紧密的今天,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来到大城市寻找生计。
当我长大后的某个假期再回到老家时,几乎找不到他们,留在家乡的,只剩下那些哺乳期的妇女,抱着襁褓里的婴孩坐在家门口晒太阳,偶遇时,我们只剩相视一笑。我知道,我们之间已经不会再有那些在黄昏里捉知了、跳方格的从前了。
关于过年
农村的年味儿总是比城市要浓得多。记忆里,腊月二十三,爷爷骑上自行车载着我和堂弟去五公里以外的集市上买东西,所有的花炮都要买两份,两份必须保证高度一致,否则我和堂弟就会因为一盒炮而打架。除了给我们买炮,爷爷还要请(买)一张灶王爷的画像贴到家里厨房的灶台上,也会买一张毛主席像。
自小年开始后的每一天,我和堂弟都要问奶奶很多遍:“怎么还没有到年三十啊?”“还有几天才到年三十啊?”等盼回来爸爸妈妈和二叔二婶,大年三十也就到了。家里盖了很大的新房子之后,除夕黄昏来临时,二叔会指挥我和堂弟把家里所有的灯打开,家里一通亮堂。
除了放炮、开灯、年夜饭等活动之外,家乡的除夕有一件必须要做的、神圣的事情就是“请先人”。每年除夕黄昏,我都要和爷爷、父亲、二叔、堂弟以及家族里的伯伯叔叔兄弟去曾祖父母的坟前烧纸,不仅要带上烟酒点心,还要将他们的灵魂请回家中和我们一起过年。农村人对所有祖传下来的仪式所怀揣着的神圣感总是强烈到超乎想象的程度,即便是已经成为知识分子的父亲,仍旧避不开这样一些从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迷信”的风俗。
有时候在老家,我会遇到村里的丧事。在农村,下葬是一件严肃且庄重的事,老人从去世到下葬要经历五到七天,有血缘关系的晚辈要披麻戴孝,亡者的长孙或长子身上会多一层麻布,上面写着《诗经·小雅·蓼莪》里的:“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这期间,孝子们不能换衣服、刮胡子、洗脸洗头,夜里要守灵,在特殊时间和仪式中还要哭灵,如果没有掉眼泪或者没有大声哭出来,是会被旁人笑话的。还会请阴阳先生算出入殓的时间和回魂夜的日子,入葬后主家要摆席宴请所有宾客。从“三七”开始要过七七四十九天,逢“七”要去坟前烧纸,并且必须哭出声,不能烧“哑巴纸”,然后就是百日祭、周年祭、两周年祭,最后的“三周年祭”最为隆重,遗像前的白烛变成红烛,寓意自此入土为安。
长大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农村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民俗传统嗤之以鼻,并认为这是劳民伤财的做法。直到读了大学后,我才深切地认识到充满仪式感的传统往往能带给我们更多对过去追溯的参考,那些繁杂冗长的仪式是在一遍一遍地强调,我们所做的事情的对象是我们生命中极其重要的人;同时,对于传统民俗文化来说,一代一代传承的仪式使其获得了继承的载体,先不论这些传统民俗是精华还是糟粕,它所反映的宏观内容,正是我们对从前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参考线索。
就比如某一天父亲忽然告知我,必须在农历某个特定的日子要去某个指定的地方做某件事,这件事不仅很重要,而且他当年也做过,祖父做过,祖父的父亲和之前每一辈的亲人都做过,当这样的思绪降临到这件事情中时,其所存在的意义便大大超过了这件事本身,或许当我们继承了这件事的同时,也得到了一个对往昔岁月中的父亲和祖父多一份遥想,同时对他们从前的生活处境得到一种源自平行时空的想象。记得十六岁那年的除夕,奶奶将已经去世了半个世纪的曾祖母的遗像放在桌上,我在遗像前和奶奶一起摆放供品时,仔细打量着这个刚过而立之年就因病去世的女人,第一次发现黑白色照片里的女人和我的样貌竟有着惊人的相似,这种相似程度早已超越我和父母的样貌。那时,仿佛在一瞬间,我感受到了时光的神奇和血缘的力量。
关于差距
时代的发展拉开了城乡生活的差距,这样的差距在西部地区体现得尤为明显。读大学后再回到农村老家时,再也不会像童年那样欢天喜地,不再贪恋那些在城市中从未体验过的新鲜事物,只是为了去探望不愿来城市与我们一同生活的祖父母。都市的舒适生活,让人随着年纪的增长愈加不习惯农村的旱厕,尤其是夏日里空中密集的蚊蝇和让人作呕的气味;总是不由地抱怨越来越多的车辆,践踏着故乡一寸一寸的肌肤,尘土飞扬;腊月里的身子仿佛在长大后比从前娇贵了不少,寒冷的日子里几乎一整天都缩在被窝,倒是不如已经古稀之年的祖父母。
赵雷唱:“我的家乡越来越年轻,就像一件俗气的衣裳。”从前,城市在农村中孕育,如今,农村为了追随城市发展的脚步全力奔跑。即使这样的追逐姿势越来越滑稽,它也无法在时代中放缓脚步,当田园牧歌式的宁静在某天忽然被外来事物的突然造访而产生蝴蝶效应时,我们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彷徨起来。时至今日,家乡北边的山被采石场炸得面目全非;建起的水泥厂在绮丽的晚霞中总是会冒出滚滚浓烟;夏夜农闲时村落附近的舞厅夜夜歌舞升平,嘈杂声传出几公里之外;人类在现代化中遇到的毁灭性对手——癌症,也没有放过这些边远之地的人们。如今村里的孩童比我童年时的玩伴更加孤单,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有的孩子好几年都没见到自己的爹娘,果园和田野里的身影多半是自娱自乐的蓬头稚子和夕阳斜下中的年迈老朽。
去年起,家人便决定不再回老家过年了。父亲和二叔提前去曾祖父的坟地里烧纸,腊月二十九那天将祖父母接到城市。来到城市后的祖父母同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住在高层会头晕,看到马路上的车水马龙会感慨家乡这个点儿早都夜深人静了。习惯了家乡冬日里寒冷的他们刚来到暖气充足的城市就双双上火,从腊月二十九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一,祖父母说过无数次“明年过年不来城里了”,但我知道,他们明年还是会来西安和我们一起过年,因为去年他们也说过同样的话。
为了春节的团聚,两位老人作出了让步,而这样的妥协,不正像在时代的进程中,农村为城市的发展作出的让步吗?
关于意义
当理性思维已经逐渐在我们这代人的思想中深深扎根时,再回首当今的农村,它就像一个羞答答的姑娘素颜朝天地承受着来自我们的评头论足。有人说,如今的农村,拜金之风盛行,难道城市就没有拜金之风吗?有人说,如今的农村,依旧残存着封建愚昧思想,但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是否已彻底摆脱了无知和堕落呢?
过去的这个冬天我只回过一次老家,这里的陌生感让我觉得自己不再是归人,而是匆匆的路人。我对这片土地的矛盾情感在长大后的现在达到了顶峰,集市上的人群和陌生的脸庞使得我与这里的景致变得愈发格格不入,那些与大地浑然天成的童年就像大风吹落的叶子只剩下记忆中的灵魂。仿佛如今的家乡变成了空空的躯壳,我已然很难再像从前那样与它深情相拥,她和我的现实联系亦只剩下与祖父母的亲缘。家里这一代的孩子只剩下我和堂弟(堂弟在西安读大学),我们姐弟俩以后回家乡的次数真的就越来越少了,城里的舒适和日新月异的生活终究让我们和节奏慢到每天可以用很长时间发呆、看云的田园生活越来越远。为了生活奔忙的日子会麻痹所有漂泊带来的归属感缺失。
终于有一个深夜,我明白了农村的意义,我们这代人中的大多数祖辈都扎根在农村,农村对当今的我们而言,是一种纯粹的家乡感,她就那样真真切切地存在着,并时刻提醒着我们,即使在城里打拼的日子中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但仍然拥有着另一种生活模式,就算我们不想去过那样的生活,但只要家乡在,童年那些纯粹的日子就仿佛得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保护。农村是城市的家乡,是城市的前生前世,更是一种抛开冰冷现实时,我们这些活在流水作业中的人最后一片灵魂净土,一份心灵慰藉。
(樊星,陕西富平人,现为武汉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