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从“稳定器”到“助推器”
2016-08-03卞瑞鹤
本刊记者 卞瑞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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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从“稳定器”到“助推器”
本刊记者卞瑞鹤
从过去的只保火灾,以及玉米、小麦、棉花“老三样”,到如今分门别类的各种险种相继出现,农业保险走走停停,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农业保险的历史可追溯到1983年,那时候火灾多,保险范围仅限火灾,一年保费1毛钱。到了2004年,国家提出重视“三农”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专业农险公司应运而生。特别是在2008年,农业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相继铺开,从此驶入发展快车道。
近年来,农业保险作为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实现了快速发展,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广度和深度大幅提升,服务“三农”的功能日益展现。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抵御农业风险的重要手段。
现代农业的“稳定器”
“十二五”时期,农业保险在服务农业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为10.4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万亿元,向1.2亿户次农户支付理赔款914亿元。2015年,我国承保的主要农作物突破14.5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59%;三大主粮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承保农作物达189种。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指出,农业保险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农业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的“稳定器”作用。
当前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农业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不断累加,现实表明必须加快发展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为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经营主体保驾护航,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加力助跑。
为了加大农业保险支农惠农力度,保险监管部门也正积极创新监管模式。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业保险,目前农业保险面临着最好的发展机遇期。下一步,要以“扩面、提标、增品”为核心,“巩固基本面、覆盖全领域、稳步提标准”,合力打造新时期农业保险升级版。
农业保险取得的显著成就,既靠政策推动,也靠技术创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海平表示:“通过建立农业保险新技术应用体系,着力解决了农业大面积灾害中查勘难、定损难、时效慢难题,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理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调整势在必行
农业是弱势产业,当前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农业保险保驾护航。然而,由于起点低、底子薄,我国农业保险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调查发现,现行的农业保险还存在诸多问题,农业保险政策亟待调整完善。
首先是农业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户了解程度低。调查对象中,完全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者只占5%,基本了解的还不到1/4。许多农户并不清楚投保后自己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甚至读不懂保单。
其次是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由于存在查勘取证不及时和赔付数额少的情况,农户的满意度较低。超过50%的农户认为每亩农作物三四百元的赔付标准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足以帮助农户抵御风险。据了解,目前许多地方正在执行的农业保险政策还是2009年制定出台的,最高理赔额度是根据当年农作物种植成本计算出来的,7年时间过去了,保险的理赔额度还在原地踏步。
第三是保费收缴难度大。农民受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保险意识淡薄,加之农村土地分散经营,家庭农业生产规模小、品种单一,经济总值不高,保险额度低,农民自己缴纳的比重很小。相对较高的征收成本,迫使部分乡镇或村放弃了保费收缴,为完成任务,由村、组干部或保险公司垫交保费现象较为普遍。
除了农民投保意识不强和保险理赔额度低外,理赔手续繁琐、资金到账不及时也是农业保险难以推广的一个主要原因。一些农户表示,收到赔付金需要经过复杂的查勘、理赔手续,有时甚至延迟到春播时节。
一位和农业打了20多年交道的高级农艺师认为,当前,农业保险品种少,覆盖范围有限,保险标的低,实际赔付有限,只能保成本不能保收益,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短板。
困局待解
那么,如何破解目前农业保险困局呢?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配套政策应予以支持,政府应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给予经营性补贴和其他扶持,并负责提供或指定机构经营;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逐步形成以国家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以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经营主体的组织体系;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完善的再保险机制支持,中央政府应该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认为,除了改善保险产品外,农业保险应实施差别化的财政补贴政策,逐步取消经济欠发达县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市、县两级财政配套,通过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适应新型经营主体高投入、高成本的要求。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郭生臣也认为,应该推动完善我国农业保险顶层设计,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在基本保险基础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自愿购买高保障的农险产品,对于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应尽快落实中央财政“奖补”政策。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保险业要充分认识当前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政策目标上,从提供灾后补偿单一目标向服务农业现代化多重目标转变;在功能作用上,与政策目标的转变相适应,从基础的经济补偿向防灾减灾、社会管理、扶贫开发、担保增信和辅助市场调控等综合功能拓展;在发展动力上,从以往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和财政补贴的单核驱动模式向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农户参保意识增强的多核驱动模式转变。
此外,要以“扩面、提标、增品”为核心,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深化产品改革,构建保险责任广、保障程度高、理赔程序简单、费率水平合理的产品体系。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规范经营,推动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资源、科技、人力投入,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多样化、充足的风险保障。
开启2.0时代
相较往年,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业保险的表述,在延续此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新的内容,包括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探索收入保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开展支农融资业务创新试点,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畜牧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等。
不难看出,我国农业保险已经不仅仅是防范自然风险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各个环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
随着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农业生产主体也在发生变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这就意味着我国农业保险从此前主要服务个体农民转变为更多地服务种养大户、农场主、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助推器”。
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最重要的融资问题,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着墨更多。可以预见,我国农业发展的模式将会发生很大变化,农业保险也不再是就保险论保险,而是和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如“农险+融资”“农险+农资供应”“农险+销售”“农险+农业科技”等,跨界融合将是未来的方向。我国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已经扩大到信贷风险、市场价格风险、食品安全风险等各个方面。这对农业保险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转变,可以说,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开启了2.0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