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尽早销售车位
2016-07-13刘伟毅
瞭望东方周刊 2016年25期
刘伟毅
从事商品住宅的开发,车位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建设的车位不及时消化,会成为低效资产,不但影响资金的周转,还可能引发纠纷,直接对经营产生困扰。
对开发商而言,要合理配置停车位数量,取得规划依据;尽早销售,避免夜长梦多。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不是同步销售车位,而是要在小区交付后才卖,这就非常容易引发纠纷。因为业主已经适应了小区里的一切,认为自己是小区的唯一主人,当然不认可开发商卖车位的行为。
有的小区,业主自主成立的业主大会解聘了原来由开发商聘请的物业公司,自行聘请了物业管理人,拒不承认开发商在小区内的任何权益,宣布小区内的车位全部属于业主共有,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连小区的门都进不去,更不要说管理自己的车位了。
因此,开发企业应当通过合理定价、优惠促销,尽快把车位转让给业主,不要把车位作为可以长期持有的资产。
对业主而言,判定车位是否共有,最简明的方式是看规划图。
如果小区即将动工或在建,那在当地规划部门网站或建筑工地地址公示区域,你可以看到小区规划图,看看上边规划了多少绿地、多少车位,等建成后再作对比,如有不符,可以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