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新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及管理的影响
2016-06-08郝俏
郝俏
摘要:本文首先从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出发,重点分析了新制度下高校无形资产内涵界定、核算方式、账务处理、会计科目设置等方面的变化;其次,探讨了新会计制度对未来高校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及管理的重要影响,指出了会计核算对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最后,结合我国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现状,提出了如何根据新会计制度完善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有关建议。
关键词:无形资产 高校新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一、高校无形资产的内涵及特点
(一)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内涵
依照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无形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持有的无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此外,高校购入的未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也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高校无形资产的来源及特点
高校无形资产的特点主要受其形成渠道影响,我国高校无形资产的来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高校无形资产的来源。(1)校名、荣誉、划拨土地使用权、自主招生权等由政府授权形成的无形资产;(2)科研成果、专有技术、专利权等由高校自主研发产生的无形资产;(3)外购或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4)校园文化等在长期发展中沉淀积累形成的无形资产。
2.高校无形资产的特征。(1)高校无形资产价值较高,大部分由高校自主研发的科研成果、专利权等组成,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社会及经济效益。(2)高校无形资产具有独享性,一般是由高校自行研发使用,呈现出垄断性的特点。(3)高校无形资产具有不确定性,其受高校科研条件、人员业务水平、学生综合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制约,且具有能够持续增值的市场特点,很难加以准确计量。
二、我国高校无形资产核算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对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知,多将其作为实物资产的附属内容,并将其登记、核算、管理分属于国资办、产业办、财务处、科研处等不同部门,而较少有成立专业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导致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无形资产管理效率低下,无法高效地处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无形资产管理问题。同时,国家及高校层面相应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无形资产在归属界定、价值评估、核算、开发利用以及保密监管等方面均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严重制约了无形资产的管理效力;最后,多数高校缺乏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机制,仅对无形资产进行简单的记录或完全依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无法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全面监管及准确核算。
(二)高校无形资产核算管理尚需健全
按照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在购入时即进行摊销,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不存在余额,同时又受非实物特性影响,导致很多高校无形资产财务核算尚处初级阶段:一方面,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不明确,一些高校无形资产未纳入正常的登记和会计核算范围,甚至未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账目,常存在被低估、错估的问题;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相关会计科目设置不完善,原有的在产生时将其直接摊销并计入“事业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真实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导致其购入、使用、摊销等情况脱离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三)高校无形资产运营缺乏长效机制
首先,研究重点和精力多集中于快速产生效益的热点项目。目前我国高校的无形资产开发存在严重的“只顾眼前效益,无视长远发展”问题,将研究重点和精力多集中于能够快速产生效益的热点研究项目,不仅制约了科研学术价值和深度,更加威胁着高校研发无形资产的自主性。
其次,高校无形资产成果转化率偏低。据统计,我国高校研究成果的转化率仅为10%至15%左右,与欧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既限制了我国高等院校的世界竞争力,又无法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求,从根本上影响了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及核算的发展进程,造成了大部分高校自我保护及核算管理意识较弱的不良现状。
三、高校新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核算要求
(一)会计科目设置
按照最新《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手册》要求,高校无形资产的核算主要涉及“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待处理资产损溢”等会计科目,主要科目的核算内容及要求如下:
“无形资产”科目核算高校无形资产的原价,可按无形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累计摊销”科目核算高校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反映全年高校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数,进行摊销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摊销年限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年限,无法律规定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取得价值小于1 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于取得的当月一次性全部摊销。第二,摊销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金额为取得成本。第三,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开始摊销,减少的当月即停止摊销。第四,无形资产核销后,无论是否能再带来经济效益,均不再摊销。第五,无形资产的成本若因为后续支出改变,则应当重新计算摊销额。
“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主要核算高校无形资产所用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
(二)相关账务处理
按照新制度规定,高校无形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可分为取得计价、累计摊销、处置转让三大部分。
第一,高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可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划分为五种,见下表。
此外,为增加无形资产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为维护无形资产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支出,应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是本次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新增内容,按新制度规定:首先,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其次,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当以其使用期限为准;最后,若无形资产使用期限确定,应当使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若无法确定,则可按合同或申请书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期限。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第三,无形资产的处置转让核销。
按照新制度,高校的无形资产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转让,取得收入必须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和“收支两条线”原则处理:
当高校转让、无偿捐赠无形资产时,可先将其转入待处理资产损溢: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累计摊销
实际发生转让、捐赠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当高校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在增加长期投资的同时增加对应的净资产,并将相关支出计入其他支出,调整累计摊销: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借:其他支出
贷:应交税费/银行存款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当无形资产预计不能带来经济收益时,高校可在报批后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核销,具体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四、新会计制度下高校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变化
(一)明确了高校无形资产的定义内涵
我国各高校原使用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05号)未对无形资产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导致高校在面对相关业务时缺乏相应依据,无法构建与我国加速发展的高等教育事业和日益复杂的高校事务这一大背景相配套的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制度,造成高等学校无形资产流失严重、管理混乱的不良局面,限制了我国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及内部管理水平的持续发展。
2014年1月1日施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在遵循最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对高校无形资产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并针对不同类型无形资产规定了相应的计量、核算方法,有效填补了旧会计制度相关空白,使高校资产状况得到真实反映。
(二)构建了高校无形资产的核算框架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从无形资产的取得入账、摊销、后续支出、处置四个方面,针对无形资产的特点,确定了无形资产在高校财务核算过程中的账务处理方法,构建了符合实际需要的财务核算框架,规范了高校无形资产的会计计量与核算。针对无形资产的核算要求,新制度新增“累计摊销”与“非流动资产基金”两个科目,主要用于无形资产的取得入账和计提摊销两大方面,并贯穿无形资产核算始终:
第一,当高校取得无形资产时,应根据无形资产的类型,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同时,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及处置、转让、捐赠无形资产时,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
第二,当高校对无形资产按月计提摊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并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三)强化了高校无形资产的管理效力
首先,新会计制度将无形资产纳入高等院校的会计核算体系,使得一直被忽视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获得我国高校充分重视、依法保护和合理运用,成为衡量高校综合实力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标杆。
其次,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已不简单停留于成本计量上,通过无形资产入账、摊销、处置等系列账务处理能够准确反映高校无形资产价值和使用情况,年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也全面反映无形资产余额,确保高校掌握无形资产现状,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更加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杜绝无形资产流失,保护国家与学校正当利益。
五、加强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全面提升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意识
对无形资产价值认识不足、管理观念落后、保护意识淡漠,是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混乱、流失严重的重要成因。要从根本上化解无形资产管理困局,要做好以下方面:
首先,应当加强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宣传,使广大师生和高校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保护、评估、核算、管理本校无形资产的根本动力。
其次,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健全高校无形资产法律保障体系,对从业人员行为加以正确引导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高校无形资产安全不受侵犯,有效杜绝国有无形资产流失。
最后,高校内部相关部门也应按照新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导引,使无形资产管理落实在每一项实务操作中。
(二)重点构建高校无形资产核算体系
构建一套适合高校无形资产特点、正确反映其价值的核算体系,应当从无形资产评估和核算等方面入手。
第一,高等院校应当建立一套较完备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指标、评估规范和评估程序,确保最终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采用自我评估与合理借助社会机构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对涉及产权交易的无形资产采用机构评估方法,另一方面,对校内无形资产采用自我评估方法,既可以保证无形资产估值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又可以节约经费。
第三,高校应当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核算体系,对现有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科学的财务核算。特别加强对无形资产入账、摊销、转让处置环节的会计核算与监督,真实反映高校无形资产现状及变化。同时,在期末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无形资产信息,有效防范高校无形资产流失,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对外业务中不受侵害。
(三)逐步完善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机制
首先,高等院校应当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制度要求的基础上,构建涵盖无形资产确认、登记、使用、经营、会计核算、审计、清查等多个方面的管理体系,一方面设立校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另一方面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使得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各环节有据可依。
其次,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道德是保障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效率的重要因素,高校应当组建一只拥有法律、财务、经营等专业人才的综合性管理队伍,确保各项制度切实执行。
最后,建立层次分明的无形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在保障各管理信息通畅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无形资产的入账、评估、使用、转让等环节的动态管理和实时信息呈报,使无形资产的使用者和管理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快优化高校无形资产利用机制
由于无形资产存在不具有实物形态和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受高等院校长期以来“重研究、轻转化,重成果、轻效益”观念的影响,其管理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故创新无形资产的利用转化机制势在必行:
第一,设立无形资产转化激励机制,对实现相关成果转化的无形资产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并将转化情况纳入无形资产审计项目,激发师生参与无形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第二,优化无形资产的利用方式,除将无形资产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依据外,还可尝试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技术注资企业等方式,在进一步发扬无形资产为高校进行科研文化传承、提高学术影响力的历史使命的基础上,拓宽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转化途径,使其正真成为衡量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无形资产已成为衡量高等院校综合实力和科研成果的重要标准,其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将日益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及高校的重视,新高校会计制度中有关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即反映了这一重要趋势。我国各高校应该认真分析学习新高校会计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为基础,将无形资产计量入账、日常核算和期末列示纳入高校财务管理体系,确保高校财务及资产现状得到真实反映。同时,各高校应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增强资产管理意识,逐步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体系,并进一步拓展无形资产运营途径,使无形资产真正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光发热。Z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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