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津88家国企补交党费3.57亿元
2016-06-20
证券市场周刊 2016年21期
近日,两起数额巨大的补交党费报道,引发网友关注。其中一起是,在山西省监管企业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中,22家国企共补交党费8000多万元。另一起是天津在市管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交纳党费专项整改工作中,66家国有企业、12万余名党员干部,共补欠交少交党费2.77亿元。核查的重点对象为省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和享受年薪的党员。部分干部少交党费可以追溯到2008年。山西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企中享受年薪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收入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欠交的党费主要来源于个人的绩效工资部分。有网友表示,“为了避免少交党费的做法,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不就行了?”按照党章规定“还真不行”,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