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现状
2016-06-13杨远
杨远
摘要:通过对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进行详细认真的调研,总结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五大体系(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认证体系、标准体系、风险应急体系)的实施现状,为探索适应全省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证;标准;风险应急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6)01-0081-02
在国家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形势下,2009年,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成立。该局作为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内设机构,全面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产品检验检测管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地方标准制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继省农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之后,全省地级市、农业县区均陆续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并以四类机构为基础,全面完善和加强五大体系工作。
1 监管体系
自2009年组建辽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以来,全省14个地级市均已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管处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并陆续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截至目前,省内各地级市及农业县区均已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锦州和辽阳6个市以及30个县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1 072个农业乡镇全部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挂牌工作。全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牵头协调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等部门共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 检测体系
近年来,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渐健全,14个地级市和少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陆续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凡通过“双认证”的检测机构均可合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受省农委委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省部级检测机构有3家,分别为辽宁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和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农产品安全与环境检测中心,这3个单位全部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全省14个地级市均已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并已全部通过计量认证,其中,大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为部级检测中心,沈阳市农业监测总站、鞍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盘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朝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已经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全省57个县区均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其中,瓦房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彰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海城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法库县农业监测站和朝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5家检测中心已经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
3 认证体系
1997年,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由辽宁省农垦局划归到辽宁省农业厅,负责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工作;2003年,在辽宁省绿色食品中心基础上加挂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牌子,全面负责“三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管理工作;2009年,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成立,与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合署办公,全面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管理以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原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和管理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业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累计达到32个,无公害农产品累计达到
2 422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304.2万hm2,占全省耕地果园总面积的64%;绿色食品695个,生产企业303家;有机食品58个,生产企业22家。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的稳步提高,为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 标准体系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发展的趋势,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保障。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全面负责辽宁省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推广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农业地方标准总数达305项,覆盖粮食、蔬菜、水果、农机等农业领域。特别是针对新的食品安全职能分工,为改变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相关技术标准空白的现状,与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储藏运输类标准2项,下达标准计划4项。新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10个。通过项目建设,对各地执法监管、检验检测、“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农业标准化生产等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全省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累计达到8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累计达到20个。
5 风险应急体系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逐步完善,除各级农业部门均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外,辽宁省农委还建立了隐患排查、省际协作机制,设立了24 h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辽宁省农委不断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工作力度,定期召开风险评估及形势会商会,通过舆情监测、强化监测及评估结果全面、动态的掌握风险隐患,并迅速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推动全省风险评估及应急机制逐步走向规范化。2011年,省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监管部门作出决策提供依据来源,为顺利实现应急响应提供保障。辽宁省农委定期在报纸、电视台和网站上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信息,并于2012年开通了网站和官方微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从正面回应广大农民、市民所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2012年3月1日又正式开通了123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制定了投诉举报流程和举报奖励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有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