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裁决是张废纸,仲裁就是一场闹剧”

2016-07-14

南方周末 2016-07-14
关键词:海洋法仲裁庭仲裁

“这个仲裁的最大受益者绝对不是菲律宾,而是美国,他们是为了反对中国而做的。”

南方周末记者 于冬

一场闹剧终于结束。

2016年7月12日傍晚,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陆慷说,“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完全是一场非法的政治闹剧。”

而对菲南海仲裁案的所谓裁决,中国明确表达的立场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

2015年7月7日,海牙和平宫的一间悬挂着枝形吊灯的房间中,5名法官坐在主持位置上主持了一场听证会:他们的对面,一侧是来自菲律宾的3名代表,另一侧是三把空椅子——中方一直拒绝参与这场仲裁。

“如果有人试图执行这一非法仲裁将产生新的不法行为,中国将运用必要手段阻止非法行为。”2016年7月13日上午10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说,无效的判决不可能得到执行,相关国家应该认识到裁决是一张废纸,不可能执行。同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也发表白皮书《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为菲律宾提供了双边对话的通道。

南海仲裁前夕,菲律宾向中国做出和解的姿态,新任总统杜特尔特公开表示,愿意与中国通过谈判解决纠纷,甚至表明即使仲裁对菲律宾有利,也愿意与中国共同开发资源。

“这盘棋的背后,有人在指点。”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教授李金明认为。

如今,多支军事力量正在聚集南海,这场“闹剧”会演变成一场风暴或仅仅是一阵波澜?多位国际防务领域的学者们的态度则很谨慎。

企图绕开公约豁免权

2012年,在菲律宾挑起的黄岩岛对峙失败后,阿基诺三世政府于同年7月31日做出决定,把位于南海中菲争议海域的3个油气区块进行招标。其中,第3、4区块属南沙群岛礼乐滩范围,这遭到中方的“严正抗议”。

招标的效果让阿基诺三世很失望,原先邀请或预计的几家外国石油公司都没有现身,只有菲国内6家企业提出4个投标申请。当天,美国彭博社分析这一结果时揶揄道,“没有一家跨国企业愿意惹恼中国,付出被中国市场边缘化的代价”,只有那些“在中国根本没有机会的公司”才会参与投标。

于是,另一个精心地谋划开始——阿基诺政府开始酝酿把中国告上海牙仲裁庭。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向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提起“强制仲裁”。

“诉状”共15项内容,相关文件累计至今已有近4000多页。其中,陈述性的意见翻译成中文有15万字左右。

这些法律文本很枯燥。李金明教授总结说,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中国对南海,尤其是“九段线”的领土主张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该海域各种地貌特征是属于岛屿、岩礁,还是仅属“低潮高地”?菲律宾还要求仲裁庭确认其在“专属经济区”内自由开展各种工作,不受中方干涉。

“它的仲裁请求内容显然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于5月举办的“南海争端与国际法”研讨会上,李金明教授表示,“这15项仲裁请求都是在进行法理辩论,它并不要求仲裁庭裁定其与中国之间的岛屿主权争端及海洋划界纠纷,而是要求法庭认定中国的主张和行为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013年2月19日,中国政府正式退回菲律宾的《仲裁通知》,并对仲裁庭的管辖权提出质疑。早在2006年8月25日,中国就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一份书面声明: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第1款所列任何争端,即涉及领土主权、海洋划界、军事活动之类的争端,中国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三节(第297条、298条、299条)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范围。

菲律宾也有一项类似的排除性声明。2002年,该国在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宣言中,也特别强调涉及“卡拉延群岛”(菲律宾对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单方面称谓)争议时,不承认该《公约》。

“梳理一下仲裁庭在事实认定和法律推理上的做法,不难发现,仲裁庭均采用切割和碎片化的处理方式。”2016年5月7日,在吉林大学举行的中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上,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发言说,仲裁庭有意把争端涉及的政治层面与法律层面切割,把中国对南沙群岛的悠久历史脉络切断,把南沙群岛地理整体性切碎,把《公约》整体与个别条款割裂。

通过这些“技术性”的手段,菲律宾声称“南海仲裁案不涉主权”,意在绕开中方依据《公约》第298条而享有的豁免权。

“仲裁庭是一幢应予 拆除的违法建筑”

7月13日上午10时45分,联合国官方微博发布一个微博让人颇为回味,“国际法院(ICJ)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这座建筑由非营利机构卡内基基金会为国际法院的前身常设国际法院建造。联合国因使用该建筑每年要向卡内基基金会捐款。和平宫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设仲裁法院(PCA),不过和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

“仲裁庭绝不是国际法庭,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强调,“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一定关系,但不是海洋法法庭一部分。与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个系统的,有点关系,为什么呢?因为常设仲裁法院为仲裁庭提供了秘书服务,仅此而已。这个仲裁庭在庭审的时候使用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大厅,仅此而已。”

“菲律宾南海仲裁庭是一幢应予拆除的违法建筑。”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批评说。

组建之日起,仲裁庭就被批评“暗箱操作”。2013年4月24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就开始强行组建5人仲裁庭,斯里兰卡籍法官克里斯·平托(Chris Pinto)担任首席仲裁员。其他4名仲裁成员分别是,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Rudiger Woffrum)、波兰籍法官波拉克(Stanislaw Pawlak)、法国籍法官柯(Jean Pierre Cot)以及荷兰籍法官松斯(Alfred Soons)。

职业道德与程序正义的瑕疵几乎同时暴露。按照仲裁庭的组织程序,被指派的仲裁员应为不同国籍,或其境内的常住居民或国民,且不得为争端任何一方工作或存在其它利害关系。不久,斯里兰卡籍法官克里斯·平托就被指触及这一回避制度,他的妻子被曝是菲律宾人。

一片质疑声中,2013年5月6日,克里斯·平托只好回避南海仲裁案。同年5月30日,柳井俊二提名加纳籍前法官托马斯·A·蒙萨(Thomas A Mensah)填补这一空缺。而蒙萨几天前刚刚经加纳提名,胜选进入《公约》附件7所列仲裁员名单。史蒂芬·塔尔蒙(Stefan Talmon)等多位国际法学家学者认为,“这有失严谨。”

这5名仲裁员之中,只有松斯是大学教授,其余4人都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或前任法官,均有欧美生活的经历。其中,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被菲律宾选中作为其代表。

“这个仲裁庭的五位法官没有一位来自亚洲,更不用说来自中国,他们了解亚洲吗?他们了解亚洲文化吗?他们了解南海问题吗?他们了解亚洲复杂的地缘政治吗?”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说,这个仲裁案可能会成为国际法史上一个臭名昭著的案例。

“由当时日本籍的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任命仲裁员是否合适?”三年后,重新审视“仲裁庭”,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质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另外,就仲裁庭的组成和程序而言,还涉嫌违背国际间仲裁的一般程序规则和实践。”

由于中方拒绝仲裁,荷兰籍法官松斯被指定代表中方立场。不过,他也颇有争议。几年前,松斯也曾公开撰文承认,“岛礁可主张的海洋权利是划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换言之,确认主权和海域划界,首先要判定一个海洋“地物”的性质是岛是礁,抑或是低潮高地。仲裁案伊始,宋斯却改变了这一立场:作为“中方代表”,他在审理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阶段的投票中,明确支持菲律宾的诉讼请求。

松斯“出尔反尔”,他的指定者正是柳井俊二。公开资料显示,柳井俊二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1961年进入外务省,曾担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直到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的法官。2011年至2014年间,柳井俊二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

▶下转第5版

柳井俊二的当选,最先触动邻国的神经。2011年10月3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题为《日人掌海洋法庭,邻国忧虑》的文章,“这曾引起中国、俄罗斯和韩国的广泛担忧,三国与日本均存在严重的海洋权益纠纷。”

“对于南海仲裁庭的组织,尽管不能因仲裁庭是由日本法官指定而组成,就推定出其必然会代表日本政府的立场。”南方防务智库理事长张东明认为,柳井俊二当选法官必经日本政府提名,尤其中日在东海、南海均存在对抗倾向时更不合时宜。

2014年从海牙卸任后,柳井俊二与安倍政府的关系彻底暴露在阳光下。柳井俊二很快被指定为“安全保障法制基础再构筑恳谈会”主席,该机构主要为安倍晋三提供私人咨询服务。2013年9月,这家“恳谈会”还向安倍建议,应修改相关法律,准许自卫队直接登岛,并对中国渔民实施“武力驱赶”;2014年5月15日,作为日本新《安保法》的首席顾问,柳井俊二向安倍政府提交了一份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报告。

“美国才是这场 战斗的主角”?

这场“法律战”中,菲律宾不惜血本重金聘请一支庞大的国际顾问团队。

学术良知也难抵高额的顾问费。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透露,菲方在本案中聘请的一名澳大利亚水文专家几年前承认,南沙群岛中至少有十几个可主张全效力的岛屿,但该专家在被菲方雇用后却改变了原有的立场。

保罗·雷切尔则是核心顾问。这名美国律师的职业生涯中,多数案件均涉及“小国对抗大国”,包括格鲁吉亚诉俄罗斯、毛里求斯诉英国、孟加拉诉印度等。早在1984年,保罗·雷切尔就帮助尼加拉瓜把他的祖国告上了法庭,最终,美国政府因支持尼加拉瓜的桑迪诺反政府集团等而败诉。

2015年3月,“太平岛是岩礁还是岛礁”被补入南海仲裁案。李金明教授认为,这是菲律宾采纳了美国律师团的建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太平岛完全享有法律上“岛屿主权”的全要素和效力,即拥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

近年来,美国实施“重返亚太平衡战略”,不断介入南海问题。李金明教授认为,它希望借助菲、越等国家牵制中国。同时制造地区紧张局势,以推销其淘汰、落后的武器装备;日本则试图拉拢东南亚个别国家,构筑反华阵线,以减缓其在钓鱼岛方向上所受的压力,并制衡中国的发展。

2013年1月底,菲律宾提交国际仲裁后不久,美国前国家情报主任、副国务卿约翰·尼格罗彭特公开表态支持。同年2月22日,美国众议员杰夫·米勒率领一个立法代表团访菲,也声称支持菲律宾诉诸国际仲裁。2013年10月10日,在文莱举行的东亚峰会上,美国国务卿克里当着多国领导人的面宣称,“支持马尼拉采取的仲裁策略及其领土声索。”

越来越多的菲律宾人并不领情,他们逐渐意识到非法无效带来更多的麻烦。

2016年7月12日,新华社援引菲律宾前教育部副部长安东尼奥·瓦尔德斯的话说,“这个仲裁的最大受益者绝对不是菲律宾,而是美国,他们是为了反对中国而做的。”

美国态度愈发强硬,意在激化地区紧张局势。“在关键时候美国袖手旁观,这会对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地位造成重大的打击,美国不是不明白这一点。”稍早前,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问题研究学院助理教授李明江曾预测说。

美国的确没有“袖手旁观”。今年7月初,美军派出“里根”号航母在内的7艘舰船集结南海,其中3艘驱逐舰多次“悄悄接近”中国岛礁,美军特遣部队同时已进南海。美国海军少将亚历山大称,此举是为“维持海上开放供大家使用。”

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结果公布的当天,中国海空军为期七天的演习也已结束。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做出强烈回应,“不论仲裁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权益。不论仲裁结果如何,中国军队将坚定不移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坚决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应对各种威胁挑战。”

◉链接

常设仲裁法院(PCA),位于海牙的和平宫,该建筑是1913年依靠卡内基基金会的捐赠建立起来的。起初只由常设仲裁法院使用,但事实上在二战结束前常设仲裁法院几乎门可罗雀。现在由该院和国际法院共同使用。海牙国际法院显然比仲裁法院“权威”。

二战结束后成立了联合国,1946年2月,根据联合国《国际法院规约》,成立了国际法院(ICJ),该法院不仅在海牙,且同样位于“和平宫”内,令许多人因此将二者混淆。ICJ是联合国下属六大机构之一,是具有明确权限的国际民事法院,其仲裁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可向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意见;而PCA的权限却是相对含糊的,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法庭,只能在争端当事双方的要求下才能介入争端的调查、仲裁和调解,且究竟适用国际公法或私法也一直是争议不绝的一件事。

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于1994年设立的国际司法机构,主要职能是解决由于解释和适用《公约》条款而产生的争端和问题。法庭总部设在德国汉堡,全庭由21位法官组成。仲裁法庭与海洋法法庭的关联就在于,如果仲裁庭不能经当事双方协商一致组建,那么仲裁庭的组建工作就落在了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的肩上。根据《公约》规定,即使当事一方不参加仲裁员的指派和仲裁庭的组建,另一方仍可通过国际海洋法法庭相关机制完成上述工作,即,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任命5人仲裁庭中的4位仲裁员。

猜你喜欢

海洋法仲裁庭仲裁
新加坡扰民邻居被下“驱逐令”
我国临时仲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共同开发的基本理论
“极地曙光号”案例分析
《美国国际法杂志》南海专刊文章述评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好还是临时仲裁好?
论我国海洋法立法
仲裁第三人的设立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