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赔付方案“在路上” 退市或将常态化
2016-07-01雒招霞
雒招霞
因IPO造假将永久退市的*欣泰新的一周跌停继续,受损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先行赔付方案细节则已“正在路上”。8 月1 日,记者从相关律师以及兴业证券处获悉,周五(8月5日)兴业证券将于上海召开闭门座谈,就*欣泰IPO造假先行赔付具体方案细节与专家、投资者代表、相关律师等进行交流沟通。
兴业证券相关人士称,据其了解,这次交流会的目的之一或为响应此前关注*欣泰赔付一案的16位证券律师向证监会提交相关联名建议函,希望在程序上多听取专家和市场的意见。
目前,兴业证券已设立5.5亿元先行赔付基金,但具体的赔付方案需要再与监管和相关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初步判断后再与专家、律师、市场人士、投资者代表交流,听取意见;而后才将公告正式方案。
创业板退市第一股
仅上市两年有余,欣泰电气就将不得不告别A股市场。这家因涉嫌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创业板公司,此去将无归期。按照相关规定,该公司退市后无法重新上市。伴随其永久退市进入既定程序,相关赔付方案引发各方争议。
7月8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完成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以及信披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在证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深交所方面也表示,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和中国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这意味着,欣泰电气已被监管层處以“死刑”,没有机会重返A股市场。
欣泰电气7月8日下午也公告称,公司7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在内的共计17名相关人员和公司本身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07万元。
对于退市程序,欣泰电气表示,公司股票将于7月12日开市起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将在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目前,欣泰电气已进入既定的退市程序。根据深交所披露的信息,其退市进程大致分为七步,第一步为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第二步为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日前其股票已于7月12日复牌,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第三步深交所在其停牌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第四步公司等待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届满,一般为12个月;第五步深交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第六步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第七步为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涉事机构被卷入
伴随欣泰电气退市逐渐明朗化,诸多机构也卷入其中。首当其冲的是此前协助公司上市的中介机构,包括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审计机构、律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今年4月,监管层已先后启动了对欣泰电气审计机构、保荐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的立案调查。
7月8日,在给欣泰电气下达处罚书时,证监会给该公司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也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结果显示,兴业证券保荐及承销欣泰电气所得的3278万元收入悉数被没收,另被罚款2460万元; 而兰翔、伍文祥则分别被罚款30万元,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证监会已对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送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东易律师事务所的调查还在进行中。同时,证监会将冻结或限制行政责任当事人的原始股份,并关注相关股东减持合规性;加强对欣泰电气监管,确保欣泰电气正常生产经营,对于其首发剩余资金采取专户监管等。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鉴于兴业证券已设立了5.5亿元的先行赔付基金,监管层对其主动提出的赔偿安排给予了肯定,且相关人员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采取了从轻处罚的原则。
目前,兴业证券保荐的10多家IPO企业已悉数被列入“中止审查”名单,这些项目后续上市之路变得坎坷难料。
除兴业证券外,还有一些机构也因欣泰电气退市而遭遇重创。其中,今年上半年举牌欣泰电气的私募广州创势翔投资公司可能面临清盘风险,还有世欣荣和、中央汇金等。
其中,今年两度举牌欣泰电气的私募创势翔最引人关注。今年4月份,创势翔对欣泰电气连续两次举牌,持股比例达10%,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4月20日,创势翔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715万股,按照停牌前14.55元的价格计算,持股市值近2.5亿元。
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创世翔在举牌后原则上在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同时,根据兴业证券发布的详细赔付方案,创势翔因买入时间较晚,并不在赔付对象之列。这意味着,其2.5亿元的资金可能一去不复返。
退市将常态化、法制化
欣泰电气作为首家因涉嫌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向外界释放出监管趋严的信号。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启动退市程序后,证监会仍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主体,侵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2014年10月开始,证监会启动了第二轮退市制度的改革。当时就提出,要把退市常态化、法制化。”
回顾A股市场的退市制度变革,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完善,该制度越来越严苛,执行力度越来越大。自2001年开始,国内退市制度正式实施,当年有2家公司被强制退市。至今该制度已有15年历史,但其间被强制退市的公司仅有51家。为了强化退市制度,监管层近年来不段完善相关指标。2012年,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出台,主板退市指标也得以完善。2014年10月,为了落实国务院新国九条要求,监管层进一步细化了退市标准,引入了主动退市和因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