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民合作社供给侧改革要处理好五个关系
2016-07-08李建黎
李建黎
北京农民合作社供给侧改革要处理好五个关系
李建黎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和促进效应。北京农民合作社是北京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北京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解决好了北京农民合作社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就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北京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推动北京农民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着重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
在认识上,要处理好稳定和改革的关系。正确认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前提。现在社会上多少有一些误解:有的认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种新生事物,需要全新对待;有的认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计划经济”的升级版本,其实质也是计划经济的某些延续;有的认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减少供给,实行相对紧缩的供给政策。其实,以上误解都是不成立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历史必然,是解决目前我国农业问题的现实选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农业供给侧存在的突出问题,理顺供给和需求关系,使我国的农业发展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推进北京农民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处理好稳定和改革的关系。要统一思想,正确明晰推进农民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维护北京农村稳定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北京农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北京农民增收致富、“精准扶贫”的需要。
在目标上,要处理好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单单是解决农业发展中眼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长远的问题。就是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农业供给侧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既解决农业发展短期问题,也理顺农业发展长远问题,将农业发展带入健康发展的理想轨道上来。具体到北京农民合作社发展上,我们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要着力在短期与长期关系上下足功夫。短期看,农民合作社农产品要着重抓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等重点任务,要加大消化过剩库存,优化产品品质,提升产品效益;要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强化社会化服务;要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业供给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长期看,北京农民合作社要坚持创新发展,适度加大合作社发展中创新推动作用,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要坚持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形成全市农民合作社产业;要坚持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北京郊区生态资源优势,着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合作社产业项目;要坚持开放发展,着力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坚持共享发展,引导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突出增加合作社效益和农民收入,使农民合作社社员共享合作社发展的成果。
在思路上,要处理好加法与减法的关系。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系统化工程,需要协调推动,辩证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加法与减法的关系,尤其要平衡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不能只顾其一,片面调整,也不能没有章法,胡乱调整。北京农民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着力在“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上做好文章。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的目的就是解决农民合作社库存,通过库存的优化减少,达到农民合作社协调发展的改革意义,这样实际上等于增强合作社未来的发展潜力和动力,实现合作社发展的“加法”。但同时,要做好合作社的“减法”,意志坚决地处理掉劣质合作社,或者实现效益低下合作社的转型,显然,这个问题困难更大。从市场经济规律而言,难以产生市场效益的企业,如果仅仅依赖政府财政维持,是难以长久的,也是徒劳无益的。因此,我们要思路明确,断不可犹犹豫豫,要优化处理一部分名存实亡的农民合作社,在新陈代谢中,在优胜劣汰中,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当然,我们所说的“加法”和“减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过分削减,也不能置之不理,应付了事,关键要把握好度。对于一些公益性质的农民合作社,还是要多保留一些,这样对于政府和农民都是有益的。
在措施上,要处理好有形与无形的关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也就是政府和市场的参与,二者作用不同,共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健康发展。具体到北京农民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等政府部门,既要持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财政投入力度,积极通过合作社资产信托化管理、金融扶持等措施,为实施北京农民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资金和政策保障,又要加强培养农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的规模化发展。同时要结合北京国际休闲文化之都的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北京地区农民合作社的优化升级,将北京农民合作社的服务方向由种植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转移,实现农民合作社的产业模式转移升级,增强北京农民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生产效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避免政府过分干预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双重作用,实现二者协调发展。
在效果上,要处理好发展与效益的关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考虑发展和效益的问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追求的发展,应该是遵从五大发展理念基础上的绿色发展,是一种注重农产品品质的科学发展。北京农民合作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应将绿色发展作为检验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尺。我们要注重引导京郊地区农民合作社有效结合自身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合作社的发展优势,加大合作社产品科技投入力度,完善好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合作社产品由单纯的提高产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在追求农产品效益上有所突破,使合作社的农产品不仅质量过硬,而且效益可观,达到消费者吃得放心、生产者卖得舒心、市场运行良好的多赢效果。
作者单位:(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