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的探究
2016-06-27黄杨
黄杨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充分满足,人们对食品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增加。然而,就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而言,从“三鹿奶粉”到“苏丹红”,一些重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危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定,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与监督的现状,针对存在问题对如何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安全监督;问题;完善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年来层出不穷,自牛奶及奶粉出现安全隐患以来,暴露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诸多漏洞,食品安全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这就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需要分析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把我国的监管与国际法典标准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监管进行对比,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使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真正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
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是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键问题,各部门或机构存在各自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导致了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权限不明确。还有些不同组织制定的法律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比如,在执法过程中,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针对问题所依据的法律标准也各不相同,各监管部门之间也出现了矛盾。由于部门之间协调性差,责任不明,监管权力比较分散,严重破坏了我国食品市场的秩序,使得执法工作难以开展,更给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不健全
作为一个综合信息系统,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包含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信息收集和信息分析等几个方面。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还不能达到全面共享的目标,造成了信息不平衡,导致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和传播不力,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其次,目前大多监管部门对本地区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问题不能有效的收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信息收集不力,不能有效利用搜集来的信息实现有效的监管。另外,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基本没有建立,更是降低了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三)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频生,大多由于政府法律、法规的制定仍然相对滞后造成的,相关部门对关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目前还没有引起重视,在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食品安全管理带有很强的短期行为,通常是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相应的惩处后,就很快偃旗息鼓,这种自上而下进行突击检查,不能有效运用法律手段对食品市场进行监督和调控,不能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最终导致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得不到根治。再加上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中存在很多的漏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之间的不协调,很多不法分子将不合格的食品引入市场,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加强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果的有力保障。
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架构,实现管理的科学化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现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难以切实发挥作用,导致实行监管的过程中总是出现矛盾。另外,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实际监管体制与法律冲突,监管方面还存在先改制、再立法的现象,在实行的过程中相关监管制度不能科学合理的发挥效用。因此,我国必须合理设置监管组织架构,保证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期性和规范化,并明确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权限,从而实现食品市场的长期规范管理,使得食品市场的质量安全得以保障。
(二)强化质监基础性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宏观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尽快的制定一批服务标准规范,能够加强现有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通过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标准化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城市的服务质量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认证,稳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认证认可市场,规范实验室管理,按照“必检项目”和“三统一”培育一批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运作规范、社会信誉好的名牌实验室。三是还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测,积极改进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支持并鼓励相关技术的研发,针对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领域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提高监管水平。
(三)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性,首先,明确食品生产链中相关企业、单位、部门的责任,制定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最基本的保障就是食品生产单位必须进行严格的注册登记,食品原材料的来源渠道有源可溯,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其次,加强对承担食品检验任务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于违法进行食品质检部门要定期开展盲样比对检验,发现不科学、不公正等违规行为的,监督部门应当依法追究检验机构的责任,通过定期开展盲样比对检验,针对检验机构准确率低下的,对其停止下达监督检验任务;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要移交送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四)以质量为切入点,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质量诚信体系。推进质量诚信建设,首先对企业质量状况的动态监管,要在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质量档案,进一步核实、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内容。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实施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划分,对于信用好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帮助争创名牌产品,产品免于定期抽检;对信誉中等企业以帮促为主,辅以必要的处罚手段;对于信用不好的企业要严格市场准入,发现造假、无证照经营或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通过名牌战略的实施,推动诚信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和发展环境。企业要做强做大,就必须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和发展环境,在诚实守信中建立自己的具有公共认可的品牌,通过名牌战略的实施,推动诚信建设。通过大力扶持一批认可度高和影响力大的企业,构建具有较高诚信度的地方名牌群体。
三、结语
在新时期,食品安全涉及到人们的健康和安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虽然取得了重大进步,但存在着不少函待解决的不安全因素,比如食品安全监督研究队伍、设备和经费都十分缺乏,对潜在的食源性危害没有检测标准或标准太低。因此,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实行规范化管理,落实责任制,努力完善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架构,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的监管力度和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从而为保证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服务。(作者单位: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参考文献: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J].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2012(7)
[2]王志刚,李腾飞,黄圣男.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挑战、新趋势及其新思路[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