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及对策
2016-06-16陆远霞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发展程度加深,上市公司与各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面临的风险逐步增大。上市公司要获得更进一步的发展,必须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其面临的风险。而债务重组是降低其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对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针对债务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完善程度都相对较低,甚至不少地方还存在着诸多漏洞。因此对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相关问题展开详细的研究,并积极探索解决措施,能有效促进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控制。基于此,本文首先对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内涵、方式以及债务重组过程中现存的问题展开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
一、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1)现金
若上市公司经过与债权人协商,最终决定以现金方式清偿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自身满足了终止债务重组的条件时,企业必须立即终止债务重组,且应当将其实际支付的现金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一会计科目。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债务人选择以现金偿付债务,在债务人满足终止债务重组的条件时,债权人必须及时终止重组债权,且应将债务人已经偿还现金与原协议的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一会计科目。若终止债权重组时,债权人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应将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进行冲减,对于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应作为债务重组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一会计科目;若冲减后有余额,应先将未冲减的减值准备予以转回,用以抵消本期资产减值损失。
(2)非现金资产
若上市公司经过与债权人协商,最终决定以非现金资产偿付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市公司采用以库存材料、产品、商品、固定资产或者股票债权等进入资产等抵消债务的,其会计处理情形有所改变。如:上市公司以库存材料等抵偿债务,则应视同销售,企业会计在对该项业务进行核算的时候与视同销售业务处理方式一致。因此债务人将其库存材料以及产成品、商品等用来抵偿债务,可以视为将这些货物销售给债权人取得货款并偿付债务,实际抵偿的债务与原协议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上市公司以其拥有的固定资产来抵偿债务,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清理费用之间差额视为转让该资产的损益;与此同时,还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上市公司以股票债权等金融资产来抵偿债务,应将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作转让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利得与损失。而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将债务转为资本
若上市公司通过与债权人友好协商,决定以将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清偿债务。那么,当上市公司满足终止债务重组确认条件时,应及时的终止重组债务,并将应偿付债权人的债务转为资本,此时,债权人的身份由债权人向股东转变,上市公司应将债权人应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并将债权人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上市公司实际确认的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所持有的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一会计科目。经过双方协商后,债务人终止债务重组,此时,债权人则需要将其应享有的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作为向债务人投资的资本,并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一会计科目。若终止重组债权时,债权人已经计提减值准备,应将以及计提的减值准备予以冲减,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视为损失并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一会计科目。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若上市公司选择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方式清偿债务,则包含两种情况:不附或有条件或者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针对以上两种情况,上市公司以及债权人的会计处理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下面笔者针对以上两种情况时上市公司以及债权人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1)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当上市公司面临这情况时,上市公司应在对原协议中债务条件修改后,将重组债务后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重组债务后的实际入账价值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应付负债。债权人应在与上市公司确认重组债务当天,应将双方协商修改的原协议债务条件后的债权公允价值作为其债权重组的账面价值,债权重组的账面余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以冲销减值准备,冲销后若借方余额,则计入当期损益,若为贷方余额,则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这一会计科目。(2)付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若对原协议债务条件进行修改后,应将修改后的涉及金额确认为上市公司实际应付金额。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余额做为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于债权人而言,应在债务重组后将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
若上市公司与债权人协商后,选择以组合以上三种债务重组方式清偿债务,上市公司应按照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债务条件进行会计处理。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与债务人类似,只需依次按照收到的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债务条件进行会计处理。
二、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
1.上市公司财务困难的界定不清晰
目前我国会计相关准则中,对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相关概念的界定有待完善,仅以“当上市公司财务困难”为前提,然而,衡量和判定上市公司财务发生困难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界限,现有会计制度体系中对上市公司财务困难的界定不清晰,加上每个上市公司或企业其自身面临的情况都千差万别,导致上市公司难以对其财务困难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进而为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增添了重重阻碍。
2.资产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
资产公允价值随时市场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发生着变化,然而现有会计相关法律体系中,尚未对企业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应用等作出科学合理且细化的规定。但企业对于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多种多样,确认方法的选择存在差异,则会导致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存在差异,加上公允价值自身特性,导致企业在选择其确认方法时存在着加大的选择空间。整体来说,上市公司在确定其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中应重点注意三个地方:其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与市场报价相一致。其二,无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应参照自愿交易双方近期成交价格进行确认。其三,若以上两个条件均无法满足,则应估算值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对滞后,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计量都有待完善,有的企业对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不完全,导致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难以采用公允价值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待完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为保证其继续持有上市资格,不少企业通过债务重组的手段公布虚假会计数据,粉饰报表,且在应及时披露的企业重要信息存在着披露不完全或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难以真实、全面、及时的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而作出错误的决策,加剧了企业面临财务的风险。
4.关联交易现象频现
不少上市公司在企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或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等情况时,为了缓解上市公司面临的财务危机,不少上市公司都会采取关联交易的方式。虽然,关联交易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市公司的财务困难的现状,但总的来说都是“治标不治本”,并没有将企业的财务危机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只能起到短暂的缓解作用。且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股东的利益受损,也会加大债权人的利益不利影响。
三、解决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的建议
1.完善债务重组相关概念的界定
上文分析到目前我国财务相关准则中对于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等相关概念的界定模糊不行,缺乏一个明确的划分标准。比如:如何界定企业财务困难,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与计量等。因此必须完善相关准则条例,明确概念定义,明确确认、计量以及划分标准。此外,还应明确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对象和范围,针对上市公司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细分划分标准和应用方式。比如,有的上市公司虽然表面上仍在盈利,但实质其掌握的技术资源老旧,管理制度落后,这类公司没有足够应付市场变化的能力,应当进行债务重组。而有的公司虽然面临着一定的财务风险,但其掌握的技术资源先进,且拥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及时出现一定程度亏损,其也有能力较好的应对风险,这类公司则不应该进行债务重组。
2.优化企业内部会计环境
企业会计环境是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保证,良好的企业会计环境,能有效提升会计执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企业债务重组的问题,必须要优化企业内部会计环境,树立起良好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会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此外还应重视企业财务结构的优化,以及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进而达到防范企业人员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的目的。总之,要想解决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问题,必须使企业拥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才能从根本上降低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以及人员风险。
3.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对缓解上市公司财务风险,促进上市公司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要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必须先建立健全企业的董事制度,使上市公司拥有一个独立且具有良好素质的董事制度,才能最大限度的为企业利益打算。其次优化企业奖惩机制和部门的职能。优化企业奖惩机制是要将企业的利益与企业员工的实际利益绑在一起,让员工意识到自身的努力是在切实的为自身某发展。
4.完善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机制
除了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来自企业外部的监管也非常重要,如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管。笔者认为要完善外部监管机制,首先应强化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的惩罚力度。并且加大对财务信息上体现出亏损的上市上市公司的监管,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其次,要提升审计单位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力度。
四、结语
债务重组是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但目前我国有关债务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完善,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加剧了上市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的程度,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笔者认为要解决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相关问题,必须追根溯源,寻找到上市公司实际存在的问题及导致问题形成的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对策,才能真正的起到缓解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作用,为上市公司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吴志秀.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财务问题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4.
[2]邵青.债务重组对ST类上市公司的影响研究[D].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5.
[3]胡灿.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0.
作者简介:陆远霞(1994.06- ),女,汉,重庆市綦江区,本科在读,长江师范学院,专业:财务管理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