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自愿鉴证的实证研究
——基于2011—2013年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2016-07-07江南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于雪莲孔玉生

财会通讯 2016年3期
关键词:鉴证责任信息

江南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 于雪莲 孔玉生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自愿鉴证的实证研究
——基于2011—2013年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江南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于雪莲孔玉生

摘要:本文以我国2011-2013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自愿鉴证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社会绩效、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按照GRI系列标准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与其社会责任信息鉴证行为正相关;高污染行业、资产负债率和社会责任信息中含负面信息与鉴证行为负相关;并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治理社会绩效鉴证

一、引言

随着社会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需求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企业注意履行社会责任并通过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披露其履行情况。据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统计:2013年有1874家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发布了社会责任信息。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地区、行业分布不均衡;披露规范体系不完善,企业所披露的信息缺乏可比性、可信性等问题。社会责任报告成为企业正面宣传的工具,引发人们对报告完整性和可信度的质疑(O'Dwyer,2011)。在我国一些上市公司存在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隐匿已经被媒体曝光的负面企业社会责任事故,这影响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李正等,2013)。企业借助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以进行印象管理,企业不仅可以采取粉饰信息的方式,还可以采取选择性披露信息的方式,使披露的信息能最优的服务于企业利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自愿选择性使印象管理行为无法避免(孟晓俊,2010)。消除质疑的有效途径就是公司对其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第三方鉴证。据毕马威201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财富》250强企业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有95%,其中有71%提供了鉴证;中国500强企业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仅占51.0%。深圳市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数据库”资料显示:2013年我国有667家上市公司提供社会责任信息,只有27家(4%)进行了社会责任信息的第三方鉴证。我国进行社会责任信息鉴证的企业数量与其他国家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距。近年来,国内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影响因素以及经济后果两大方面,对于社会责任信息鉴证的研究不多。公司规模、公司所处行业环境的敏感性会影响公司自愿进行社会责任信息鉴证(Mock et al.,2007)。Simnett et al.(2009)提出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自愿鉴证的宏观因素有:国家法制环境、行业特征和商业文化等方面;Kolk et al.(2010)认为法律制度、执行机制和社会责任压力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沈洪涛等(2011)基于声誉理论得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并没有促进和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对企业声誉的影响。戴慧婷等(2013)研究发现企业特征、公司治理和审计师类型会对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鉴证行为产生影响。李正等(2013)从媒体监督、上市地点、法律环境、要素市场环境等方面考察社会责任信息鉴证的影响因素。以上学者从多样化视角分析了企业自愿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鉴证的因素。本文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自愿对其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鉴证的因素。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鉴证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形成了所有者为代表的委托方和以管理者为代表的代理方之间利益冲突。具体表现为:因管理层不按股东利益行事而带来的各种代理成本:直接侵占投资者的资金(Owen,1991)、在职消费(Jensen et al.,1976)以及经理人决策失误(Shleifer et al.,1989)。围绕如何更好地激励职业经理人更努力的工作、降低代理成本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等这一系列核心问题,逐渐形成了以委托代理问题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模式。Deak & Hughe(1997)认为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公司治理就是关于处理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行使公司社会责任关系(从整个社会)的问题。曹素璋(2004)认为社会责任履行并不是要加重企业负担,而是要企业的经营者改变传统的公司治理思维模式,以一种新的范式来驱动公司取得更长远、更大的效益。王长义(2007)通过规范研究得出,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具有历史的渊源性和发展的共生性。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都产生于现代大公司的出现,二者统一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实践。宋建波等(2010)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因素研究发现完善的治理结构对社会责任履行有积极意义。高汉祥(2010)通过对公司治理理论框架的分析与重构,基于价值创造导向的视角,提出将社会责任“内生嵌入”于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体系中。作为企业利益相关者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可以有效的降低代理成本,是社会责任得以实施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则能够推动公司治理的有效改善与良性发展。从代理理论的角度来看,代理成本可以看成是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福利损失。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已经从传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委托代理发展到利益相关者和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随着不断增加的代理成本,保障需求越来越多(Chow,1982)。在必要的监督和信号转导机制(如鉴证),通过控制机制来减少代理成本(Jensen& Meckling,1976)。Ho &Wong(2001)对香港上市公司的一些治理指标进行分析发现,公司设立监事会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具有显著正相关的关系。良好的治理结构,一方面可以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监督,促使企业管理层有效的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可以保障企业内外部信息渠道的畅通,确保企业进行必要的鉴证业务,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1:完善的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鉴证正相关

(二)企业社会表现与社会责任信息鉴证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要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被利益相关者所充分了解,就需要借助信息传递机制。企业向外部利益相关者传递信息两种途径:第一,通过利益相关者自身主动搜集;第二,通过企业主动的信息披露(如图1)。由于利益相关者自身的兴趣、知识结构、“晕轮效应”和认知的滤过作用使得其仅保留符合他们对于企业看法的那些信息,从而可能会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评价出现偏差。为了尽量减少这种偏差对企业的影响,自愿性信息披露就是“好公司”常用的一种做法(Foster,1986)。

图1 企业传递信息的途径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信号有效性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可选择性,即被用作信号的行为必须具有非强制性的特点;第二个必要条件是不易模仿性。社会责任信息要成为传递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信息并促进企业建立声誉的有效信号,就必须是可信的和不可模仿的(沈洪涛,2011)。目前,我国和其他国家都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对其提供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第三方审验,企业进行社会责任鉴证完全是自愿行为。在信号传递中,信号成本起着关键的作用。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审验增加了公司和开展审验活动的组织的发生或然损失的可能。高质量公司传递该信号的成本比低质量公司更为低廉,信号传递不易模仿。

由于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借助社会责任报告向公众披露其社会责任表现,而鉴证可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可信度(窦希铭,2009)。社会责任表现好的企业会较为积极地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提供鉴证(沈洪涛,2011)。因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H2:公司社会责任表现与社会责任信息自愿鉴证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研究数据来自于来自深圳市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和“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数据库”。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手工收集和计算获得。样本包括2011-2013年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上市公司1865家,其中82家自愿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第三方审验。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是否进行第三方鉴证为判断标准,进行鉴证的取值1;未进行鉴证的取值0。

(2)解释变量。根据研究假设,本文主要研究了两个自变量:公司内部治理和社会责任表现。从公司合规性的角度来看,独立董事有助于加强企业的声誉和公信力,帮助企业建立和维持其合规性(Preffer & Salancik,1978)。独立董事代表了股东之外不同的利益团体,拥有对企业至关重要的专业知识,他们更懂得如何遵守环境等的规定,以避免企业遭受经济处罚,媒体负面报道以及声誉的损失(Johnson&Greening,1999)。Fama &Jensen(1983)、Rosenstein (1990)均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是监督管理层的有效工具,独立董事的增加会提高对企业管理层披露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公司决策中能够更多反映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声音,使得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更为积极。本文采用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为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一个变量。董事长是监督管理层的代表。为了更有效的监督管理层,维护股东的权益,董事长通常并不参与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兼任直接决定了董事长的独立性,进而影响企业的信息披露。Forker(1992)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二职合一会影响对管理层的监督质量,不能有效防止管理层隐瞒信息。Chau & Gray(2010)研究了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独立性以及家族持股比例对信息披露的影响,结果发现,董事长独立性的增加不仅会提高信息披露水平,而且会降低家族持股比例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负面影响。本文采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来衡量公司内部治理水平的第二个指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采用上交所2008年5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的每股社会贡献值来衡量。

(3)控制变量。企业规模越大,越有能力和资源参与社会责任活动,而且更愿意履行社会责任,披露社会责任信息(Bowen,2000)。企业盈利能力强的公司越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披露信息的积极性更高Preston & O'bannon(1997)和Miller(2002)。企业负债水平、行业属性和是否按照GRI标准编制社会责任信息,会影响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否进行鉴证(Klaus Ruhnk et al.,2013)。本文采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行业和是否按照GRI标准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作为控制变量。表1为具体变量的定义。

(三)模型构建

本文涉及的因变量“样本类型”是一个二分的定性变量,因此,本文采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鉴证因素最为理想。

其中P是上市公司是否提供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的概率,χi(i=1、2、3……8)代表解释变量,β0常数项,βi(i=1、2、3……8)分别是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ε是残差项。

表1 变量说明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表2为样本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从表2可知,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1865家上市公司平均每股社会责任表现为1.49,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绩效不理想。通过描述性统计结果,我国有19%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GRI标准,有18%在其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负面信息,而只有4%的公司对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鉴证;这充分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规范性、确实存在负面信息缺失的情况。

表2 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为了进一步研究上市公司自愿对其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鉴证的行为与公司治理和企业社会绩效之间的关系,对研究变量进行了Pearson相关分析,具体结果见表3。由表3的Pearson相关系数可以看出企业是否进行社会责任信息鉴证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企业规模、获利能力、资产负债率、行业属性、是否披露负面信息等显著相关;与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的相关关系不显著。上述结果初步说明企业内部治理和实现的社会绩效可能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的自愿鉴证行为,更为准确的结论还有待进一步检验。为防止自变量的多重共线性对Logistics回归结果产生影响,进一步对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根据SPSS20.0的统计结果(见表4),容差(tolerance)〉0.1或方差膨胀因子VIF〈2,说明自变量间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情况。

表3 Pearson相关分析

表4 各变量的多重共线性分析

(三)回归分析拟合优度检验是Logistics回归分析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拟合的效果好,所得出的结论才更符合事实。具体结果见表5。从Sig角度来看:0.499>0.05,说明模型能够很好的拟合整体,不存在显著的差异。运用SPSS20.0统计软件对1865个有效样本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以样本类型为被解释变量,采用全部变量进入法,得到结果见表6。第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数与公司进行社会责任鉴证正相关,而总经理和董事长二职合一与公司进行社会责任鉴证负相关。我们的第一个假设得到了验证: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确实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治理有正面的影响。但独立董事比例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而且在全部变量进入的logistics回归模型时其系数为负,说明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还不够完善,公司存在其他因素影响独立董事职能的发挥。第二,企业社会绩效指标对上市公司的自愿鉴证行为的影响为正相关,验证了我们的第二个假设:社会绩效越好的上市公司,越愿意对所提供社会责任信息进行鉴证。第三,我国上市公司的规模是影响其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鉴证的重要因素,回归系数是0.654,这一结论与沈洪涛(2011)的研究结论一致。上市公司编制社会责任信息是依据GRI系列标准,上市公司越有可能对其进行鉴证。上市公司高资产负债率、处于高污染行业以及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中含有负面信息与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鉴证行为为负相关。进一步证明了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其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中,有刻意隐瞒对其不利的信息的行为。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对上市公司的鉴证行为正相关,但回归模型中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一结论和戴慧婷等(2013)的研究结论一致。

表5 Hosmer和Lemeshow拟合优度检验

表6 Logistics回归分析结果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要体现“社会性”,在企业内部必须有完善的治理结构,才能保证企业的社会绩效的实现、以及这些信息有效的传递给利益相关者。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个有效途径,而来自独立的第三方鉴证则更能加强这种信号的有效性。

(二)建议利益相关者对社会责任报告理解的深入、对责任信息沟通有效性和可比性的要求逐步增加。ISO26000、GRI4等国际标准也对报告内容提出了新要求。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于2014年发布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 3.0)》,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和管理提供了新的视域。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和规范体系中国势在必行。同时应该整合资源建立健全社会责任信息的统一披露平台,加强揭示企业未能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的负面信息披露,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

参考文献:

[1]李正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活动影响因素研究》,《审计研究》2013年第3期。

[2]孟晓俊、肖作平、曲佳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资本成本的互动关系》,《会计研究》2010年第9期。

[3]沈洪涛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的效果研究》,《审计研究》2011年第4期。

[4]戴慧婷、秦信任:《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影响因素研究》,《财会月刊》2012年第9期。

[5]曹素璋:《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6]王长义:《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基于历史视角的研究》,《现代管理科学》2007年第11期。

[7]宋建波、李爱华:《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因素研究》,《财经问题研究》2010年第5期。

[8]高汉祥、郑济效:《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同流、分源与融合》,《会计研究》2010年第6期。

[9]窦希铭、廖继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现代经济探讨》2009年第6期。

[10]O'Dwyer B. The Case of Sustainability Assurance:Constructing A New Assurance Service Contemporary,Accounting Research,2011.

[11]KPMG. KPMG International Survey of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Reporting,Amsterdam:KPMG International Global Sustainability Services,2011.

[12]Mock. T.J,Strohm C,Swartz K.M. . An Examination of Worldwide Assured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Aust Account Rev,2007.

[13]Simnett R,Vanstraelen A.,Chua W.F..Assurance on Sustainability Reports:An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Accounting Review,2009.

[14]Kolk A.,Perego P..Determinants of the Adoption of Sustainability Assurance Statements:An International Investigation,Business,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2010.

[15]Miller,Earnings Performance and Discretionary Disclosure,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2.

[16]KlausRuhnke Alexander Gabriel .Determinants of Voluntary Assurance on Sustainability Reports:an Empirical analysis,Bus Econ,2013.

(编辑梁恒)

猜你喜欢

鉴证责任信息
企业ESG鉴证:进展、问题与思考
IESBA修订其他鉴证业务的独立性要求
使命在心 责任在肩
ESG报告鉴证:确保数据可靠性的必要环节
每个人都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订阅信息
展会信息
期望嘱托责任
忠诚 责任 关爱 奉献
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