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职能与技术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
2016-06-16张健
张健
摘 要 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是后续一系列施工、审核、监理的基础与前提,本文从阐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体职能和存在的技术问题入手,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的优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主体职能 技术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 规范化管理
工程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既有着相应的主体职能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技术问题,因此为了能够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则做好相应的优化工作则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了。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体职能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体职能体现在了许多方面,以下从基本内容、具体含义、种类和方式、具体招标程序、评标定标过程等方面出发,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体职能进行了分析。
(一)基本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对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申请单位进行评比和选择的工作。众所周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内容实际上设计到现今工程建设当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从而导致了招投标过程中公平性和公正性不能够得到很好的保证,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整个建设项目的健康发展。其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还需要前期调查工作的合理支持,在这一过程中收集投标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后续投标文件的编制也需要建立在此基础上。与此同时,通过完善我国招投标管理体系对于实现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的合法规范和保护建筑市场领域竞争机制公平也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二)具体含义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具体含义在于让承包单位进行公平竞争。通常来说这属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泛用的建设工程项目贸易方式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让工程建设中合理的引进竞争机制,并且以此为基础来择优选定咨询、勘察在内的合作单位,其最终目标在于保证缩短工期和提高工程质量以及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施工成本。其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还需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然后在此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为后续的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和资格审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种类和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种类和方式很多。一般而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包括了总承包招标和建设工程勘察招标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等等在内的诸多种类。在招标方式上,可以将其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国际招标等多种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标底应真实反映项目预期价格,并不是价格越低越好,必须遵守市场的价值规律,在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标底价格时,工作人员应深入市场对施工机械将该工程建设项目标底控制在类似工程项目造价的平均水平以上。当前,很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单纯以标底为参考评标的情况越来越多,更多的是分析投标报价这些多样性的招标种类和招标方式的应用可以有效地保证竞争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并且可以在此基础上更好地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确保工程质量。
(四)具体招标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具体程序相对复杂。招标的程序的第一步就是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企业在进行准备工作时首先需要确定招标方式,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的规定来对于建设项目的重点实行公开招标方式.并且对于对有特殊要求和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等条件限制的项目实行邀请招标。其次,在具体招标的过程中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努力的避免随意更改招标文件,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更好的对于双方起到严格的约束作用。
(五)评标定标过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着细致的评标定标过程。企业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公开所有投标人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中主要包括了价格和工期以及保证金在内的诸多内容。其次,评标工作的进行还需要从技术、经济、管理等各方面来进行,在这一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的进行。其次,评标定标工作本身也是选择最优候选人的过程,最终在确定候选人后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发放通知,来由中标人履行规定的合同义务。与此同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首先要仔细研究建筑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相关内容和说明,充分了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上标注的施工要求和施工标准,及时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交流,结合市场变化和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报价,注意防范建筑市场风险。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技术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技术问题有很多,以下从暗箱操作现象屡禁不止、行政干预难以规避、串标问题难以解决、资质判定存在问题、代理行为不规范等方面出发,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技术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暗箱操作现象屡禁不止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现象屡禁不止。暗箱操作现象的存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这实际上是以人力的个人意愿来违反资源优化配置,本质上是违反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的。其次,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行业整体环境的不断变化,在这一过程中现行的招投标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暴露出问题,这实际上导致了招投标领域案件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实际招标活动中许多的招标人为了能够逃避监管和避开招投标活动,实际上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拆解成若干不需要招标的小项目或分阶段实施,然后以此为基础来主达到暗箱操作的同等效果。
(二)行政干预难以规避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行政干预是难以规避的。在我国部分机关的领导往往会以行政干预的方式来进行招投标的独断,在这一过程中完全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因此非常严重地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其次,我国部分领导干部以自己手中的权力来在招投标工作中违反操作程序,并且存在着一手拍板和混淆招标主体等严重的情况。与此同时,我国部分领导干部在招投标过程中喜好于比谁的权力大就安排谁中标,然后比谁的“关系硬”,从而使得招投标也只是趋于形式走过场,非常严重地影响到了招投标的公开性与公正性。
(三)串标问题难以解决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串标问题也呈现出尾大不掉、难以解决的情况。通常来说串标问题主要是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问的相互串通投标,在这一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这实际上会导致投标文件的无端撤换,以及招投标报价的更改。在更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最终造成招投标价格的非市场化与扭曲化。
(四)资质判定存在问题
资质判定存在问题带来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在我国有部分的投标人选择借用资质骗取中标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在这一过程中这些企业通过借高水准的企业资质来签订建设合同,但是自己并没有相应的资质,从而实际上为后续的施工和其他环节的工作都埋下了非常严重的隐患。
(五)代理行为不规范
代理行为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首先体现在了部分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将业主的意愿置于职业道德之前,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对于招标方的不合理行为不仅仅不进行阻止,反而给予纵容和迁就,因此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其次,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还体现在了部分代理人员想方设法地为招标方规避招努力,这实际上意味着其完全成了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因此其本身的代理行为也是不符合招投标公正原则的。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以下从提升评标公正性、制定反腐败制度、承包商行为规范化等方面出发,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进行了分析。
(一)提升评标公正性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是提升提升评标的公正性。有关部门在提升评标公正性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努力的规避评标人在评标时倾向性评标或诱导以及串通其他评委现象的出现,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严格的打击泄露评标情况的组织和个人。其次,有关部门在提升评标公正性的过程中还应当采取评标专家库的规范化对策,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知识结构合理并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涵盖面广的专家队伍,最终能够保证评标的合理性。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提升评标公正性的过程中还应当建立科学的抽签制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决定评标专家的人选,并且能够有效地避免与招投标各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进入评标程序,最终能够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公正公开的评标制度。
(二)制定反腐败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离不开反腐败制度的制定。有关部门在制定反腐败制度的过程中首先应深刻地认识到没有有效的临界状态制约机来制约束腐败则会使得权势的职位有腐败机会。其次,有关部门在制定反腐败制度的过程中还应当进一步的强化建设单位责任意识,然后以此为基础来发挥出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与此同时,关部门在制定反腐败制度的过程中还应当确所有的招标者其地位应一律平等,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以平等的姿态出现在市场上,从而能够让所有合格的竞争者都能够从容的准备投标,并且以更加规范的操作来达到最好的招投标效果。
(三)承包商行为规范化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需要对于承包商的行为规范化。有关部门在承包商行为规范化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加大对在招投标活动有违规行为企业的惩罚力度,然后以此为基础来将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其次,企业在自我规范化的过程中还应当努力地提高企业职工的监督意识,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增强自身的法人代表的法纪意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承包商行为规范化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地加大信用机制建设,例如可以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去,然后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最终能够使得违约、不合理竞争的企业被淘汰出市场,也能够让这些企业得到应有的制裁。
(四)代理机构规范化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是代理机构的规范化。有关部门在代理机构规范化的过程中应当着眼于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性,然后使其能够彻底的与其所挂靠的上级政府部门在人员等方面脱离联系,最终能够使得工程建设的招标与投标工作变得更加透明与合理。其次,有关部门在代理机构规范化的过程中应当大力的推行个人职业资格制度,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加强行业内的资格管理工作,这也有助于将懂管理、有知识、乐于服务的人员纳入代理市场中去。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代理机构规范化的过程中还应当合理的推行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实行完备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需要从许多方面出发,以下从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界定政府职能范围、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等方面出发,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进行了分析。
(一)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首先需要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有关部门在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努力的根除长期存在的地方主义和保护主义。其次,有关部门在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还应当确保招标活动是不受到地区和部门限制的,在这一过程中任何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能限制干涉招投标活动。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加大包括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在内的完备的监督机制,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确保招投标活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并且能够对于不公开、不公平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彻底的抵制与打击。
(二)处理好技术性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的关键是处理好技术性问题。有关部门在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首先应当严惩招投标过程中的行贿受贿现象。其次,有关部门在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应当通过制度的完善来避免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中标,这实际上有效地减少了后期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与质量隐患。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在评价办法上选择上根据工程项目的使用范围来进行合理选择,而不是进行盲目的确定。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应当确保招投标文件的规范化与完整性,并且在招投标文件中加人工程量清单,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减少招投标公正中存在的主观因素和非客观因素。
(三)界定政府职能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离不开对于政府职能范围的界定。有关部门在界定政府职能范围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将其集中在立法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上,然后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关键的职能予以规范化。其次,有关部门在界定政府职能范围的过程中还应当确保在市场经济原则中政府部门要和其他单位同样的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则、公平竞争的原则。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界定政府职能范围的过程中还应当努力的对于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使其可以跟上建筑工程市场发展的节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职能的执行需要可以有利于当前的市场发展.合理的制约不良因素并且能够起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才能够保证政府职能执行的前瞻性。
(四)做好监督约束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需要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在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将市场和招投标的管理结构独立起来,然后以此为基础来建立起一套合理、完备的招投标监督体系。其次,监督部门和法律部门在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的过程中还应当对于企业单位做好信誉度记录,然后在此基础上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处理。与此同时,监督部门在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的过程中还应当确保不具有招标资质的招标人不能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且在此基础上加强已经颁布的法律的执行力度。最终能够有效地避免部分不法企业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
五、结语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这意味着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只有不断的加快规范化管理的进程,才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作者单位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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