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义小考
2016-07-18陈晶晶
陈晶晶
“吏”义小考
陈晶晶
摘要:“吏”字字义不断缩小,先秦两汉时大官小官皆可称吏;汉以后就特指地位卑下的小官;现代“吏”字一般不单独使用,常与“官”连用,组成“官吏”,亦指政府中的工作人员。“吏”还有官职、官阶、管理等意义。
关键词:“吏”字;字义;演变
一、引言
通过查阅《汉语大字典》、《康熙字典》、《王力古汉语字典》等几部具有代表性的工具书,归纳出“吏”字有以下四个义项:①古代官员的通称。②汉以后特指官府中的小官和差役。③通“事”。事情。④姓。那么以上几个义项哪个是吏字的本义呢?吏、事、史在甲骨文和先秦典籍中常有混用的现象,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除了字典辞书中的义项,吏字是否还有其它义项?它又是如何演变的?本文试图从吏的本源意义以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意义方面展开讨论,对吏字的意义进行辨析。
二、“吏”、“事”、“史”的关系
《说文解字》云:“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声。”又:“事,职也,从史,之省声。”又:“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学界一般的观点认为“吏”、“事”、“史”是一字之分化,在甲骨文中三字同形,皆作、或。王国维说:“龟板金文不见吏字。吏即事字。事古作。即由史字中之直画引长而成形。史作。故讹为吏。”[1]孙海波认为,“卜辞‘史’、‘事’同字,‘御史’亦即‘御事’”,而且“卜辞用‘吏’为‘事’”。徐中舒认为,“实为事字初文,后世复分化孳乳为史、吏、使等字……故事、史、吏、使等字应为同源之字。”“从又持,“,乃干戈之干的本字。古人狩猎作战,即以有枒槎的棒作为武器,进则以侵犯人兽,退则以捍卫自身。”“史的本义为事,文史之史,乃引申之义”,又说“卜辞史吏一字”。黎虎认为,甲骨文中“史”字本义为“使”,“吏”和“事”均为假借引申之义。于省吾认为“吏”与“事”同字,他指出“卜辞‘史’、‘事’、‘使’无别,均作或,或强分为‘史’,为‘吏’为‘事’”。[2]
“吏”形的字在甲骨文中的释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以上参见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316-317页,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年9月)
由此可知,除用作人名外,“吏”形的字多与战事或祭祀有关。并且也存在“吏”“事”“史”混用的现象,用如“官吏”这个义项时,他们同形也同义。但仍能看出细微区别,“史”和“事”既有“官吏”、“任职者”等名词性含义,也有“使”、“任职”等动词性含义。而“吏”则主要是表达“任职者、武官”等含义。所以我们认为“吏”、“事”、“史”三字同源。上古都属之部。从发展的语言观来看,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记录语言的文字也在不断孳乳和发展。本义为持书之人,后来又引申为官吏之称,又引申为职事之称,起初这三个义项都共享一个形体,但是随着语言的丰富和发展,汉字职能开始分化,每个义项都需要专门的字来表示,所以为了表意明确,这组字开始做了分工,“习惯用‘史’字专记‘史’词,‘事’字专记‘事’词,‘吏’字专记‘吏’词”。[3]
三、先秦时期的“吏”
先秦典籍中“吏”与“事”也出现了混用的现象。比如“三事”与“三吏”混用,《墨子·公输》“臣以三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而《战国策·宋卫策》为“臣以王吏之攻宋,为与此同类也。”毕沅《墨子注》云“‘王吏’盖‘三吏’之误。”但不管是“三事”还是“三吏”,其在此句中的意义都是一样的,即“官员、官吏”义。《汉语大字典》中释“吏”为“古代官员的通称”,那么除此之外,先秦典籍中“吏”字是否还有其它义项呢?我们试以《论语》、《孟子》、《墨子》、《左传》、《礼记》、《说苑》等先秦的这几部著作为例,对“吏”字进行检索,并对“吏”义进行辨析。
由表1可见,在先秦作品中绝大部分“吏”都是“官员”义,这个意义十分广泛,无论大官小官还是文官武官,皆可称为“吏”。
表1 “吏”作“官员”义时在先秦著作中的用例
大官小官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称呼上的区别,如:
1)王使委于三吏。
《左传·成公二年》
“三吏”,杜预注“三公也”,三公即司徒、司马、司空三种官职,都是位高权重的官员。
2)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
《孟子·万张下》
“委吏”是管理仓库的小吏;“乘田”是管理牲畜的小吏。
3)辉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
《礼记·际统》
“甲吏”“肉吏”“乐吏”都是当时地位十分低下的小吏。
4)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左传·桓公十七年》
“疆吏”即镇守边疆的官吏,属于武官。
5)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吏”即王者派去治理各方的人,属于文官。
此外,“吏”义除了指称大小官员外,还有“官阶”义。如:
1)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墨子·号令》
“许之二百石之吏”即许给他二百石粮食的官阶。
四、两汉时期的“吏”
两汉时期,虽然绝大部分“吏”还是“官员、官吏”义,但并不是像先秦那样笼统地把大小官员都称为“吏”,而是有了比较显著的区分,“在汉代,官俸在四百石以下的称‘吏’”[4]。《前汉·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表2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秩律》(节录)
上表节选自《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秩律》,由上可以看出,被称作“吏”的官员大多等级不高,《汉语大字典》说“吏”在汉以后特指官府中的小官和差役。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其实从汉代开始,吏所指称的官员就已经细化了,都有专门的称呼,如“令吏”、“掾吏”、“少吏”等。从先秦到两汉,“吏”义的指代范围明显变得更明确了,这是官僚体制盛行的结果,随着政府机构的分工明确和职责的细化,等级比较高的“吏”都有专门的称呼,如“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奉常”、“光禄勋”……,因此“吏”就“降格”了,不再指称大官,为“官”所代替。
除了“官员”义外,“吏”还有“官职”义。如:
1)于是于公辞疾去吏。
《说苑·贵德》
此外,在汉代,一向作为名词使用的“吏”又可活用作动词,即“治理、管理”义。汉以后也沿用下来。如:
1)夫吏者,理也。
《汉书·王莽传下》
2)吾友吏兹邑,亦尝怀宓公。
《观李九少府翥树宓子贱神祠碑》
但“吏”在句子中单独作动词用的例子很少,一般后面加名词连用。如:“吏才”等。
1)延年兄弟五人,皆有吏才。
《前汉记·孝宣皇帝记三》
2)明于政体,吏才有余,论当世便事数十条,名曰政论。
《后汉书·崔骃列传》
五、汉以后的“吏”
汉以后的“吏”义无大变化,已基本定型,即指“官府中的小官和差役”。
1)汉安帝永初二年,剧贼毕豪等数百,乘船寇平原,县令刘雄,门下小吏所辅。
《水经注·河水》
“门下小吏”即看守县衙门的小官。
2)少为县吏,因逐捕而为贼所伤,当时暂死,得道士神药救之,遂活,便弃职随师。
《神仙传·马鸣生》
此处之“县吏”大致相当于捕快。
3)骑吏尘未息,铭旌风已翻。
“骑吏”即出行时随侍左右的骑马的小吏。
4)那刺史即命刑房吏:“把贼收监,好生看辖。待我接过上司,再行拷问。”刑房吏遂将唐僧四众推进监门。
《西游记》
“刑房吏”指刑房的书吏。
5)李十儿说道:“那些书吏衙役都是花了钱买着粮道的衙门,那个不想发财?”
“书吏”,掌管文书和档案的官署吏员。
总之,汉以后的“吏”大多都是指小官,他们中有协助上司检视,负责起草文案的,如“典吏”、“书吏”;也有负责管理仓库、收支钱粮的;也有驻守监狱、看管人犯的,如“狱吏”等等。可以明确的是,他们大都品级低下,地位卑贱。此时,“吏”再也不能像先秦两汉那样可以称呼品级高的大官了。
到了现代,“吏”一般不单独使用,常和“官”连用,“官吏”即官员,也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总称。
1)寻邬调查找的是一部分中级干部,一部分下级干部,一个穷秀才,一个破产了的商会会长,一个在知县衙门管钱粮的已经失了业的小官吏。
毛泽东《<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序》
2)农人,工人,商人,军人,官吏,学生家属,只要一接触便或多或少,起一点变化,顶少要对民主运动减少一点阻碍,顶好是一经提醒,便成了民主的斗士;乃至成为民主的干部,大家起来创造一个名符其实的中华民国。
《陶行知教育论文选集》
3)当宴会进行时,按照预谋,开化派在邮局附近纵火,并趁机刺伤保守派官吏闵泳翊,与会众人闻警各自逃走。
《袁世凯传》
可见,“吏”是一个历史词,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封建制度的消亡,“吏”义明显缩小了。语言具有社会属性,它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所以,若要考察一个字或词意义的演变,就必须把它同社会历史相结合,这样才能清楚把握词义发展和演变的脉络。
六、结语
纵观“吏”字字义的演变过程,我们了解到它的意义是不断缩小的,由先秦的大官小官无别,到两汉时期趋向指小官,再到汉以后特指官府中的小官,不仅仅是词义的变化,也反映出我国古代官吏制度的发展与演变。另外,“吏”字不只有“官员”义,还有“官职”、“官阶”和“治理、管理”义。《汉语大字典》中也有遗漏之处,并未收录其动词义。
参考文献:
[1]李圃主编.古文字诂林·第一册[K].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12月,32页.
[2]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第四册[K].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12月,第2947—2961页.
[3]李运富.论汉字职能的变化[J].古汉语研究,2001(4),第51页.
[4]王凤阳.古辞辨[M].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6月,第386页.
作者简介:陈晶晶(1990—),女,河北唐山,青海民族大学,硕士,汉语言文字学专业。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