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图景
2016-06-17汪建华
汪建华
数亿农民工的辛勤劳作支撑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有论者指出,中国的经济奇迹,源于其低人力成本的优势。就农民工群体而言,他们的生产潜力被充分挖掘,其作为城市公民和企业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需求却被忽略。但站在农民工自身的角度看,这种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并非不可接受。毕竟对于当时的农民和农民工而言,家庭的生计、生存远比一时的生活需求更重要。 [1]
那么,上述问题何时开始变得难以忍受呢?学界普遍认为,这一过程伴随着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 [2]进入城市打工,这时,国家的改革开放进程正在逐渐地铺展开来,农村的生活条件逐渐得到改善。在这个年代成长起来的农村青年,其生活体验、教育经历均与父辈迥异,这让新生代农民工难以接受“只有生产没有生活”的“农民工生产体制”。
有鉴于此,我们需要重新回到农民工的日常生活形态和生活需求中,评估当前产业关系、社会阶层关系的稳定性,以及当前发展模式的可持续性,进而讨论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可能出路。
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西方的城镇化以核心家庭的举家迁移为主要形式。即便在一些后发国家,如巴西、南非等,家庭依然是农村移民的主要生活单位,尽管在移民集聚区充满了贫困和疾病,但移民的家庭生活仍是相对完整的。但在中国,一方面为了在全球资本体系激烈的代工竞争中取得成本优势,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的延续,打工城市和企业只承担部分劳动力的再生产成本,相当一部分成本被转移到农民工的农村老家,这便是学界所谓的“拆分型农民工生产体制”。 [3]对移民工人的流动和迁徙进行制度上的限制,是这一体制能够维持的关键。与之相配套的是企业低廉的工资待遇、临时性的居住安排和对劳工集体权利的压制。可以说,这一体制决定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基本生活形态。
笔者将综合运用现有的大型统计数据、实地调研资料和一些二手文献描绘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图景。过去学界的调研主要集中在沿海大中城市,因此对农民工生活的描绘也将主要以这些区域为主。笔者将根据自身的田野调研经历和相关二手文献,适当地对内地中小城市农民工的生活状态进行说明。其中,文章的统计数据包含三个来源:一是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在2010年对珠三角、长三角19个城市、4152位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的问卷抽样调查(以下简称中山大学2010调查数据),在对农民工的生活变化进行纵向比较时,还将用到中山大学2006年的珠三角城市农民工调查数据;二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2011年对北上广三个大城市1259位农民工进行的问卷抽样调查(以下简称清华大学2011调查数据);三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2011年对2043位农民工进行的抽样电话访问(以下简称清华大学2011电访数据)。
(一)残缺的家庭生活
中山大学2010调查数据表明,长三角、珠三角的农民工中,与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居住的比例分别为43.38%、20.32%,7.28%;即便将所有情况汇总,与家人共同居住的农民工也不会超过半数,其比例仅为48.8%。还须注意的是,即便农民工与家人住在一起,也不能表明其家庭生活是完整的,因为他们很可能只是与个别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
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离散,以及年轻夫妻的分居,可能是最难以忍受的。前者带来的留守儿童问题被社会舆论广为诟病,而后者则带来性压抑,以及伴随而至的各种临时解决方式和不可预计的后果。在中山大学2010调查数据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夫妻,两地分居的比例尚有22.83%;而对于年龄未满18岁的子女而言,只有34.75%与被访者住在一起, [4]也就是说,在珠三角、长三角打工的农民工中,近三分之二的未成年子女无法到打工地与父母共同生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难度,远比年轻夫妇在一起的难度大,其中,户籍制度的排斥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与残缺的家庭生活相伴随的,是临时性的居住安排。中山大学2010调查数据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企业宿舍或周边城中村的出租屋中,两者比例分别为36.08%、53.84%,只有4.72%的农民工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子中。这种临时性的居住安排,也可以从其居住地的生活设施看出。在农民工的居住场所中,拥有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的比例分别为25.09%、28.77%、24.88%,这都是城市中产阶级的居家标配,绝大部分农民工在打工城市无法触及这类生活设施。有一部分农民工的居住场所,甚至无法满足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农民工居住地中没有冲凉房、厕所、电风扇的比例分别为25.99%、12.22%、10.24%。
全国农民工的生活形态是否都与长三角、珠三角趋同呢?毕竟沿海城市的工业化、城镇化有其自身特点,一方面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聚集,导致公共服务资源紧张;另一方面,农民工多为跨省、跨地市迁移。这两个因素使得沿海城市在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资源上,对农民工都保持着较强的排斥,其中户籍是资源分配最主要的依据。而在内地中西部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度低,不少农民工在本市甚至本县范围内迁移,农民工更可能获得相应的公共服务资源和城市户籍,在社会和文化层面也能相对容易地融入其中。
由此预测,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的农民工可能有更完整的家庭生活形态。人口学家杨菊华等人对2011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的监测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地区相比其他地区,跨省流动者相比跨市、跨县流动者,前者的家庭规模更大,单人流动比例更高,核心家庭比重更低,家庭结构更不易保持完整。 [5]笔者的田野观察也与以上数据所显示的趋势相符。笔者发现,中西部地区小城市的农民工家庭总体上更容易保持完整,农民工或者每天往返于城乡之间,或者将整个核心家庭迁入城市,无论是居住在城市,还是居住在农村,家庭生活都相对完整。在小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民工,大多来自本县或本市,本地居民身份使得他们更容易获得当地城市的公共资源,生活成本也比沿海大中城市要低,在语言、习俗等方面亦不存在太大差异,融入当地社会自然就相对容易,因此举家迁移的比例较高。当然,农民工家庭生活的完整性是否依据大、中、小城市而逐次提高,这需要大样本的统计数据来验证。
(二)流动的打工生涯与无根的社区生活
农民工城市生活的第二个特点,便是其浮萍一样的流动。笔者曾经在深圳一家电子厂工作一个多月。当3个月后笔者再次回访时,发现当初与自己一起进厂的40多名工人,只剩下3位,他们虽然只有4个月的工龄,却算得上这个企业的老员工了。
这家企业薪酬待遇、劳动条件相对较差,又地处外来人口集中的大城市,工人的流动自然极其频繁。但从清华大学2011电访数据来看,农民工的高流动性在全国范围内亦是比较普遍的,农民工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不足2年,而且其流动性随着农民工入职年限和出生年份的后推而显著增强,农民工就业呈现“短工化”趋势。从入职年限看,2000年以后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其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为3.80年,而2008年开始工作的农民工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却只有1.4年。从出生年份看,1981年和1991年出生的农民工,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分别为2.68年和0.93年。即便用事件史分析处理“删失”(right-censored)问题后,农民工就业仍然呈现出显著的“短工化”趋势。 [6]
农民工之所以频繁地流动,是为了寻求职业生涯的发展吗?清华大学2011电访数据所显示的结果恰好相反,逾六成农民工是因为对用工单位不满意才选择离职,其在变换工作后的职业地位的提升也比较有限。清华大学2011调查数据也表明,农民工离职的主要原因包括工资或福利待遇差、工作环境差、晋升空间小、工作太无聊等。
与农民工频繁的工作流动相伴随的,是其不断被瓦解的城市社区生活和社会关系网络。“出门靠朋友”,是许多农民工刚外出工作时的朴素想法,但当他们发现自己身边的工友在不断离开、自己的工作也在不断变换时,便可能逐渐变得冷漠麻木。即便农民工在工作期间与身边的外地工友保持密切的来往,但当他们换工作或回老家后,彼此之间便很少再有联系。这种流动的生存状态甚至诱发一些农民工的短视行为,从而进一步恶化了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关系。在农民工宿舍,丢手机、金钱及其他物品的事情并不罕见,导致工人之间相互提防。
中山大学2010调查数据显示,在宿舍或出租屋居住的农民工中,15.19%只知道一部分同屋室友的名字,甚至有6.02%的被访者表示不认识任何一个同屋居住的人。笔者在深圳电子厂的田野经历中,也经常能体会到工人群体的原子化状态。有一次工厂推迟了上班时间,在晚上加班时管理层通过广播通知了这一消息,但新员工不用加班,因此没有得到任何人的通知。有一位女员工给组长留了联系方式,但也没得到通知。还有一次,笔者在下班时被工友恶作剧反锁在剪铜线的小屋里,只好大声向外面的工友求助,虽然有些工友回头看了看,但几乎所有的工友都没有搭理,他们都赶着吃午饭。当然,笔者并不是说农民工缺乏互助精神或者没有阶级情感,而是说,这种流动的生存状态,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群体的社区生活,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其社会关系网络,极大地削弱了其形成共同体和培育阶级情感的基础。
当然,在工人频繁流动的背后,是户籍制度和城市社会的排斥,这也是农民工难以真正扎根当地城市社区的关键因素。户籍制度的排斥无须赘述。在珠三角、长三角城市,农民工与当地居民相互之间的隔阂程度,也不可轻视。中山大学2010调查数据显示,将近一半农民工感觉本地人很排斥外来打工者,超过四分之一的农民工感觉自己在城市里低人一等,约三分之二的农民工认为自己与本地人交往有困难,交往困难的原因依次是语言问题、生活习惯、观念不同、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没有交往机会、地位差异。
(三)单调的休闲生活
与农民工临时性的家庭和社区生活相配套的,是其单调的休闲生活。农民工很少有进修、学习的机会,在企业内和居住社区中,也缺乏休闲设施和公共空间。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在一些企业内部虽然有游泳池、篮球场、健身房、书店、咖啡厅等休闲设施,但这些资源稀少,普通工人很难有机会去使用。大部分时候,工人只能跑到周围的网吧,或者盯着自己的手机,或者逛街,或者睡觉,以打发休闲时间。不少年轻工人抱怨上班累、加班苦,但真到周末,他们又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去哪里。年纪大一些的工人,更倾向于找加班时间多的企业,一是为了多赚钱,二是由于其实不知道该怎么打发休息时间。而对于“80后”、“90后”的工人而言,加班少则意味着休闲时间多、花钱多,只有加班时间多的年轻工人才可能有点存款,所以他们对加班的态度很矛盾:加班是要有的,但不能太多。
清华大学2011调查数据显示,北上广的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休闲活动依次为玩电脑、逛街、玩手机、睡觉。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天上网时间多达2.7小时。一天24小时中,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工作时长为9.62小时,再减去农民工的睡觉、吃饭、洗漱时间(假设为10小时),剩余的休闲时间也就4小时左右,可以说,上网是其打发休息时间的最主要方式。那么他们上网的主要活动是什么呢?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上网的主要活动包括QQ聊天、观看影音、信息搜索、浏览新闻、玩游戏等。在近些年,微信迅速地普及,农民工的网络社交越来越活跃。年轻工人如此沉迷于电子媒介,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修复流水线上异化劳动的痛苦体验,逃避城市生活中无所皈依的困境。在工厂附近,笔者经常看到,下班的工人径直走向网吧,或者回到自己的电脑桌前,开启通宵上网模式,这种情况在周末尤其普遍。
拆分型农民工生产体制从整体上决定了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图景,农民工的打工生涯是不断流动的,其家庭与社区生活安排是高度临时性的,其社会关系网络是极其不稳定的,其休闲生活亦是非常单调的。当然我们也同样应该注意农民工群体生活状态的内部差异,造成这些差异的因素可能包括:城市规模、地理区域、流动的行政区域跨度、工厂体制、年龄代际、工业化经历等。
在宏大的经济发展格局中,驯顺、勤劳的农民工只是一种优质的生产要素,近年来,各种主流的叙述话语,都在感慨这一生产要素的品质在下降。但如果从农民工微观的生活情境来看,不是生产要素品质下降了,而是农民工对生活质量和个人发展的诉求提高了。即便早期为了赚得家计而全力投入生产之中的农民工,也需要从城市的亲缘、地缘网络中寻求支持和慰藉。在近些年来,经济需求和基本人性需求、生产和生活、家庭生计和家庭团聚之间的张力正在变得越来越明显,农民工不得不穷尽各种方式,以调适这种紧张关系,典型的调适方式包括家庭化迁移、搬离宿舍、重建社会支持网络、换工等。当然,也有部分农民工通过罢工、骚乱、自杀等方式表达其对现状的不满。
(一)调适
1. 家庭化迁移。农民工总是尝试各种办法与家人团聚,包括与家人共同外出打工、在个人稳定后陆续接配偶和子女到打工地共同生活、节假农忙时回家、寒暑假接子女到城市。中山大学2006年和2010年的数据都包含了对珠三角9个城市的调研,都询问了在出租屋居住的农民工与家人同住的情况。从数据看,仅4年间,在出租屋中,农民工与家人同住的比例就从62.82%增长到了82.39%。
农民工要想实现核心家庭的整体迁移,绕不开子女抚育的问题,子女教育与日常照料是其中的两大难题。当前不少沿海城市开始推行积分入户、积分上学,但绝大多数农民工反映,积分入户、上学的标准太高,普通农民工几乎不可能达到积分标准,只能退而求其次,将子女送到私立学校读书。私立学校每学期的收费标准普遍在3000元以上,而农民工只能承受三四千元的收费标准,但这类标准的学校,在教学质量上与公立学校是有差距的。
农民工子女的日常照料是另一个大问题。农民工固然可以将子女送到学校、幼儿园,但在小孩的课后、周末、节假日、寒暑期,父母很可能在上班或加班,其只能把小孩锁在小屋里。有一位女工的做法让笔者印象深刻,她将小孩接到工作场所,如果老板过来巡视,她就赶紧用箱子把小孩遮起来。这难免让人想起洪尼格笔下民国时期的上海纱厂:女工们在嘈杂的机器中摆放着一排排摇篮。 [7]
农民工实现家庭化迁移的另一个方案,便是回到内地小城市工作。内地小城市的房价便宜,子女就学问题也容易解决,因此,部分农民工在有一定积蓄后可能回到老家所在的城市发展。不过对于农民工来说,如果回老家工作,其收入可能要降低不少,他们不得不在经济收入和家庭生活之间平衡、抉择。对于部分技术工人来说,老家城市有没有对口的工作岗位也是个问题。
2. 重建社会支持。网络家庭的支持毕竟是有限的,更何况,大部分农民工并没有完整的家庭生活,因此,他们需要从熟人关系中寻求更广泛的支持。早期外出务工者更倾向于从老乡、亲戚中获得帮助。初来乍到的农民工在城市中缺乏信息和安全感,老乡、亲戚很自然地成为他们在城市的引路人。“老乡带老乡”的链式流动,使得农民工在城市的特定行业、特定区域聚集。在北京、深圳等地,来自特定省市的农民工还集中在一些城中村,形成籍贯属性较强的农民工社区,比如,以服装生产和销售为主导的北京“浙江村”,务工经商人员主要来自浙江温州地区的乐清市和永嘉县;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深圳“平江村”,司机主要来自湖南岳阳市平江县。 [8]农民工可以在老乡社群网络中得到包括工作介绍、危难救济、疾病照看、临时借住、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帮助,也可以通过老乡群体中的日常交往、娱乐、聚餐来打发闲暇时光,延续乡村习俗,从而获得身份认同。
不过农民工群体在变化,其业缘关系网络的构成也在变化。一方面,农民工的工业化经历在不断积累,他们对城市生活越来越熟悉,他们不再像以往那样依赖先天的地缘、亲缘网络,转而开始发展更广泛的社会网络;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的代际构成也在发生变化,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主力军,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更高,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更强,社会交往方式更为开放,对城市生活更加熟悉,也更注重拓展自己的业缘网络。中山大学2006、2010调查数据详细询问了农民工在务工地最好的三位朋友的来源。由于农民工的老乡也可能是其工友,在剔除这类情况后,专门算出了“工友(非老乡)”作为农民工“打工地最好的朋友”的百分比。表1显示,在2006年,农民工业缘网络的重要性已经开始显现,至2010年,以同事关系为代表的业缘网络,已完全压倒以老乡关系为代表的乡缘网络。仅仅4年时间,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构成便发生了巨大变化。表2则进一步显示了代际差异: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业缘关系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但对老一代农民工群体而言,地缘关系与业缘关系同等重要。
随着农民工中高等教育的普及,同学关系也在农民工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近年来,在用工荒的背景下,部分企业短期招聘大量学生工,新生代农民工的学缘网络因此成为其相互支持、团结抗争的重要资源。
此外,农民工还可能从工会、劳工组织、帮派、教会等组织中寻求支持,不过,这样的农民工只是少数。清华大学2011调查数据表明,在北上广,加入企业工会的工人不到一成,2.3%参与过劳工组织的活动,分别有2.6%和0.6%的工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
3. 搬离宿舍。搬离宿舍、外出居住是农民工寻求个人自主、逃离企业管控监视、避免原子化的另一种方式。与家人共同居住是最理想的,即便不能与家人同住,与老乡、同学、同事、朋友共同分摊房租也是不错的选择。也有不少年轻人选择自己外出租房,尽管其成本要比住宿舍高,但他们的回答几乎都是,“在外面住自由,在宿舍太压抑”。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民工监测数据也显示,2009年尚有33.9%的农民工“居住在雇主或单位提供的宿舍”,但是到2014年则降低了5.6个百分点。农民工“租房居住”、“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比例在2009年分别为34.6%和9.3%,到2014年则分别提高了2.3和4.0个百分点。 [9]“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例的增加尤其值得注意,这说明随着产业内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在家乡务工,内地小城市的农民工更有可能住在农村老家,或举家迁居至城市社区。
中山大学2006年和2010年对珠三角外来务工人员的调查数据,也反映出类似的情况。2006年,农民工居住在宿舍、出租屋、自购房中的比例分别为45.51%、44.17%和1.54%;2010年,居住在宿舍、出租屋、自购房中的比例则分别调整为45.01%、47.41%和2.89%。从珠三角的情况看,农民工居住宿舍的比例降幅不大,居住在出租屋和自购房中的比例则有一定幅度的提升。如果将统计局和中山大学的数据作对比,则不难发现,珠三角农民工居住宿舍和出租屋的比例要远高于全国的平均值,这说明,随着产业内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不再居住在临时性的住所中,内地小城市的农民工更有可能摆脱企业宿舍的管控,获得社会生活的自主性。
4. 换工。前面提到,城市社会的排斥和企业恶劣的劳动条件,是农民工频繁流动的基本原因,这种流动状态不断瓦解着农民工的社区生活和社会关系。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农民工的换工行为,也是其逃避工作生活压力的一种权宜之计。对于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其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生计压力亦不大,有家庭保障做后盾,他们可以随时退出劳动力市场。有一次笔者进入到一间工人宿舍中,满屋子的年轻工人都在自嘲,有些工人说自己没钱花才进厂工作,有些工人说来这里工作,就是为一部小米手机。工人的自嘲难免有夸张成分,但也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年轻工人的生活方式。
新生代农民工对于社会生活的追求是普遍的,即便是一些有生计压力的年轻工人,也会通过换工来调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之间的紧张。有研究者在佛山顺德区的实地观察发现,在一些年轻工人中存在“跳跃式换工”的现象。[10]当面临经济压力时,他们进入到收入高、工作时间长、管理严格的企业,在度过这短暂的危机以后,他们可能重新选择回到收入不稳定但闲暇时间多、劳动自主性较大的企业。
(二)反抗
1. 罢工。罢工可能是工人争取体面生活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式。有些罢工直接针对的是企业糟糕的食宿条件。不过更值得重视的是近年来工人罢工提出的增长型诉求,比如工资增长、改组工会、落实集体协商制度,这样的行动,更可能发生在资本利润空间相对较大的行业,最典型的,便是汽车零配件行业。以利益增长和劳工集体权利为导向的罢工行动,旨在建立制度化的工资增长机制,从长远看,则为工人融入城市、安家立业奠定了重要基础。
以追讨社保为目标的罢工行动,在近年来日益增多,这说明养老已经成为部分农民工关注的重要议题。典型者如东莞裕元鞋厂,当一大批工人逐渐老去,他们似乎突然意识到社会保障的重要性,随即发起了规模浩大的罢工行动。不过,事情的复杂性也很快显现出来,固然有一部分农民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但也有不少农民工希望把企业补缴社保的费用折算成现金直接打到工资账户,还有一些新员工压根就不愿意缴纳社保,因为这样降低了他们当前到手的工资收入。企业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官员则表示,农民工在刚参加工作时并不愿意参保,但等到行将离职或退休时,又强烈要求企业补缴社保。长期稳定工作、接近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希望落实国家法律,而高度流动的中青年农民工则更看重眼前的收入,其表面上态度不一样,背后逻辑是一样的,都希望眼下的经济利益和生活保障最大化。农民工的态度是实用的、现实的,但本质上,他们是弱势的,长年的打工生涯并没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任何保障,只好在离开企业时借助法律奋力一搏。
2. 骚乱。另外一些反抗行动则更多的是对当前生存处境的一些情绪性表达。一些大型的工厂骚乱,往往是源于工厂非人性的管理制度,其导火索往往是企业管理方对工人尊严的冒犯,然而骚乱的背后,则是一支长期压抑、时刻寻求发泄的工人队伍。如果没有这样一些事件,他们可能通过网络游戏、溜冰、唱歌等途径释放日常工作中的压抑情绪。本质上,工厂骚乱以极端的方式表达了工人对原子化的工厂生活的不满。同样,大型的城市骚乱,则可视作农民工对二元城市结构不满情绪的一种极端表达。农民工可能并不完全了解自身处境与城乡二元结构的关系,但他们能在日常生活中体验到本地人对他们的排斥、治安员的勒索无度、资本家的贪得无厌。他们不知道如何争取城市公民权,但却可能借助城市骚乱甚至其他群体性事件来发泄作为二等公民的不满。
3. 自杀。自杀则是一种个体化的极端表达方式。相对而言,新生代农民工更容易对城市打工生涯产生绝望情绪,更有可能自杀。“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组于2010年发布的《富士康调研总报告》中收集了17个富士康员工的自杀案例,从中可以看出,自杀者平均年龄不到21岁。当然,在这些激烈的表达方式之外,还有许多日常的、隐蔽的抵抗方式,比如,日常生产管理中的破坏和怠工,工厂、宿舍中的涂鸦和打油诗,社交网络、贴吧、论坛中的吐槽和爆料;对管理者的恐吓和报复。
近年来农民工各种形式的抗议行动,显示了其对养老保障、个人发展、城市融入、体面劳动等相关权益的渴望。这些行动的产生和扩大,为当前的农民工生产体制敲响了警钟。如果不对当前的户籍制度和工厂体制进行调整,势必会引发农民工群体更加激烈的抵抗行动。
伴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农民工对完整的家庭和社会生活的需求日益迫切。面对现实的约束,他们穷尽各种资源,以缓解经济需求与基本人性需求、生产与生活、家庭生计与家庭团聚之间的冲突。同时也应注意的是,这些调适方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工人城市生活的困境,工人的罢工行动正在增多,而以骚乱、自杀为代表的极端抗议行动也不绝于耳。
农民工不完整的家庭生活,又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大中城市在公共服务上对农民工的排斥。因此,重构农民工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关键,在于如何让农民工最大限度地享受教育、医疗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其中改革户籍制度、强化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固然至关重要。不过如果能够通过均衡产业布局的方式,让更多的农民工回到小城市就业、居住,则既可以减缓大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压力,也可大大提升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可能性。此外,加强工会建设,积极引导劳工组织和工人的自组织力量,也是推动农民工社会融合的重要路径。概言之,倘若没有这些国家制度和政策层面的调整,农民工的抗争行为很有可能会愈演愈烈,反过来影响国家/社会的稳定。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注释: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工人的社区生活形态与劳资关系的地方性差异研究”(14CSH069)阶段性成果之一。感谢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和刘林平教授分别获准笔者使用中山大学2006年和2010年的农民工调查数据。
[1]当然,早期农民工并非单纯忍受,他们也在以各种方式积极建构自己的家庭和社区生活。
[2]所谓“新生代农民工”是指那些在1980年后出生的外出务工者。
[3]中国的农民工生产体制以“拆分型”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为主要特征,即工人的打工收入可以维持自身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但赡养老人、养育子女等活动只能在老家进行。美国社会学学者布洛维对这一体制有详细的阐述,参见Michael Burawoy, “The Functions and Reproduction of Migrant Labor: Comparative Material from Southern Afric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81 (1976).
[4]问卷问了农民工子女的情况,最多填答三个子女的情况,笔者对三个数据进行了汇总。
[5]杨菊华、陈传波:《流动家庭的现状与特征分析》,《人口学刊》2013年第5期。
[6]参见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课题组:《“短工化”:农民工就业趋势研究》,沈原编:《清华社会学评论(第六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7]参见艾米莉·洪尼格:《姐妹们与陌生人:上海纱厂女工,1919—1949》,韩慈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8]项飚:《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刘林平:《外来人群体中的关系运用——以深圳“平江村”为个案》,《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
[9]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ztjc/ztfx/fxbg/201003/t20100319_16135.html;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04/t20150429_797821.html.
[10]参见黄斌欢:《跳跃式换工:新生代农民工劳动体制与就业策略》,沈原编:《清华社会学评论(第六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