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新规:提速信访事项办理
2016-08-02
民生周刊 2016年14期
国家信访局日前推出《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明确可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须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能当即答复的要当即出具意见。
与现行《信访条例》相比,办法对适用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等环节的时限均作了大幅压缩。据介绍,适用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有:首先是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易于解决的;其次是提出咨询或意见建议、表达感谢,可以即时反馈的;再次是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时效性强,应当即时处理的;或者是行政机关已有明确承诺或结论等。同时,这些信访事项都应是初次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