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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下的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2016-07-21邹梦琪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年4期
关键词:发展状况互联网金融监管

邹梦琪

互联网金融下的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邹梦琪

摘要:最近几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大好,人们的生活也因为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本文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以及发展现状,总结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提出几点未来规划。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监管;财务管理;未来规划

一、互联网金融的起源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金融业、以及电子商务紧密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它是互联网信息时代的一个必然产物。技术进步,广阔的市场需求以及人们消费模式和支付模式的改变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与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我国的传统金融模式决定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但是大多数人又有这样的需求,这种需求的潜在市场成为推动互联网金融兴起的一个条件之一。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各种在线消费模式逐渐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无法或缺的部分,传统的消费模式和支付模式正在被取代,传统的面对面的物质交换方式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十几年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不仅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而且正在经历快速发展。2013年以后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各行业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取得的很多令人瞩目成绩。在这一年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进行了一场犹如洗脑式的改变。银行、证券交易商、基金、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都开始积极谋变,以保证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也能保持自己的优势地位不动摇。阿里巴巴、腾讯、京东、苏宁等互联网企业也力求利用自己本身的优势在金融领域创建新的业务模式。

三、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1.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主要是以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证券销售、跨境支付为主要业务。以余额宝为例,自2013年六月余额宝推出以来,其影响力波及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各大互联网巨头也开始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截止到2014年10月24日,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余额宝的用户数已增加至1.49亿人,余额宝的规模更是达到5349亿元。相比于2013年6月30日余额宝66亿的规模,整整增加了81倍。苏宁云商也2014年1月15日正式推了自己的余额理财产品:零钱宝。2014年1月15日晚间,腾讯和华夏基金公司也推出了基于腾讯公司开发的社交聊天工具“微信”的金融理财开放平台:微信理财通。在保险领域,阿里巴巴的马云、腾讯的马化腾、中国平安的马明哲,“三马”联手设立了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众安在线与国内现有的保险行业营销模式不同,它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在2014年,互联网理财已寻找新的方向,除了基金理财以外,保险、房地产、旅游消费等也成为了互联网理财的新方向。理财产品已通过互联网寻找到了最新的销售渠道,在未来,会有更多的理财产品通过互联网被人们所接受。

2.第三方支付

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各个银行的支付端口被集中到了一起,用户不再需要在不同的银行开设不同的账户来完成不同银行间的付款业务,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目前我国已有250家机构取得了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发展较好的主要有阿里巴巴的支付宝,腾讯旗下的微信支付和理财通,还有其他的一些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 014年第三方支付交易量达到23万亿元,相比于2013年的17.2万亿元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同比增长了33%。在现有的发展势头下,第三方支付行业将会进入稳定增长时期,预计在未来的几年会保持35%左右的增长速度。并且随着手机通讯和移动网络的发展,移动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潜力,移动支付的快捷便利,已成为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结构中最大的亮点。

3.互联网融资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金融时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得很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并且个人贷款限制也越来越小。目前国内主要是P2P(Peer to Peer)网贷这种以网络中介机构为平台进行融资的模式。P2P贷款就是指有闲散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第三方中介为平台,将资金以有偿贷款的模式借贷给资金需求者。所以P2P模式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P2P信贷公司只是将用户的闲散资金集中到了一起,本身并不提供资金。目前国内网络借贷平台已超过了两千家,全国比较知名的主要有平安陆金所、人人贷、宜信等,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但是都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和条件。

四、互联网金融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给传统的公司财务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使得现有的财务模式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信息技术工具和财务技术紧密结合。传统的财务模式是以人力资源为主,以实物为记载工具。但是,很多市场采取了新兴的网络支付终端之后,很多财务凭证都是通过网络终端记载的,这使得创新出了很多电子记账工具。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节约了财务管理的成本,也使得使用者能够有效地对公司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新型财务管理和融资模式产生。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使得现有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要,从而出现了一种以使用者为导向的财务管理模式。它加强了使用者和管理者之间的沟通,给使用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沟通和监督途径。同时,新兴的融资模式也逐渐兴起。例如,P2P、淘宝众筹等,这对于公司财务来说,充分调动了消费者手中闲散的资金,为公司融资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促进了公司的发展。

第三,公司信息披露主动性和内部控制增强。互联网金融使得企业的竞争日益剧烈,很多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源,不得不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由于网络的普及性,使得企业披露的成本相应降低,企业会更加主动地要求披露企业信息。互联网金融既减轻了财务管理需求者与财务管理工具媒介等对接的难度,又使更多的使用者与企业能够自主地进行财务管理。

第四,促进了财务管理平台化建设。传统的财务管理和理财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它们不在是固定的场所融资,企业内部进行财务管理,而是建立起了广泛的平台化融资。这使得相应的平台对象化成为了财务管理主体,将传统金融主体像银行、证券交易所等融合起来,使得新兴融资主体功能一体化,创建出了面向金额和消费管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平台。

第五,大数据背景下的财务分析体系。互联网应用于金融行业使得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更为便捷。目前很多新兴财务平台数据上都和大数据统计相挂钩,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以大数据发掘为依托,在原因评估小微企业信用及运行模式的基础进行创新,为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提供便捷的途径,逐渐形成良性的投资循环与业绩回报,成为全社会新型融资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五、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建议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兴起将导致一系列的公司财务管理问题。例如,企业内部控制、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风险投资和税收跟进等问题。其实,就目前来说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还是不成熟的,它的发展不仅影响了我国整体的行业运行机制,也影响到整个企业财务运行机制。企业转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财务一体化,而且着重要求有经验管理模式上的创新。所以在以财务管理的基础下,我们要着重注意管理模式和运营的适时调整。因此,本文在以下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1.构建信用合作体系

目前我国互联网监管体系中缺乏一套完整的针对广大客户的信用监管体系。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复杂性,传统金融分业管理的模式已无法满足其监管需求。所以在未来,所有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中的主体,应该联合起来针对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和客户建立起一套信用共享机制,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和客户的资信情况将会被录入其中。客户可以方便地了解互联网金融企业或者一款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受信任程度,从而选择到一个满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这样可以降低网络诈骗的发生率。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可以针对不同资信程度的客户来提供不同的服务,在用户获得更满意服务的同时也可以筛选出不良信用的客户。建立有效的互联网金融信用合作体系,就是对互联网金融实行综合监管,分业经营,统一管理,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在未来必不可少的成长阶段。

2.严格限定准入条件

要想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必须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门槛准入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很低,互联网金融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到目前为止,除了在2011年第三方支付获得交易牌照,我国对其他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并没有颁发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限制。互联网金融的精神在于创新,但是也不能放松监管,在未来开展互联网金融一定要有准入管理,按照企业风险承担的能力限制业务种类,严格加强对开展新业务市场准入的审查,严格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资质管理。有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制度这一点不可能通过行业自律来实现,那么互联网金融可以同证券行业一样,建立一个互联网金融协会,通过互联网金融协会对互联网企业进行档案管理从而提高准入门槛。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导致现有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制度不健全甚至缺失,所以应该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主体要遵循金融法律法规,遵循会计标准、监管要求和操作规范,同时遵循禁止性规定,包括远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客户资金等;不得利用自身业以及技术优势侵害客户的合法权益,更不得利用自身优势擅自动用客户的财产或泄露客户的信息,互联网金融需要修订出遵循以上原则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各权利和义务,有效控制风险。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尽快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且相关互联网金融行业要进行学习,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也应该增强相关的法律意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互联网金融在产品推广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保障消费者资产的安全性,保证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以及存在的相关的风险都有一定的知情权,对产品和服务享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以及消费者的相关信息被保密权。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可以成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在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用户进行自律的基础上,增加投诉和建议机制,这样消费者可以表达观点与意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应该加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进行教育,使其了解相关的业务流程和存在的风险,及时地规避风险。

参考文献:

[1]胡郡.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商业,2014(24).

[2]范文仲.互联网对金融的革命性影响[J].现代商业,2014 (24).

[4]王念,王海军,赵丽昌.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基础与模式之辩[J]南方金融,2014(4).

[5]陈功.互联网金融及其对传统金融的影响[J].中国商贸,2014(14).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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