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声乐教育文化的民族性
2016-07-06刘国峰
刘国峰
摘 要:声乐文化是整个声乐艺术文化领域中各种现象的总和,无论是创作、表演、传播、欣赏,还是它的评论和消费、理论与实践、传统与历史、变迁与发展等,都可以称之为声乐文化现象。可以看出,声乐文化现象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整个政治、经济、制度等在一种文化现象中的反映,因此它的审美教育也必然打上民族的烙印。这表明声乐审美教育必然体现民族性。
关键词:声乐教育;文化;民族性
声乐作为人类文化的内在组成部分,直接依托于各民族的生存实践与思维方式而存在。声乐研究与实践的民族化生发于声乐本身所具有的民族性和根源性。各民族的声乐艺术都有其深刻的民族内容和民族形式,带有鲜明的民族特性和民族风格。声乐教育作为人类文化的传承方式,在传播声乐文化的过程中,应该把民族与国家的文化使命作为重要的内容。当然,这也是人类学对声乐文化的诉求。从中国声乐的发展历史看,西方声乐引入中国后,我们一直寻求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中国声乐向何处去”的问题一直贯穿现当代近百年的发展历程。这其中包含声乐文化的创新愿望,更重要的则是对民族声乐文化的珍视。
1 中国声乐教育体系的存在意识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人们对中国声乐学派的呼吁随着国力的强盛而越发强烈。周小燕的《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轨迹》(《音乐艺术》1992年第二期)、许毓黎的《对创立中国声乐学派可行性思考》(《人民音乐》1998年第九期)、冯光钰的《努力创立中国声乐学派》等文章都以“中国声乐学派”为核心议题展开。与社会政治学意义上的中西关系一样,声乐实践无论是以中为体基础上的传统声乐艺术的现代发展,还是西体中用定义下的西方技术体系的中国化实践,都同样受到体用关系问题的困扰。但总体看来,无论是声乐的文化传统,还是对时代审美意识的把握,都不可能撇开“中国”。
我们强调文化差异,可能又无意识地在不同程度上抹杀了“文化差异”。我们不仅设定了一个无差别的“中国声乐”,而且也设定了一个与我们相对的无差别的“西方声乐”。我们经常提到的“意大利学派”“德国学派”“俄罗斯学派”“法国学派”,实际上都是“西方声乐”多样性的表征。
2 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与声乐艺术世界化的特点及历史进程
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具有学派发展的“开放性”特点。声乐艺术世界化不同于经济全球化的一个根本特点,就在于它是以民族化为基础。声乐艺术的世界化强调以各民族声乐文化的合理性为前提,尊重其发展道路的特殊性,本质上是主张民族化和多元化的。建构中国声乐学派,要辩证地看待声乐艺术的民族性与世界性,一方面,世界声乐艺术的发展离不开各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并必须在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中得到表现和实现;另一方面,各民族的声乐艺术只有保持和发展自己的特殊理论内容和民族形式,才能贡献于世界声乐艺术的发展,立足于世界声乐之林。
“西风东渐”百年来,西方文明对中国社会的人文社会生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代已经不可能有完全彻底的“传统中国声乐”,有的只是“当代中国的声乐”。用一个哲学的说法,对西方声乐艺术的借鉴与吸收,我们不应只是“照着唱”,而应该是“接着唱”,不是“声乐在中国”,而是要用我们的语言去表现自己的审美情感与时代的民族精神,表现“中国的声乐”。张权就说过,“不要把西洋唱法和民族唱法根本对立起来,应该互相借鉴与吸收”。可以這样说,广义的一切中国当代声乐艺术都或隐或显地与中国声乐的文化传统相关联,从而体现出某种意义上的中国审美精神特征。即便是中国声乐艺术家演唱的西方声乐作品,也不可避免地会打上东方的或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如同傅聪对西方钢琴音乐的阐释一样。因此,当代中国声乐学派的建立与发展,所患者不在于西方资源的吸收与运用,而更多地在于对中国自己的声乐传统的涵容契入与现代创造。
3 中国声乐学派的建立
学派的发展有一个历史积淀的过程,它指的是一个学派的形成和发展是随着历史与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和变化着的。在中国声乐学派的形成过程中,有些事件是标志性的,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歌唱家群体,50年代沈阳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的民族声乐教研室(系)的建立,60年代中国音乐学院的创建和80年代初中国音乐学院的恢复及其随后开展的创造性的工作等等。以这些标志性事件为印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发展的轨迹,它反映一个学派的发展承传与借鉴吸收的演进过程,同时它也是学术研究走向成熟、发达和繁荣的标志。无论是早期应尚能、黄自,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张权、沈湘、周小燕、王品素、金铁霖、施光南以及金湘等都把“中国的”作为自己的追求。
我们应该加强声乐审美文化方面的研究,并对中国重要的歌曲作家、歌唱家和声乐教育家的成就进行研究和总结。对于当代中国的声乐研究来说,强化声乐研究的民族化走向,有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要从根本上消除对中国传统声乐文化的拒斥和虚无主义态度,使中国的声乐研究与发掘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精华更加自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具有更加扎实丰厚的民族文化内容;二是要使中国的声乐研究与当代中国人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与结合,充分体现先进文化的要求,在中华民族的现代文化创造中提升和创造具有时代特色和民族特点的声乐。
4 声乐教育导向的规范性
声乐作为民族审美文化的重要形态,其显然已融入了广泛的声乐文化领域,它的一切目的是充分发挥这一艺术形态的社会功能。声乐教育受众的广泛性表明,声乐不仅成了为艺术审美的欣赏对象,而且成为了人类自娱活动中宣泄情感的自觉意识。这是因为人的生命运动本能存在着一定的音乐自觉。人的音乐性本身所具有的生理和心理审美变化,无疑是受社会音乐环境和欣赏客体的影响的。人们不仅在有意识的音乐听感中协调自己的心理变化,同时也在无意识的音乐听觉中来调控自身的心理适应。音乐本体音响的高低抑扬、轻重强弱、快慢疾徐、顿挫连断等和人的呼吸频率、心率脉搏及其情绪起伏、喜怒哀乐产生着相呼应的作用。因此,科学合理的教育,培养人具有对审美观念的选择能力,才能把声乐中各种观念或思想不健全的部分过滤掉,尤其是能把声乐教育中不合理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以及有悖于民族意识的审美思潮克服掉。
声乐教育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由于当今现代科学技术拉动了音乐传媒、音乐复制的巨大拓展和蔓延,特别是网络歌曲犹如“自来水”般地传播和流行,从而使得歌唱艺术——这种过去少数人享用的文化娱乐形式,迅速走进了每一个家庭,影响着人们的情感生活。因此,声乐艺术作为一种大家共同享有的审美形态,与每一个人的精神生活息息相关,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文化关系,所以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声乐教育的审美取向。
参考文献:
[1] 赵燕.高校声乐教学中融入民族性因素的意义和措施分析[J].大舞台,2012(7).
[2] 刘焕成.从文艺心理学角度谈声乐艺术的民族性问题[J].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1996(4).
[3] 匡祎.论高校民族声乐教育中民族性的价值与贯彻[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15,33(2).
通讯作者:宁洪梅,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