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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

2016-06-27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9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办学意见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新华社3月21日全文转发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意见》提出,要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促进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2月24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受国务院委托,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对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所启动的相关工作、取得的新进展进行介绍,对仍然存在的涉及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下一步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制订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进程中,进一步制订配套政策、推动解决的方案进行了汇报。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发展职业教育,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要,是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需要。报告很好地回应了在上次常委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社会期待。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将启动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

3月1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3号),为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评估工作设定了包括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在内的五大内容。《办法》明确,评估目的是全面了解高职院校办学情况,引导高职院校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按照《暂行办法》,高职院校将按照评估内容和指标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对学校数据填报进行指导和过程监督,并形成省级评估报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基于院校相关数据信息和省级评估报告,建立数据模型,运用测量工具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国家评估报告。《暂行办法》还要求,高职院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自评报告。向社会展示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专业发展优势,以及改进计划和发展方向。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同时发布,对中职学校办学能力的评估指标和标准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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