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对策探究
2016-07-14赵悦含
赵悦含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对策探究
赵悦含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世纪8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确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随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逐渐扩大,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依法治校“的内部管理模式。高校的这种内部领导体制就决定了其权力的加大、资源的增多。为了限制“绝对权力”的使用,就需要建立一种约束机制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作为高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的教代会便应运而生了。
高校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高校的基本形式,是高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创新。回顾教代会制度的发展过程,教代会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高校内部权力制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早在1985年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将高校教代会确立为高校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但是,事实上教代会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应有的地位,高校领导对教代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楚;教代会缺乏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关教代会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教代会在高校中属于“黑户”,机构序列中无实名,干部序列中无真位,教代会工作的延续已经不再依靠制度的规范,而是20多年来约定俗成的习惯。实践中,高校教代会并未列入高校管理机构序列之中,也没有赋予法律规定的相关权限,仅仅是作为一种民主的形式存在,以权力弱势应对权力强势,监督乏力。
从产生原因上看,教代会的产生是源自于对校长负责制的约束体制,深层次上分析,根本上是与现代政治、经济制度有深刻关联。所以,教代会制度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与现代政治制度共通共融。基于此,我们从以下六个方面探索高校教代会的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高校教代会的发展一直停滞不前,从根本上说还是因为对教代会的认识不正确,不充分、不全面等思想因素造成的。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及高校领导应该打破原有的旧观念,谋求思想上的解放、创新,提高对教代会的认识水平。首先,高校教代会是高校领导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创新。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及高校领导应该从高校民主管理的高度认识教代会,支持教代会。其次,高校教代会建设是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高校“民主”是一种思想意识,更是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民主”精神就无所谓精神文明。
二、加快完善法律和制度
1、成立教代会工作专门法,细化内容,增强法律实效性
从法律等级上看,《暂行条例》仅仅是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在不同法律部门中处于较低等级,法律强制力较弱。从内容上看,《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内容模糊而笼统,没有明确界定高校党委、行政机关、教代会的职权分工,更没有具体说明教代会的职权范围、工作程序、评估检查办法,很难执行。只能符合特定时期,只能满足过去需要的旧条例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现在的高校改革与发展实际,继续进行高级立法,增强实效。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全国性的专门针对教代会的专项法律法规,力求细化内容,规定全面,具有较好的强制力和操作性。
2、完善高校教代会工作规章制度
在教代会国家法律制定的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该根据国家法律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度具体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评估考核标准,并根据国家要求及地区实际不断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专门成立高校教代会工作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定期对所辖区高校的制度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制度完善。同时,高校也应该根据校情建设和完善自己的教代会工作实施条例或办法,明确教代会的职权、教代会在管理体制中的地位、教代会代表选拔程序、教代会决议如何执行、教代会提案如何落实、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等相关制度规定,力求具体细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工作机构要常设化和专门化
虽然高校教代会和工会在性质、组成方式、工作任务各方面都存在着相似之处,但是高校教代会作用的真正发挥必须依靠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和一个专门化的、常设的教代会工作机构,以作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行使教代会的职权。既担负主持召开届内大会、审议提交教代会通过的大会议题、起草大会决议、组织与会议有关的各项活动的重大职责,还担负着实施教代会闭会期间征集民意、提案落实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经常性工作。
四、强化职能部门保障
1、行政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行政机关及领导应该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教代会开展工作。表现在:首先,行政机关及领导应该正确认识教代会,尊重其行使职权。行政机关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应该带起头来学习民主理论知识,转变工作作风,正确认识教代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职权;其次,行政机关及领导应该严格执行教代会决议,及时落实教代会提案。行政机关及领导应该及时落实教代会的每一个提案,确保“件件有落实、有回应”,视情况和条件决定落实情况,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再次,行政机关及领导应该给予教代会适度的政策倾斜。在人、财、物上重点支持教代会开展各项工作,为教代会创造优越工作条件,支持教代会形式管理和监督职权。
2、工会鼎力负责,加强协调
基层工会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负责教代会大会的组织、筹备、召开,并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全权负责教代会一切事宜。不管高校有没有教代会执委会,教代会所有日常和会务工作都必须依靠工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工会与教代会有天然的联系,二者在一定程度上互为你我,工会必须努力协调,认真组织,协助教代会做好民主管理、监督工作。首先,工会负责或协助教代会执委会做好代表的选举和培训工作。工会应该积极做好或协助教代会执代会做好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和培训工作,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职工参加教代会工作。其次,工会应该积极协助执委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执行。教代会大会的决议或提案只有真正得到落实或执行才能起到应有的管理监督作用,这是教代会工作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可制定优秀提案的评比和奖励办法,表彰奖励优秀提案者,激发教代会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创造性和主动性。
五、提高工作队伍素质
1、增强民主与法律意识
通过教育或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广大教代会代表的教育影响工作,让其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精神内涵,掌握参与式民主的根本特征,端正教代会工作的民主态度。只有教代会代表的民主意识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激发其工作热情、提高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国家法律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保证。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决定依法办事的行为。高校教代会代表法律意识的提高是教代会制度建设与完善的必要条件。只有教代会代表法律意识提高了,才能深刻理解国家“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法律要求,才能依法开展教代会工作,才能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法律意识就犹如武器一样,给予教代会代表以力量和信仰。
2、教代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应当专业化
教代会代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化主要是指教代会代表专业知识掌握上的专业化和工作机构人员岗位上的专业化。教代会代表虽然有60%都是来自于教学工作一线的普通教师,都有自己的教学任务和工作安排,但是一定要端正教代会工作态度,熟练掌握教代会工作相关知识、程序、方法,力求专业化。教代会执委会的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应该力求岗位专业化,纳入学校行政干部管理序列,专业从事教代会日常工作。因此必须对干部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教代会工作所需要的专门知识,提高教代会工作队伍人员的专业素质。
3、代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应当制度化
教代会执委会要对所有人员进行系统多样的岗前、岗中、岗后培训,要制定出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方法等内容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要紧密联系教代会工作实际,注重思想教育与业务素质的有效结合。首先,要重点培训教代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职权、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专业性的相关知识,力求常训常学,全面掌握。其次,要重点培训涉及高校管理、教职工权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等多科、跨专业的相关知识。对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会人员的培训一定要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较好的融入到教代会日常工作之中。
六、建立科学完善的高校教代会工作质量评估体系
建立高校教代会评估制度是加强高校民主建设,规范教代会制度,提高教代会质量的客观需要和重要措施。
1、充分认识教代会评估的意义,确立评估主体
高校教代会的建设与逐步完善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督导体系作为发展支撑。高校教代会评估可以解决一些高校不依法治校,不按要求实施高校民主管理的现实问题。通过督导评估,不仅可以掌握高校教代会工作的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同时,通过系统的、有计划的评估还可以发现高校内部管理的现状和一些领导干部的管理思想。
2、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办法
评估办法的制定是做好教代会评估工作的首要前提,各主管单位要在深入学习理解《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教代会评估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立足于本地教代会工作的现状,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评估细则或办法。教代会评估的时间选择,一般每一届评估一次为宜,教代会评估工作过程共分三个阶段,即自评阶段、验收阶段和反馈阶段。(1)高校自查评估。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学校教代会工作自查评估机构,依据省里制定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认真组织自查评估工作,找出所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向教职工走访、基层调查等方式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对策,最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省高校教代会评估工作办公室。(2)省高校教代会评估领导小组组织专人(高校工委、教育厅、教育工会有关同志和高校工会协作片负责人)对高校教代会工作进行现场评估。依据省里制定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到高校听取党政工领导关于教代会工作的汇报;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教职工对高校教代会工作的反映;查看学校有关教代会工作的会议记录和教代会资料。在全面认真检查评估的基础上,作出书面结论,确定评估等级,反馈评估意见。评估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3)反馈阶段。验收结束后,高校教代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通报高校教代会评估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把整改意见传达给被评估单位,评估单位根据上级意见认真调整相关制度,落实整改。教代会评估情况将作为今后全省高校综合性评比、评估活动的重要内容。凡教代会评估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正确运用评估结果
上级教育工会要加强对下级教育工会所承担的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调研,发现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呼吁主管部门将教代会工作评估纳入到常规检查和学校整体工作评估的体系中去,并把教代会评估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学校工作的依据之一,作为有关评先表彰工作的条件之一,把教代会工作与学校的各项工作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作为党政工的常规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教代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