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俗志的写作
2016-07-12云南大学文学院650032
黄 璜 (云南大学文学院 650032)
论民俗志的写作
黄璜(云南大学文学院650032)
民俗志是民俗学的重要分支,自身可构成一门学问,是“记录的民俗学”。当前民俗志的写作中存在写作不够客观,描写对象不明确等因素。笔者通过和民族志,田野报告等概念作比较,对民俗志的范畴做了界定和厘清。此外还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对写作内容和方法作了补充。
民俗志;民族志;田野报告;写作内容和方法
一、“民俗志”概念阐释
“志”,最早见于《周官》。《辞海》中解释为“记事的书或文章”。最早以“志”命名的志书是西汉的《益州志》,此外,《越绝书》《吴越春秋》《华阳国志》也是志书的近源。我国民俗志文献典籍,自汉以后,尤其从宋元方志定型后,多以“志”为名,此外还有“书”“记”“经”等。
“民俗志”一词最早由钟敬文先生在《建立中国民俗学派》一书中提出,此概念范畴明确,指搜集、记录民俗资料的科学活动和对民俗资料的具体描述。为更好地明确民俗志的学科内涵,笔者将其和民族志、田野报告进行区分。
(一)民俗志与民族志
民族志是通过田野作业系统描述和介绍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学问。它和民俗学的相同点有:都是学者客观地记录和描述某种民俗事象或文化现象,说明和解释某种学科理论,总结出研究结果。研究对象也多为某一具体区域的文化。
不同点有:一是地历史渊源不同。民俗志是在民族志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中国民俗学界的特有名词。而民族志的范式由马林诺夫斯基民族志的代表作《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奠定。二是隶属学科不同。民俗志为民俗学者使用,民族志广泛应用于人类学、民族学、法学和教育学等学科。三是对田野作业时间要求不同。民俗学对田野作业无具体时间总量要求,而科学的民族志要进行至少一年的现场调查。四是关注对象不同。民俗志多关注本土文化,民族志侧重关注异文化。
(二)民俗志与田野报告
田野报告是对田野作业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初步整理的记录性文字。在中国,民俗志的记载可追溯至先秦时期,而真正意义上的田野作业产生于19世纪的西方学界,20世纪才传入中国。所以民俗志不等于田野报告。
董晓萍曾提到“在民俗学田野作业中,正式表达他者文化的田野报告是田野民俗志。”即田野报告是田野作业的初级成果,田野民俗志是田野作业的高级成果。二者在学术规范和表达内容上存在不同。
二、民俗志的分类
国内民俗学者董晓萍认为民俗志分为文献民俗志和田野民俗志。文献民俗志是用文字记录、保存和流传,呈现方式是书面文献形态。田野民俗志的过程是民俗学田野作业,呈现方式是民俗志。学者高丙中认为民俗志分为古典民俗志和现代民俗志。古典民俗志是一个文化生态志, 田野民俗志是中国方志的专题版和英、美民族志的中国版。
笔者认为,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民俗志形成的基础是否基于田野调查。现代社会科学诞生前,人们用文字记载和描述区域民俗,民俗志的呈现方式是书面文献形态。现代社会科学诞生后,田野民俗志在田野调查基础上完成。这种民俗志用外来的一些分类范畴和标准来看我们的生活,在我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寻找和它合得上的现象,相当于将事“象”转化为事“项”,然后再做成民俗志。
三、民俗志的写作内容和方法
(一)写作内容
综观历代方志,民俗志都有简略、片面和不科学之失,近年出版的新方志,民俗志记述的内容也有不全面的弊端。根据民俗的性质和特征,笔者认为民俗志应包括如下内容:
1.经济民俗。民俗得以产生和传承的基础是经济生活。所以,志民俗首先要志经济民俗。其主要包括:生产民俗、服饰民俗、饮食民俗和居住民俗。
2.社会民俗。它是民俗志的一个主要内容。包括家庭、亲族、婚姻、村落、礼仪等民俗。
3.信仰民俗。这是民俗志不可缺少的内容。主要包括节日民俗、信仰民俗和禁忌民俗。
4.游艺民俗。它是民俗志不可忽视的内容。主要包括民间游艺、舞蹈、竟技、杂技等娱乐活动。
(二)写作方法
写好民俗志的基础是资料。解决资料匮乏的主要方法是田野调查。对此,可拟出调查提纲,采用“征、查、访、函、录”的方法搜集社会风俗资料。征,即政府发文件,向当地各界人士征集文献资料;查,即按照所拟调查提纲,分别去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有的放矢地查阅风俗资料;访,即登门采访当地知情人的口碑资料;函,即按所拟提纲用信函方式征集旅外同乡及老同志有关社会风俗的资料;录,即摘录旧方志和文史资料中有关社会风俗的资料。然后,将征集和采访的各种社会风俗资料,分门别类加以整理,撰写成资料卡片或长编,以备撰写志稿时采用。
民俗入志范围应掌握以下原则:一是约定成俗;二是世代相传;三是对人们有一定的约束力;四是贯穿日常生活。民俗入志原则要写民俗事项,非民俗事项不能纳入民俗志的范畴。如一些民俗志的“岁时节日”中记述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民间传统节日;二岁时节令;三法定节日。从民俗的角度讲,岁时节日是指民间传统节日和节令。法定节日,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不在民俗节日的范围之内。因此,写作民俗志时要具有知识认知上的准确和谨慎。
写作模式或方法本身并无优劣,所以不必拘泥于某一种写作模式或方法。能在熟练掌握各种写作模式或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灵活运用即可。
四、结语
民俗志在地方志书中历来占有重要地位,历代方志工作者都很重视对民风民俗的记述。古代的方志就把民俗作为不可缺少的记述内容,将其列为志书中的一目。风俗单独设志立篇,早在明代就有。嘉靖《丰城县志》、祟祯《瑞州府志》等,均设《风俗志》。对风俗的记述在方志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内容也越来越丰富。
目前,在民俗志的写作中,有学者主张寓褒贬于记述之中。他们认为编纂社会主义新志书,要批判地继承祖国文化,对所记述的民俗事象要依据当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判明是非,该褒则褒,该贬则贬,要在字里行间体现出批判什么,提倡什么。笔者认为民俗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要采取纯客观的记述方式。既尊重了民俗发展演变的自身规律,也为后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真实可靠、翔实全面的风俗资料。
在学术研究中,前辈学者并没留下太多田野作业资料,使学术著作所据以立论的资料,不得不依靠自宋至清长达千年间出现的“岁时记”一类的文献。同时,当代搜集记录的民俗资料既不全面,又欠科学,许多著作出现一个共同的缺陷是,把几千年、几百年的漫长时间,压缩到一个平面上,失去了民俗生活和民俗事象固有的历史感和历时感。据此,笔者认为描述民俗文化事象时,既要注意到民俗的历史继承性及发展过程中的惰性,也要兼顾民俗的当代变迁和现代呈现形态。如变迁最显著的领域,在人生礼仪和民间信仰上的描述不够充分。
民风民俗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又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是了解一个地方经济、文化的窗口,其地位不可忽视。编好民俗志,把历代传承的民间传统文化和艺术保存下来,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
[1]董晓萍.田野民俗志[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钟敬文.建立中国民俗学派[M].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
[3]高丙中等.民族志、民俗志的书写及其理论和方法[J].民间文化论坛,2007(1).
黄璜(1989.10-),女,汉族,山东,云南大学文学院中文系硕士,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研究方向:民族文学、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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