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丽水“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考
2016-06-16周海忠
周海忠
乡村旅游是指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依托农村区域的优美景观、自然环境、建筑和文化等资源,在传统农村休闲游和农业体验游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丰富旅游度假、休闲娱乐内容和形式的新兴旅游方式,其核心是体验乡村景观和文化。
一、丽水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旅游业迎来大发展的春天,乡村旅游随之加快兴起。相关部门数据显示,全市现有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344个,其中省级旅游村23个、市级旅游村42个,省级旅游点12个、市级旅游点83个;经营户(点)1709家,86%以上为星级经营户(点),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28家、三星级582家。我市乡村旅游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对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整体上看,形式单一,同质化发展,内容不够丰富,仍停留在农家乐水平上,未能充分发挥我市广大乡村景观秀美、生态良好,地域文化历史底蕴深厚、特色明显的优势,未能实现深度开发和形成著名品牌和产业优势。
二、丽水乡村旅游存在问题
乡村旅游利用农村广阔天地为活动场所,要以乡村田园风光、森林景观、农林生产经营活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风俗等为吸引物,吸引都市居民来领略农村乡野风光、体验农事生产劳作、了解风土民俗和回归自然放松身心,同时要根据游客兴趣和需要不断拓展丰富旅游度假、休闲娱乐内容和形式。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不够
相关人员对乡村旅游产业在我市实施“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目标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缺乏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欠缺对乡村旅游基本特征的认识,导致发展思路不清晰,很多乡村旅游项目,并没有立足当地资源特点做出特色来。基层干部对发展休闲旅游的思考不够深入,缺乏产业发展的主动意识;经营主体角色转换落后于市场发展,满足于“挣点小钱补贴家用”式的经营,缺乏主动对接大市场的意识。
(二)规划不够
从全市情况看,市级层面尚无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基层除遂昌等少数县能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外,不少地方没有按照不同的发展模式和要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谋划和规划。一些地方忽视了乡村旅游自身的特色规划和个性规划,认识不到只有做到扬长避短、主题突出才能增加乡村旅游的生命力。同时,“未规划先发展”的现象较为普遍,许多乡村旅游开发存在较大的盲目性,有的乡村旅游开发本身就是一种破坏。
(三)个性不够
“与众不同”,差异化发展十分重要,但我市乡村旅游的产品开发面临着严重的同质化问题。表现为一定区域内一种模式、一类产品、一种游憩方式,导致产品低端化,失去乡土本色。比如青田的侨乡特色、景宁的畲族风情、庆元的优质农副产品、松阳的特色村落民居并未在乡村旅游中绽放个性,形成明显特色。
(四)投入不够
认识不足导致投入较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设施建设无法满足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接待能力低,接待水准不高。如:莲都区峰源乡平均海拔都在1000米以上,夏季凉爽宜人,每年到此避暑纳凉的游客众多,但目前该乡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落后,乡村旅游发展受到瓶颈制约。
(五)人才不够
我市整个旅游业存在人才匮乏问题,乡村旅游业更加突出,创意、规划、设计、管理、宣传、市场拓展等各方面人才紧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都有待提升。
三、促进丽水乡村旅游发展对策
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培养独具特色的新型主导产业有利于我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绿水金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步伐。我市乡村旅游应立足本地资源特色,面向中高端游客群体,体现本土化、创意化、地域性特色产业化方向健康发展,抓紧发展壮大。
(一)提高认识,实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乡村旅游一手牵着农民,一手牵着市民;一手托着农村,一手托着城市;一肩挑着一产,一肩挑着三产。通过乡村旅游城市居民和农村可以有效地、充分地交流,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融和,而且也是农村保护生态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推动农村文明发展、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全方位推进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必须要努力实现在思想认识、定位、政策扶持方式等方面形成共识。认识上要从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副业,向努力打造生态旅游名城战略性、基础性产业转变,加强发展的紧迫感;定位上要从部门工作,向提升为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转变,营造大谋划、大统筹、大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政府扶持方式上,要从注重点上扶持,向产业扶持转变,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二)规划先行,引领乡村旅游有序发展
乡村旅游最大卖点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人本、和谐、可持续发展精神。建议尽快编制全市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明确本地资源结构、优势、特色、重点开发项目、相关配套、环境保护、客源承载、时间空间安排、组织机构设置等,进行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预测、描绘,然后按远、中、近分期实施,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着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要重点规划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环境优美的风情小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同时,加快建立乡村旅游规则体系,引导乡村旅游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因地制宜,突出文化,打造乡村旅游精品
因地制宜是乡村旅游的基本原则。我市广大乡村资源禀赋不同,要加速发展特色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民俗体验旅游、绿色健康旅游,强化乡村旅游资源的深度整合、乡村旅游产品的创新开发,将资源优势抓紧转化为产品优势。要以田园风光为韵,以乡土文化为魂,抓文化,挖历史,让乡村旅游生根。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一次难忘的旅游,必定是一次文化之旅、精神之旅。要充分发挥想象力、创造力,善于策划和创意,抓住本地、本村、本户特色,夸大特色,凸现优势,甚至无中生有,制造差异,打造吸引人的好产品。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把自身原有的条件塑造成亮点、卖点,把自然、人文、社会三大资源组合起来,塑造出与我市突出的生态优势、多彩的民族文化、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相匹配的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精品。按照食材就地化、烹饪手法独特化原则,充分发挥丽水美食的优势。同时,要注重引进“花间堂”之类的著名特色品牌,形成“鲶鱼”效应。
(四)加大投入,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扶持。整合农业、水利、林业、扶贫、科技、交通等各部门各种支持农村建设资金,形成合力,加快农村发展。要通过旅游合作社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引进资金,利益共享,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的积极性。要让当地群众增加收益,妥善处理好旅游开发与当地群众的利益关系,调动村民参与旅游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还可让景点所在地的村集体入股,农户以山田或住宿入股等等。
(五)培养人才,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人力资源是第一生产力,目前乡村旅游的人才奇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要全面启动学习和培训工程,加强乡村旅游带头人的培养,做到“三支队伍”一起抓。一是旅游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二是乡镇、村的负责人,三是农民从业人员。要加快建立健全乡村旅游产业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体系,对于乡村旅游的规划、管理、经营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应立足长远,尽快纳入职业教育的范畴;对于普通从业人员,可以作为一项公益性工程纳入财政支持范畴。
(作者为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