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中传播者和受众关系的解析
2016-07-15杨海燕自晓丽
杨海燕+自晓丽
摘 要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媒体时代逐渐向我们走来。新媒体营造了自由、开放、快捷、交互性的传播环境,这就对传播者和受众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从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分析入手,从人性化、和谐性和平等性3个方面对新媒体环境下传播者和受众关系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 新媒体;传播者;受众;关系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63-0008-01
传受关系是传播者和受众之间互动的产物,随着传播媒体的发展,传播者和受众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新媒体环境下,微博、微信、博客等各种新媒体产生,依托于互联网营造了开放性、交互性和自由性的传播环境,这对传播者和受众关系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传播者和受众应当对自身的角色进行正确的定位,合理处理好传受关系,把握好传受关系。基于以上,本文简要解析了新媒体环境中传播者和受众关系。
1 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分析
1.1 自由、平等的传播环境
相较于传统媒体来说,新媒体所构建的传播环境更加开放,更加平等,更加自由,例如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态,受众可以自由的在其所构建的信息平台中进行信息的评论、互动和转发,而在转发的过程中受众则完成了传授主体的转换。在新媒体环境中不仅可以传播新闻组织或媒体组织的信息内容,同时人们也可以进行个性化的表达,整个传播环境更加自由。
对于新媒体的使用者来说,其有着信息传受的双重主体身份,在信息的评论和传输过程中有着平等的话语权,这是传统媒体环境所不具备的,这就改变了传统媒体单一的直线传播模式,受众对于信息和新闻的关注、转发和评论本身就是对新闻信息的一种表达态度[1]。同时新媒体中有着信息搜索的功能,新媒体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个性化需求来搜索自己所需要的新闻信息内容,提升了信息传输的自由性。
1.2 信息多样化
首先,在新媒体环境中,信息的内容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快速,人们对于信息有着多元化和碎片化的需求,新媒体技术打破了信息传输的版面限制和时空限制,新闻信息内容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几个固定的方面,新媒体的使用者可以自行的创造信息,这就丰富了信息内容。
第二,在新媒体环境中,信息来源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新媒体环境中,信息的传播者可以是受众,受众也可以称为信息的传播者,新媒体使用者有着传受主体的双重身份,这种自由化、平行性的传播环境打破了传统媒体意识形态的限制,信息的来源更加多样化,人人都可以是信息源,且传播的内容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人内心的文化诉求,在新媒体平台中逐渐新成了例如慈善、小动物保护等亚文化群体。
第三,在新媒体环境中,信息的形式不断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任何一种新媒体的出现都属于一种新的信息表现形式,例如微博中的信息发布、微信中的朋友圈照片及文字发布、网络电台等。
2 新媒体环境中传播者和受众关系分析
2.1 传受主体去中心化
在传统媒体环境中,传播者和受众的关系是一种中心对边缘的模式,传播者是信息传播的中心,信息传播的内容由传播者来决定,受众只能被动的接受,并不能够对信息的传播过程产生任何影响,没有选择信息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的权力,传播者和受众关系的中心化十分明显。
而新媒体则营造了一种更加开放、自由的信息传播环境,普通的受众也可以称为信息的传播者,也能够对信息传播产生影响,新媒体使用者能够轻松自如的切换传播者和受众的角色,没有了以传播者为中心的这一说法,传播者和受众关系的去中心化明显,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传播者和受众都是传受关系的中心,或者说在传受关系中没有了中心,受众的地位被提升,受众的个性化和创造性得到了尊重和表达。
2.2 传受关系地位平等化
新媒体环境在传播者和受众之间建立了一种平等的互动关系,受众对于信息的接受不再是被动的状态,受众可以实现与信息传播者的交流和讨论,实现了传播者和受众的平等对话[2]。在新媒体环境中,每一个新媒体的使用者都是信息的传播者,也都是信息的接受者,传播者和受众的关系是平等的,是相互尊重的,二者都是信息传输的主体,其所面临的共同客体是信息,是新闻,是船舶的内容,而不再是各自的对方。
2.3 传受关系互动常态化
在新媒体环境中,信息的传输方式由单向传输转为了双向传输甚至是多向传输,传播者和受众的互动越来越多,在互动的过程中更加凸显了受众的地位。当前的新媒体环境以互联网为依托,互联网有着交互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实现了信息的点对点传播,受众在接收信息的过程中能够打破时空限制,能够随时随地与处于网络另一端的传播者进行沟通和交流,而在沟通的过程中,受众则完成了向传播者的角色转变,新媒体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喜好来自由的发表评论,表达情感。
2.4 传受关系的人性化
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的地位不断提升,传播者与受众关系越来越人性化。传播者在传输信息的过程中必然有着一定的目的和意图,在新媒体环境中,信息的传播开放性更强,新媒体使用者可以凭借着自身的喜好来共享信息、发表意见、表达观点,这就充分满足了受众的文化诉求和信息需求[3]。新媒体时代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信息传播呈现出供大于求的特点,受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选择,信息传播要想实现对人思想意识和行为行动的影响就必须要体现出人文关怀,体现出人性化的特征,从人性的角度去分析信息,挖掘信息价值。
新媒体环境中,受众在信息传播中有着充分的主体地位,能够对说教式的信息传播进行反抗,这就对信息传播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积极体现人文关怀,才能够适应新媒体环境中受众的变化,只有建立人性化的传受关系才能够保证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传播,从而实现信息的宣传目的。
2.5 传受关系的和谐化
新媒体环境中,信息的内容、形式更加多样化,营造的传播环境更加开放化和自由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传播者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更会考虑到受众的需求,以此来构建的传受关系势必更加和谐[4]。以微博公众号为例,其所传播的信息是其所有粉丝所感兴趣的信息,这就提升了信息传播的有效性,传播者和受众的关系在这种有效传播的过程中被无形加固,使二者的关系更加和谐。
3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新媒体环境中,传播者和手中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传播者和受众的界定逐渐模糊,传播者和受众关系中的中心不再明确,而呈现出平等、人性化、和谐化和平等性的特征。
参考文献
[1]张军.新媒体环境下传受关系的演变[J].西部广播电视,2014(14):78.
[2]郑和武.新媒介环境下传受关系的演变[J].传播与版权,2013(3):1-3.
[3]颜廷昆.传播理念与媒介形态的共变关系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3.
[4]乔媛媛,蒋雷亦.传受关系的演变与和谐传受关系的建立[J].新闻世界,2015(8):293-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