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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涵化理论的变迁与再适用性

2016-07-06杨尚琼

人间 2016年17期
关键词:互联网

杨尚琼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00)



互联网环境下涵化理论的变迁与再适用性

杨尚琼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00)

摘要: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普及,在传统媒体中诞生的诸多传播理论也面临着是否适用的诸多危机,在主体多元化、信息多样化、受众分众化的互联网环境中,过去所强调的以电视为主导的大众媒介能够对受众的社会观、价值观加以培养的“涵化理论”同样也面临着是否再适用的质疑。本文试图从理论本身出发探讨互联网环境下理论的变迁与其可能的再适用性。

关键词:互联网;涵化理论;再适用性

进入互联网时代,我们说是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新媒体环境,在这一环境下人的言论发表自由极大地体现、信息互动能力极大地提高,人们摆脱了过去在报纸和电视时代单纯接受信息的状态,开始可以自主地选取信息的关注与阅读,由过去(时间)线性的阅读模式变为当下的多感官模式阅读,信息来源的多样化使得我们可以自主选取可信任的来源,不再像过去一样只有一种可信赖的来源,使得在仅有的媒介环境接触中受其影响。当我们不再只受单一媒介影响时,那种针对性的影响似乎也在消失,电视所营造的涵化氛围似乎也在逐渐丧失其作用,那么在互联网环境下电视时代的涵化理论是否还有其作用呢?

一、涵化理论阐述

涵化理论又称“培养理论”、“教化理论”、“教养理论”,是格伯纳对电视效果所作的长期的、大规模的研究。该理论认为,大量看电视的观众接触相同的信息,由此产生的效果教导或教养人们形成共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电视对社会产生了极其重要但不受注意的效果。涵化理论探讨的便是电视提供给观众的关于社会现实的观念上的累积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深度和广度。这种影响是通过电视提供的最常见、广泛的固定形象和思想意识的条件反射式的出现来实现的。①

涵化理论研究的初衷便是探讨电视如何影响受众有关社会现实的观念和信念。这一理论核心为:电视反映了主流的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念;电视观众有关社会现实的观念更接近于电视所表述的符号现实,而非客观现实;收视时间越长,该倾向越明显。这一看法依据于研究者的两个研究假设:一、观众的电视收视相对来说是无选择性的,即大多数观众依据固定时间而不是节目内容来看电视的,即便看似五花八门的电视节目在包装和内容上都有或多或少的相似之处;二、大多是收看电视时间多的人对各类电视节目都看得比较多。②而对于电视观众来说,电视实际上主宰和包容了其他的信息、观念和意识来源,所有接触这些相同信息所产生的效果便是涵化过程。③大众媒介所提示的符号现实对人们认识理解客观世界发挥着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是短暂的,而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教养”过程,它在不知不觉中制约着人们的世界观,人们看电视时间越多,其对社会现实的观念就越受到他们所看电视内容的影响。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为应对休斯和赫希尔等批评者提出的多变量的质疑,格伯纳等提出一个修正的概念:主流化。格伯纳等人认为传播媒介的“涵化效果”主要表现为形成当代社会观和现实观的“主流”,电视媒介在“主流形成”过程中尤其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它可以承载不同的社会属性,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培养”人们关于社会的共同印象。另一补充则是共鸣,认为电视所传播的内容可能与观众自身经历相关,从而产生共鸣引起观众对电视内容的强烈认同。共鸣发生于人口中的某些特定群体,因此涵化效果突出。

鉴于对涵化理论的质疑以及社会媒介环境的变化,格伯纳对涵化理论进一步加以修正,1986年提出第一层级信念与第二层级信念,它们表明涵化效果之间存在着差异。第一层级信念指人们通过收看电视所形成的对社会现实的表面认识,主要测量受众对真实世界中事件或事实发生的频率或概率的估计,由此分辨受到电视扭曲的部分和反应真实情况的部分;第二层级信念则是指人们对社会现实态度层面的认识,即评估受众对于社会现实的一般信念,是受众根据电视内容作出的推断。

二、互联网环境下涵化理论遭遇的冲击

对于大型的群体而言,公众化是共同体意识和自治的基础。现代大众传播所蕴藏的革命性意义是它的制造公众的能力,它超越了以前的时间空间和文化的界限,快速、持续、渗透式地构筑了集体思考和行动的历时性新基础。④在电视时代,受众集体坐在电视机前等待节目的播放,电视将公众集聚在自己周围,形成了一种公众化的存在,但是在互联网时代,当公众开始自己可以主动选择自己喜好的节目内容时,这种集聚式的公众群体被打散,媒介由家庭式发展为个人式,这种公众化从而被打破,随着媒介环境的转变,由传统的电视环境转向互联网多元环境,涵化理论所强调的电视帮助受众构建同一的社会价值观,培养社会共识,维持社会主流化这一观点则会有来自于互联网的多方面的冲击,原来关于电视的涵化理论此时也应放于互联网这一媒介语境之下进行考察:

(一)电视主导型向受众主导型变化。

在传统的电视时代,电视作为视听合一的大众媒介,因其准入门槛低,最大程度上吸引了受众的关注,不管是什么样的人群都可成为其受众。而作为家庭式的电视媒介则成为家庭集聚的标志,这种媒介的公众基础便是来自于一个个家庭的集聚,每个家庭基本上会固定观看某个节目,而这个节目基本上是由家庭中具有权威的主体的来加以选择,节目传播的价值观念便可能是这个家庭所接受与认同的。⑤即便是不同的家庭之间会有不同的节目选择,但是从控制角度而言,电视节目的内容在总体上反映了占统治地位阶层的利益和价值观,所以不管是包装的如何多样的节目其主导的价值观仍是类似的,所以在电视主导型的情况下,观众所认知的世界便是电视所构建的世界,因此便容易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同一的社会价值观。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这种家庭式的集聚方式被打破,受众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对节目内容加以选择,并且通过多媒体终端进行的操作并不会影响他人的节目观看,由此,处于同一家庭内部的受众也分化为在各个房间的个体,个体进行的信息选择,所接受的信息内容不相同,对社会的认知也处于不同的状态。这种由家庭内部开始的分化延伸为社会群体多元分化,这种多元群体的存在并不易于“社会共识”的形成。

(二)单一、线性的模式向多元、双向的信息接收模式变化。

早期的涵化模式为:一、观看数量是电视影响观众的主要因素;二、电视对观众的影响是单向的、整体的;三、观看数量与观众认知之间是正向的线性关系。⑥早期模式更多地强调对电视的观看时间,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信息量大并且更迭速度快,并不应该单纯地说受众上网时间越多其受到网络的影响就越大,应该更多地考虑其所接触的媒介内容,大量接触某一类信息则易受此类信息的影响;并且在网络环境中,受众通过多样信息的选择,可以通过对其他信息的了解而权衡信息的可信性并从多元角度对此信息进行考察,当对某一信息进行多元价值的考察时便不易被说服,那么传播者的主导性便不易存在。

(三)主流价值观在网络语境中的湮灭。

电视时代的涵化理论强调电视对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塑造、加强与维持,但是在网络环境中,传播主体的多元化观点充斥其中,具有不同社会背景、身份背景、学历背景的人群在网络中共同发声,并且因网络具有的匿名性,易形成群体极化和网络语言暴力现象。随着网络日益成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社会的众生相都呈现其中,不同的社会群体都坚持本群体自身的价值观念,传统媒体或者占统治地位阶层所宣扬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并不易被接受,反而会因不同群体的生存状况而出现与主流价值观敌对的意识形态。

三、互联网环境下涵化理论的再适用性

虽然媒介环境的变化使得涵化理论遭遇了冲击,但是这并不表明在互联网环境下涵化理论便不再适用了。互联网的发展并不能带来我们想象中的“乌托邦”,其依然是处于社会控制之下的,即便处于网络世界中的人们也不能真的“为所欲为”,那么这种处于控制之下的新媒介也会有和传统媒介相似的遭遇。

(一)社会现实、符号现实与主观现实的关系。

和电视时代一样,处于互联网时代的我们也被媒介所笼罩或者说更进一步地为媒介所笼罩,我们生活所有的一切越来越离不开大众媒介,我们关于社会信息的接收都是来自于大众媒介,处于媒介之中的我们对社会的感知来自于媒介的报道,我们从媒介构建的符号现实之中构建脑海中的图景并因此认为社会便是如此,有关于社会现实的观念更接近于媒介所表述的符号现实而非社会的客观现实。如一段时间内铺天盖地的老人碰瓷现象的报道,使得在现实生活中不敢随便去扶老人;关于食品安全的报道使得人人自危;关于社会腐败现象的报道使得众人皆以为国家已经不行了。这种媒介构建的现实在互联网环境中更易被我们当做社会已发生的事实从而使得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将这种所构建的主观现实又作用于现实客观社会,可能比过去更易形成一种社会“恶性循环”。这种观念的影响使得人们心中的主观现实与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之间正在出现很大的偏离。

(二)想象中的多元化。

虽然互联网提供了一种多元化的平台,但这种多元化却也是一种有限的多元。首先就主体而言,虽然在网络环境中不同背景的人都可成为信息的传递者,但是受学识、经济和社会地位的限制,真正能发出有价值的信息的人仍在少数,并且大多数网民都属于看客而非真正具备主动性的信息传播者;其次就内容而言,在多方控制和不同群体“势力”的限制下,并不是什么内容都会在网络上加以呈现的,有些内容出现了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删除并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信息的采集与扩散是需要时间的,媒介间相互进行议程设置,在一段时间内我们所看到的信息虽然数量很多,但究其本质而言多为同质性内容,这种同质性的内容就会在这段时间内对受众产生影响;再次就受众而言,虽然受众具有很到的信息主动选择性,但是这种选择毕竟也是有限的,面对信息的超载,受众只能通过关注具有权威性的媒体或者个人来获得信息,从微博到微信,受众的关注总是有限的,这种有限的关注很可能使得信息出现同质化,从而影响受众的感知。

(三)“另类”的公众化与多领域的涵化。

互联网环境下受众具备的主动选择性也使得信息传播者根据受众喜好订制内容,信息的分众化趋向日益明显,关注同一内容的受众便成为一种群体的聚合,虽然这种群体的易解散性不同于传统媒体中家庭式公众的牢固性,但是在聚合时所发出的声音若产生共鸣也会使得某一观念成为网络中的主导观念。

不同的受众聚合为不同的群体,群体中形成的行为规范便成为该群体中受众需要认同的观念,若不遵守则会受到群体性的攻击,如论坛成员,明星粉丝会成员等。处于不同群体之中的受众可能不会因为媒介传递的信息同时受到整体的影响,但是与本群体价值观念类似或者相悖的观念则会引起该群体的认同或者反驳,这种媒介的影响力仍然存在于不同的群体之中,因此即便不具备整体性的涵化也在不同领域和群体内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涵化理论在互联网时代仍具有其适用性,在“培养社会共识”的过程中,互联网可能并不如传统媒体那样强大,但是处于媒介环境中的受众仍是通过媒介获取信息形成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并通过这种认知来形成对社会现实的态度从而作用于社会现实,并且这种影响仍是通过长期的潜移默化的“报道现实”“提供娱乐”等形式形成的。

参考文献:

①段鹏著,《传播效果研究—起源、发展与应用》,[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P165

②郭中实,《涵化理论:电视世界真的影响深远吗?》,[J].《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2

③段鹏著,《传播效果研究—起源、发展与应用》,[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P174

④[英]奥利弗·博伊德—巴雷特、克里斯·纽博尔德编,汪凯、刘晓虹译,《媒介研究的进路—经典文献读本》,[M].新华出版社,2004

⑤[英]利萨·泰勒,威利斯著,《媒介研究:文本、机构与受众》,[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⑥石长顺、周莉,《新媒体语境下涵化理论的模式转变》,[J].《国际新闻界》,2008.6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6-0194-02

作者简介:杨尚琼(1990.11-)性别:女 民族:汉 籍贯:晥 学历:硕士 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研究方向:国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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