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风物笔记(三则)
2016-07-13蒋蓝
街子古镇
因为从事非虚构写作的缘故,我去过的西南山间古镇极多。有些地方美轮美奂、青山绿水,建筑布局近似,久而久之在记忆里就漫漶为一体了,这有点像观察T型台上千人一面的美女。我来街子古镇的次数极多,绮丽与簇新之感,引我一步步渐入佳境。
恍记得第一次游历,是十几年前一个盛夏的黄昏,我和几位作家来到位于青城外山的街子镇。那时古镇尚未修葺与开发,莽水奔流的泊江河与味江构成丁字型布局,从北面的笔架山与左侧的天国山俯冲而来的亘古山风,在此形成剪力,刈去了青石板集聚的溽热。站在御龙桥边,我打量着古镇的小青瓦世界,它就像一条从青城山盘桓而下的大鲵。街子镇曾为横渠镇以及永康县所在地,距离街子场半里许之明刹万寿宫有一方碑,上有“明万历四十二年于斑巷上村维新轩设立街子场”等语。万历四十二年,即公元1614年。据此,“街子场”之称距今已有整整四百年的历史。“街子”是典型的西蜀方言,意即市集。因为连年兵戈,古镇一度仅存沿味江而建的河街子,尽管如此,附近山民仍需集市,赶场交易茶叶、山货是百姓生活必不可少的诉求,当局就将河街子所设之场命名为“街子场”。
当夕阳把下场口古老的字库塔斜影越拉越长,山的凉意就从山根蔓延开来了,使人顿觉双腋生风,精神为之一振。1908年,德国建筑师恩斯特·柏斯曼来到街子镇,拍摄了字库塔全景。这座六角五级攒尖楼阁式的字库塔,也成为百年前最早一批被西方眼光所关注的四川建筑。可惜他犯了一个“美丽的错误”,他的拍摄笔记误记为“邛州的一个村庄”。
看到路边有几个卖蔬菜、山货的摊子,一位作家眼尖,发现了一小盆活鱼,浑身无鳞,极像桂鱼,立即买下。他告诉我,这叫巨婆鱼,仅生活在味江街子至元通镇一段清水之中。看来古人说“水至清则无鱼”也不尽然。
那一天,乘着最后的一抹夕光,我们登凤栖山,拜谒原始森林深处的庄严禅院。千里照山月,一枝惊鹤风。寺庙因藏有洪武南藏、贝叶梵文、御赐极品三件法宝而闻名遐迩,被喻为“西川第一天”。古寺始建于晋代,晋文帝赐青城三十六庵,庄严禅院为其中规模最大一寺。烛影摇曳,古木森然,几人才可合抱的桢楠树就像灯芯一样把天光拔高。两个情侣在缠着红布的桢楠下窃窃私语,见我们走近,就闪身到了大树背后……听茶室内,回荡着一股特殊的檀香气息。方丈为我们泡了最好的本地枇杷茶,盖碗一划一吹,一缕被山泉打开的宽和之香直冲灵台。寒暄一阵,他不再说话了。茶在舌尖,事在人为,人以事显,窗外山涛起伏,夹杂着枯枝被风折断的声音。突然蜡烛灭了,方丈轻声说,“不碍事!”他划燃了火柴重新续亮,一划天开,烛光稳定,茶香绕室……这时,我听见归巢的大鸟翅膀破风的裂帛之声。
这是我第一次去街子。伴随它在近年的华丽转身,我来古镇的机会就更多了。如果说古镇是因茶而兴、缘茶而鸣、由茶而盛成为西南丝路上一个重镇的话,那么,回荡在此地的文心与诗性,则是他处无法比拟的。
蜀王杜宇就是古崇州人。他率领部落从朱提山返回故地江原后,在蜀地首播耕作文明;他与江原女子朱利的结合,演绎了蜀国最早的爱情传奇。望帝之魂杜鹃发出的“行不得也哥哥”的悲鸣,是鲜血桃花之喻,恰是古蜀国最早的思春之诗。
我第二次来街子古镇,是一批诗人要去拜谒唐朝诗人唐求。适逢古镇正在大规模翻修与扩展,大树合围下单檐青瓦的清代民居被石板甬道连缀起来,让人在漫不经心的拐弯处,冷不防就与往事撞个满怀……
唐求,一作唐俅或唐球,蜀州味江镇人,约唐哀帝天佑末前后在世,后来隐居味江山中,人称“唐山人”或“唐隐居”。他经常骑一头青牛往来于青城、临邛之间,访师求道,诵经听琴,往往至暮醺酣而归,那种“骑在牛背上找牛”的狂禅气象,不可方物。非其类不与之交,以求超脱世间的名利纷争。在我看来,无论“自古诗人皆入蜀”的说法多么脍炙人口,但就唐时成都本土诗人而论,唐求无疑是成就最大的一位。他的诗辐射地域不超过二百里,多用古寺、败叶、残阳、秋草、秋烟、寒草、寒江、寒塘、寒钟、寒色等词,那不过是心境与山野互染之色:近,则沦肌浃髓;远,则诗心明月。
味江之冽,可以造梦;味江之流,足以比酒;味江之水,是古蜀的魂脉所在。
周武王攻伐商纣王时,蜀王号召岷江西岸的百姓参战。出征之际,味江两岸百姓敬献蜀王一壶本地美酒,蜀王“投诸江中,令三军共饮”,可见蜀王对下属的体恤。也就是因为如此,据说这条河从此就有了酒味,得了味江的名字。其实这里传承的不单是酒味,更有以性命相托的人味,江与酒的融汇滥觞由此开启。
生于此养于此的唐求怎会不知?他每有所得,成诗后即揉成纸团投入随身携带的大葫芦中。晚年卧病,他把诗瓢投入味江,感慨道:“兹瓢倘不沉没,得者始知吾苦心也耳。”诗瓢漂入下游的新渠镇,被人打捞上岸,可惜诗稿大多损坏,仅得数十篇,为其书稿十之二三。《全唐诗》收为一卷,计35首半。就是那“半首”的气象也棱露不凡:“恰似有龙深处卧,被人惊起黑云生。”在我看来,唐求未必是用诗漂流渴望流芳,而是他把得自青城、味江的诗性,还诸江山了。俯仰之间,天已荒,地已老。他抛入味江的“诗瓢”,无疑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诗歌漂流瓶”。成都号称中国的诗歌之都,味江的唐求才是最具蜀地仙道气象的一代诗宗。
“四川人是天下的盐”早已成共识,那么,什么才是四川的味?!
1940年,张大千游历青城,绘制了画面广袤、景致深远的巨作《味江风帆图》,他在款识里写道:“江心大石纵横,激湍之声数十里外即闻。”我来到古镇下场口的瑞龙桥,江水湍急,落日熔金,江边的茶楼酒肆把倒影写在水上。穿过一片兰花畦正面就是银杏广场,几棵孑遗的银杏仰之弥高,为诗人唐求所栽。证据是:字库塔面向银杏这一面的石碑上,所镌的“唐之诗人唐求其产”一行竖排文字清晰可辨。2014年7月的深夜,右侧一株银杏竟然被闪电纵向劈开。闪电在寻找什么?
上苍总是在选择担当重任者。广场周边共十几株大树,闪电选择了其中特别壮硕的一棵。这棵银杏二十米高,胸径近1米。我判断,纤弱的诗人唐求和他的影子,牵手也无法将之合抱于梦。
然而闪电热烈地拥抱了大树。第一次,闪电像一个粗木匠,用斧子剃去了一大块树皮,树干上留下了闪电的齿痕。银杏树在懵懂的时光里,似乎没有明白它肩负的大任。第二次,闪电熟门熟路,径直袭来。大树的头发被风向上抛起。这一次,闪电抽出利斧,在树的背面劈下。古人说,闪电击树,那是缘于树洞里藏有即将修炼成仙的大蛇。从此,这棵银杏上再没有鸟巢,断面的伤痕上,蚂蚁也不来了,像一面褪毛的豹皮。如今,银杏顶部的树皮已经脱落,显露出乌木一般的质地;另一侧的枝桠上却长满了绿油油的银杏叶,早已成片。这棵银杏像一个领受了大力棒喝的默者,顿悟了无上的奥义。
有人说,人不能被两次加冕。但我不太相信,无论是无辜还是自愿,在这棵树上,闪电找到了它要找的东西。我站在银杏树下,想起了菩提树。证道即为菩提,树木留下了闪电的踪迹,在无意当中获得了濒死,但树仍然活着,它把全部的精力用在伤痕之外,蓝天白云,生命依旧。雌雄相望,一千年时光已经让群峰变矮,但树干却越发挺拔,它们在漫长的对望里,浑身长满了四川特殊的慢时光的褶皱。
我抬头仰望右侧那一棵雷击之树,树被我的凝望一点一点抬高,树叶一片一片在凝望里簌簌而下。这么招摇的银杏树,以一袭黄金的扮相峭拔于丛林间,我就像置身金库里失去方向与重量的闯入者,既不敢伸手,也无法全身而退。在金风四起时分,藏匿在落叶熔金的缝隙里,树叶颤动,露出了一双唐诗的眼睛……
唐求诗曰:“缭绕城边山是蜀,弯环门外水名巴”。《说文解字》曰:“山,宣也”。力则下压,而气莫不上宣。《说文》又曰:“水,准也”,虽黄河从天而下,其流百曲,其势亦莫不准于平。这是黄宾虹心中的山水。所谓披图幽对、坐究四荒,但只有人的生活和人的情感点染的山水,才是灵山活水的真命。 这一点,我以为才是街子古镇千年不衰的根性。
望帝的春心
北宋治平年间,某天易学大师邵雍与客人散步到洛阳的天津桥上,突闻杜鹃声在天空飘坠,邵雍立刻面露惨然之色。客问其故,邵雍曰:“洛阳旧无杜鹃,今始有之,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引南人,专务变更,天下自此多事矣”。客人感到十分奇怪。邵雍说:“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气至矣,禽鸟飞类,得气之先者也。《春秋》书‘六鹢退飞’、‘鸲鹆来巢’,气使之也。自此南方草木皆可移,瘴虐之病,北人皆苦之矣。” 这就是邵雍利用“梅花占”预言王安石变法的著名案例。也许有附会的成分,但杜鹃与季候的密切关系,显然引起了大师的注意。
杜鹃有个奇怪的名字叫谢豹,这是古代吴地对子规鸟的别称。但这到底蕴涵着什么玄机?《太平广记》转引《酉阳杂俎》里的记载,作了这样的解释:说是虢州有种虫名叫谢豹,常住在深深的土中。司马裴沈的儿子曾挖洞得到了它,小得像蛤蟆,而且像球一样圆。见了人,就用两只前爪交叉盖着脑袋,像害羞的样子。它能像鼢鼠那样在地中打洞,不一会儿就能掘好几尺深。有时爬到地面上,如果听到杜鹃鸟的叫声,就会脑袋裂开死去,人们因此给杜鹃鸟命名为谢豹。这显然是一个充满了诗意和危险的命名,使杜鹃叫春的威力,得到了“狮子吼”一般的放大。有意思的是,连杜鹃花有时也被称作谢豹了。因此,在鸟与花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魂魄一体、花鸟为相的变异呢?当然了,这只是我的臆想。
又有一种说法,元代伊士珍《琅嬛记》卷上引《成都旧事》云:“昔人有饮於锦城谢氏,其女窥而悦之。其人闻子规啼,心动,即谢去,女恨甚。后闻子规啼,则怔忡若豹鸣。使侍女以竹枝驱之,曰:‘豹,汝尚敢至此啼乎?’故名‘子规’为‘谢豹’。”这就讲得很清楚了:曾有一位书生到锦城(成都)谢家作客,谢家闺女偷偷观察书生,一悟即菩提,便喜欢上了。没料到书生因听到窗外子规鸟声声催归的呼唤,便立即向谢家告辞而匆忙返乡。情何以堪?谢家女万分遗憾。后来她再听到子规鸟啼叫,就如听到山中野豹的鸣叫声一般,心神不宁,便叫侍女用竹枝去驱扰,侍女还骂道:“你这只声如野豹、让人听了心神不宁的杜鹃啊,上一次已破坏了我家小姐的美好良缘,怎敢再到这儿来啼叫?”因为受到这一则传说的影响,后来成都人开始以“谢豹”之名来称杜鹃。这一记载不但展示了蜀女的耿直,而且清楚模拟了豹的叫声:没有长啸,没有壮怀激烈,而是具有嘤咛而悠长的哀伤。
在中国的南方,常见的杜鹃有两种,大杜鹃是“布谷-布谷”的发言者,而四声杜鹃则是以“割谷割谷-割谷割谷”的叫嚷来显示话语权力的。杜鹃的足趾两趾朝前,两趾朝后,适应于在树林里栖息和攀缘,所以也可称之为攀禽。其体型类似鸽子,体羽以灰色为主,腹羽白色,上面布满黑褐色的横纹。尤其大杜鹃翅膀长而尖,飞行迅捷,这种体色和体型使它们很像小型鹰类。
人与飞禽走兽的亲缘关系,在农业文明时期一直是体现经验的主语,动物的一招一式引导着人们的思想走向,希望从中探知形而上的秘密。现在从郭店竹简及马王堆帛书《五行》中,都可以看到引用《曹风·鸤鸠》“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人,其仪一兮”的诗句。鸤鸠,即杜鹃,又称桑鸠、布谷、杜宇,性情以“独”著称。杜鹃的后代由麻雀、灰喜鹊等寄主孵化出来并喂养长大,而这并不能改变它们的本性!或曰“鸤鸠有均一之德,饲其子旦从上而下,暮从上而下,平均如一”。(陆玑:《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卷下)显然,“均一”与“专一”有重大区别,甚至是根本对立的。因此,杜鹃的“独”,既有顽固的本性,也昭示了另一种决绝的“狠毒”之力。
望帝杜宇称王于蜀,开启蜀国新局面,却相思于大臣鳖灵的妻子。鳖灵奋力治水,望帝以其功高,禅位于他。在这之后,望帝修道,处西山而隐,化为杜鹃鸟,至春则啼,滴血则为杜鹃花。这声声啼叫,便是杜宇对那个媚惑面具的呼唤。这个故事不惟蕴含了人类率真淳朴的情感欲望,还昭示着森严的人伦道德,连帝王也无法突破。爱情只能化作悲剧中的一只鸟,在泪水编织的两季里飞来飞去。杜鹃之名自然来自杜宇,在蜀地则有狂鸟、拄梦鸟之称,进一步展示了它激烈的性情。美女缺席于相思,呼唤只好以血的形式归于歌与诗。红颜没有化为白骨,却以恒定的娇艳使得古井乱波。看来,所谓的修道,也是可以专修相思一途的。这种怨鸟所展示的相思之毒,在汉诗里风雨飘摇,谱写了凄美的发声史。蜀人的祖先,从“教民养蚕”的蚕丛到“教民捕鱼”的鱼凫,到“教民务农”的杜宇,都和农业生产有关。农业发达,妇女地位较高,男女之事也就颇多,于是“蜀王好色”,蜀王杜宇背上好色的声誉就不奇怪了。
而《说乳》辑录的《太平寰宇记》里,泄露了所谓望帝“禅让”事件的真相:杜宇因为鳖灵威逼而逃亡,想要复位而不能成功,这才化身为杜鹃鸟。这段话向人们暗示鳖灵乃是篡位者。据《华阳国志·蜀志》指出,杜宇的妻子名叫梁利。一则传说指出,杜宇死后,梁利因誓死不从鳖灵而遭幽囚,最后化为杜鹃鸟,与杜宇一起双双飞走。
而李商隐利用这个典故,把自己和女道士宋华阳的情意,悄然藏匿在杜鹃的叫嚷里,莫非他渴望自己成为不幸的望帝?或者说,他的绝望处境,与望帝类似?
杜鹃作为爱欲的使者,更露骨地出现在宙斯的欲望史当中。赫拉的孪生兄弟宙斯在驱逐了父亲克洛诺斯以后,到达克里特的诺塞斯山(一说是阿尔戈利斯的索那克斯山,现称杜鹃山)找到了她,并向她求爱。宙斯隐身为一只羽毛披乱的杜鹃鸟,赫拉这才可怜他,温柔疼护地把他放在怀里取暖。宙斯立刻现出原形并占有了她,她在羞惭无奈下便嫁给了他。由于杜鹃具有这一层欲火面具,在行使“雀巢鹃占”的过程中,它被用以喻奸夫,但其后cuckold(指有不贞妻子的男人)显然是由杜鹃的啼叫声cuckoo化出,却用作奸妇的原配的代名词这不啻骂人为“乌龟”,这样的借喻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频频出现。
杜鹃具有的复杂鸟性,足可以成为阴暗、凶险、欲望炽烈的人性的飞行具象,它在时间的高处打开翅膀后,受到多方面的仰视,是毫不奇怪的。但奇怪的是,在西方,杜鹃除了在希腊神话中物尽其用以外,长久以来一直是隐蔽的,尽管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志》中就对杜鹃的寄巢习性作过描述,但这并没有引起后人重视。亚氏说,相传杜鹃为一种鹰所变,产卵而不筑巢,把卵产在别的较小的鸟的巢中,把巢中原有的卵吃掉,让那鸟为其孵卵,并为之哺育长大。还说,杜鹃喜欢把卵下到苇莺的巢中。苇莺我见过,比麻雀还小,常筑巢于树梢或苇梢,以便让巢在风中荡来荡去。真想象不出,喜鹊般大小的杜鹃是如何把自己的卵产到这样小巧的巢内的。《动物志》中有一段读来颇令人解气的文字:“杜鹃在群鸟中是以卑怯著名的,小鸟们聚起来啄它时,它就逃去。”杜鹃之所以逃去,自然是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跟不义有关。
但人们把这一记述当作亚氏的想当然。直到许多世纪之后,发明种牛痘法的英国天才琴纳证实了杜鹃的这一特性。他发现,杜鹃把自己的卵偷偷地生在雀类的巢穴里,甚至可以适应各种不同的雀类,而使它的卵色变化。到小杜鹃由它义母孵成之后,它又天生了一对特别有力的翅膀,孵化后一二天,眼睛还没有睁开,它就会把雀雏背在自己翼上,把它的义姊妹们摔死在巢外!当义母回来看见巢中只剩下唯一的幼雏,还会把这个凶手当宠儿来疼爱,更加精心地哺育小杜鹃。这种颠覆生命的能力是如此强悍,对于此种特殊残忍性格的揭发,在当时英国学术界引起了各种嗤笑。因为英国人特别留意这种聒噪的鸟儿,“每个人都要留心倾听杜鹃的第一声啼鸣”,它作为春天的信使一直在英国人心目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诗人华兹华斯就发自心底喜欢这种鸟儿。他的名作《致杜鹃》写道——
这快活的鸟呀!
你初来乍到,
听到你唱我就高兴。
杜鹃呐!我该把你叫做鸟
或只叫飘荡的歌声
……
为了寻找你,我常游荡在
树林中或者草原上;
而你呀却是希望、却是爱——
看不见,但被人渴望。
现在我又把你的歌细听;
又仰卧在这平原上
听着你在唱,直到我的心
回到黄金般的时光。
很显然,杜鹃俨然已经成为诗人心目中集爱与美为一身的精灵,并逐步脱离了事物的本相,这也体现了诗人“扭曲”事物面貌的职业化技能。我想,面对春之骄子的激烈叫喊,人们难免会启动各自的心事。
西语赋予杜鹃“不信任”的文化含义,但杜鹃不以为意,继续着其颠覆的本性。根据生物学家调查,杜鹃所产的卵跟母鸟体重相比,小得不相称,这正好适于在小型鸟类的巢内鱼目混珠。杜鹃不像一般的鸟那样在清晨产卵,而是在下午,趁巢主外出觅食的时候,雌杜鹃能在十五秒内用自己的蛋换走其它鸟儿的蛋,或者用嘴把蛋叼进巢穴,这就进一步展示了杜鹃的危险智慧。甚至它还可能具备偷走人们首饰的繁复技术。不仅如此,人文视野里的杜鹃简直就是盗魂的高手。
看看英国作家萨默塞特·毛姆是如何描述的:“杜鹃。它只叫三个音符,只缺一个就是一段和弦了,竖起耳朵也等不来第四个,真是叫人发狂。”(《作家笔记》,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版,221页)。杜鹃在空中陡转身体,把它背光的一面向语言展开时,那些被它们干燥而执着的叫声所触及的秘密,也开始为之苏醒。每年秋天,亚欧两洲高纬度地区的杜鹃,都要南迁到非洲或澳洲越冬,旅途长达千里。每到这时,小杜鹃便断然脱离义亲,独身长途跋涉,飘洋过海,到它生身父母越冬的地方去。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推测,那只杜鹃与易学大师邵雍在洛阳桥头上空的偶然相遇,就像他被神谶命中一般,未来被啼叫声提前铺开,在空中书写,但说出即失,说出皆错,看来天命真是不可泄露啊。
毫无疑问,四川是杜鹃最多的地区,只是到如今,也是难以耳闻了。我偶尔在成都平原外沿的山林边缘,在那些“农家乐”的周围,听到过杜鹃叫春的刺激声。叫得那般激烈,简直比杜鹃还要杜鹃,像是苦闷者的口技功夫。《酉阳杂俎·卷十六·广动植之一》说到杜鹃的特性,“始阳相催而鸣,先鸣者吐血死。尝有人山行,见一群寂然,聊学其声,即死。初鸣先听其声者,主离别。厕上听其声,不祥。厌之法,当为大声应之”。所以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总结道:“杜鹃初鸣,先闻者主离别。学其声令人吐血。”看起来,“谁先说话谁先死”的游戏规则已经深入地表,但在没有忌讳的年代,人们以鸟语尽兴打开情与色,不一定是叫人归去,怕是在自己收割爱情吧。还是听听杜甫怎么说的吧:“西川有杜鹃,东川无杜鹃。涪万无杜鹃,云安有杜鹃。我昔游锦城,结庐锦水边……君看禽鸟情,犹解事杜鹃。今忽暮春至,值我病经年。身病不能拜,泪下如迸泉。”诗人就是诗人,他与思念的精魂猝然相遇,他只用泪水来抒写自己的感动,并不吐露秘密的一个字。
作为植物的蒋蓝
我父亲是学飞行的,毕业于国民政府创办的都江堰蒲阳空军幼年学校,他青年以后的岁月,已经被时代与出身夹磨成平锅盐里的锅巴,还奢谈什么人文修养呢?为我取名,仅仅是着眼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无他。如果要对自己的名字来一番考古学,情况比预计的要复杂。某天我对父亲讲过这个考证结果,他笑笑说,我给你取名时,没有这么多深谋远虑。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172页引用了畲族《狗皇歌》,提到黄帝的后裔帝喾高辛氏的二儿子,因为生下来是用篮子装的,所以就赐姓“蓝”。
《说文》指出:“蓝 ,靑艸也。从艸监声。鲁甘切。”蓝为什么与“监”字有关呢?诗人陆游的祖父陆佃在《埤雅·卷十七》中说,“月令:仲夏令民无刈蓝以染”。意思是说,规定在仲夏时节不得随意刈割蓝草染布。因为仲夏恰是蓝草的生长季节。鉴于刈割蓝草之举有君王禁令,所以蓝字从监。也就是说,在我的背后,总有一双觊觎的眼睛,甚至是“肃反”的眼睛。如果把我的姓氏“蒋”合并观察,我就沦为彻底的木性之命。
“蒋”是古书上说的菰类植物,即菰米与茭白,茭白是下江人的称呼,文绉绉的,其实就是四川人说的高笋。茭白叶如蒲苇,其生成的种子就叫菰米,它是历史上著名的“六谷”(稻、黍、稷、 粱、麦、菰)之一。诗人李白曾有“跪进雕胡饭,月光照素盘”诗句,“雕胡”即是指菰米。成都中医药大学蒲昭和先生指出,大约从汉代起,菰草(茭白)在生长过程中感染了菰黑粉菌病,该病菌能分泌出一种异生长素,刺激草花茎,使之不能开花结果,茎节细胞因此加速分裂,并将养分集中起来,形成肥大的纺锤形肉质茎,这就是常说的茭白。茭白老后,可以看到许多黑斑,这是黑粉菌寄生后遗留下的痕迹,这又为下一代的茭白提供了形成“菌瘿”所必需的孢子。如果没有黑粉菌寄生,茭白正常生长发育,开花结籽,它能长出雕胡,但农民不喜欢,称之为“开花茭”。一发现便将它剔除,以保证能长出肥硕的“真茭白”。这样,菰草经过痛苦的脱胎换骨,由谷物变成了一种水生蔬菜。现在茭白江南甚多,菰米已难觅踪迹。另外,蒋古义也同“奖”,有勉励之意,显然菰米被古人视为上好之物。
四川的蒋姓人口达110万,为全国之冠。我出生在1965年(乙巳年),当年恰为蛇年,其实古蜀之“蜀”字,正确的解释应该为一条盘曲的蝮蛇。它广义的意思是:纵目之蛇。
有学者认为,在远古时期,菰这种植物生长在如今河南修武、获嘉一带(一说是河南光山)的河流两岸。那里的原始氏族发现菰米可食用,就采集菰籽为食。渐渐他们就以蒋作为氏族的名字和图腾,居住的地方叫做“蒋”,那条河流被称为“蒋河”,建立的聚居地被称为“蒋邑”。另有一种观点认为,蒋氏族是掌握建木天杆刻度的氏族,“蒋”由甾木、寸、爿合成。修筑坛台需要把土加高夯实,这个氏族发明了版筑垒壁的筑墙技术,爿即版筑的版,坛与版筑合成文字,就是蒋。这就暗示:蒋姓族群极可能与墨家的能工巧匠同出一脉。现代研究者认为,蒋不是茭白(高笋),而干脆就是一种草。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竹简《孙膑兵法·十阵》中,提到“火战之法”,说可用“蒋”阻止敌人偷袭。这里的“蒋”,就是蒋草。按照这个逻辑,“蒋草”乃是“非攻”之草。我查阅清代吴其濬编纂的《植物名实图考》,发现就是俗称的楼梯草、心草、冷清草,它的别名极多:大叶楼梯草(《湖北植物志》)、大楼梯草、拐枣七、上大梯(《泰岭植物志》)、细叶水麻、石边采(《湖南药物志》)、大伞花楼梯草(《全国中草药汇编》)、总苞楼梯草(《福建植物志》)、半边山、到老嫩(《贵州民间药物》)、小锦枝、蟒蛇草(《植物大辞典》)等等,为荨麻科楼梯草属的植物,分布于日本以及中国大陆的福建、湖北、贵州、广西、云南、安徽、江西、河南、浙江、甘肃、四川、广东、江苏、湖南、陕西等地,生长于海拔200米至2,000米的山谷,沟边石上及林中灌丛,目前尚未由人工引种栽培。
记得2013年夏季我在宜宾横江镇石城山的山野里进行田野考察,见到过一种植物,紫红色的细茎,椭圆的青色叶片,植株高约60厘米,茎约成方形,有分枝。叶片呈长卵形,大约在7至12厘米之间,有少量浅锯齿。顶端开出穗状的淡红小花,近距离一嗅,味辛,有淡淡的哀伤之味。在石城山一带,草木葱茏,这样的草太不起眼了,一抓一大把。一个砍柴的农民告诉我,它就是蓼蓝,一年生草本,叶子如蓼,草根就是大名鼎鼎的板蓝根。草有微香,气味可杀虫,早年村人有将其和菜籽饼(榨油后的菜籽渣)混合研碎放到沟渠中毒鱼。他还告诉我,蓼蓝不怕虫,但也有不怕蓼蓝的虫,蓼蓝也遭到虫啃噬。真是一物克一物,“蓼蓝还有蓼蓝虫”。 以前石城山一带有人种植制作染料,后来逐渐式微,如今仅能见到野生的。
蓼是什么意思?乃是高飞之状,可见蓼类植物均有渴望一飞的高扬之姿,李时珍认为,“翏”字从羽,羽乃是这种植物欲飞的动因。在青蓼、香蓼、水蓼、马蓼、赤蓼、紫蓼、木蓼当中,蓼蓝显得静谧而谦和,迎风俯仰,宛如蓝空的一根丝线。我想,蓼蓝是渴望蓝天的。
《诗经》早有关于“蓝”的描述。《小雅.采绿》:“终日采蓝。”《韩诗外传 》:“蓝有青而丝假之,青于蓝。”在《尔雅》 《诗集传》中也多次出现“蓝”的文字并注:“蓝,一种染草也。”从中可以看出奴隶社会时期蓝的种植及应用情况。
我生活在四川,古蜀国谱系里, 古蜀国最早的先王是蚕丛、柏濩 ( 伯灌)、鱼凫(鱼妇),三代而下是望帝杜宇、鳖灵,或说是蒲泽,其后是开明。蚕丛的家系为支庶,后被分封到蜀地作侯伯。据说他巡行郊野时常着青衣,因此被人们呼为“青衣神”。子民仿照青衣神衣着,着青衣、裹青帕,代代相传,以为永久纪念。古蜀国的这一种风俗,逐渐浸染出一种最具地缘色彩的衣着。至今我在洪雅县、丹棱县、屏山县的一些乡镇上,逢场依然可以见到身着深蓝色衣裤褂的老人,并非黑色。在四川一地,青衣为蓝而非黑,盖因黑色染料褪色严重,容易漫漶其他衣物,而蓝色衣物虽然也入水褪色,但不严重。
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记载了蓝有5个品种:蓼蓝、菘蓝、马蓝 、吴蓝、甘蓝,还对靛蓝在药用上的疗效作了大量的记述,但“蓝实”却专门取自蓼蓝,清热、凉血、解毒。
北魏贾思勰著的《齐民要术·种蓝》专门记述了从蓝草中撮蓝淀的方法:“七月中作坑,令受百许束,作麦秆泥泥之,令深五寸,以苫蔽四壁。刈蓝倒竖于坑中,下水,以木石镇压令没。热时一宿,冷时再宿,漉去荄,内汁于瓮中,率十石瓮,著石灰一斗五升,急手摔之,一食顷止。澄清泻去水,别作小坑,贮蓝淀著坑中。候如强粥,还出瓮中,蓝淀成矣。”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制蓝淀工艺操作记载。如今,在成都邛崃以及蓝印花布流行的浙江乌镇等地,尚能见到其染制工艺过程,与书上记载的略有差异:农人将马蓝茎叶采集回来,洗干净之后泡入水池中浸泡发酵。视气温高低发酵二至四天,要等到池水变绿,而叶片碎而不腐之时,开始捞出茎叶,然后加入质地纯粹的石灰水搅动并除去泡沫,再反复搅动清除蓝色的泡沫。经自然沉淀,去掉清水,再将稀泥状沉淀物放置于沉淀池之内,使之成膏状,干燥之后就是染色原料——蓝靛,这个生产过程川语就叫“打靛”。
目睹这个流程,就像一个梦,被蓝逐一赋形。至迟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乡镇上还有惹高声吆喝“卖膏子哟……”,主要贩卖的就是蓝靛。民国时期在紧邻邛崃县的名山县有一个染匠叫吴文彩,1926年之后常年在名山、洪雅、乐山间穿梭,做茶叶、丝绸、蓝靛生意。他的独特招牌是,将蓝靛染在手背上,这分明是一种商业文青主义,他见人就高举手臂,样子有点像投降,其实主要是展示自己销售的蓝靛质量是如何优良,长年累月下来,他的手背都成黑色的了。
这让我回忆起幼年见识并穿戴过的“毛蓝布”。
毛蓝,是比深蓝稍浅的蓝色。当然了,这是词典的解释,其实等于没解释。四川民间说的毛蓝,是指蓝得很不地道的颜色,褪了色的、质量粗糙的蓝色。一般的坯布在染色前都要经过烧毛处理,使布面平整、光洁,而毛蓝布则不然,在染色前无需烧毛,染色后布面保留一层绒毛,故称“毛”蓝布。毛蓝布一般以靛蓝染料染色,染色牢度较好,色泽大方,并有越洗越艳之感。其规格有多种,有毛蓝粗布、毛蓝细布等,一般适合作外衣,遍销城乡各地。简单地说,毛蓝布就是从颜色到质地都属于劣质的布料品种,适于做儿童外衣及工作服。
清末民初,江浙农民进入上海,在南市陆家浜一带开设染坊,经营加工毛蓝布。其时,毛蓝布有阔、狭幅之分。阔幅为机织市布,狭幅仍叫土布。坯布由江苏南通、上海宝山、罗店、月浦一带农民用木机织成。其中有一种门幅仅为一尺一寸五分的布,称“尺一五”小布。染坊设备简陋,以陶土制的“七石缸”作染具,靛蓝作染料,用棉籽壳、木屑作燃料加热进行染色。染作深藏青色的布称“毛宝”,稍浅的称“靛月蓝”,也叫“毛蓝”。毛蓝布印花,是将石灰粉和黄豆粉调成灰浆,以印纹纸印捺布面,然后投入靛缸染色,染后剥去灰浆,布面即呈花纹。印花毛蓝布蓝白分明,花纹清晰,具有浓厚的地方民族特色。新的毛蓝布散发出一种糟香味(毛蓝布染色时用陈年酒糟为助剂),有驱虫避蚊之功效,深受亚热带劳工和华侨的欢迎。产品除盛销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地外,还出口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最著名的商标为“林大成”、“聚宝盆”。抗战初期,上海还一度流行用国产本白棉布或毛蓝布(又称爱国布)做成的旗袍。此时的旗袍虽然装饰极为简单,用料也十分平常,但仍不失为日常服装的主流。
直到1967年,兴丰染坊改名为上海第二十五漂染厂,继续独家生产毛蓝布,采用幸福牌商标。1972年,这一产品转由江苏南通生产,从此,结束了上海印染行业毛蓝布的生产历史。
甘肃的凉州民歌里,就有毛蓝布的身影:“七月到了秋风凉,我给四哥子缝衣裳,白市布汗褂青夹袄,毛蓝布的兜肚绣月牙。”可见,毛蓝布已经成为了爱情的二传手了。在四川的川南一带,“文革”时候有人写过这样的爱情诗:“我们的爱情像莲花白一样/越裹越紧/像毛蓝布一样/永不褪色……”可惜的是,毛蓝布注定是要褪色的。
对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服装,西方人发明了一个概括词汇:蓝蚂蚁制服,实际上就是指的铺天盖地的毛蓝布。不知道老外的这个词汇是否含有贬义,至少民间讲到毛蓝布时,是带有嘲谑味的。见到某人穿一身蓝色毛料制服,但他浑身不自在,有沐猴而冠的神情,别人就嘲弄之:“这毛蓝布挺扎眼的!你一穿上就像个基层的股长!”
毛蓝布还被用作形容词,这在口语中非常生动鲜活。某领导在大礼堂里忘情引颈高歌,但他五音不全,公鸭嗓子破丝丝发出噪音,听众又不好公然抗议,只好幽他一默:“老兄,你的毛蓝布嗓子很有感情嘛!”毛蓝布比喻破锣嗓子,是非常形象和到位的。如今,毛蓝布早已不见了踪迹,这个词汇还被少数人保存在口语当中,真是应该感谢这些民间口语的创造者!
由采蓝到打靛,由深蓝到毛蓝,一种纤弱的植物逐渐成为意识形态的颜色,草木的波普意义彰显无遗。
民间对于一种植物,一般都采取“吃干榨尽”的策略,药用一途显然是蓼蓝的原初功效。
大青用于治病,最早有文字记载下来的是《神农本草经》,并把汉代以前的本草药材分为上、中、下三品,蓝被认为是“二品药”。有意思的是,李时珍还记载了一个故事,唐代有个姓张的判官,被一只毒蜘蛛在颈上咬了一口,两天后“头面便肿痛”,跟着肚子也肿起来,此人很焦急,愿出全部家财求医。这时有一人应召同时取来大青汁一碗,“投一蜘蛛其中”,结果蜘蛛“至汁而死”,他又取来蓝汁并加入麝香、雄黄,又放一只蜘蛛于碗中,“其触汁便化为水”。经过验方后,他将药汁点于张判官的伤处,两日就平息了肿痛。明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还描述出如果被毒箭所伤,一时得不到蓝叶汁,可“以青布渍汁”,吸其汁饮之即可解毒。以上之事,虽不免有些神奇,但蓝叶汁的药效不可低估。
而且我进一步发现,喜欢蓝色的人,都多少有点儿忧郁。除非是在峨眉山、瓦屋山上,蜀国天青的景象不大容易出现在成都平原。暴雨之后的成都,偶尔可见一派瓦蓝青色,宛如无边的蓼蓝草在天空荡漾,在召唤大地上的兄弟。水边的草被疾风掳走,想归去。我渴望从中找到一棵马蓝草,那是我的兄弟。
“过了南门大桥——也就是万里桥,向右手一拐,是不很长的西巷子,近年来修了些高大街房,警察局制定的街牌便给改了个名字,叫染靛街……”这是著名作家李劼人在《大波》一书中对民国初期成都染靛街的记述。但这并非随意而定,而是此街紧邻另外一条手工作坊密集的街道浆洗街。某天我从染靛街经过,看见路牌,仿佛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