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滨海
2016-06-14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刘金海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 刘金海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滨海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刘金海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力推动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民心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克服8· 12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深入推进平安滨海、法治滨海和美丽滨海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实现普治工作经常化
确定“建立覆盖全区城乡定期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和“编制滨海新区法治滨海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两项任务作为法治天津建设重点工作,制定并下发《2015年滨海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指导开展全年普治工作。按照市局要求,为全区各街镇居(村)配备法治宣传挂图,每月1期、每期两张,覆盖面达100%。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居村换届专项主题宣传活动,在“3·8”妇女权益保护日和“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大时间节点,采取发放资料、现场咨询、送法入户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次。在法治文化传播途径上进行了创新和拓展,继续打造“312”电视宣传教育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治元素融入百姓生活中去。打造新媒体传播形式,在“微时报”官微上设置“一分钟学法”栏目,每天用1分钟介绍一个喜闻乐见的小案例。设计制作“H5”页面参加“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通过新颖的传播形式展示滨海新区普治工作全貌。《滨海人家》荣获全国法治动画类二等奖,《放心参观宣传片》荣获全国法治动画类优秀奖。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建办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领导带队,在全区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深入到各单位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找问题、总结改进,圆满完成天津市对滨海新区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考核工作,得到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继续打造“民主法治村(居)”,滨海新区时尚广场社区已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凸现第一道防线作用
目前,新区及各街镇(乡)全部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新区各行业协会、商会中全部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新区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全覆盖。按照市局“三大”活动要求,结合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一系列规范化、基础性培训教育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调解程序合法有效,内部管理规范统一,人民调解公信力不断提高,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自杀、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积极开展争创“五好”司法所达标活动,全区27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示范标准,其中有22个达到优秀标准。在提升完善“五好”司法所建设基础上开展“五星”司法所达标升级工作,推动司法所更好地为基层发展稳定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提升居村司法工作室建设,在去年160个示范司法工作室提升完善基础上,着手为第二批102个居村司法工作室配备有关办公设备。
主动到区政法各部门及管委会、街镇、居村综治信访服务工作部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深入了解543大调解机制运行现状,取得了预期效果。强化横向联系,夯实了“五位一体”工作模式,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办定期开展联席座谈,得到区政法各部门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和支持配合。强化纵向指导,健全了“四级平台”工作载体,到杨家泊镇、中新天津生态城、寨上街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德阳里居委会、信阳里居委会指导工作,密切与区级以下三级平台的工作联系,主动进行对接,实现问题有人管,矛盾纠纷有人调,管理服务有人抓。强化制度设计,创新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与区法院系统就建立委托调解、导入调解、联合调解的三大调解机制初步形成共识,研究落实实施方案,确定案件类型、衔接程序、工作依据等事宜。持续推动“543”大调解机制运行,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和息诉罢访率。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接访不当而引发的不良事件,医调委滨海工作站为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安全维稳工作规范扎实
调整完善了《滨海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程》和《滨海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细化了执法环节和监管规定,并在日常工作中抓好了落实,形成了具有新区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及上级部门要求的特殊时期,强化了帮扶和监管力度,坚持做好了隐患排查和日报告制度,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矫正对象外出,探亲手续,做好监管衔接工作。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监管解矫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法收监。着力完善了业务工作和硬件设备的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了社区矫正中心场所、社区矫正移动监控终端平台、业务办理和办公自动化平台等“三个一”项目,在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区域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内部装修改造正在抓紧组织实施,打造成全市一流社区矫正集教育、管理、监控为一体的社区矫正场所。目前已实现GPS手机定位监管机制,保证对矫正对象全程跟踪信息反馈,有效控制脱管失控现象。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衔接工作。与监狱做好新区籍在押犯人教育改造工作,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首站救助工作,形成监狱、帮教组织、社会、家庭共同帮教良好局面。打造了政企联合的新型安置帮教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教育,为其融入社会提供有利场所。
整合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主动服务自贸区建设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拓展服务领域,狠抓服务质量,强化队伍管理,提升窗口形象。2014 年12月,成立滨海新区律师服务创新示范基地,首批9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签约入驻中心商务片区,另有8家知名所尚在洽谈中。积极探索和南开大学等高校法学院建立长期合作意向,做好经济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推动基地律师事务所向公益性律所发展。举办“滨海公益大讲堂”,为自贸区内企业提供免费自贸区法律讲座,以法律风险防控作为重点,以事先防范为主,以法律防控护航贸易经济发展。为西中环快速路拆迁等多项区政府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同时为自贸区东疆片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提供现场公证服务。进一步摸清新区所辖街镇和社区的基本情况,在街镇实现律师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社区群众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法律需求,为新增村(居)配齐律师,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矛盾纠纷。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先后在区军事部、海事法院、泰达养老院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三·八”妇女节、“六·一”、“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等期间开展“关爱困难群体,建设美丽滨海—法律援助伴你行”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全力构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民心工程,积极推进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公证、律师咨询服务网络化体系,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细则和监督管理办法,提供“窗口化”、“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投资200万元,1800平方米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场所预计12月完成。已为19个街镇中心配置LED法治宣传屏。着手为375个居村配置法治宣传栏750个。依托区综治信访服务中心,聘请1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每天安排律师值班;从全区88家律师事务所中精选百余名优秀律师进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写、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制讲座3025次,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100余条,为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队伍教育管理,促进效能发挥最大化
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影响带动全系统人员用心谋事、踏实干事。尤其是“8·12”事故发生后,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全力以赴投入到抢险救灾、善后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局领导班子几十次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6个工作组深入到受损社区进行摸底登记,带头承包遇难家属安抚工作,组织公证人员深入一线办理相关公证,组织律师解答相关法律咨询,组织对受伤群众补偿救助金发放工作,班子成员和所有处级干部放弃公休日、节假日坚守岗位工作在第一线,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政府法制办综合服务组累计律师值班221人次,值班时间共计640个工时,对于所涉及法律问题做了认真详细回答。法律援助中心24小时进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共接听来电咨询114人次,其中通过“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34人次,来访67人次,咨询“8·12”事故相关问题25人次。各司法所共抽调19名干警协助街镇进行搜救、清理、警戒、财物登记、遇难者家属和房屋受损户安抚等工作。共接待受损群众3000余人,登记2000户居民,发放入门凭证500多个,协助领取临时安置费300余户。
加大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完善了执法(执业)业绩档案、质量考评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培训教育、党务管理、人事奖惩、政风行风、纪检监察等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大了信息调研和对外宣传力度,认真开展警务督察和财务内部审计,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诸如部门发展不均衡、服务层次和水平有待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区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