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彤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江苏省建筑师学会副会长
2016-07-29
建筑技艺 2016年5期
“是建筑师负责,还是把责任推给建筑师?”
关于建筑师负责制,我关心的是:建筑师签字后,谁来保护签字人?怎么保护签字人?中国从传统社会到当下,都没有形成设计文化,很少有项目的决策者理解设计的价值,也就谈不上尊重。很多建筑师不得不被动接收非专业的决定,如何让他们负责呢?个人觉得目前实现建筑师负责制的价值环境还不具备。
[ 仲德崑 ]
深圳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江苏我想从建筑教育的角度谈一下对建筑师负责制的理解。
无论如何,该制度的提出是一种进步。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顶层设计责、权、利需统一,制度才能落地;2)建筑师个人能力须提高,具体包括知识结构的要求和能力的要求,能力又包括领导力、合作能力、协调能力等;3)学校的建筑教育应适应建筑师负责制的要求。目前还缺乏相应的教育评估体系。
省建筑师学会会长
[ 季 翔 ]
江苏建筑学院副院长,
江苏省建筑师学会
副会长、秘书长
实现“建筑师负责制”有以下几件事必须做好:1)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准则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师负责制”的相关政策和制度。从试点项目做起,由点到面逐步推进;2)注册建筑师考试和注册制度应该尽早恢复,并增加职业实践内容。全面提升建筑师项目设计与管理的能力;3)优化设计市场,规范设计收费。合理的设计费=设计费+项目管理费;4)积极开展建筑师负责制方面的培训,更要在高校开设“建筑师职业实践”相关课程,从源头上提高建筑师的综合能力;5)进一步明确社会监理与政府监理的职责。各个管理部门应分工合作、协同创新,有效推进制度实施。
总之,希望通过“建筑师负责制”的逐步实施,促进我国建设行业健康、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