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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约瑟难题”的地理-市场解答——评析陈平、姚洋、林毅夫、文贯中的探讨并提出全新思路

2016-07-21峰许平中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赵 峰许平中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29;2.河南大学 经济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李约瑟难题”的地理-市场解答——评析陈平、姚洋、林毅夫、文贯中的探讨并提出全新思路

赵峰1许平中2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29;2.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李约瑟提出近代中国何以落后于欧洲的问题,陈平、姚洋、林毅夫、文贯中都试图做出解答,但由于未能把握解答问题的前提——近代西欧何以兴起,结果都很不成功。波斯坦、诺思阐明了西欧兴起的过程和原理:西欧特定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得基本农产品的成本差额大并有广泛的水路运输(运费低廉),产品差额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后仍有可观盈利,激励人们致力于市场交易,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又带动了制造业进步、技术革新、制度变革乃至社会转型。据此,中国未能自发转型,就应当是地理气候条件不利于农产品市场发展所致。本文根据中国地理气候条件和经济人选择原理阐明:中国地区间气候差异小导致农林牧渔基本产品的成本差额太小,无法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导致基本农产品无法实现异地交易,农产品市场就长期处于狭小状态,于是像西欧那样由农产品市场发展所带动起来的制造业进步、技术革新、制度变革就都无从谈起,这就不可能向工商业社会自发转型。结果在西欧通过发展商品市场迅速崛起以后,中国也就大大落后于西欧了。

地理条件;市场发展;技术进步;制度变革;社会转型

一、小引

近代西欧向工商业社会自发转型而中国却长期维持传统社会状态的反差,早已引起了中外学者的广泛注意。英国学者李约瑟(1990:818-827)在其《东西方的科学与社会》一文中提出,“为什么在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5世纪期间,中国文明在获取自然知识①并将其应用于人的实际需要方面要比西方文明有成效得多?”“为什么现代科学只在欧洲文明中发展,而未在中国(或印度)文明中成长?”由于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答,所以仍然被称为“李约瑟难题”。

李约瑟断言中国的科技成就曾经长期比西方文明更有成效,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质疑者认为,就“获取”自然知识的手段来说,中国不但不比西方更有成效,反而一直落后于西方。②虽然中国号称有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但科技成果却少得可怜,甚至一直没有把握三段论推理,这就无法通过逻辑推导“获取”新的自然知识。所以就在李约瑟所称中国比西方文明更有成效的公元前1世纪(西汉),中国在科学、技术、哲学、文化等方面即已落后于希腊文明了。有人甚至认为,直到19世纪中叶欧美科技成果传入中国之时,中国的科技成就也没有达到古希腊的水平。

我们不想陷入“古代中国的科技成就是否比西方更有成效”的争论,只想就“李约瑟难题”中有启发意义的内核进行讨论。其实李约瑟的着眼点还是“近代中国何以落后于西方”。但所谓西方兴起,其实只是发源于欧洲西北部的北海沿岸一带,以前的经济史家往往把这一带称为“北欧”,而现在则一般称为“西欧”。我们很容易设想,如果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西欧兴起这回事,明清以来的中国当然就不会显得落后。所以,关键在于近几百年西欧加快了步伐。作为一种学术探讨,我们只有搞清西欧何以发展进步,才能对比说明中国何以落后,只有这样才算从根本上解答了“李约瑟难题”。

本文在小引之后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陈平、姚洋、林毅夫、文贯中对“李约瑟难题”的解答,分析了他们各自论证的缺陷,并认为他们共同的缺陷在于没有搞清“西欧何以兴起”,所以总体上看都有点不得要领;第二部分介绍波斯坦、诺思的研究:西欧兴起的基本原因在于客观地理气候条件有利于农林牧渔基本产品的市场发展,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又促进了工业发展、技术进步、制度变革乃至社会转型;第三部分是我们将“波斯坦-诺思理论”应用于考察、分析中国情况并得出结论:中国特定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得地区间农林牧渔基本产品的成本差额很小,无法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农民将产品运送到有差异的地区交换所需产品,还没有调整结构种植所需产品来得合算,于是农户大都自给自足,导致基本农产品的交易市场长期处于狭小、萎缩状态。缺乏市场发展的激励,像近代西欧那样的发展进步就都无从谈起。结果当欧洲人通过发展商品市场实现社会转型以后,中国也就远远落在了后面。

二、学界不得要领的“李约瑟难题”研究

“李约瑟难题”首先是一个历史(科技史)问题,所以引发了历史学家的广泛兴趣。但由于历史学至今没有掌握科学方法,结果往往把小农结构、大一统政权、专制制度、抑商政策、儒家思想等看做近代中国落后的原因。那么,何以中国就形成了专制制度、小农结构、抑商政策等不利于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特点呢?如果不能对深层次的问题做出解答,那就只能称为“半拉子答案”。

相对来说,中国经济学家对“李约瑟难题”的思考却颇为具体、深刻,多数人力图用“环境要素”和“经济人选择”说明近代中国的落后。但是由于他们并不了解(至少是没有很好地把握)近代欧洲何以兴起,结果他们的解答就有点不得要领。下面我们对颇具代表性的陈平、姚洋、林毅夫、文贯中的解答③谈一点商榷性意见。

(一)陈平进行了“大胆假设”,但却未能够“小心求证”

陈平是研究物理学出身,后来转向经济学,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任教多年。

陈平关于中国历史和现实问题的宏观见解很早就受到政府高层的重视。1979年11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同时发表了陈平撰写的长文《中国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闭关自守的病根》,该文提出中国不需要“愚公移山”,而需要人工造森林,人工造牧场,恢复生态平衡,发展多样化经济,以促进商品市场的发展。该文对解决农村问题提出了与传统观念相反的思路,为国家改革农业政策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在当时简直是振聋发聩。

陈平论证说,由于特定的地理气候条件,欧洲形成了农牧业并重的二元经济结构,其中肉类消费一直占相当比重。由于肉类消费需要大量香料做佐料,而主要香料却产于遥远的东南亚这就使欧洲必须发展对外贸易,实行开放经济。中国的情况则差不多相反:特定地理气候条件形成了单一粮食作物的小农结构,由于农民大都种植粮食作物,所以社会内部就基本上不需要相互交换产品,这就不利于国内商品市场的发展;再者,中国长期实行闭关自守政策,统治者不准人们与外部文明进行自发的交往,这就无法吸收外部社会先进的技术、文化成果,于是使中国社会经济陷于停滞、落后状态;还有,单一粮食经济很便于统治者组织起数量庞大的常备军进行规模巨大的战争,结果中国历史上战争的规模就远远超过欧洲。大规模的战争破坏了稳定的社会秩序,产生剧烈的震动、波动,社会无法进行经济、技术的积累,当然也就长期难以发展进步了。

2002年陈平又撰写了《从李约瑟问题到亚当·斯密困境》一文,该文直接把中国落后的原因归纳为资源种类少和环境涨落大。他把这两个条件纳入斯密定理,认为分工除受“市场规模”限制(这是斯密定理的本意)外,还受“资源种类”和“环境涨落”的限制。他解释说,如果资源种类很少,就会很不利于劳动分工的发展;如果环境涨落过大,系统向高级形态演化的过程经常被破坏,那就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劳动分工。中国历史上周而复始的农民起义和王朝兴亡,都表明中国的环境涨落过大,打断了社会向高级形态演化的过程,破坏了生产技术的延续和积累,结果许多重要的发明创造(项目)因王朝更迭而失传,此后人们不得不重复过去曾有过的发明创造项目,重新开始技术积累。这样,中国社会就无法形成连续进步的“系统”,也就没有出现复杂的劳动分工,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了。

现在看来,“资源种类”(太少)和“环境涨落”(过大)确实都会影响分工发展和社会进步。极端地说,如果社会只生产唯一的产品例如小麦,那当然就不要指望有任何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分工了。再者,如果环境经常处于“涨落”状态,社会缺乏一个稳定的秩序,整个社会将被丛林生存的弱肉强食法则所支配,当然也就不会有稳定的劳动分工乃至社会进步了。

不过,陈平的论据显然是太过单薄了。首先,对中国“单一粮食作物”和西欧“农牧混合经济”的界定,虽然大体上也能够为不少人所理解,但以此说明中国与西欧商品市场发展的反差,可就很难有多大说服力了。例如: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地大物博,自然产品几乎无所不有,光是粮食作物就有小麦、稻谷、玉米、高粱、大豆等许多种类,非粮作物则有棉、麻、油(料)、瓜、果、薯、菜等。将中国界定为“单一粮食作物”,如何能够服人?

其次,用“香料输入”解释西欧的“外向型经济”,也很难有多大说服力。如果香料输入就能使辽阔的欧洲形成外向型经济,那么香料输出地印尼的几个岛屿,不是更应当形成外向型经济吗?再者,中国通西域的丝绸贸易(丝绸之路),通缅甸、印度、西藏的茶叶贸易(茶马古道),何以就没有使中国形成外向型经济呢?

陈平认为中国“环境涨落过大”打断了正常的分工和技术的积累,也显得过于笼统,使人难以理解。严格说来,任何地域都存在环境涨落。就西欧来说,英、法两国差不多是世仇,百年战争正是环境涨落的例证。如果环境涨落并不为中国所特有,如何由此解释中国的落后?陈平或许会说,关键在于环境涨落的幅度大小和时间长短。那么我们想问,社会相对稳定多长时间,才能够促进市场(和分工)发展呢?明朝从1368年建立到1644年灭亡,延续了276年之久。即使扣除明初尚未完全稳定时期,再扣除明末崇祯年间社会重又陷入战乱时期,明朝至少也稳定了约两百年。如果在这两百年的稳定时期,中国却仍然没有发展市场经济和劳动分工,那就没有多大理由把“环境涨落大”看做中国长期落后的原因。

综上所述,陈平把“资源种类”(的多少)和“环境涨落”(的大小)纳入斯密定理,在理论上并不成功;他对近代中国落后原因的解释,也缺乏说服力。

不过也应当看到,陈平从地理气候条件出发,着眼于是否有利于“市场扩张”和“分工发展”去思考近代中国落后的原因,其探索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他的缺陷在于并没有搞清地理条件影响市场发展和劳动分工的具体机制,因而未能够令人信服地解答“李约瑟难题”。

胡适先生曾经提出,社会科学研究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一位朋友曾套用胡适的话评价陈平说:陈平“大胆假设”是做到了,但“小心求证”的工作却没有做好。

(二)姚洋赞赏的“高水平陷阱理论”是在马尔萨斯原理中自我循环

姚洋是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曾担任《经济学(季刊)》主编多年。姚洋从工业革命的角度认识“李约瑟难题”。此前英国历史学家艾温(1973,Elvin,中文名伊懋可)曾经用“高水平陷阱”解释中国何以没有发生工业革命。姚洋认为艾温的解释很有道理,并称如果(在艾温的解释中)加上农业投资回报率高导致工业投资不足这一论据,“高水平陷阱”就更有说服力了。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艾温的“高水平陷阱”和姚洋的补充论据,究竟有多大的解释力。

1.“高水平陷阱”的逻辑缺陷:“工资下降”不能推导出“雇用人力更为合算”

“高水平陷阱”认为,人口增加造成劳动力便宜而资源、资本昂贵,结果企业主就没有必要为节省人力而增加设备和投资,于是社会对新技术、新设备的需求降低,导致工业投资不足,技术创新也陷于停滞。同时,人口膨胀使得社会没有足够的“剩余”去发展工业化,于是中国便进入了一个高农业水平、高人口增长和低工业水平的“高水平陷阱”之中。

这样,“高水平陷阱”就从两个方面分析了人口饱和的弊端:一是导致劳动力便宜,引起投资工业、技术不合算;二是人口饱和消耗了农业剩余,导致无力发展工商业。

如果严格分析,艾温这两个推演都不正确的。我们先分析第一个推演的逻辑错误:艾温的推演可以用下述因果链条表示:

人口饱和→报酬递减→工资下降→雇用人力比购买技术设备合算→购买技术设备的投资减少→工商业投资不足→工商业陷于停滞

这里第三步推理,即由工资下降推导出雇用人力比购买技术设备合算,犯了不能推出的错误。这是因为,所谓“工资下降”,是相对于此前的工资而言的,只有将它与投资技术设备的收益进行比较,才能确定究竟向哪方面投资更为合算。可是艾温却并没有将这两者进行比较,结果就只是武断地得出了结论。

实际情况也很难说明当时的工资已经下降到投资人力比投资技术设备更为合算的程度。中国五口通商以后,外国企业家陆续来中国投资办厂(纺纱企业),都采用机器生产,这本身就表明投资机器设备远比手工操作雇用人力来得合算(尽管劳动力非常便宜)。正因为投资机器开办工厂更为合算,所以也有不少中国人购买机器办纺纱厂、织布厂。

2.“人口饱和消耗了农业剩余导致无力发展工商业”,是一个常识性误解

假定某个地区只生产唯一的农产品例如大米(水稻)。由于人口增长总会达到饱和程度,于是人口饱和后所产大米就只是勉强够吃,这时候就不存在所谓的“农业剩余”了。假定邻近地区不产大米,而只产玉米、高粱、粟子或薯类等粗粮,那么大米产地就可以用部分大米去交换邻近地区相对便宜的粗粮,这样做既增加了消费品种,也增加了消费数量,也就是提高了生活质量。这一事实表明,农业剩余并不是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道理倒也很简单,人们交换的都是“不同产品”,而不一定是“剩余产品”。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农业剩余也不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基础。因为即使没有农业剩余,人们仍然可以从事手工制造和销售活动。例如,古代中国的工匠大都是兼职,夏、秋农忙时耕作,冬、春农闲时则从事手工业生产。闲暇时间不工作闲着也要吃饭,也要消耗粮食,而从事制造和销售产品,却并不需要额外消耗更多的粮食。所以即使没有农业剩余,也不妨碍人们在农闲时兼职从事工商业活动。以上分析表明,农业剩余并不是发展工商经济的必要条件。

大量史实也表明,农业剩余也不是商品交换的充分条件。中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因天灾人祸、社会战乱导致的人口大幅度减少,之后人均耕地大大增加,如果再遇到风调雨顺年景,社会就生产了大量的农业剩余(主要是粮食)。例如元末社会战乱使中原人口大幅度减少,明初河南人口只剩184万,所以由明朝中央政府主持,从山西汾河谷地向中原地区大量移民(迁出地洪洞大槐树现今几乎家喻户晓)。移民到中原地区后,无偿得到了许多耕地,结果洪武、永乐年间就生产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可是那一时期商品市场却并没有发展起来。原因倒也不难理解:中原地区的土壤、气候条件基本上是“同质”的,地区间自然产品基本相同,即使每户农民都有剩余产品,产品品种也大都基本相同:你剩余了小麦我也剩余了小麦;你剩余了谷子(米粟)我也剩余了谷子,这就没有相互交换产品的必要。于是大量的农业剩余,就按照马尔萨斯阐明的人口增殖原理(只要食物增长,人口一定会坚定不移地增长),逐步“转化”为人口,导致人口大量增加,社会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马尔萨斯人口循环。

风调雨顺年间生产的农业剩余还有另一个作用,那就是由民间社会组织(庙会)集中起来修建寺庙(各地的寺庙大都是在社会承平、人力物力丰富的年代修建的)。此外,统治者也集中一部分农业剩余,将其统一利用,修建一些国家工程(骊山墓、阿房宫、大运河、长城等);一些好大喜功的帝王,则利用农业剩余发动对外战争:汉武帝反击匈奴,隋炀帝征伐高丽,忽必烈攻伐日本等,其实都是以当时的农业剩余为基础的。从更宏观的视野说,历史上受人称誉的所谓治世、盛世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也都是农业剩余的体现和结果。反过来看,这些农业剩余却并没有激励商品交换像近代欧洲那样发展起来。大量事实表明,农业剩余根本就不是商品市场发展的充分条件。

严格说来,甚至“农业剩余”这一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都有点模糊不清,并且还无法进行严格界定,所以无法作为经济学推理的基础。按照一般理解,农民除自己消费外,提供给别人的产品就是“农业剩余”。那么,农民用以交换盐、铁产品的粮食,是否属于“农业剩余”呢?再则,农民为享受公共产品而支付给统治者的赋税,是否属于“农业剩余”?如果赋税也属于“农业剩余”,那么中国社会绝对“无农业剩余”的情况大概从来也没有发生过。因为统治者必须依靠赋税来生活。如果“绝对无农业剩余”,那么清末居住在京城西北角颐和园的那位老太婆,也就只能喝西北风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最后,对于某一具体的社会,我们甚至也无法判断其有无农业剩余。在一些特殊国家或地域,往往某一种农产品丰富,而另一些农产品却十分缺乏。典型的是古巴盛产甘蔗,其加工品就是蔗糖,但古巴的粮食(大米)却严重不足,所以古巴蔗糖比大米便宜得多。将蔗糖出口以换取粮食,就足以供养全体人的生活。那么,古巴出口的蔗糖算不算“农业剩余”呢?古巴严重缺乏粮食,如何界定为其有“农业剩余”?如果连“农业剩余”是否存在也无法界定,如何将它看做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条件甚或充分条件?

总之,艾温用“高水平陷阱”说明近代中国工业的落后,其做法并不成功。实际上导致近代中国落后于欧洲的原因,根本就不是艾温看到的这些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情况。

3.姚洋断言农业投资回报率高于工业投资回报率缺乏依据

姚洋(2003)认为引入农业投资回报率高于工业投资回报率这一情况,“高水平陷阱”对解释中国工业落后就更有说服力:

直到近现代时期,中国的农业资本回报一直高于工业的资本回报,这可以从1949年以前南方大量存在的不在村地主现象得到证明。不在村地主指的是那些住在城镇,但拥有土地的人。这些人之所以到农村购买土地,而不是投资工商业,主要是因为土地的平均回报率高于工商业的平均回报率(曹幸穗,1996)。江南地区的工商业在全国最发达,其回报率尚低于农业,其他地区的情况可想而知。在相对狭小的可耕地上要承载如此众多的人口,土地的价值必然增加。高额的土地回报诱使人们投资农业,工业因此缺少资金,无法发展起来。

初看起来,姚洋的这些说法似乎很有道理。但如果严格分析其每一步推理,其缺陷也就显露出来了。姚洋的思路可以归纳为如下因果链条:

人口饱和→劳动报酬递减→土地价值上升→农业投资回报率上升→高于工业投资回报率→资金投向农业→工商业投资不足→工商业陷于停滞

这里第三步(第三个箭头)由“土地价值上升”推演出“农业投资回报率上升”,同样犯了“不能推出”的错误;第四步(第四个箭头)由“农业投资回报率上升”推演出“高于工业投资回报率”,则是武断地得出了结论。

严格说来,“土地价值上升”与“农业投资回报率上升”并不存在逻辑相关性。人口增长引起土地价值上升直接表现为两点:一是购买土地的价格升高;二是租种土地的地租升高。从经济学上说,购地价格与租地价格应当是同比例升高或降低的。这样,虽然地价上升使得购买土地时付出了较多的货币,但将耕地出租时也获得了比过去同比例增高的地租收益。所以(地主)购买土地后,按每单位资金计算的资金收益率,与地价的上升(或下降)并没有关系。因此,姚洋由“土地价值上升”得出“农业投资回报率上升”,推理并不正确。

姚洋用“不在村地主”来说明“农业投资回报率上升”(实际上是曹幸穗的看法),其推理同样存在错误。不在村地主大体有两类:一是原有地主到城市生活后,却舍不得出售农村土地,于是就租给别人耕种,自己则成为只收取地租的“不在村地主”(台湾的赵冈教授对这一情况有很客观的分析);二是一些人进城经商发财后,又回到农村购买土地。这主要是由于地租收入相对稳定的缘故。清末民初直到1949年,社会约战乱了40年,那一阶段富人很容易遭受盗匪劫掠、军阀勒索,而进城经营发了财的人,如果将货币财富购买、转换为土地,就不容易被直接掠夺了。这样出现的不在村地主,其购买土地主要是未来降低“流动资产”的风险。如果不在村地主仍然将土地出租给佃户耕种而自己只是收取地租,那就不能证明投资土地的资金回报率更高。

其实就清末、民初的大约一百年来说,由于欧美、日本的先进技术、设备逐渐引入中国,国内工商业整体说是缓慢发展的,所以人口流动的总趋势是农村人设法到城市谋生。这一时期江苏小小的松江府,竟然发展成百万人口的大上海。这时如果真有城市人再返回农村购买土地,可能也只是社会大趋势中的一个“逆动”。但既然有人购买土地,也就必然要有人出售土地。可姚洋却没有考察出售土地的人哪里去了。就当时情况说,他们出售土地后,很有可能是将出售土地所得资金投资于工商业。所以,即使城里真有人返回乡下购买土地,也不能说明整个社会投资于工商业的资金就必然减少,当然更无法说明工业投资回报率低于农业投资回报率。

我们知道清末、民初的农业没有什么明显的发展、进步。从投资回报率的角度说,应当是投资农业低于投资工商业的结果。姚洋所断言的“直到近现代时期,中国的农业资本回报一直高于工业的资本回报”实在是对事实的误判。这样,姚洋试图改进“高水平陷阱”的努力,也因其论据和论证存在缺陷而并不成功。

两组干预后的SAS、VAS评分均低于干预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干预后的SAS、VAS评分下降程度更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中国,与西欧相比,不论是投资农业还是工商业,资金回报率都不高,应当说艾温、姚洋都看到了这一点,对于潜在的企业家来说,工业对投资的吸引力确实不大。这一认识对我们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何以如此?主要是由于市场发展程度太低,工业产品销路太小所致。用经济学术语说就是社会普遍缺乏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如果企业家增加对工业的投资,将使工业产品更加供过于求(过剩),导致价格更低、利润降低甚至亏本。说到底,工业难以发展的原因,仍然需要追溯到市场扩张问题,也就联系到本文主题了。

4.“高水平陷阱”的思路是在马尔萨斯原理中自我循环

梳理“高水平陷阱”的思路,可以看到它是在马尔萨斯原理中自我循环:传统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农业社会,起支配作用的是马尔萨斯原理。马尔萨斯原理没有为商品交换和技术进步安置适当的位置。然而实际上,西方社会正是通过发展商品交换,获得技术进步,并最终实现社会进步的。在马尔萨斯理论中,人口增长的直接效应就是劳动报酬递减,导致社会经济陷于停滞。经济学家把马尔萨斯所预言的社会停滞的结局称为“马尔萨斯宿命”。中国学者致力于解答“李约瑟难题”,就是要探索和说明中国何以未能够突破马尔萨斯原理的限制。显然,这一问题不可能从马尔萨斯原理中找出答案。可是“高水平陷阱”的思路,却试图借用马尔萨斯原理说明问题。说句直白的话,“高水平陷阱”的论证等于是说:由于马尔萨斯原理必然导致社会停滞,而中国社会符合马尔萨斯原理,于是中国社会就停滞了下来。

(三)林毅夫归咎于“科举制度的负面激励”缺乏解释力

林毅夫是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他在《李约瑟之谜、韦伯疑问和中国的衰落》一文(2007)中论证说:传统社会的技术发明主要靠工匠的经验积累。由于中国人口多所以工匠数量也多,结果发明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加上中国历史悠久,积累的发明总量也就多。可15世纪之后,欧洲出现了以重复实验、试错改错为特征的技术发明方式,发明速度大大加快,此时中国的人口规模不再具有优势,结果科学技术就大大落后于欧洲了。

至于中国何以没有像欧洲那样,出现新的技术发明模式,林毅夫归咎于科举制度,认为科举制度使得有天赋者无心学习数学和可控实验,导致中国没有产生近代科学。

平心而论,林毅夫对古代中国发明成果的解释,还是颇具说服力的。古代社会中技术发明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如鲁班发明锯子)。偶然性发明当然是小概率事件。但由于中国地域大、人口多,加上几千年的积累,常用技术项目就几乎都被人们掌握了。

林毅夫把中国没有发生新的技术发明模式归咎于科举制度的负面激励,很难有多大说服力。中国幅员如此辽阔,人口如此众多,历史如此悠久,历代能工巧匠层出不穷,却没有一个人像瓦特那样致力于发明蒸汽机,也没有一个人像法拉第那样致力于研究电磁感应原理,这恐怕远不是科举制度的负面作用所能够解释的。以南宋大哲学家朱熹为例,他19岁就考中了进士,此后曾经为官数载,但在好多年中,他却被贬赋闲,此间他没有致力于研制任何技术,而是致力于“存天理、灭人欲”的哲学遐想。如果说他没有像瓦特那样搞机械发明是由于不善于进行机械制作,可他哲学思维发达的头脑,却也没有致力于三段论演绎推理的研究归纳。如果他完成了三段论归纳,无疑可以为后人建立理论科学奠定基础。可惜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样做。这当然不是由于科举制度吸引并耗尽了他的创造力(他年轻时即通过科举考试,获得了官职嘛),而应当是三段论本身缺乏对他正面的吸引力所致。为什么三段论推理对中国哲学家缺乏吸引力?这就只能归咎于社会环境的状况。而要解释中国的环境何以如此,则远不是三两句话能够说明问题了。⑨

(四)文贯中关于“疆域扩大导致工商经济倒退”的解释太过牵强

文贯中是美国三一学院终身教授。他(2006)在《中国自陷于农本社会怪圈的经济地理学析解》一文中,以欧洲的科学革命为预设前提,提出了工业革命策源地所必需的五大条件:(1)良好的地理禀赋条件;(2)自由的政治、经济制度条件;(3)较高的工商型城市化水平的条件;(4)与其他文明有民间经济交流的条件;(5)安全保障的条件。他认为英国之所以出现工业革命,是由于英国在那一时期恰好成就了工业革命的这些条件。由于中国基本上不具备这些必要条件,所以没有出现工业革命。

文先生重点分析了中国何以不具备第三个条件即缺乏较高的工商型城市化水平。他认为中国历史上只有南宋时期工商型城市化水平较高。北方金人、辽人以及后来蒙古人的压力,迫使中原人口迁移、聚集到南方相对狭小的地域,土地所受压力增大,迫使人们生产劳动密集产品即从事制造业。人口的集聚效应使得宋代出现了繁华的城市和广泛的市场交易。但是元朝灭宋以后,疆域扩大导致人口分散化,于是出现了由工商经济向农本经济倒退的趋势,中国逐步丧失了工业革命的机会。

考察文先生的论证,他把科学革命作为设定前提来阐述工业革命的发生,实际上回避了国人关心的中国何以没有出现近代科学的问题,这就大大降低了其研究价值。从逻辑上说,文先生提出的工业革命策源地所必需具备的五个必要条件,明显是从英国发展进步的过程中“提炼”出来的(否则就只能是凭空设想)。这五个条件也许确实是缺一不可。但关键还在于这些条件发生作用的机制。可惜文先生却并没有对其作用机制作出分析。他只是告诉我们,“工业革命既然首先发生在英国,表明当时的英国同时具备了工业革命所必需的所有必要条件”。其实,既然你从英国的情况中挑选了这五大条件,英国能不具备这些条件吗?

文先生把科学革命设定为工业革命的前提,本身是否正确也大可怀疑。大多数学者认为,第一次工业革命时,科学和技术尚未真正结合;只是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由于自然科学的新发展,它才开始同工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考察瓦特发明(实际是改进)蒸汽机的过程,确实也很难看到科学对其有多大指导作用。事实上在工业革命甚至在科学革命之前,西欧就已经出现了许多生产技术的突破,人们普遍把这些技术突破看做工业革命的先导。这至少表明,科学革命并不是工业革命(或技术突破)的原因。逻辑上正好相反,科学革命是由技术进步推动的。正是由于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需要理论原理的指导,这才推进了理论科学的研究。

文先生把宋元交替引起的疆域变化(导致的人口密度变化)作为解释中国未能产生工业革命的关键变量,很难有多大说服力。元代疆域的扩大,只是统计上使全国人口的平均密度减小了,但很难对原来南宋统治地域普通百姓的行为选择产生什么影响,因为人们不是根据全国的统计数据作出选择,而是根据他对周围环境变化的感受。如果元朝灭宋后并没有从江浙一代向西北偏远地区大量移民,那么“南宋”的居民到元朝时就很难感受到全国人口平均密度下降,因而不会导致那里由工商经济向农本经济的倒退。

其实南宋史书中商品经济的繁荣,究竟具有多大经济史意义也是大可怀疑的。俗语说“会闹的孩子有奶吃”,我们则说“会吹的文人有人捧”。笔者以为,南宋商品经济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文人的生花妙笔。文先生就轻信了这些学者的所谓研究成果,以“南宋具有发达的工商经济”为基础说事。这样认识问题,当然就难以找到近代中国落后于欧洲的真正原因了。

三、解答“李约瑟难题”的前提:搞清西欧何以兴起

近代中国在政治、经济、技术、文化上全面落后,是相对于欧洲的发展进步而言的,所以解答“李约瑟难题”的前提是搞清西欧何以兴起。

遗憾的是,不少中国学者似乎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我们看到,不少人试图脱离中国与西欧的比较,就中国论中国,以中国自身的情况来解答“李约瑟难题”。结果他们就只能泛泛地谈一些看法,而无法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

斯密认为西欧兴起的基础在于商品市场的发展;波斯坦发现西欧商品市场的特点是廉价农林牧渔基本产品广泛参与了市场交易;诺思则阐明市场扩张引发了技术进步、制度变革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

(一)波斯坦对西欧市场特点的探讨

货物能否进行远距离的运输和交易,与其本身的价值密切相关。相同重量的货物,按照价值大小可以分为高值货物、中值货物和低值货物三类:这里我们把粮食看做是中值货物;比粮食价值高的货物称为高值货物,反之则称为低值货物。由于运费与货物重量成正比而与货物的价值无关,所以高值货物的运费与其价值相比就微不足道,这决定了它们能够承受远距离的运费。低值货物(也称“廉价货物”)则相反,它们体积大、重量大、运费也大,很短距离的运费就超过货物本身的价值,这使它们无法进行远距离运输和销售。蔬菜、块根、水果、木材、海鲜等农林牧渔产品大都低值笨重,无法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所以就难以形成辐射范围广阔的大市场。粮食介于高值货物与低值货物之间,它能够运送的距离,也介于高值货物和低值货物之间:与高值货物金银、珠宝、毛皮、丝绸、香料、药材等相比,它不便于远途运输和销售;但与低值货物蔬菜、水果、木材等相比,它又可以运送到较远的距离进行销售。

西欧廉价的农林牧渔基本物品能够广泛参与市场交易,应当是由于那里的条件非常特殊(优越)。我们对西欧市场发展原理做出如下归纳:

地球自转使得东西方向接受的太阳辐射相同,地球上普遍形成了东西方向的气候带,而南北方向的气温和降水则往往有明显差异。西欧的特殊性在于,它常年受北大西洋暖流和西风的影响,气温和降水又表现出明显的东西方向的差异性。这两方面共同作用,使得欧洲的气温和降水线成小网格状分布。从欧洲腹地出发不论向哪个方向走,每到一个地方,与出发地的气候总有一定差异。气候差异大的一个合理结果,就是地区间农林牧渔基本产品的成本差额很大,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后仍然有利可图,激励人们致力于市场交换,于是公元10世纪以后,随着人口的逐步增长,西欧基本产品的商品市场就逐渐发展了起来。这一过程可以用如下因果链条表示:

(二)诺思研究西欧兴起的理论成果

诺思在波斯坦研究的基础上阐明:廉价基本农产品(生活必需品)市场交易的发展,使得各地农民都能够生产本地区的优势产品,通过交换获得比较利益,因而普遍增加了收入(高值奢侈品的交易却与大多数农民无关,因而不具有这样的功能),这就有力量消费更多的制造品,于是制造品的销量增加,使得制造商的盈利增加,于是他们极力扩大生产规模:建造更多厂房(场所),购置更多设备(设施),购买更多原料、原材料,并雇用更多的工人。很多工人聚集在同一场所劳动,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操作过程中精细的分工。精细的分工把复杂的制造过程分解为一个个容易操作的简单工序,激励人们思考如何利用机械代替人工操作。这样,精细的分工实际上降低了技术发明的难度和成本;另一方面,创新产品也因市场销量大而增加了创新收益。创新活动的成本、收益的这一反向变化,使预期纯收益大大提高,激励很多人致力于发明创新活动,于是西欧制造业中出现了一系列技术突破,社会出现了一种明显的技术进步的趋势。技术进步又提出了带普遍性的问题需要给予理论的解答,这就给理论科学提出了具体的研究任务,促进了近代科学的诞生和发展(赵峰、许平中,2015)。

诺思还进一步阐明,市场扩张引发了经济组织和经济制度的变革:市场扩张带来的盈利机会促使人们建立了新的经济组织,形成了相应的活动规则和制度。建立组织需要最低限度的成本(雇用人员,制定和实施相应规则)。组建一个具体组织(例如保险公司),初期开办的成本大体可以看做是固定的,是否需要开办取决于预期收益,即取决于接受服务的人数及业务的数量,换句话说也就是取决于市场规模。结果同样的组织、制度创新,在市场狭小的国家和地区就会入不敷出(收益低于成本);而在市场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国家和地区,成本和收益或许会大体相抵;而在市场规模足够大的国家或地区,组织、制度创新的预期纯收益就会很高,于是人们就会进行种种尝试,结果组织、制度创新就在国际大市场所在的低地国家出现了(赵峰、许平中,2016)。

社会上自发出现的组织、制度创新进一步促进了市场扩张和经济增长,统治者则从社会收益的提高中获得了更多的税收,于是颁布法律对这些组织、制度创新予以认可和保护,这就出现了国家层面的组织、制度变革:股份公司使经济单位实现了规模经济;奖金和专利制度鼓励了技术创新;圈地、汇票和废除农奴提高了要素市场的效率;保险公司则通过分散风险减少了市场的不完善(诺思,1989:6)。

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制度变革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增长,欧洲最终实现了向近代工商业社会的转型。

西欧农产品市场发展带动社会转型的因果链条如下:

这样,波斯坦和诺思就阐明,经济人在特定地理气候条件下的合理选择,最终引起了西欧经济兴起和社会转型。

(三)西欧兴起原理归纳

西欧地理气候条件使得地区间农林牧渔基本产品的成本差额很大,加上水路运输方便,促进了基本农产品交易的市场发展。

农产品交易的发展使得普通农民增加了收入,于是制造品的销路增加,使得制造商增加了盈利,激励了他们扩大生产规模,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

工业发展促进了劳动分工,精细的分工降低了技术发明的难度;市场发展使得技术创新的纯收益提高,激励了技术进步,进而带动了近代科学的诞生。

市场发展也激励人们建立一些新的经济组织,并形成了相应的活动规则和制度,统治者则制定和颁布法律,对社会自发的组织、制度创新予以认可和保护;统治者也适应社会需要建立了一些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宏观制度,西欧出现了国家政治层面的制度变革。

技术进步、制度变革最终促进了西欧社会的全面转型。

四、中国商品市场狭小原因探讨

由西欧兴起的过程和原理很容易联想到,近代中国落后于欧洲(未能向工商业社会自发转型),应当是商品市场长期狭小、萎缩所致,进一步追溯就应当是客观环境形成的市场发展条件远远不如西欧。10多年前,有人(许平中,2004)就根据“波斯坦-诺思理论”并结合中国的情况,得到如下认识:

中国的气候带、作物带大致都呈东西方向,表明东西方向的气候和产品基本相同,而南北方向的气温和降水,则因纬度不同而表现出一定差异。中国文明的本部(甘肃中部、陕西中部、山西南部、河南河北大部、山东几乎全部以及安徽江苏北部),大致是暖温带和半湿润地区的共同部分。从该地域最西端的甘肃兰州一直到最东端的山东半岛,土壤、气候几乎都是相同的。相同的气候决定了农作物品种也大致相同,这一带自古以来就是夏麦秋粟(小米),清代以来又引进了玉米和甘薯。由于基本产品相同,因而没有相互交换的必要。

不利于中国市场发展的条件还在于,同一气候带、作物带的宽度南北都很大,这表明南北方向的气候差异程度也很小,其结果就是南北方向基本产品的成本差额也很小,很难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更为不利的条件是,中国的主要河流基本上都是东西走向,与产品差异的方向差不多是垂直的,这样,南北方向的有小量成本差额的产品,就无法通过水路运输实现交换。而就南北方向的陆路交通来说,东西流向的大江大河,却正好成为南北交通的重要障碍。

这样,在中国,东西方向主要由于产品的成本差额太小,南北方向主要由于缺乏水路运输,使得农林牧渔基本产品无法实现异地交易。缺乏市场发展的激励,像欧洲那样的发展进步就都无从谈起,所以中国也就大大落后于欧洲了。

令人不解的是,中国学界至今并没有充分认识波斯坦和诺思的研究成果,甚至还有不少人以为,欧美学界也没有真正搞清西欧兴起的原因所在。既然这样无视“波斯坦-诺思理论”,当然就不会利用这一理论对中国“市场狭小和萎缩”的状况作出说明。当然,问题也在于,波斯坦和诺思并没有对市场发展条件作出量化分析(大都是文字表述),这就限制了其方法的应用。我们则找到了量化“市场发展条件”的方法,可以用来说明中国市场萎缩的原因:

(一)商品运送距离的量化研究

商人是市场活动的组织者和主要参加者。商人参与市场活动都是为了获得利润。经营利润实现的过程,应当很好地体现了市场发展原理:

设想商人在甲地收购某种产品(例如小麦)运到乙地零销,购销差价N-M(即两地的比较利益,用B表示)就是他的毛利,扣除运输费用Y和交易费用J(工资、税费等)后就是他的“纯利”L,即:

L=B-Y-J…………(1)

购销差价B由两地生产成本的差额决定。为了便于研究,我们直接把购销差价看做产品的成本差额,简称“产品差额”。改写成表示“产品差额”的形式就是:

B=Y+J+L…………(2)

(2)式表明产品差额分解为运输费用、交易费用、经营利润三部分,或者说三者都来自产品差额。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运输费用成为运输者的收入;交易费用则成为税收、管理、广告、中介、律师、法院、仲裁等部门的收入;经营利润则为经销商的收入。很明显,产品差额越大,与商业活动有关的各部门的收益就都可以提高。不过,对于特定的甲乙两地来说,某种产品(还设想为小麦)的成本差额,大体可以认为是客观的、固定的,它主要取决于两地地理气候条件的差异程度。为便于研究,我们用产品差额B与产地成本(或收购价)M的比率(B/M),表示产品差额的程度,称为“产品差额率”,用p表示。如果产地成本(收购价)M=1元,销售地成本(销售价)N=2.5元,那么两地的产品差额率p=(N-M)/M=150%=1.5。

市场范围就是市场辐射半径,它可以用商品能够运输的距离来表示,而在特定运输方式下(例如公路汽车运输),商品能够运输的距离,取决于能够用于运输的费用。由于能够用于运输的费用来源于产品差额(它与交易成本、经营利润。都是产品差额的组成部分),所以我们重点研究产品差额如何制约了运输费用。

为了排除交易成本和经营利润的“干扰”,我们假定两者各占产地成本的一个固定比率(即将其设为常数),专门研究“产品差额”中能够用于“运输费用”的部分,将其看做“自变量”,研究它如何决定了运输距离。为了使讨论中的异地商品交换能够实现,我们把交易成本和经营利润设定一个较小的比率(剩下较大的比率,就可以用于运输费用了),例如都设定为产地成本的15%(两者合起来为产地成本的30%),于是产品差额的剩余部分(p-0.3)M,就都可以作为运输费用使用了。如果再知道运费单价即每公里的运费y,即可求得运输距离S(公里):

S=(p-0.3)M/y…………(3)

下面我们设法用产地成本M表示运费单价。经济史家早就用货物的产地价值(也称“运前价值”)表示运输费用。根据波斯坦书中资料所做的计算(赵峰、许平中,2014),罗马帝国戴克里先统治时期,骡子驮运小麦207公里,运费就等于小麦的产地价值。根据这一思路,我们提出定义运费单价的方法如下:

若某种货物运送f公里,运费就等于货物的运前价值M,则运费单价y就为:

y=M/f…………(4)

把(4)代入(3),解得:

S=(p-0.3)f…………(5)

这里p为产品差额率,f为以运前价值为运费时货物能够运送的距离。在上述骡子驮运小麦的例证中,f=207。

f的大小既取决于货物的贵重程度,也取决于运输方式。货物越是贵重,f的数值就越大,例如黄金运送到非常遥远的地方(甚至可以绕地球几圈),运费才等于黄金的产地价值,即运送黄金时f的值非常大。而建筑用的砖瓦、水泥,则由于非常廉价、笨重,所以运送很近的距离(f很小),运费就等于其产地价值。同样的货物,f取决于运输方式:水路运费低,按商品自身的价值,就可以运送较远的距离(f的数值大);而陆路运输时运费很高,结果以货物的运前价值为运费是,只能运送很近的距离,即f的数值很小。人力挑运、牲口驮运、马车运输、公路、铁路、航空运输时,f的值都不相同。现代汽车运输(公路)小麦,运送3000公里,运费才等于小麦的产地价值,即此时f=3000。

根据我们的定义,f与该宗货物的数量无关。这是因为,虽然货物的数量越大总价值也越大,但由于总重量也同比例增大了,所以每运送1公里的运费也同比例增大,能够运送的总距离不变。

应用举例:甲乙两地相距300公里。乙地小麦价格高出甲地小麦150%,甲地小麦能否运到乙地销售?

解答:若是牲口驮运,f=207,将p=150%,f=207代入(5),求得:

S=(p-0.3)f=(1.5-0.3)×207=248.4(公里)

由于甲乙两地相距300公里,大于这里计算所得248.4公里,所以甲地小麦无法用牲口驮运到乙地销售。

若是现代汽车运输,f=3000,将p=150%,f=3000代入(5),求得:

S=(p-0.3)f=(1.5-0.3)×3000=3600(公里)

由于两地实际距离只有300公里,所以甲地小麦完全能够运送到乙地销售。

(二)中国粮食无法实现异地交易

中国主要的粮食作物,北方是小麦,南方是水稻(产品是稻谷或大米)。下面就讨论这两种粮食能否实现异地交易。

1.陆路运费太高,小麦无法实现异地交易

中国小麦的优势产区在河南新乡一带,往南、往北产量都逐渐降低(成本升高)。武汉与新乡南北距离约600公里。根据肖世和(2007)提供的资料,2006年湖北小麦平均亩产406斤,我们将406斤看做武汉小麦的平均亩产量。根据叶优良等人(2008)提供的另一则资料,2006年新乡附近浚县小麦亩产960斤,我们把960斤看做新乡小麦的平均亩产量。新乡小麦亩产高,一是由于土壤、气候条件优越,二是由于水、肥、机械、人工等投入较多。为了简化问题,我们假定两地每亩小麦的投入成本相同,都为A,那么武汉每斤小麦的成本n=A/406;新乡每斤小麦的成本m=A/960。此时,n/m=(A/406)/(A/960)≈2.36,两地的成本差额率p=1.36。

新乡与武汉间没有通航水路,古代只能使用牲口驮运。将p=1.36,f=207代入(5),得:

S=(p-0.3)f=(1.36-0.3)×207=248.4(公里)

由于新乡到武汉有600公里之遥,所以小麦无法运送到武汉销售。

如果新乡与武汉之间有直达水路可供船运货物,情况当然会大不相同。古代船运小麦,运送3000公里,运费才大体等于小麦的运前价值。将p=1.36,f=3000代入(5),得:

S=(p-0.3)f=(1.36-0.3)×3000=3180(公里)

这一数据比新乡到武汉的600公里大得多,表明水路运输可以实现小麦的异地交易。

2.地区间成本差额太小,即使利用水路运输,稻谷也无法实现异地交易

湖南的湘江、江西的赣江都由南向北注入长江,上下游之间可以利用水路运输。下面的例证说明,由于地区间稻谷的成本差额太小,即使利用水路运输,稻谷也无法实现异地交易。

据江西农业信息网2012年7月26日报道,赣江上游赣州市安远县,水稻高产万亩示范片稻谷亩产1080斤;赣江下游九江市湖口县文桥乡,水稻高产万亩试验片稻谷亩产1000斤。假如每亩稻田的投入成本相同(都为A),那么赣州稻谷的成本m=A/1080,九江稻谷的成本n=A/1000,n/m=1.08,即两地稻谷的产品差额率仅有8%。如此之低的产品差额率,连雇用收购、销售人员的工资(看做交易成本,我们假定为15%)也承担不了,更不要说运输费用和经营利润了。事实上长江以南各地的产品差额(率)都微乎其微,直到现在,我们甚至也不知道究竟哪个地域在稻谷生产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生产成本较低)。

这样,北方主要由于陆路运费太高;南方主要由于(产品的)成本差额太小,总之是产品差额无法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结果不论在南方还是北方,粮食都无法实现异地交易。

不过从历史记载看,古代中国倒也有粮食长途贩运的记载。但大都属于以下三类:一是政治需要。京城是政治统治中心,各地征收的粮食(实物税收),不惜代价也要运到京城保证消费,历史上的漕粮运输(称为漕运)就是如此;二是军事需要。边疆驻军需要大量粮食,统治者不惜代价也要保证供应;三是局部地区遭灾。灾荒地区的粮价往往高出丰收地区几倍乃至几十倍,这时异地贩运粮食就有利可图。不过遭灾地区的普通百姓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银子去购买价格猛涨几十倍的粮食,所以统治者主张百姓“异地就食”(就是异地逃荒要饭)。很明显,历史上粮食的这三类长途运输,都属于特殊情况,与我们研究的正常情况下粮食的异地交易是两码事。这反过来也可以说明:正常情况下粮食是无法实现异地交易的。

(三)廉价基本农产品无法实现异地交易

在中国,由于粮食(中值货物)尚且无法实现异地交易,所以比粮食价值还低的农林牧渔基本产品(低值货物)也就更无法实现异地交易了。因此,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基本物品的交易市场就一直没有发展起来。

历史上参与市场交易的物品,大都属于高值货物,如金银、珠宝、玛瑙、象牙等贵重物品和棉麻、丝绸、毛皮、香料、茶叶等特殊物品。不论是古代中国还是古代地中海世界,其商品市场上交易的物品莫不如此。不过也正因为它们价值高,普通百姓消费不起,所以对交易手段的发展并没有多大促进作用。

有意思的是,中国北方的古代市场上,也往往出售有南方大米。南方大米运到北方,售价中就包括生产成本、运输费用、交易成本和经营利润了,价格就会高得吓人,成为一般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北方有的农民为了吃上大米,就从外地引进种子种植旱稻。引进种子的选择反过来又说明,由于运输费用太高,农民交换外地运来的产品,还不如调整结构种植所需产品来得合算。正因为如此,所以各地都形成了小而全的农户:农户只为满足家庭消费而生产,只有盐、铁产品才从商贩处购买,于是社会也就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状态。

盐铁既是必需品,农户自己还不会生产,所以经营盐铁应当能够赚钱。可统治者早就认识到这一点,战国时期齐国的管仲就开始实行国家垄断经营。到大一统的汉代,盐铁专营制度就推行全国了。国家垄断经营盐铁的高额收入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税收,而对市场发展却只能起负面作用。

从商品自身特点说,经营中药材也许是唯一能够使民间商户赚钱的生意。中药材“丰年是宝,荒年是草”。承平年代人们有点小病就赶快求医问药,社会对药材的需求量大,交易总量也大。到清代,安徽亳州,河南禹州、辉县,河北安国,江西樟树,都形成了全国有名的药材市场。但一到荒年,药材市场就急剧衰落,因为它并不具有繁荣经济的作用。

这样,由于中国的粮食和廉价农林牧渔基本产品大都无法实现异地交易,所以整个商品市场就长期处于狭小或萎缩状态。

(四)中国维持传统社会原理归纳

由于中国的商品市场长期狭小、萎缩,结果手工业制造品的销量就很小(缺乏市场销路),无法激励制造业扩大生产,于是像西欧那样的精细分工、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制度变革等等就都无从谈起,所以中国社会也就一直维持传统的农业社会状态,不可能向工商业社会自发转型。中国未能向工商业社会自发转型的因果链条为:(五)并非题外的话:历代统治者何以都“重农抑商”

历史上欧洲的帝王们大都鼓励和保护工商业发展,而中国帝王却大都实行抑商政策。历史学家往往把这一情况归咎于欧洲帝王的远见以及中国帝王的短视。其实这是一种倒果为因的说法。

在西欧,由于地区间产品的成本差额很大,这使得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增加了收益,统治者则从中征收了可观的税费,所以统治者都鼓励工商业发展。

中国却不同。由于地区间基本产品的成本差额很小,无法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所以传统社会中没有专门经营农林牧渔基本物品(廉价商品)的商人。即使经营高值货物,其销量也很小,经营总利润低,这使统治者无法征收高额的税收。由于正常利润太低,商贩们总是极力偷逃税款,小商贩则惯于行奸弄巧,因而被老百姓贬称为“奸商”,或者因贩卖违禁物品(尤其是贩卖私盐)而被称为“私贩”。结果是,国家从商业活动中征收的税款,还弥补不了对整个商业进行管理的费用(税收收入不够税务人员工资)。于是在统治者看来,商贩对社会就只有负面作用。正因为如此,所以历代帝王都提倡以农为本,采取抑商政策。显然,抑商政策有其客观原因,而并不是由于中国帝王们的短视。当然,抑商政策肯定对市场发展更为不利。不过由于我们前述的地理气候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即使没有抑商政策,中国基本物品的商品市场也不可能自发发展起来。

五、简短结论

假如地球上全部人口都居住在一块面积很大的平原上,平原各处地理气候条件都完全相同,那么农户之间、村庄之间、地区之间的自然产品就很难有什么“成本差额”。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不会致力于商品交换,商品市场也就不可能发展起来。村庄里的各种工匠所生产的手工产品,因缺乏销路而无法扩大生产规模,也就无从改进制作技术,社会当然就无法向工商业社会转型。

这一假设条件虽然有点极端,但中国的环境条件就接近于这一假设,所以它可以作为说明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的理论模型:中国未能够实现向工商业社会自发转型,正是由于环境条件使得各地条件类似、产品雷同,不利于基本产品商品市场的发展。

西欧地理气候条件使得自然产品差异很大,加上有广泛的水路运输,结果当人口增长使得那一带逐渐开发出来以后,人们就致力于农林牧渔基本产品的市场交易活动。市场发展激励了生产扩大、分工发展、技术创新、科学诞生、制度变革,西欧逐步实现了向工商业社会的转型。

回到“李约瑟难题”:近代中国在科学技术、社会发展上大大落后于西欧,并不是因为中国人的群体智慧不如欧洲人,而是由于客观条件给予中国人发展商品市场的激励太小所致———归根到底在于客观环境条件。其实李约瑟(1990:827)也隐约猜想到,问题在于东西方环境条件的差异。所以他说:“如果中国人有欧美的具体环境,……那将是中国人,而不是欧洲人发明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历史上伟大人物的名字将是中国人的名字,而不是伽利略、牛顿和哈维等人的名字。”

不过李约瑟并不了解哪些具体环境要素,以及它们如何使欧洲产生了许多伟大的科学家。所以我们看到他归咎于北面的沙漠、东面的大海、南面的丛林、西南面的大山封闭了中国人的眼界;而我们则说明,地理气候条件通过是否有利于市场发展,激励或者限制了人们的发明创造活动,从而使欧洲与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程度大不相同。

(感谢陈平教授的学术思想对我们的启迪;感谢文贯中教授对论题研究给予的当面指教;感谢匿名审稿人对本文结构调整给予的指导意见;感谢责任编辑对本文学术观点和具体论证给予的帮助。)

注释:

①《东西方的科学与社会》1964年以英文发表,其中只说到中国在“应用”人类的自然知识于人类的实际需要方面要比西方文明有成效得多,而并没有“获取自然知识”的字样。中文《自然杂志》1990年发表该文时,却加入了“获取自然知识”一个词组,显然是为了弥补李约瑟的缺陷:必须先“获取”自然知识,然后才可能予以“应用”。可是这样一来却欲盖弥彰:原文中李约瑟没有谈到“获取”,是由于他并没有认为中国在“获取”自然知识上比西方文明更有成效。但如果不能有效“获取”,何谈有效“应用”?

②江晓原(2001)就有类似的看法,他说:“那种认为中国科学技术在很长时间里世界领先的图景,相当大程度上是中国人自己虚构出来的”。钱兆华(1998)也认为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可能并未高于西方。尽管中国人有不少发明创造,但都以实用技术为主,缺乏科学论证与抽象化的理论研究,所以也对李约瑟提出问题的前提表示了异议。

③他们大都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有关,有代表性的论文大都在《经济学(季刊)》发表。

④丁香被欧洲人誉为“香料中的王后”,仅生长于马鲁古群岛的5个岛屿上。几种很重要的珍稀香料植物,都只生长在印尼。

⑤“农业剩余”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经济学术语。这里我们姑且先讨论和使用它,下面再指出由于其模糊不清并且无法严格界定,所以无法应用它得出明确的结论。

⑥据《上海志.人口》载,清咸丰二年(1852年)上海人口为54万,1910年为128.9万,1927年增至264.1万,1937年为385.2万,1942年为392.0万。1945年降为330万,1949年初增至540万。

⑦有意思的是,此前姚洋(1998)在《小农与效率:评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一文中,在阐述“不在村地主”多主张“定额地租”(定租制)的原理时,对经营农业的自然风险、社会风险以及资金回报率的认识,都是非常准确、到位的。可5年后发表的论文《高水平陷阱——李约瑟之谜再考察》,却似乎毫无保留地接受了“高水平陷阱”的肤浅见解。这使笔者颇感疑惑。

⑧本文的主旨就在于搞清中国“市场狭小”的根本原因。

⑨后面我们将说明,中国没有出现技术发明的新模式,是由于中国的环境状况没有产生对研制性发明活动的激励,归根到底在于市场发展程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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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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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4997(2016)02-0089-14

2016-04-07

赵峰,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公共管理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史与管理史,高等教育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许平中,河南武陟人,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退休),研究方向:经济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