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路径评析
2016-07-10张珉张亚磊夏娜婷陈香莲罗兰
张珉 张亚磊 夏娜婷 陈香莲 罗兰
[摘 要]通过对比分析江西、湖北、吉林等地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路径与模式,发现制约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问题所在,并提出加大政府在农村卫生事业投入、扩大新农合中中医药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比例、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提升中医药人才水平和科研能力、完善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管理机制等对策。
[关键词]中医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路径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寄托了党和政府对亿万农民的深切关怀,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从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医疗保障问题。中医药有着“简、便、效、廉”的特点,通过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可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降低新农合运行成本,进一步放大医改惠民效果。
为了促进中医药在新农合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各地创新了多种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路径与模式。如北京、浙江、吉林和湖南等地将中医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甘肃降低中医院或中医药住院起付线并提高住院、门诊中医药补偿比例。各地陆续出台的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政策都明确要求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比例,鼓励推广使用中医药相关服务,除对医疗服务本身进行补偿外,还要保障中医药工作者工资待遇等措施。
课题组在查阅相关文献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江西、吉林和湖北三省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路径和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探索中医药和新农合切实有效的结合路径。
1 江西、吉林和湖北三省中医药参与新农合路径比较分析
江西、吉林和湖北都是中医药大省,都有自己独特的中医药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也在全国较早启动了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相关工作,比较具有代表性。
1.1 江西中医药参与新农合路径
江西省在新农合工作中,非常支持鼓励发挥中医药作用,出台了一系列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政策,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在县(市、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的,补偿比较同等级医疗机构西医治疗提高10%;对符合条件的中药材和中医适宜技术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给予全额报销;对符合条件的院内中药制剂全额报销;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在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上要求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乡村等。为保证以上措施取得应有的成效,还配套出台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1.2 吉林中医药参与新农合路径
吉林省促进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主要采取路径是:加大新农合中中医药的优惠政策、规范中草药供给市场、减少中草药使用的社会舆论;加强中医服务队伍的建设、提升农村医疗机构的中医技术水平、覆盖乡镇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对参保群体进行中医药相关知识的普及,减轻其对中医药的偏见;适度提高中草药在新农合使用中的报销比例、对新农合基层定点机构中中医药人才给予平等政;整合中草药的供给对接政策等。
1.3 湖北中医药参与新农合路径评析
根据朱文轶等人的调研结果,湖北省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路径主要有解决基层中医药的使用政策;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项目与技术的推广;制定新农合制度中中医药报销比例与范围的倾向性政策等(朱文轶,2012)。政府在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过程中更多的是选择政策倡导,推广适宜的中医药项目或者技术。在报销比例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财政实力和开展医疗服务供方的中医药技术力量。一般将常见中药、中药饮片或中成药等,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中医适宜诊疗服务项目(针灸、火罐、推拿、艾熏等)也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在一定区间内上下浮动,或者增加中医药诊疗项目的二次补偿。
2 中医药参与新农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现有文献和实地调研数据,课题组将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2.1 部分农民不认同中医药的疗效,甚至反对中医药。
2.2 部分中医医疗机构为了追求眼前利益,主张“西医为主,中医为辅”的治疗策略,导致重“重西医,轻中医”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虽然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政策基本到位,但是中医药在新农合中不能够得到广泛应用。
2.3 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并没有全面发挥中医药“简、便、效、廉”的优势,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仍然存在。
2.4 各级政府对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投入不足,缺乏专项补助或部分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减免政策,例如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
2.5 缺乏对中医药义务人员的激励措施,目前中医药在临床上存在尴尬境地,由于中医药的成本比较低,中医医务人员如果仅仅提供中医药,则难以维持生计。
3 中医药参与新农合途径与模式的建议
中医中药历史悠久,它通过人们喜欢的针灸、汤剂、推拿等适宜项目防病治病。由于它的副作用小及简、便、效、廉等特点,被人们称为“绿色医疗”。[5]也正因为这些特点,将中医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由此,课题组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有效的路径。
3.1 加大政府在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医疗卫生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其费用支出主要由国家负担。改革开放后,国家对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投入逐年减少,对农村的卫生投入更是凤毛麟角。根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2014年,中国财政卫生支出35378.9亿元,占GDP的5.56%,而在年度卫生总费用中,城市占据绝大部分。政府在农村卫生事业方面投入都可谓杯水车薪,中医药参与新农合方面的投入就可想而知了。政府引导是新农合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医药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应加大政府在农村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同时募集社会资金,加大对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资金投入,提高中医务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同时开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坚持按劳分配,激励中医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2 扩大新农合中中医药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比例
中医药的补偿项目和补偿范围,要结合不同的病种;同时,还应进一步明确优势病种的补偿方案及标准;合理提高对中医药的补贴(提高新农合制度中中医药报销比例与范围,降低起付线等等);简化报销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中医药在治疗疑难杂症、常见病及用非药物疗法等方面均具优势,应发挥优势,制订相应的政策予以鼓励和引导。
3.3 加强对中医药文化的宣传
中医药具有“简、便、效、廉”和“治未病”的优势,能够为患者减少疾病带来的苦恼。同时中药材资源丰富、成本低廉,最重要的是中医药目前在慢性疾病、心血管疾病以及疑难杂症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疗效。所以在做到政策的落实之外,利用各种宣传,包括互联网、中央电视台、名老中医解说等途径,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从而提升农民对中医药的认同感,提高农民参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的积极性。
3.4 提升中医药人才水平和科研能力
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专科建设,中医药在防治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肺心病、慢性胃肠炎5项疾病有良好的效果。因此要注重此方面的经验积累和科研创新,熟练开展中医药或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为群众提供最基本、最经济的医疗服务,改善农民群众的健康状况;中医药自身存在储存,制作工艺,携带及见效速度慢的的不足,应支持和鼓励中医药的研发,发扬优势,解决不足。
3.5 完善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管理机制
分析文献资料发现,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制度的各项政策,有些地区出台了一些针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倾斜或优惠政策,但由于管理层面弱化和体制的不健全,很多政策很难落实,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机构,做到管理科学合理化、政策落实到位、监督到位。开展新农合医疗信息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收集、分析和使用新农合的中医药相关数据信息的能力,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督导机制,成立新农合小组,定期进行督导。这些目标考核机制包括:提高中医药治疗率,实行单病种费用控制,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并将这些考核指标细化到政府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
[参考文献]
[1] 赵玉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药服务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分析[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3(11).
[2] 宋悦.吉林省新农合中的中医药应用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