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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不平等视角的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研究

2016-07-15王子谦

改革与开放 2016年8期

王子谦



基于不平等视角的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研究

王子谦

摘要:本文尝试理顺中国社会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逻辑。认为首先社会上客观存在的不平等造成不满和怨愤情绪,其次突发性事件中强势群体首先制造对立行为,使得弱势群体先前因不平等产生的情绪找到了宣泄的着力点,并在“情绪感染”和“行为模仿”的催化作用下形成了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随后,本文引入经济学中的分离均衡理论,指出避免这种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方法归根到底是对上述两次不平等输入的矫正。最后,本文指出,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从产生逻辑和预防之道上根本区别于“现实性”群体性事件,我国政府应该对这两种群体性事件做出区分,对症下药,以更好地应对群体性事件,化解社会戾气,提高治理能力,稳定政治统治。

关键词: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不平等;分离均衡理论

一、引言: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有一个著名论断:“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正凸显了一种迅速推进的现代化和相对滞后的现代性成长之间不断加剧的断裂和紧张关系。而这种断裂和紧张关系的突出表现就是经济增长与社会冲突加剧二者并存。

社会冲突的形式多样,结合中国具体国情,我国社会冲突的主要形式是群体性事件。而有一类群体性事件以其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影响社会稳定并且逐步多发等特征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和探讨。本文采取科塞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中把冲突分成“现实性”和“非现实性”两类之说,将此类群体性事件称之为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与学界一般称情绪主导型社会群体事件、非直接利益冲突、社会泄愤事件等概念类似。

学界一般谈及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都着重于对其特征和后果做一定的描述和解释,但对其产生逻辑鲜有透彻的分析。这是因为其逻辑相对于“现实性”群体性事件而言更加复杂和不明显,并涉及社会学、心理学等诸多学科。但若从社会不平等的角度着手,可以比较清晰合理地理顺这一动态的博弈过程,揭示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逻辑。由此也可对其特征做出更好的解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区别于“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之道。

二、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逻辑

首先,就产生逻辑来看,“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逻辑一般比较直接明了,即由于一定地域内具有相似身份和地位的社会团体在自身权益受到现实侵害或即将受到侵害时,自发且有组织地结成特定的利益共同体并以温和的行为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因此一般可以控制,易于解决。

但是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则不然。其一般规模较大,群体无明显利益诉求,基本无组织性,行为方式比较暴烈,化解较困难。这些特征归根到底在于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其产生的逻辑过程相较于“现实性”群体性事件更加复杂深刻。它至少包括两次不平等的输入:第一次客观输入即整个社会处于不平等的环境,第二次则是主观输入即强势群体以一个突发事件彰显不平等。

首先,客观不平等输入即整个社会处于不平等的状态。这种不平等根源在于社会分层及阶层封闭。具体来说,由于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体制转换、机制设计等方面也存在缺憾,所谓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动态均衡和稳定”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利益的两极分化,一端是人数较少但是拥有大量财富和社会资源的强势群体,另一端则是人数众多掌握资源却少的弱势群体。这是因为强势群体通过代际传承、婚姻、结盟、利益交换等方式使得社会资源进行了“圈内转换”,这种“不落空”的资源流动方式阻碍了社会流动,固化和封闭了强势阶层,并最终造成了包括财富、权力、声望在内的结果不平等以及更为深层次的机会不平等。

但上述不平等的第一次输入只是造成了一种不满和怨恨情绪。而这种不满和怨恨情绪因制度化利益表达的失效只能被迫沉默。但沉默是暂时的,它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对立的外部环境”,“需要外部的刺激才能粉墨登场”。这种所谓的外部刺激就是本文所说的第二次不平等输入,是一种主观不平等的输入即通过强势群体表达一种冲突姿态以彰显不平等的客观存在。这就会引起弱势群体的“回答反应”,最终造成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爆发。

需要强调的是第二次输入的不平等信号虽然是一种冲突的姿态,但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暴力、剥削等形式,而可能只是语言、行为等即只要表达出了强势群体在社会资源占有上的绝对优势,彰显了强势和弱势群体在权力、财富、声望上的不平等就可以认为发出了客观不平等是真实存在的“信号”。弱势群体就会采取冲突的姿态即制造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进行回应,表达对于不平等真实存在这一现象的接收,并借此宣泄自身的不满和怨恨情绪。

此外,还需补充的是,非现实性群体性冲突影响甚大还在于其“不平等情绪感染”和“行动模仿”的特征。就“不平等情绪感染”而言,当事者受到来自强势群体的直接伤害之后,不平等的认知在旁观者中蔓延,旁观者出于原本就由不平等带来的不满和怨恨情绪宣泄的需要,以及结合自身遭受不平等的经历,对当事者表达同情并产生一种感同身受的愤怒情绪,选择支持并参与进去。而“群众一旦形成,他就想要由更多的人组成,向往增多的冲动是群众首要的和最大的特点”。参与进去的群众则往往会进行“行为模仿”,使整个人群尽管没有领导者和组织者却产生一致的行为,看到别人怎么做,自己也跟着响应,而若有人采取了暴力行为,这种暴力就会蔓延,这也就是为什么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行为暴烈的原因。

至此,从不平等角度思考,中国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机理便完整展现出来:(1)社会层级的固化和封闭导致不平等现象的产生。(2)不平等现象在弱势群体心中积累成为不满和怨恨的情绪,并缺乏表达和宣泄的制度性渠道。(3)强势群体展现冲突姿态,彰显不平等。不平等概念被弱势群体接收并进行了主观构建。(4)弱势群体以冲突姿态回应强势群体的冲突,以宣泄对社会不平等的不满和怨恨情绪。而“情绪感染”和“行为模仿”使得这一回应的规模和影响增大。

三、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

诚然在上述对于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描述中我们已经能够找到避免其发生的途径,即减少两次不平等输入的可能,具体包括减少整个社会的不平等,以及制约强势群体的冲突行为。但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我们不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探索一下,使得推理更加严谨,并且弥补了经济学在该领域的空白。

具体的研究思路是:引入斯宾塞信号理论中关于分离均衡的定义,找出强势和弱势群体出现各自分离均衡即选择冲突临界条件,分析该条件不成立时的情况以找出避免冲突发生的方法。

首先,建立三个假设:

(1)社会中某个群体要选择冲突所需要的支付成本为k。具体来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选择冲突需要支付的成本分别是ks和kw。

(2)θ表现制造冲突状态的效用评价系数,且θw≻θs。这时因为弱势社会群体的成员,他们处于社会底层,无社会影响,他们要“发声”需要更多的努力,而这些努力原本用于解决温饱等基本的生存问题。因此,这种资源分配的转移,使得制造冲突所造成的损失非常之大,故他们制造出冲突状态的效用评价系数θw较高。相反,强势群体拥有较多的剩余资源可以用于支付制造冲突状态的成本,故其信号成本的效用评价系数θs较低,即θw≻θs。

(3)假设社会成员在制造冲突的过程当中所获得的净收益等于收益和成本的差值,则强势群体的效用函数是:

弱势群体的效用函数是:

当强势群体的成员制造冲突所需要投入的成本达到一定的临界,它就倾向于制造出冲突的姿态。此时的收益函数为:

同理,弱势群体制造冲突所需要投入的成本达到一定的临界,它就倾向于制造出冲突的状态。而显然弱势群体制造冲突所需要投入的成本比强势群体需要投入的要大,此时的收益函数为:

根据上述假设和推导作图1。

图1 不同社会群体是否选择制造冲突的信号博弈

上图1中,两条斜线分别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制造冲突所获得的效用函数的无差异曲线。其中弱势群体由于制造冲突的效用评价系数θw较大,斜率较高。而图中水平的四条线,分别为对应的上述ws和ww。

分析图1可知,强势社会群体S出现分离均衡的临界条件为:

而因为短期内a-c是不变的,因此,要偏离这个带来冲突的分离均衡(3.5),从数理上的理解就必须要增大ks0,因为当ks0增大到无穷大的时候,无穷小,则(3.5)中的分离均衡出现可能区间缩小到几乎不可能,即可以理解为(3.5)不成立。那么强势群体并没有制造出冲突的动力,而是倾向于和平共处。

同理,弱势社会群体w出现分离均衡的临界条件为:

同样短期内b-d不会发生变化,因此要偏离这个带来冲突的分离均衡(3.6),必须要增大kw0。因为kw0增大,则变小,若变得无穷小,则(3.6)中的分离均衡就可以被理解为不成立。那么弱势群体就不会制造出冲突进行斗争,而是倾向于和平共处。

因此,该模型表明,强势和弱势群体的制造社会冲突进行“剥削”和“反抗”的成本越小,他们就越倾向于选择制造冲突,反之,成本越大,则倾向于选择和平。也就是说,要使得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博弈从(冲突,冲突)的动荡状态转向(和平,和平)的和谐稳定状态,就要增加强势和弱势群体制造社会冲突的成本。

具体来说,增加强势群体制造社会冲突的成本,一方面就是使得他们不再拥有主要的社会资源,避免他们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掠夺和剥削;若他们仍选择进行调用,所需要支付的机会成本就会增加。这就要求构建社会平等的大环境,矫正存在的机会不平等和结果不平等现象。具体比如通过制度和体系建设构建阶层间流动渠道、再分配的时候更加公平、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等。另一方面形成一种“威胁”,让他们产生“制造冲突”是不划算的心理。比如加大媒体、社会的监督力度,使得这种制造社会冲突更容易被发现和识别;立法和行政机构也应对这种制造冲突的行为进行判定和制裁。

而就弱势群体而言,增大他们制造社会冲突的成本的基本思路就是使他们选择冲突就要放弃的机会成本更大,而这意味着他们原本所处的社会环境已经给了他们与强势群体同样的机会实现财富增加。此外,提高其社会福利水平,使得其无法通过斗争再争取到更高的福利,即他们没有动力偏离目前的社会状况。据此,在现实中应努力弥补社会分层带来的割裂,在允许差异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同等的机会,使得阶层间可以流动。最直接的比如教育资源供给的城乡均等化,改革户籍制度的限制等。而对于社会封层的结果也要做出一定的调整,减少处于两极的人口,扩大中产阶级的规模,形成“纺锤型”的社会结构。

综上所述,无论是增加强势群体还是增加弱势群体制造冲突的成本,都要对社会客观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做出矫正,而对于强势群体来说还特别要求规制其制造冲突姿态的行为。这与上文中分析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逻辑之后提出的预防之道是对应的。

亚里士多德评述希腊的政治变革时指出:“纵观所有这些事例,煽动叛乱的原因全在于不平等”。中国的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虽未达到煽动叛乱的程度,但它的出现无疑昭示着中国政治生态已走向一个更具危机性的新阶段,党和政府应对日益增加的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给予高度重视。

出于提高治理能力,巩固统治合法性基础,维持政权稳定的考虑,政府至少要做到两点:第一,分清“现实性”和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在某一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迅速进行甄别并做出判断以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第二,针对非现实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逻辑和预防,应对社会不平等端倪给予高度重视并通过制度予以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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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大学)

DOI:10.16653/j.cnki.32-1034/f.2016.0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