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电子警察执法利弊
2016-07-05丁宇
丁宇
摘 要:电子警察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电子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却一直争议不断。本文围绕电子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对期对完善电子警察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规范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有所助益。
关键词:电子警察;合法性执法;告知服务
一、电子警察执法的由来及背景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辆保有数迅速增加,交通问题日趋严重,交通事故己超过其它种类事故成为“第一杀手”。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是驾驶人违反交通法律。“电子警察”的引入,给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证据支持,对规范交通秩序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电子警察”本身存在缺陷,加上执法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导致驾驶人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本人通过对我国“电子警察”执法现状进行探析,以期为完善我国“电子警察”执法提供思路。电子警察执法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方式,势必要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除了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以外,更要遵循合理行政原则及正当程序原则。为了完善电子警察执法制度,执法者必须要改变执法观念,树立现代执法理念;国家须统一法律规范,制定《电子警察法》,设置道路法庭,畅通救济渠道,设立一定的执法宽容度,实行罚款缴纳激励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子警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电子警察测速之现状
1.电子警察测速执法主体混乱
电子警察作为交管部门执法手段的一种,实际操作电子警察的人员应为交管部门的交通警察。现实执法主体非常混乱,具体执法主体并非只有交通警察,还有公安机关的交通协管员、电子警察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等等。不适格的执法主体的非法执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执法活动,严重损害行政处罚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各种不适格的执法主体违法操作电子警察获取机动车“违法”行为数据,为接下来交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埋下了违法隐患。
2.电子警察测速执法主体的执法理念亟待转变
现实执法活动中,作为电子警察测速执法主体的交通警察存在“对违法行为摄录的目的是罚款”的执法理念。一些干警千方百计抓罚款,有个别干警因怕罚款数额小而被末位淘汰,甚至自己拿钱买罚款票据。这一执法理念是罚款经济腐蚀下的执法目的的扭曲和异化。
3.电子警察测速执法隐蔽
我国省市交管部门交通警察操作移动测速设备并不按规定使用制式警车,而是非法使用民用车辆测速。移动测速点也没有测速警告标志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提醒。
三、电子警察执法的优势
1.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的问题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力严重不足、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如何在严峻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面前,采用现代化、高科技的管理手段、管理方式,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已成为交管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可以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执法,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识别、记录、储存、传输、反馈,有效地解放地警力,解决了人力交通警察因为体力、精力的限制而出现执法空白的难题,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为构建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有效地提高了交通管理效能
电子效能警察执法,利用电子化、智能化的“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有效识别、记录违法行为,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24小时监控,使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藏,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带来的执法空白。同时,利用“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搜集道路交通信息,依靠智能化的网络系统收集违法证据、查处违法行为,实现资源共享,既减轻了民警的工作负担,又极大提高了交通管理工作的效率。
3.为交通执法提供了详实可靠的证据
由于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性、瞬间性特点,使得交通执法的取证工作难度倍增,如果缺乏详实可靠的证据,就会使交通执法工作陷入被动的境地,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而电子交通警察通过智能化、自动化的电子设备,有效地识别、记录、传输、反馈违法行为,能够为行政处罚提供详实可靠的证据,从而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在现实执法过程中,电子交通警察执法这一新型的执法方式,已经成功破获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四、电子警察执法的弊端及防治
1.建立事前风险预警、事中严格监督、事后责任追究全方位防控体系
交通警察作为电子警察测速执法主体,其自身具有执法权,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应加强对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增强交通警察执法的规范意识,建立对交通警察执法的预警机制;增强交通警察执法的责任意识,建立岗位责任机制;增强交通警察执法的权责统一意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实行事前风险预警机制、事中严格监督、事后责任追究全方位防控体系,保证交管部门行政执法权的公平、公正行使。对行政处罚权进行有效规制,有利于保护机动车驾驶人的正当、合法利益,促进行政处罚权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建立执法告知服务制度
交通管理部门应将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照片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若认为确实存在应予处罚的违章行为,应告知违法者在一定的期限内陈述和申辩理由,如果理由充分应予以采纳,否则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再制作文书送达违法者。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告知的,交通管理部可以通过本地的报纸、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告送达。
3.建立执法透明公开制度
电子警察在执法时,要加强人机结合,特别是在拍摄违法过程时,最好有兩人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4.建立对电子警察执法的人工干预机制
对电子警察执法固定的证据,应依法予以分析,区别违法情节、程度,作出正确、合理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是否处罚、处罚幅度的判断。
参考文献:
[1]应松年.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2]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