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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1998-2012)

2016-06-22庞瑞芝孙长悦

当代经济科学 2016年3期

庞瑞芝,孙长悦,王 亮

(1.南开大学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天津 300071;2.招商银行 天津分行,天津 300201)

中国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1998-2012)

庞瑞芝1,孙长悦2,王亮1

(1.南开大学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天津 300071;2.招商银行 天津分行,天津 300201)

摘要:本文构建了基于环境技术的数据包络分析模型,定义了三种情形:总量控制情形,排放权跨区交易情形以及排放权跨期跨区交易情形,建立了排放权交易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的分析框架,并测算了1998-2012年期间中国30个省市在不同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结果显示:排放权交易机制能够实现增长效应,两种排放权交易情形下增长效应相差不大,但是各省市之间增长效应差异显著;排放权交易机制可以带来一定的生态效应,但部分省市在样本期间存在生态恶化。

关键词:排放权交易;环境技术;增长效应;生态效应

一、引言与文献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但如影随形的环境污染,却成了我们无法承受之重。近年来持续不断的严重雾霾天气让穹顶之下的人们深刻感受到环境污染之苦。中国“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能否实现,日益恶化的环境能否支撑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长与环境真的不能两全吗?在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政府调控手段似乎常常难以奏效,“环境违法”似乎成了企业家常便饭。而市场机制在环保领域尚需发挥更重要作用。排放权交易就是市场机制在环保领域的典型制度安排。在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是主要的排放权交易之一。目前,北京和承德市开展跨区交易试点,但其他试点形成的都只是区域内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本省市的交易平台进行配额交易。根据国家发改委对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时间表,2015年将总结归纳试点情况,并未给今后要实行的跨区域排放权交易指明方向。那么,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今后将要实行的跨区域排放权交易能否真的为中国带来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进一步研究探索跨省市交易方案,评价中国排放权交易机制带来的效应并为中国排放交易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显得尤为重要。

国外最早提到产权交易的是Coase[1],其认为纯粹的控制排放量的方法使得污染物无法流动从而达不到最有效的结果,而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环境资源的配置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中,使排放权指标在经济主体之间进行自主的交易和合理的配置,会有利于污染物排放企业的合理布局和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率的统一。Crocke[2]和Dale[3]分别将科斯的理论用于空气污染控制和水污染控制问题,自此奠定了排放权交易的理论基础。

中国学者也对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4]、初始分配问题[5-6]等进行了研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考察排放权交易机制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Farell等[7-8]分别从投入和产出的视角考察了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潜在效益。涂正革和谌仁俊[9]研究排放权交易机制在中国的短期以及长期波特效应,但论文中其将污染物视作投入的处理方式并不合理。这样做会高估真实的生产率,造成计算偏差[10]。此外如果将污染物作为投入,则其被用来表示环境的使用量。隐含条件就是:每个地方,每个时间点,每一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都需要使用相同数量的环境净化服务[11]。中国区域发展不平衡,该假设条件显然不成立。因此将污染物作为非期望产出更为合理。在研究方法上,国内学者林坦和宁俊飞[12],郑立群[13],苗壮等[14],陈诗一[15]采用不同方法研究了碳排放相关问题。

中国已经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有必要对碳交易机制和碳金融工具进行预先研究。与现有研究相比本文有以下特点:①本文在Farell等提出的基于环境生产技术的DEA模型基础上,加入了低碳视角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估算1998-2012年中国省际排放权交易的经济意义和环境影响并探究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更科学的衡量了排放权交易的影响。②国家规定了2020年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减排目标,本文同时研究了这两种污染物的排放权交易,并进行比较,更具有现实意义。③本文首次比较了在中国市场上跨区交易和跨区跨期交易这两种机制的效应,并为今后进一步的政策制定提供建议。④从全国总量层面以及省际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并就不同省市能够达到的增长效应与生态效应对其进行分级、评价。

二、基于环境技术的DEA模型构建

Farrell等[7]设计了三种不同的情形用新的视角对排放权交易的收益进行研究。三种情形分别为:总量控制的情形(command and control,CAC),其含义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持不变,通过技术改进使得投入产出达到效率最大时的情况;排放权可跨区交易的情形(permits are traded spatially,TP_S),其含义为允许污染物进行跨区域交易但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情形下的排放量;排放权可跨期跨区交易情形(permits are traded spatially and temporally,TP_ST),其含义为允许污染物跨区域、跨时期交易但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情形下的排放量。本文借鉴Farrell的模型,在总量控制、排放权跨区交易、排放权跨区跨期交易三种情形下,基于环境技术构建数据包络分析模型并据此提出增长效应、生态效应的测度方法。

(一) 总量控制情形下的DEA模型

(1)

(二)可跨区交易情形下的DEA模型

wit′≥0,i=1,…,I,i′=1,…,I

(2)

(三)可跨区跨期交易情形下的DEA模型

(3)

(四)增长效应与生态效应的测算

总量控制情形下的最优产出与DMU实际产出之间的差异是由纯技术无效引起的,与污染物排放无关,其差值表示技术达到有效情况下的潜在产出增长。排放权跨区交易与总量控制情形下的最优产出之间的差异是由排放权跨区分配不合理,或者说跨区分配无效引起的,其差值表示排放权跨区交易下的潜在产出增长。跨区跨期交易与总量控制情形下的最优产出之间的差异是由排放权跨区交易无效,跨期交易无效引起的,其差值表示排放权在跨区跨期交易下达到有效条件下的潜在产出。

本文将排放权交易的增长效应(Growth Effect,GE)定义为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最优产出与总量控制情形下的最优产出相比其增加的情况。其中,绝对增长效应(Absolute Growth Effect,AGE)定义为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最优产出与总量控制情形下的差值,差值为正说明该地区存在增长效应。同时,相对增长效应(Relative Growth Effects,RGE)定义为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最优产出相对于总量控制情形下的最优产出增长的比率。因此可定义两种增长效应为:

AGETP_Si,t=YTP_Si,t-YCAC,t

(4)

AGETP_STi,t=YTP_Si,t-YCAC,t

(5)

(6)

(7)

总量控制与原始情况下的排放量相等。排放权跨区交易与总量控制情形下排放总量的差异表明,排放权在不同区域间合理分配会带来排放量下降。跨区跨期交易与总量控制情形下排放总量的差异表明,排放权在不同时期下,不同区域间合理分配带来的排放减少量。

本文将排放权交易的生态效应(Ecological Effect,EE)定义为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情形下排放量相比排放量的减少情况。其中,绝对生态效应(Absolute Ecological Effect,AEE)定义为总量控制情形下的排放量(即原始排放量)与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排放量的差值,如果差值为正,说明进行排放权交易后排放量有所减少,存在生态效应;而差值为负,说明进行排放权交易后排放量有所增加,存在生态恶化。定义排放权可交易情形下相对生态效应(Relative EcologicalEffect,REE)为排放量减少的比例。因此可定义两种生态效应为:

(8)

(9)

(10)

(11)

三、样本变量选取与数据测算

(一)投入、产出变量选取

1.投入变量

主要包括资本、劳动和能源三项。在资本投入上,选择省际固定资本存量这一指标,并沿袭张军等[16]文中提供的核算方法*该方法与众多已有研究相比,估值差异不大,虽有些偏低,但以下两点理由可以为此做出很好的解释:1.中国固定资产价格上涨很快,有些研究低估了这一数值;2.有些研究采用生产性积累作为当年投资,因此或采用了较低的折旧率或将存货核算在存量中。,资本存量采用永续盘存法(其中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取值为9.6%)。在劳动投入上,选取省际当年从业人员年底数作为衡量指标。从业人员数包括了长期职工以外的其他用工情况,与职工数相比更能够反映各省市的实际就业情况。在能源投入上,选取省际能源消费总量这一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所统计的能源种类如表1所示。

2. 期望产出变量

以GDP作为唯一的好产出变量,并通过省际生产总值指数,将其换算成1978年的不变价格的省际生产总值。

3. 非期望产出指标

选取省际SO2、省际CO2排放量作为污染物。鉴于我国各相关统计年鉴并未统计CO2排放量,因此需通过相关方法计算得到,各变量的总结见表1。

表1 我国省际投入、产出变量选取列表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描述

本文选择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作为研究样本,选取各省(市、自治区)1998-2012年的跨期面板数据,核算研究期间中国污染物排放交易的经济和生态效应,其所用数据主要来自《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能源统计年鉴(1999-2013)》、《中国环境统计年鉴(1999-2013)》、《中国统计年鉴(1999-2013)》和各省统计年鉴。

表2描述了上述投入与产出变量的统计特征。通过对比各区域的平均值,发现样本期间内,东部地区表现为固定资本投入、能源消耗和GDP产出最多,中部地区劳动投入量最大,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形成一定反差,表现为固定资本投入、能源消耗和GDP产出最少,同时污染物CO2排放量也最小,而东北部地区的CO2排放量始终处于全国最高水平,大概是西部地区同期水平的2倍有余。从样本期间各省份污染物排放的平均最值来看,污染较重的地区主要是山东,而污染较轻的地区包括海南和青海。

表2 1998-2012年我国各区域投入产出变量的统计特征描述

注:K为固定资本存量(亿元),L为从业人员数(万人),E为各省能源消耗总量(万吨标准煤),Y为国内生产总值(亿元),SO2为各省SO2排放量(万吨),CO2为各省CO2排放量(万吨)。鉴于西藏自治区数据缺失较多,故本文不将其纳入到研究样本中。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排放权交易的增长效应

1. 全国总量层面的增长效应

根据本文构建的模型可以计算出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情形下各省市各年的GDP,从而可以得到全国总量层面的GDP及其与初始情况相比的变动情况以及相应的增长效应,结果见表3。变动情况反应的是因技术有效而能够实现的潜在产出,跨区交易下的增长效应反应的是因污染物分配有效而能够实现的潜在产出增长,跨区跨期交易下的增长效应反应的是因污染物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间分配有效而能够实现的潜在产出增长。在三种不同的情形下,1998-2012年全国每年的GDP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提高,而且总体上全国GDP的增加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总量控制的情形与原始情况相比,GDP平均每年增长24.09%*24.09%是指达到技术有效状态时能够实现的增长,与事实上不到10%的增长率之间的差距是由于实际增长的无效造成的。,达到1.529万亿元;污染物允许跨区交易与原始情况相比GDP平均每年增长47.04%,达到2.986万亿元;污染物允许跨区和跨期交易与原始情况相比GDP平均每年增长47.11%,达到2.991万亿元。通过表3不难发现:首先中国经济增长中,由于技术无效导致的增长损失严重,有效的经济增长还有很大改善空间,无论是总量控制情形还是排放权交易情形,全国的GDP都有大幅增长。其次,实行排放权交易政策可以带来GDP最大程度的增长,两种排放权交易情形下带来GDP的平均增长是总量控制情形的近2倍。最后,是否允许排放权跨期交易对GDP的增长影响不大,全国总量层面可跨期跨区交易情形带来GDP的平均增长仅比可跨区交易情形带来GDP的增长多50亿元,相当于初始值的0.07%。

表3 1998-2012年三种情形下全国GDP及其变动情况

注:GDP单位:万亿元;平均值为1998-2012年相应数据的算术平均值;变动情况为GDP与初始GDP的差值;增长效应为GDP与总量控制情形下GDP的差值。由于篇幅所限,相对增长效应未列出。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在全国总量层面存在排放权交易的增长效应,接下来考察全国总量层面排放权跨区交易和排放权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的绝对增长效应(AGE)和相对增长效应(RGE)。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AGE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仅有1999年和2002年低于前一年。从总量上看,样本期间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绝对增长效应(AGE)很大,跨区交易情形下总的AGE是218548亿元,是2012年全国GDP的1.74倍,是样本期间GDP平均值的3.44倍。样本期间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的AGE是219237亿元,略高于跨区交易情形,但是考虑到每年GDP的基数,每年两种排放权交易情形的AGE相差不大。在1999、2002和2003年全国总量层面增长效应的增长速度降低,但总体上是波动上升的。两种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RGE相差不大,跨区交易情形下的RGE的平均值是0.1667,略低于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的0.1678。

由此看来,排放权交易情形下中国总量层面的AGE巨大且AGE和RGE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进行排放权交易对中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是有益的。两种排放权交易情形的AGE和RGE都相差不大,其中,排放权可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的AGE和RGE略高。

2. 省际层面的增长效应

表4给出了样本期间内中国省际平均GDP及其变动情况以及相应的增长效应。在总量固定情形下,黑龙江、上海、海南、重庆、贵州的平均GDP都没有变化,即在其他投入和污染物不变的情况下,这5个省市的平均GDP已经达到最优值。而在排放权交易情形下,只有上海的GDP不变,这表明上海已经实现资源、技术和排放的最优配置。与总量控制情形相比,其他省份在进行排放权交易后平均GDP都有所增加,除了上海外,其他省份在样本期间都存在增长效应。

从整体上看省际层面的增长效应与全国总量层面类似,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的增长效应略高于当期交易情形下的增长效应,但是两种排放权交易情形带来的增长效应差异不大。通过计算发现上海增长效应为零,福建、重庆、海南、湖北、湖南的AGE和RGE比较低,这与这些地区低能耗的经济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相关。山西、内蒙古的AGE和RGE都非常高,这两个地区都以煤炭消费为主,其初始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巨大,并且经济结构以重化工业为主,通过排放权交易使得山西在样本期间内GDP每年平均增加1972.59亿元,是2012年实际GDP的1.61倍,是总量控制情形GDP的1.36倍,内蒙古在样本期间内GDP平均每年增加1778.89亿元,是2012年实际GDP的1.32倍,是总量控制情形GDP的1.27倍。宁夏、贵州、广西、江西的RGE都在0.5以上,表明这些地区实行排放权交易后,GDP都有50%的增长。

表4 1998-2012年三种情形下省际GDP及其变动情况

注:单位为百亿元;平均值为各省的算术平均值。

前文讨论了在样本期间实施跨区排放权交易后,省际层面的平均增长效应存在显著差异。综合考虑各省份每年相对增长效应并进行分类,分为低速增长、中速增长和高速增长三类,表5进行汇总。其中上海在各阶段均为零增长,这表明实施排放权交易对其经济增长没有影响;福建、广东、重庆为完全低速增长,这三个省受排放权交易的影响较小;山西、广西、贵州和宁夏为完全高速增长,这四个省份每年的相对增长效应都高于0.5,每年因排放权交易获得了高速增长。从地域分布上看,多数东部省份属于低速增长,多数西部省份属于中高速增长,说明进行排放权交易能强有力的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对东部省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相对有限。从时间维度看,各省份有向高速增长发展的倾向。

表5 样本期间省际相对增长效应分类

注:本文将在各阶段的平均相对增长效应在0-0.2定义为低速增长(零增长是低速增长的特例),0.2-0.5定义为中速增长,0.5以上为高速增长。如果每年的RGE都属于0-0.2,则称为完全低速增长,同理,如果每年RGE都在0.5以上则称为完全高速增长。

(二)排放权交易的生态效应

1. 全国总量层面的生态效应

表6是样本期间三种情形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由于在本文中的环境管制条件是弱约束,所以在排放权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污染物排放总量重新配置后,新的排放总量小于初始排放总量的情况。总量控制的情形下排放权没有进行交易,因此在表6中,其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都是初始值。在排放权跨区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硫的减排总量为6915万吨,相当于2012年排放量的3.27倍,相当于样本期间平均二氧化硫排放量的3.16倍;二氧化碳的减排总量为246.75亿吨,相当于2012年排放量的1.75倍,相当于样本期间平均二氧化碳排放的2.92倍;在排放权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硫的减排总量为5250万吨,为跨区交易情形的76%,二氧化碳的减排总量为238.35亿吨,相当于跨区交易情形的96.6%。可以看出在样本期间,排放权交易模型下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都大幅下降,但是跨区交易情形下下降的程度更大。在二氧化碳排放方面,从总体趋势看,1998-2004年在跨区交易情形下REE呈现上升趋势,而跨期跨区交易情形虽然也呈现上升趋势,但是波动幅度很大。2005-2012年两种情形下的REE表现基本相同,在2005-2010年间都出现下降趋势,而在2010-2012年间,REE又重新上升。这表明,如果实行排放权交易,“十五”期间二氧化碳的生态效应很大、减排效果很突出;而在“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碳的生态效应不显著。从具体年份分析,大部分年份两种情形下的AEE和REE都相似,但是在1999、2000和2002年跨区交易情形下的AEE和REE明显优于跨期交易情形,其中在2000年两种情形下的REE差距最大,达到0.085。这说明从单个年份来看,二氧化碳排放权跨区交易情形下的生态效应更优。可见无论是从总体趋势的稳定性,还是从单个年份来看,全国总量层面二氧化碳排放权跨区交易情形下的生态效应都是优于排放权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生态效应的。

从总体趋势看,与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的情形相反,在1998-2004年间跨区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硫的REE呈现下降趋势,而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降的情况尤其明显。2005-2010年两种情形下的REE都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到了2010-2012年REE又重新下降。即在“十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的相对生态效应(REE)表现不佳,但在“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的REE呈现明显提升。从稳定性上看,跨区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碳的相对生态效应更大。从具体年份看,大部分年份两种情形下的AEE和REE都相似,但是在1999、2000和2002-2004年跨区交易情形下的AEE和REE明显优于跨期交易情形,在这些几个年份,跨区交易情形下的AEE都为零,而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的AEE都小于零(表明出现生态恶化),其中在2002年两种情形下的REE差距最大,达到0.316。可见从单个年份的表现看,跨区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硫的生态效应要优于跨区跨期交易情形。所以从时间角度看,全国总量层面二氧化硫排放权跨区交易情形下AEE和REE都优于排放权跨期跨区交易的情形,为了避免产生“先污染,后治理”的情况,我国应优先选择跨区排放权交易方式。

表6 1998-2012年三种情形下全国SO2和CO2的排放情况

注:SO2单位:百万吨;CO2单位:亿吨;变化量为排放权交易情形下的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情形下排放量的差值。由于篇幅所限,相对增长效应未列出。

据上文分析,虽然在样本期间两种排放权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总体上存在生态效应,但是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两种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生态效应都低于跨区交易情形下的生态效应,并且个别年份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硫排放存在生态恶化。所以在全国总量层面,跨区交易情形下的生态效应优于跨期跨区交易情形。

2. 省际层面的生态效应

表7是样本期间各省市进行排放权交易后,两种污染物的排放及变动情况。上海在排放权重新分配后,其污染物的排放量未发生变动,结合前面分析,上海的增长效应亦为零,说明上海的环境技术效率为1。在可跨区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产生生态改善的省市有19个,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产生生态改善的省市有23个,而在可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二氧化硫排放交易使得生态改善的省市有17个,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使得生态改善的省市有23个,这说明大部分省市进行排放权交易后存在生态效应的。

在二氧化碳排放进行交易后虽有部分省市出现生态恶化,但是生态恶化的程度并不大。山西、辽宁、内蒙古、河北经过碳排放交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大幅减少,AEE显著;宁夏、贵州、黑龙江的AEE虽不如上述四省,但是其REE仍然很高,尤其是宁夏,其REE是30个省份最高的,达到0.63。广东、北京、四川、广西是碳排放交易后产生生态负效应的省市,这些地区为达到最优产出,增加二氧化碳排放。与表7反映的二氧化碳的减排程度相比,二氧化硫的减排程度相对较低,即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的生态效应相对较差。山西、内蒙古、贵州、山东等煤炭消费大省是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受益较大的省份,这些省份的AEE和REE都很高,但是北京、安徽、湖北、海南如果想达到最优产出,要增加较多的二氧化硫排放,即产生比较严重的环境恶化。

此外,从省际角度来看,排放权可跨区交易情形下生态效应明显优于排放权可跨区跨期交易的情形。

表7 1998-2012年三种情形下省际SO2和CO2的排放情况

注:CO2单位:千万吨,SO2单位:万吨

(三)增长效应与生态效应之间的关系

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实现排放权交易机制能够实现增长效应与生态效应,但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联系?两种效应能否同时达到?本文采用非参数回归法中的局部加权回归散点平滑法(LOWESS)来研究增长效应与生态效应之间的关系,该方法的好处就是函数形式较自由、能处理非线性关系、适应能力强、稳健度高,且能够很好地观察二维变量之间的关系与趋势。

分别对两种排放权交易机制下两类污染物的相对增长效应与相对生态效应做LOWESS,结果如图1所示。在排放权交易制度实施后环境改善的条件下,无论哪种排放权交易制度,无论哪种污染物,实现的生态效应与增长效应均呈现正向关系。排放权交易机制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带来生态效应与增长效应二者同时实现,且生态环境改善程度越大,经济增长越快。然而在实施排放权交易制度后如果环境恶化,那么生态效应与增长效应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对于SO2排放,环境负效应减轻时,增长效应没有提高;对于CO2排放,环境负效应减轻时,增长效应反而降低。总之,我们认为如果存在生态效应,排放权交易机制能够带来增长效应与环境效应互动增强的局面。

图1 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相对增长效应与相对生态效应之间的关系

本文在基于环境技术数据包络分析模型基础上,构建了排放权交易带来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的分析框架。并采用1998-2012年间中国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在验证存在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之后,核算了全国总量层面和省际层面的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研究发现:(1)排放权交易机制存在增长效应,排放权交易情形下全国GDP与原始情况相比平均增长47%,增幅大约是总量控制情形的两倍。可见当前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无效率程度较高。(2)排放权交易机制总体上存在生态效应,但个别省市出现生态负效应。(3)与二氧化硫相比,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二氧化碳减排带来的效果更大。(4)各省市的增长效应、生态效应差异很大。实施排放权交易制度能强有力地推动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对东部省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相对有限。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在进行排放权交易后生态环境改善的程度最大,而中东部地区出现生态负效应的地区多一些。北京、湖北、广东、四川需要买入两种气体的排放权;广东、湖北、四川REE低于0.2,属于低速增长,排放权受益最小;山西、内蒙古、贵州、宁夏REE大于0.5,属于高速增长,排放权受益最大。(5)在一定条件下,排放权交易机制带来的增长效应与生态效应存在正向关系,增长效应与环境效应能够互动增强。(6)跨期跨区下的增长效应稍高于跨区下的增长效应,但两者基本一致;跨期跨区交易情形下两种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生态效应都小于跨区交易情形下的生态效应。综合考虑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跨区交易情形更有利于中国可持续发展。以上结论给我国未来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带来的启示是:

1. 在全国全面实行跨区排放权交易制度,发挥其带来的增长效应和生态效应,提高中国经济增长的环境技术效率。从增长效应与生态效应综合考虑,排放权跨区交易机制较优。此外,中国排放权交易机制处在部分省市试行阶段,市场各方面不够完善,现阶段实行跨期跨区交易制度条件不成熟,且跨期跨区交易制度成本高。因而,本文建议现阶段全国采取排放权跨区交易制度。长期考虑排放权跨期跨区交易制度以带来更高的经济增长。

2. 合理分配初始排放权。本文研究发现排放权跨区交易下的减排效果优于跨期跨区下的减排效果,因为部分省市需要较多的排放权来支持其更高速的经济增长。然而,现阶段实行跨区交易制度更为合理,这就需要国家对各省市初始排放权进行科学分配。

3. 加强技术创新,合理制定环境规制政策。由于增长效应与生态效应之间正向的良性互动需要在实现生态效应基础上,而实行排放权交易制度后部分省市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增多。这要求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提高生产技术(或采用清洁技术)以减少在相同产出下污染物的排放。此外,已有研究提出,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能够促使企业实现治污技术的提升,且能促进生产技术进步,进而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双赢[17]。远期看,如果要实行跨期跨区的排放权交易机制可能会产生先污染后治理问题,这也需要决策层平衡增长与环境的关系。

参考文献:

[1]Coase R H.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J]. the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 1960,3:1-44.

[2]Leroy J G, Crocker A C. Clinical definition of the Hurler-Hunter phenotypes: a review of 50 patients[J]. American Journal of Diseases of Children, 1966, 112(6): 518-530.

[3]Dales J H, Pollution property & Prices: an essay in policy-making and economics[M]. 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68:36-99.

[4]杨展里. 中国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研究[J]. 环境保护, 2001 (4): 31-33.

[5]李寿德, 黄桐城. 初始排放权的免费分配对市场结构的影响[J]. 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 2005, 14(4): 294-298.

[6]施圣炜, 黄桐城. 期权理论在排放权初始分配中的应用[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5, 15(1): 52-55.

[7]Färe R, Grosskopf S, Pasurka C A. Potential gains from trading bad outputs: the case of US electric power plants[J]. Resource and Energy Economics, 2014, 36(1): 99-112.

[8]Färe R, Grosskopf S, Pasurka Jr C A. Environmental regulatory rigidity and employment in the electric power sector[A]. phiadelphia:Unversity of pernnsylvania press, 2014:89-110.

[9]涂正革, 谌仁俊. 排放权交易机制在中国能否实现波特效应?[J]. 经济研究, 2015, 50(7): 160-173.

[10]陈诗一. 中国的绿色工业革命——基于环境全要素生产率视角的解释 (1980-2008)[J]. 经济研究, 2010(11): 21-34.

[11]Färe R, Grosskopf S, Pasurka C A. Environmental production functions and environmental directional distance functions[J]. Energy, 2007, 32(7): 1055-1066.

[12]林坦, 宁俊飞. 基于零和 DEA 模型的欧盟国家碳排放权分配效率研究[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11, 28(3): 36-50.

[13]郑立群. 中国各省区碳减排责任分摊——基于零和收益 DEA 模型的研究[J]. 资源科学, 2012, 34(011): 2087-2096.

[14]苗壮, 周鹏, 李向民. 借鉴欧盟分配原则的我国碳排放额度分配研究——基于 ZSG 环境生产技术[J]. 经济学动态, 2013 (4): 89-98.

[15]陈诗一. 节能减排与中国工业的双赢发展: 2009-2049[J]. 经济研究, 2010, 45(3): 129-143.

[16]张军, 吴桂英, 张吉鹏. 中国省际物质资本存量估算: 1952-2000[J]. 经济研究, 2004 (10): 35-44.

[17]张成, 陆旸, 郭路, 等. 环境规制强度和生产技术进步[J]. 经济研究, 2011 (2): 113-124.

责任编辑、校对:李斌泉

收稿日期:2016-01-03

基金项目: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新常态下中国服务业产业组织及生产率系统考察与提升路径研究》(项目号:15YJA79004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庞瑞芝( 1973-),女,山东省梁山县人,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产业效率、产业组织与产业发展;孙长悦(1990-),河北省衡水市人,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王亮( 1993-) ,浙江省金华市人,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生产率与产业效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16(03)-00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