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我国周边地区宗教形势新变化与影响
2016-06-17于晓冬
摘要:新世纪以来全球化浪潮中,我国周边地区,尤其在中东和中亚地区,随着原教旨主义和三股势力的漫延扩散,宗教形势变得复杂严峻而又矛盾突出。这些变化对我国现有宗教格局和国家安全都带来了明显而深刻的影响。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既要科学对待、有序规范和有效主导宗教传播,持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还要积极开展多渠道的宗教外交,有效抵御外来极端文化的渗透。
关键词:新世纪;周边地区;宗教形势;影响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浪潮中,宗教作为民族文化的象征体系,也不可避免的被纳入其中,加之由于人们对个体与民族前途命运的思索, 使得沉寂多年的宗教再度复兴。从北美到南美, 从东欧到西欧,从亚洲到非洲,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以及各种部族宗教、新兴宗教风起云涌,出现了全球性的声势浩大的复苏与勃兴。[1]
一、新世纪全球宗教复兴的特征
(一)原教旨主义异军突起
以伊朗革命为主要标志,尤其是新世纪以来,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勃然兴起。[2]原教旨主义者自视为“复兴与改革派”,主张一切遵循《古兰经》和《圣训》,履行先知穆罕默德的遗训,回归伊斯兰初期的清明政治,重建伊斯兰社会,实现无所不包的伊斯兰化。原教旨主义者运用现代政治斗争手段组建政党、参加选举,以正当途径合法地取得国家政权,如伊朗的伊斯兰神权政体、黎巴嫩的“真主党”,此外还有中亚出现的“九月党”、“统一意志人民运动”、“正义组织”、“吉尔吉斯运动”和“伊斯兰复兴党”,特别是在阿富汗出现的反对美国的塔利班政权等。如今形形色色的原教旨主义已遍及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甚至在欧美的穆斯林民众中也出现了原教旨主义的思潮。
(二)宗教极端主义恶性膨胀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具有极端性、欺骗性、政治性和暴力性,其本质是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新世纪以来,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相结合,对宗教进行肆意歪曲篡改,煽动宗教狂热,煽动教派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恨,制造暴力冲突。通过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挑起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教群众与政府的对立,形成对抗政府的现实力量。宗教极端势力制造的暴力恐怖活动,造成大量无辜群众丧生,导致社会动荡、人心恐慌,严重破坏人民幸福安宁的生活,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给国际秩序和地区稳定带来巨大安全威胁。[3]
(三)宗教的网络化势不可挡
自新媒体时代以来,网络传教发展很快,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上宗教世界。现在,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上可以检索出数以千万计的与宗教有关的网页。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与随意性,使得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宗教活动,打破了传统宗教在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场所进行宗教活动的限制,其传播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监管更难。由于网络的低门槛,大大提高了民众参与宗教活动的数量,成为“上帝的麦克风”;同时由于网络的便利条件,网络宗教提升了宗教组织的传教能力,使得信仰者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对宗教文化的多样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提高了宗教组织的政治影响力与社会基层动员能力。[4]
(四)宗教非政府组织日益活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一些活跃在国际社会各个领域、具有公民社会性质的宗教非政府组织迅速崛起,在社会、政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也引起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日益重视。一方面,国际格局的变化使得“软实力”成为各国追逐的新目标,西方国家认识到宗教非政府组织在此方面的作用,开始对其进行资助,利用它们开展跨国活动,影响国际议程,推销西方的民主政治理念;另一方面,强调宗教对话和解成为和平调解的重要特征,信仰间的平等互动也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一些新的宗教间国际非政府组织纷纷建立,许多有着基督教背景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自主开展了一系列跨信仰合作、宗教对话等项目,一些有着伊斯兰教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也被推向时代的前沿。[5]
二、新世纪我国周边地区宗教形势的变化
(一)中东激进势力上升,宗教矛盾突出
世界范围内原教旨主义的复兴,以及长期的阿以冲突,使得伊斯兰激进势力迅速发展壮大,而美国在中东地区推行的民主政策又给了伊斯兰激进势力参与各国政治进程的机会。特别是自2010年以来,中东持续恶化的政治环境以及西方的对外政策和对伊斯兰世界的进一步干涉,又进一步强化了狭隘的教派主义思想。这些激进思想往往打着伊斯兰宗教的旗号,与重大事件、特别是政治事件联系在一起,成为暴力行动的导火索,使得中东地区的教派矛盾和暴力冲突日趋增加。在目前中东地区的各种冲突中,既有穆斯林与犹太教徒之间的核心冲突,也有伊斯兰教内部不同教派之间、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冲突。这些冲突一是表现为地区政治中国家间的矛盾、冲突甚至战争。例如在2015年初,沙特阿拉伯以保护也门民主与“也门合法政府”为名,联合其他十余国家对也门展开的空袭。二是表现为非国家组织间的冲突,如激进教派组织、民兵组织、恐怖主义组织以特定教派人群为攻击目标的行为。自伊拉克战争以来,此类冲突在伊拉克屡见不鲜,已致使上百万人为之付出生命代价。[6]
(二)中亚“三股势力”抬头,挑战世俗政权
近年来,中亚地区深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之害,成为民族与宗教矛盾和冲突的重灾区,特别是塔、吉、乌三国交界的费尔干纳盆地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三股势力”的干扰。尤其是“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是中亚地区最早和最具威胁的恐怖组织。“乌伊运”还与“基地”组织相勾结,网罗极端势力组建泛中亚恐怖网,意图使整个中亚地区陷入混乱。“三股势力”大力进行宗教宣传,暴力恐怖活动猖狂,相继在哈、吉、乌、塔制造了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暴力恐怖事件。他们寄希望通过“圣战”推翻中亚各国的世俗政权,按照所谓“纯粹民族教义”建立“纯粹伊斯兰政权”,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体,将中亚各国变成伊斯兰世界的一部分。乌政府一直对“三股势力”保持严打和防范的政策,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的世俗政权同样持类似态度。[7]
(三)东亚宗教民族主义崛起,海外传教强劲
在新宗教快速发展的日本,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民族主义一直非常活跃,他们要求维护日本传统和尊皇复古,并推动日本社会逐渐迈向保守化。同时,新宗教与国家权力为扩大各自利益,利用民族主义这个思想工具,试图扮演民族主义的代言人,而且出现了新宗教与政党政治结盟的趋势。在日本社会未来发展中,民族主义在新宗教中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新宗教利用民族主义情绪吸引信徒和发展教团的趋势仍然不会改变。与日本宗教的内生内化不同,在韩国这个亚洲最大的基督教国家,传教团的足迹不但遍及全球各地,甚至渗透到了阿富汗、伊拉克、也门、约旦这些伊斯兰教国家。韩国各基督教派向国外派出了两万多名传教士,其人数仅次于美国。近年来,虽然发生了多起韩国传教士在阿富汗和伊拉克被武装分子绑架的案件,但依然挡不住韩国传教士的脚步。[8]
(四)南亚印度教势力上升,宗教冲突加剧
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教派冲突,自古以来就是南亚次大陆的一大顽症。目前在南亚,安全和稳定的核心问题是印巴之间的长期对立和冲突,而宗教冲突是影响印巴关系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目前印度的印穆宗教冲突而言,其本质仍然是两个民族之争和两种信仰之争,其根本原因是历史文化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目前,印度教徒在印度国内占据绝对优势,穆斯林只占总人口的12%左右,在人数上处于劣势。不过,印国内的穆斯林有着全世界穆斯林的支持,特别是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穆斯林,甚至得到了这两个国家政府某种程度上的支持。印巴两国穆斯林之间这种千丝万缕的联系,增加了南亚局势的不稳定性。同时,随着基地组织对巴基斯坦的不断渗透,使得巴国内伊斯兰教派冲突不断升级;印度国内印度教力量的上升使得克什米尔印控区穆斯林分离主义运动持续高涨,印穆教派冲突频发,不仅给印度社会带来更多不幸,也对印巴和谈造成巨大障碍。[9]
(五)东南亚南传佛教活跃,伊斯兰教板块化
东南亚地区的宗教具有多变性的特点,经常出现宗教的变更、轮换和并列,该地区不仅是佛教的流传地区,也是伊斯兰教流传的重要区域之一。南传佛教作为一种国际性的宗教,在东南亚各国广为流传,形成了以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印尼,以及越南中、南部的部分地区为主的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圈。东南亚地区伊斯兰教的分布和发展则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对东南亚国家的影响也呈现出局部的、有限的和次重要的特点。印尼虽然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但伊斯兰教并不是其国教。在其他国家,除了在马来西亚和文莱两国伊斯兰教享有国教地位之外,伊斯兰教只是国内多种宗教之一。在柬、老、越三个印支国家中,伊斯兰教的发展则更为缓慢。目前引人注目和令人担忧的是,“伊斯兰国”已逐渐加快了东扩步伐,东南亚各国正在成为“伊斯兰国”外籍“圣战者”的重要输出国,将对地区的安全形势带来深远影响。[10]
三、我国周边地区宗教形势变化对国内的影响
(一)传统宗教格局受到冲击, 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各大宗教均有明显发展,但各宗教发展并不均衡。随着犹太教、印度教、摩门教、巴哈伊等新兴宗教的不断传入,以及一些本土民间宗教和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发展,传统的“五大”宗教基本格局正在受到冲击,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倾向。这种多元化一方面来自于全球化带来的外来文化、价值观念及宗教信仰对我国原有精神信仰体系的渗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一些社会成员在现代多元社会对新价值观的探求欲望。此外,宗教多元化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导致有些宗教的教派矛盾、教派纷争不断发生,影响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某些新兴宗教、民间宗教中的一小部分极端分子极易沦为邪教,走上违反法律、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歧途。[11]
(二)宗教的国际化意识增强,国际交流活动增多
我国四大宗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 均属于世界性宗教,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和爱国爱教的原则下,不断扩大国际交往和交流。甚至在我国土生土长的道教,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已获得全球意义。世界上也有不少宗教、教派和信教群众视中国宗教为其正宗和本源,来大陆祖庙进香、拜佛。因此, 我国宗教这种“走出去”、“请进来”的趋势呈上升势头。经验表明,加强我国宗教界与国外宗教界的交流与合作,不仅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增进相互了解与吸纳对方文化的精华,而且可以促进外国友人了解党的宗教政策,扩大我国的政治影响力,维护世界和平。”同时,由于宗教本身的特殊性及其与民族的特殊关系,决定了宗教国际交往渠道的多样性和交往效果的深刻性。特殊多样的交往渠道也给世界各国提供了了解我国国情、国策、现状及民族宗教信仰等政策的窗口,有利于改善我国的国际形象,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三)宗教主权受到挑战,来自境外势力的渗透和干涉压力增大
宗教传播的全球性扩展了西方国家“西化”、“分化”我国的路径选择,一些境外势力进一步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干涉我国内部宗教事务,挑战我国的宗教主权。长期以来,美国在人权领域频繁利用宗教问题对我国施压的政策从未改变,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自1998年以来, 每年都要发表一份《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对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自由”情况进行点评,其历年的报告中一直将中国定位为“迫害宗教自由”的“特别关注国”,美国的宗教团体还公开或秘密地支持我国境内的分裂主义分子。美国、韩国、香港等地的基督教“差会”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直接向我国派遣传教士、捐助社会公益事业、进行商贸活动和以医疗卫生、学术、文化交流等多种渠道对我国宗教进行渗透。境外势力对我国宗教的渗透和干涉导致了我国某些宗教出现了不正常的发展和混乱,严重威胁到我国宗教和社会的稳定局面。[11]
(四)中亚“三股势力”对我国西部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长期以来,我国新疆境内的三股势力以“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为思想基础,在境外势力的支持下,变本加厉地进行分裂活动和恐怖活动。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为了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目的,策划、组织了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事件。2009 年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就是一次典型的恐怖活动。在西藏问题上, 十四世达赖喇嘛和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勾结国际敌对势力,披着宗教外衣,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旗号,在国内制造骚乱甚至暴乱,破坏西藏的安定团结,在国外捏造种种虚妄不实之词,欺骗不明真相的人们和国际社会,制造所谓的“西藏”问题, 并企图使之国际化。“三股势力”的长期渗透和策划的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给当地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都带来了严重危害。[12]
四、建议与对策
(一)与时俱进,科学对待宗教传播
宗教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生活中将长期发展下去。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宗教传播的长期性、变化性, 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宗教的传播特点,清醒适时地判断并做出客观的策略选择。我们要与时俱进,以开放的心态面对宗教传播,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传播,发挥宗教对社会有益的一面,抑制对社会的不利因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传播活动发挥构建和谐社会的正面作用。[11]
(二)加强宗教法制化建设,有序规范宗教工作
2004 年国务院出台的《宗教事务条例》是目前我国最高级别的宗教立法,改变了长期以来宗教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但我国至今尚无一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作为国家处理政教关系和宗教问题的权威的基本法。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地方宗教法规及规章对各地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和规范,但是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宗教法为宗教事务的管理提供统一的标准,各地的宗教立法在对待宗教事务的许多具体问题上宽严松紧程度不一, 存在很大的差异和矛盾,导致了同一宗教的同样问题因地区不同而采取的对待方式也不同,无法体现法律的公平性与普适性。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宗教立法研究,走宗教法制化道路,以法律为准绳有序规范宗教传播活动。
(三)与周边国家加强合作,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宗教极端主义是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六国元首在上海会晤时共同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合组织”成立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共同努力,各方建立了密切通畅的合作机制,合作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完善的打击“三股势力”法律体系,建立了多项开展反恐工作务实合作的行动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反恐合作,挤压了国际恐怖主义的活动空间,在国际反恐怖合作上树立了一个可供借鉴及效仿的范例。同时,上合组织执委会还与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独联体反恐中心、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洲刑警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安全。面对日益复杂的中东局势和日益猖獗的恐怖主义势头,我国要在不断加强自身力量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与地区和周边国家的合作,为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安全发挥更大作用。[13]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抵御外来极端文化渗透
新世纪以来,文化特别是同源文化成为架构国际合作的重要桥梁,由同源文化所产生的共同情感归属,是催生国际合作、架构区域性政治经济联盟的重要媒介。中华文化从一开始就具有强大的亲和力和向心力,这种力量把中华各民族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形成了中华民族这个具有优良文化传统的牢不可破的民族共同体。长期以来,我国西北边疆地区因历史、地理等多种原因,缺乏对中国主流文化应有的认同。因此,我们要立足当代国情,顺应国际文化潮流,适应我国各民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通过解决西北边疆文化隔离问题,增强少数民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共同营造一个和平友好的区域合作环境,不断抵御外来文化的消极影响,将各族人民的意志统一到振兴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中来,实现西北边疆地区的长治久安。[14]
(五)积极开展多渠道的宗教外交
在我国全力推动“一带一路”区域合作、复兴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信仰外交”已经成为集中体现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名片。目前,我国各宗教团体已同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建立或恢复了友好关系,和境外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互访,开展宗教学术文化交流。目前,中国汉传佛教正以前所未有的高曝光度出现在世界文化舞台上,并以其独特魅力为国家的复兴、世界的和平做出积极的贡献。在世界全球化和多极化发展的国际社会中,我们应该在“一带一路”这个大战略下,以世界文明之间的平等、宽容理解和交流互鉴为文化合作机制的前提,积极发挥宗教的正能量,建立宗教的“文化一体化效应”,继续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宗教外交,在平等包容的交流中,打造中国的文化软实力,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了解世界,让中国文化走向世界。[15]
(六)持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努力增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也是最终制止民族分裂活动的必要条件。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上指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中央新时期新疆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两个大局思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体现,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因此,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对于“一带一路”沿线欠发达国家积极履行大国责任,与其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机遇和经验,携手共同发展,是在新的历史件下,解决我国现阶段民族、宗教问题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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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于晓冬,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杨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