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社保获得感
2016-06-22鲍淡如
■文/鲍淡如
增强社保获得感
■文/鲍淡如
鲍淡如
曾任上海市社保中心主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受聘任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特约研究专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上海现代金融职业研究所所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改善民生的讲话中提出了“增强群众获得感”的要求。“获得感”一词,读来让人耳目一新。社保经办机构是服务于民生的机构,那么,我们怎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获得感就是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这些年,共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已经成为社保政策的出发点。养老金十一连调,大幅提高了退休老人的待遇,这是大家都感受到的。但这又是远远不够的。在笔者看来,获得感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有所获得,就是获得的实际利益;二是获得的方式,服务机构用什么方式提供服务;三是对获得的预期。然而目前的现状并不都令人满意。
我们的社保在短短的20多年里,建成了涵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大保险的完整体系。社会保险实现了从职业人群向全民的覆盖。但是由于统筹层次不高,各地区社会保险待遇差距较大。城乡居民保险由于建立时间不长,水平还很低。虽然参保人群规模迅速扩大,但还有相当一批人员游离在制度之外。制度全覆盖不等于人群全覆盖,从这个意义上讲,老百姓对社保获得感的质量还不高,增强获得感的任务还很艰巨。而且从获得感的视角思考,容易找准社保的问题,研究政策、推进改革不会停留在制度本身,改革的动力也会更强。
再说获得的方式。社保权益是老百姓依法获得的权益,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服务是法定职责。但由于信息不对称,老百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经办机构态度冷淡、办事繁琐,把为老百姓办事看作恩赐,老百姓虽然获得了社保待遇,但有“嗟来之食”的感觉,这谈不上有什么获得感。要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政策要透明、宣传要到位、办事要便捷、服务要主动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从社保来讲,这些年无论政策还是服务都有很大进步,虽然在获得的质量和获得的方式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但属于改进型的工作。而获得的预期问题则比较大。大家知道,社会保险覆盖人的一生,周期特别长,尤其是养老保险,从一个人工作开始到退休有几十年时间。在这个长时期里,职业人群处于持续缴费阶段,只有付出并无获得。同时由于养老保险计发政策是由一连串的参数构成的,无论何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都无法确切知道自己将来可以拿多少养老金。这种预期的模糊大大影响了获得感。笔者在网上看到不少似是而非的谈养老金的帖子,算法是完全错误的,结论是缴养老保险是吃亏的。这样不负责任的帖子却引来年轻人的关注并赞同。这与我们不能给参保者确切的预期是有关的。笔者曾经发表过有关改进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文章,就是可以把几十年后才能计算的养老金调整为每个缴费年度计算一次,即每年都可查询已积累的金额,直至退休时生成最终的养老金领取额。把“秋后算账”改为“年结年清”,使人们对养老金的预期由模糊到清晰,也是一种获得感。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是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对于尚未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也完全可以每年将政府给的基础养老金数额告诉他们,同时将账户中政府补贴额、个人缴费额和投资增值额告诉他们,使养老金预期更为清晰。参保人原先的感受是年年付出,而由于预期清晰化,他们就有了获得感,这对于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是有很大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