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形势要求 明确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016-06-14马新华
马新华
把握形势要求明确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马新华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机构编制工作攻坚克难、蓬勃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编办在党委、政府和编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主动担当,砥砺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编办主任张纪南去年9月在我省调研时指出:“河南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很有成效,总体工作水平在全国比较靠前,改革创新力度比较大,战斗力和工作水平比较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省各级编办一定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好2016年全省机构编制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升站位,主动作为,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严格控制和优化配置机构编制,为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省“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把握形势要求,深化对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规律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立足国际国内大势,总揽全局,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今年以来,中央相继召开了扶贫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深刻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一些事关长远的新论断、新政策、新举措。这些会议和中央领导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是我们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总的遵循。大家要深刻学习、领会把握,做到入脑入心,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一是服务大局要准,注重围绕中心和发挥职能相统一,既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又要提升工作的针对性。要善于谋势。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全面把握“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着眼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行政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新要求,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改革和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提升工作层次和参谋服务水平。要善于聚焦。找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我省“三大国家发展战略”“一个载体、四个体系、六大基础”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一带一路”实施等重点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明确机构编制各项重点工作的主攻方向,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促进机构编制工作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进程紧密契合,与党委、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同向同力、同频共振。要善于统筹。既要整体上把握中央精神实质,顺应改革发展大势,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分清改革的轻重缓急,处理好行政体制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内部各项任务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治标和治本、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处理好严控机构编制与保障重点工作需要的关系,增强政策措施的共生效应。
二是深化改革要实,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一致,既要抓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又要抓好改革目标的落地。改革是大势所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编办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站位全局,保持定力,形成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方面,谋划改革要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弄清楚改革现状,弄清楚改革方向,吃透上情,摸清实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谋划制定改革方案。要抓住改革方案制定这个关键,研究制订的政策措施要具体化、可操作、接地气,目标精准,指向明确,便于基层和部门把握和落实。另一方面,推进改革要实。要加强改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正面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要找准推进工作的载体和抓手,对既定的目标任务,发扬“钉子精神”,一项一项地抓、一环一环地扣,不能紧一阵子松一阵子、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要理清责任链条,建立健全督查追责机制,做到可督促、可检查、能问责,抓好政策落实,确保问题解决、目标实现,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是创新管理要活,注重控编减编与保障需求相统筹,既要守住总量红线,又要深挖存量资源使用效益。中央明确的机构编制增减平衡的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要树立辩证思维。各级编办要把解决难题的过程变为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的过程,建全控减机制,不断增强部门控减意识,倒逼部门转变观念,推动管理“转型升级”。要树立系统思维。要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工作“一盘棋”思想,结合简政放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权责清单建设、部门职责评估等工作,加大机构编制整合调整力度,推动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有减有增,有序“流动”,真正“活”起来,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使用效益。要树立法治思维。各级编办要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管理创新,由经验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由“一招一式”向制度体系转变,为管住管好、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提供保障。
四是党建工作要强,注重服务中心与建设队伍相融合,既要体现主动作为、真抓严管,又要发挥优势、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全省各级编办必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真抓实抓,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抓好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强化党的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切实把党建责任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结合健全落实“4+4+2”党建制度体系,把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的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不折不扣地遵守执行,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要持续改进作风,严把工作标准,通过标准提升倒逼能力素质提升。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干部评价机制,把严实作风融入评价指标体系,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提标准、自我加压,形成严实相辅相成、严以责实的工作格调,推进严实作风的养成。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全省各级编办要始终保持思维的活跃性、思想的敏锐性、思路的开阔性,不断深化对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着力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打造县域发展排头兵,着力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发展;围绕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持续加大创新力度,推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就是要做到“五个深化、五个更加注重”: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增长动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做好权力“减法”的同时,做好政府监管和服务的“加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研究制定市县政府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对市县政府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数量、设定依据等要素进行规范。研究制定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探索推进乡镇政府、经济功能区、法检及党群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覆盖。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任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没有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再实施。围绕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对省政府工作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一批繁文缛节和无谓证明。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加注重破解难题障碍、服务改革全局。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继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有条件的可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市场监管职责及机构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统筹利用、合理配置。要推进系统内综合执法,重点选择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国土环保、农林水利、城乡建设等领域进行探索。要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按照“一件事主要由一个部门管”的要求,选择执法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方面确定跨部门综合执法的范围。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尽管研究制定下放试点镇事权目录、试点镇考核评价办法及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建立专案专题,加强督促指导。扎实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在评估中,要全面了解部门情况,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创新评估方式方法,既做到评估全面准确,又通过评估查找机构编制管理的薄弱环节。要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深入研究评估中发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探索建立评估与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配合做好生态、司法、功能区等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研究理顺生态环境领域管理体制,做好省以下环保监测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试点、试点法院检察院员额制管理等工作。完善创新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类功能区体制机制,研究提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推动功能区成为全省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
三是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培育发展优势。协调推进垂直管理单位探索建立适应省直管县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理顺省直管县司法体制。建立健全省直管县干部交流机制,进一步打通干部交流渠道,特别是与原所在省辖市的交流渠道。用足用好推进省直管县加快发展的50条支持措施,积极协调省直部门把省直管县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试验示范区。支持省直管县结合本地实际,在大部门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与省直管体制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加大“六城联创”和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组织省直管县开展招商项目落实年和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省直管县党的建设,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指导推进省直管县“4+4+2”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基础。做好省直管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针对性地选好干部、配强班子。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考评机制,促使干部履职担当、奋发作为。
四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更加注重强化公益属性、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具体政策措施,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加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重点解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偏离公益目标、与市场争利等问题,促其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真正成为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公益一类要更加严格管理,强化基本公益属性,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益二类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坚持公益属性,剥离竞争性经营业务,积极探索审批制与备案制、编制保障与购买服务、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三个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给予事业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增强生机活力。规范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服务,推进网上登记。全面开展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五是深化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增强保障能力。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工作,加强职责管理,对部门履职情况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机构编制,该加强的加强,该弱化的弱化,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受理门槛,对部门申请增加机构编制的,开展受理前评估,要求部门先说明空编、挖潜、任务变化等情况,引导部门树立“要增必先调”理念,向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创新管理、提升技术要编制,推动编制供给方式转变。对存在职能萎缩、长期空编、违纪违规等问题的,整改到位前不办理增编事项。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核查办法,建立全面核查与分系统、分层级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进核查工作常态化。用好机构编制审计这个平台,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计的标准、程序、评价和结果应用体系,更好地发挥编办在机构编制审计中的主动性。建立警示约谈机制,对专项督查走过场、查办案件不力的市县编办及违纪违规问题较多的部门进行约谈,提出警示,传导压力,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加快推进网上名称管理工作,优化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人员编制和经费管理各环节联动运行、协调制约的工作机制,实现机构编制数据信息的实时动态更新、实时统计分析、实时管理论证和实时监督调控,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机构编制事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形势新任务对编办自身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编办要从机构编制事业加快发展的高度,围绕筑牢思想根基、提升能力素质、转变工作方式“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引领,为机构编制事业健康发展筑牢根基。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各级编办要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的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即将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为契机,不断将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各项改革管理工作、推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强化廉洁意识,以党章党纪教育为主体,深入开展廉政法规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应知应会”“必遵必守”的纪律规定,强化底线思维,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做到心中有畏、心中有止、行为有度、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二是强化能力素质提升,为机构编制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全省各级编办要围绕各级编办特别是县级编办履职短板和瓶颈制约,加强教育培训,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增加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案例剖析等内容,由“端菜式”培训向“点菜式”培训转变,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搭建平台载体,充分用好挂职锻炼、扶贫帮扶、精神文明创建等载体,构建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平台体系,逐步形成优势互补、梯次合理的人才队伍,为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工作方式转变,为机构编制事业创新发展增强动力。转变工作方式,是自我革新、主动作为的重要体现。要突出调查研究,将更多精力聚焦到“十三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重大问题、当前工作推进中的复杂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问题上,加大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力度,把握本质和规律,研究思路和对策。要坚持调查研究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改革部署到哪儿,调查研究就跟进到哪儿,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要突出制度规范,抓住制度创新这个“牛鼻子”,对成熟有效的经验进行总结凝练,形成一整套推进改革、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要突出资源统筹,完善处(科)室之间沟通协作机制,特别是在推进重点工作上,善打组合拳,善于聚合力。
(作者系河南省编办主任)
责任编辑樊祥胜
习近平强调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月19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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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部署和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强民生保障,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会议指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要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中央部署城市未来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意见》提出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承包地确权整省试点扩大范围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2月25日在武汉举行的全国农村经营管理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会议上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按照中央部署,2016年将再安排河北、山西等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试点由此将达22个省,超过全国省份的2/3。
公安部出台28项便民办事创业措施
2月上旬,公安部推出规范派出所开具证明、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28项措施,并明确这28项措施将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地。包括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奇葩证明”和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减少部分消防审批申报材料;加强自助查验通道建设,提升口岸通关效率,简化中国籍车辆出入境手续;在农村或偏远地区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推进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允许在全国范围异地补换领所有车型驾驶证,实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推进消防事项网上办理,相关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网上申报;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等。
“小区开放”尚需立法实现法治化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在2月23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新闻发布会上,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的“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问题进行了回应:目前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作为人民法院,我们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
国务院再取消152项行政审批事项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2月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本次取消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有65项,依据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有87项,涉及33个部门。这些取消的事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相关的审批事项有87项。二是多数由省、市、县三级实施,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三是由地方实施“初审”和“预审”的有53项。经过两轮清理,已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的任务。同时,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决定要求,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
2016年首轮中央巡视工作开始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巡视组近日陆续进驻中央宣传部、国家信访局、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工作。这标志着,今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正式开始。经中央批准,本轮将对包括上述单位在内的3 2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项巡视。与此同时,在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省,中央巡视组分别召开了巡视“回头看”工作动员会。
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明确时间表
2月17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意见明确了改革范围、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车辆,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各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服务部门可保留1至2辆后勤服务用车。各部门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可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与主管部门机关同城异地办公的可根据需要保留1辆工作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但不得借车改名义新增车辆。
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计划首度披露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2月25日联合召开发布会对外披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这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责任编辑樊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