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术、斗牛及其他
2016-07-25◆朱辉
◆ 朱 辉
马术、斗牛及其他
◆ 朱 辉
根据我粗浅的认知,马术是正式的体育运动项目,已经进入了奥运会;而斗牛不是,它属于一种民俗,一种娱乐。它们的共同点是:人与动物一起参加。
先说马术。人骑在马上,竞速,比谁跑得快,这是赛马;马术还有障碍赛,人驾驭马匹腾越一个个障碍,碰掉障碍就要扣分;当然还有另一种比法,选手头戴黑色阔檐礼帽,身着燕尾服,脚蹬高筒马靴,骏马伴随优美的音乐,进退有致、若还若往,人和马气定神闲、风度翩翩,这就是所谓的盛装舞步了。无论比速度还是比跨越还是比舞步,比的都是能力,展现的是马的能力和人对马的役使技能。
人对马的役使久矣。我们新年祈福,不管说“五畜兴旺”或者“六畜兴旺”,马和牛都稳居其中。马对工农业生产、商业乃至战争的作用,无人不知。设若人类历史中没有了马,我们的文明绝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要说马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恩物,大概反对的人不多。我们役使马,也一直善待它。时至今日,现代动力出现了,马已不再是不可或缺的劳力,但我们通过马术来展现人与马的和谐,炫示人马合力所能达到的极致,这也是一种缅怀,一种感念。众所周知,赛马的生活待遇非常高,这体现了人类的善意。
可是人类的善意有时也经不起追问。马从来就是被人骑的,但马是不是愿意被人骑,是不是愿意拼尽全力做那些复杂激烈的动作,我们并不能代它们回答;如果你知道赛马在重伤后常常会被安乐死,我们更可以猜度马即使重病重伤,它也不愿意死。说到底,我们只是按照我们现在的文明标准善待它而已。但不管怎么说,善意和文明标准,哪怕是有限的,也确凿存在,这可以称之为底线。在这样的底线前,如果不过分钻牛角尖,我们就会喜欢各类马术。但同样是人与动物共同参与的斗牛,很多人就很抵触。我们不一定有机会亲临现场,但那种场面,裹挟着血腥,通过电视也会扑面而来。
牛通常被列为五畜或六畜之首,它属于传统农耕家庭的“大件”。牛沉默寡言,吃苦耐劳,虽长了一对令人生畏的犄角,但并不主动刺向人类。想到西方人基本以牛肉作为主要肉食,我简直不能理解斗牛这个事。护具完备的斗牛士,先用红布撩拨起牛性,然后用锐利的镖不断地刺伤牛身,放它的血;等牛精疲力竭了,再蹦蹿跳跃着,伺机向牛肩胛骨间突刺一剑;待牛挣扎着轰然倒下在地上抽搐,牛逼哄哄的斗牛士竟还举剑躬身作个西式四方礼,夸耀他的所谓一剑毙命,他怎么好意思!这是典型的以恶凌善,恩将仇报。虽然居于众生之巅的人类几乎也同时居于食物链的顶端,什么都吃,但如何对待万物,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即使马可以被役使,牛也可以被吃,但公然的屠杀,却理应使人类感到羞耻。动物保护组织能够阻止斗牛进入奥运会,却不能清除这个事,无疑让我们看到了在所谓“保护独特文化”旗号下的傲慢和冷血。
说到这里,不由想起老家过去的某种习俗。我们那里养狗的人家不少,食物匮乏的日子,狗老了,死了,也就吃了。但狗主人却不忍心自吃,他会送给邻居吃,这个邻居家也养着狗。等邻居的狗也老了死了,邻居会把他的狗送来作为回报。这几乎成了一种规则。君子远庖厨,庶几近之。你可以说这是一种伪善,但我认为这是在饥饿勒逼之下的一种悲悯人性。
事实上我不得不承认,人类还有许多令人难以接受的类似行为,训练海豚排除水雷就是一例。信鸽可以送信,马能奔跑负重,牛甚至可以被吃,可海豚就该替人去死?它的命就不是命——这是什么逻辑?虽说如何使用和对待动物,这里面的分寸不太好拿捏,但人类聪明得实在有点过分了。
还是说斗牛吧。我的意思是,既然为了娱乐,也有斗鸡、斗蛐蛐,那牛和牛斗也罢了,可以的。我甚至说,你要斗牛也行,但我们应该换一种斗法——牛赤身裸体,身无长物,那你也丢掉护具;牛只用它的角,你赤手空拳去试试。如果你坚持要持剑,那好,出于公平,请你在牛角上也上绑两把尖刀——你牛叉,你威猛,你是骑士,那你就该接受骑士的公平原则。
发稿编辑/冉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