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2016-07-11方红欣
方红欣
[摘 要] 企业模式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一个公司的兴衰。各国都在进行公司治理模式的改革,这种改革越来越受到各国的追捧和效仿,且有着不可逆转的趋势。本文通过研究美、德、日的公司治理模式,对美、德、日等公司治理模式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进行国际比较,对中国公司治理模式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模式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和确定,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发展模式,并且提出公司治理模式创新的建议。
[关键词] 公司治理模式;国际比较;中国发展模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13. 007
[中图分类号] F27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13- 0020- 02
1 公司治理的基本概念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威廉姆森对公司治理的定义是:“限制针对事后产生的准租金分配的种种约束方式的总和就是公司治理,它包含所有权的配置,企业的资本结构,以及激励机制,董事会制度,来自机构者的压力,产品市场的竞争,劳动市场的竞争和组织结构等等”。
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指出,“公司治理的狭义的理解就是指与公司董事会相关的功能机构和权利等方面的制度的安排;广义上的概念就是一整套关于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法律,以及文化和制度”。
2 公司治理的典型模式
2.1 市场导向型——美国
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股东的权益必须得到最大化的保证,并且公司股东的行为是不受限制的,单层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和奖励机制在公司的内部治理之中居于主导地位。另外,即使公司破产,债权人也会最小可能的遭到伤害,除此之外,破产制度确保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之下债权人遭到最小的伤害,结果是公司的治理遭到限制。
2.2 银行导向型——德国
对于德国而言,公司治理模式具有闪光点:必须权衡经营管理人员的相关利益,“双层”董事会制度是它的核心,这一点主要是通过各股东、员工、银行等对公司运行和治理进行监督,这些措施,使股东对公司的监督不是十分严格,不利于有效地进行信息披露,但是这种方法具有层次广泛、覆盖面大的优势。
2.3 政府导向型——日本
日本公司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特点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平衡取决于目标,集团的治理机制是主体,但是外部治理机制就显得相对不足,日本公司以后所要进行变更的主要的方向是董事会制度中“二元制”和“可选择性制”并存,是多元的,从而透明度极高;企业资本来源的社会化与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其透明化和法制化的欢呼声愈来愈高;银行占据重要位置;终身雇佣制,这些制度使经营者和员工都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3 比较分析公司治理模式
3.1 典型治理模式的不同点
本文中所提到的典型的三国之间治理模式的主要不同点在于其背景的形成、外部正面条件和激励机制,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之处,不仅仅由主观因素造成,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在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过程中也起着决定性作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了不同的融资方式、银企关系、股权结构和价值观念,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发挥着关键作用。
3.2 典型治理模式的相同点
虽然美、德、日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很多方面都有所不同,但是,并不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在某些方面具有一些相同的规律。其主要表现在他们的管理体制都从“股东中心主义”逐渐演变成“董事会中心主义”;公司内部治理都是从单纯地强调监督发展到激励与监督相融:经营者监督机制都没有做到综合系统的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不再是仅仅依靠自身,这是不明智的,也是不科学的;经营者激励机制也在寻求转变,正在试图从单一对象到多元化对象;对信息传导机制的透明度更加关注,使其更加具有时效性,更加符合规范,更加有效合理。
3.3 公司治理模式创新——案例分析
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双层股权结构。采用双层股权结构方式的公司会向创始人发行股票,有些情况下也会向早期投资者发行股票,而这些股票每股均有多张投票权。这些股票使参与公司创建的人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选择自己中意的董事会成员。但是阿里巴巴反其道而行,进行自己的创新,合伙人重新提名自己觉得比较有利于公司或比较符合自己利益的新董事,再由股东讨论,但最终须通过多轮相互磋商。
马云说,这些人既是“公司的执行者、业务的运营人、文化的传播者,同时又是公司的主人”。他指出,他们合伙人将是“爱自己工作的地方、富有使命感、对公司文化强烈认同,能抵抗外部各种压力”。
但是,阿里巴巴这种做法也有不是十分可取的因素,这使得投资者的利益不能被维护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这种投资者不可能再有权力进行决策。公司的控制权被合伙人掌控。拥有少数股权的投资者的权利受到损害,尤其是在可能获得既定权利时,他们就会不再寄希望于这种权力的获得,从公司流失。
与双重股权结构相比,合伙人制度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它更有可能对利益相关者有利,但是这种制度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并不能够得到保证,因为阿里巴巴对合伙人就其合伙人身份的补偿主要由董事会决定,而董事会多数则由合伙人选出。因此合伙人制度和双重股权结构各有其利弊。我国在选择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制定适合自己的企业模式。
3.4 对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政策建议
上文对典型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和评价以及对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在公司治理模式方面的启示和经验:
(1)这些典型公司治理模式是否有效,还要看他的整体性和合理性,换句话说,这些发达国家虽然可以成为我们学习的对象,但是每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任何照搬和复制都会是毁灭性的,我们要制定合理的和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公司治理模式,就必须立足国情,制定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
(2)要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进程和要求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于金融体制、资本市场、员工参与的基本素质、公司资本和股权结构、会计服务体系和审计服务体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以及企业组织文化等各种社会条件的发展变化方向以及未来趋势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把握。
(3)中国作为一个正在产业结构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在市场体系以及市场机制上加大培养力度,在法制建设上加深加强,在产权制度上深度完善,对于职业会计审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使得它能够作为外部支持条件对公司的运行起到良好的作用。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
4 结 语
对于我国来说,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制度制衡和发展变化的角度看待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从总体上把握和设计适合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对我国而言,减少国有股份的份额,改变膨胀性的公司所有权结构是我国进行公司治理时必须考虑的首要因素。但是改变这种所有权结构,并不是说公司治理的现状就一定能够有所好转,最重要的是怎样探索我国的具有特色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