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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下内外贸市场一体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6-06谭富露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2期
关键词:一体化互联网+互联网

谭富露

摘 要:在国际贸易中,“互联网+”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上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和贸易方式。“互联网+”模式成功的推动了产业创新,优化了全球资源配置,使国际分工更合理,有利于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互联网+”不仅拓宽了国际市场的渠道,也将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市场连成一体。但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在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市场主体、市场规则和市场范围中存在问题,阻碍了内外贸市场一体化进程。本文主要分析研究了“互联网+”引领内外贸市场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内外贸市场;一体化

一、“互联网+”引领内外贸市场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大型企业实行“互联网+”模式难度较大

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在电商领域比大企业参与程度较高。我国商务部根据往年数据预测,2016年我国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增长30%左右,实行年贸易额6.5亿元左右,且跨境电商将占中国贸易进出口的20%左右。在“互联网+”模式下,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在外贸订单中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而传统大企业的外贸订单将逐渐被中小企业分割。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的90%经营主体均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而鲜有大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即使部分大企业已经开始关注“互联网+”模式,并希望通过创新模式提高效率,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实力。但大企业商业模式的革新需要面对许多阻力,如自身惰性、历史惯性、革新成本等,无法放弃传统的商业模式和既得利益。

2.国内外发展环境有待完善,现有体制机制不适应“互联网+”

目前我国现有的市场环境、市场体制并不适合实行“互联网+”模式的改革。现如今我国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不断增加,相关部门对跨境电商产品商品的监管也相继出现问题。跨境商品以保税方式进入我国市场,需要接受工商、质检、税务、海关等不同部门的监管。但目前各个部门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使商品入境手续更加繁琐。此外,跨境电商商品都通过邮局渠道经营,而邮局仅仅提供总包清单和路单,从而导致部分商家将商品以个人物品的形式入关,海关也就无法进行监管。

3.法律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互联网+”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没有健全。目前我国仅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少数几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但这几部法律中对跨境电商的交易行为、税收、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都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且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存在较多的区别,在交易方式、结算方式、流通方式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所以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电子商务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不法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法律漏洞,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诈骗信息、销售虚假劣质产品等,严重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原则。此外,在通关监管、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收管理、专项统计等环节也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严重影响了“互联网+”模式在我国的发展进程。

4.行政管理方式亟需创新

政府传统的监督管理方式并不适应“互联网+”新模式的发展。我国传统的对外贸易主要以数量、规模较大的商品为主,在进出关时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和高额的费用,且结汇、退税等环节手续繁杂。而“互联网+”模式下的电子商务产品商品数量小、规模小,交易次数较多。传统贸易的监管方式增加了电子商务交易手续的复杂性,例如审批手续时间长、申报手续繁琐等。在申报审批环节中,我国海关的管理系统只适用于传统大宗贸易,而对于“互联网+”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并不适用,如报关审批等环节数据量较大,管理部门无法快速的整理分析数据,不利于监管。在物流运输方面,邮政申报还没有采用电子申报,传统的纸质申报减缓了商品运转的速度。此外,我国当前的服务体系并不能满足“互联网+”新模式的需求。但“互联网+”模式下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大多都以传统贸易的业务模式为主。跨境电子贸易需要全球统一信息共享平台,能够快速的完成数据的传输和交换,通关、退税、外汇、融资等方面能够同时完成,加快贸易的运作效率。

5.产业基础配套较为薄弱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跨境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对基础设施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基础设施水平,二是数据与标准接口的基础设施水平。我国明确提出“宽带中国”的发展战略,积极完善网络宽带设施的基础建设。但由于我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互联网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此外,跨境电子商务对数据的传输和交换速度要求较高,所以数据与标准接口无法实现统一将产生滞后性。当前国际贸易中,已经存在较多的因接口不统一而导致数据滞后和效率低下的问题,阻碍了“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传统贸易也逐渐向“互联网+”模式转变,对跨境物流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我国目前跨境物流只适用于传统贸易方式,而与跨境电子商务配套的物流企业还比较少,尤其是缺乏竞争实力较强的大型跨境物流企业。跨境物流与国内物流相比,配送时间较长、运费较高、跟踪信息无法实时传送、商品无法退货、换货,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支付工具也是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重要问题。我国目前普遍使用的支付工具有支付宝、财务通等,而这些支付工具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并不适用。所以我国还应思考如何引进国际性的支付工具,解决跨境支付难题,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利用“互联网+”促进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1.正确认识“互联网+”,积极适应“互联网+”

与传统贸易方式相比,“互联网+”模式具有全球性,匿名性、虚拟性和无纸化等多种特点。所以这种新型模式的实施存在较多的未知风险,值得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部门深思。作为企业和消费者,当无法估计新型的贸易方式对自身造成的影响时,大多数企业和消费者都难以接受新模式。尤其是新型模式实施初期会影响自身现有利益时,企业和消费者更倾向于传统贸易方式,不愿放弃自己的现有利益。所以应正确认识“互联网+”模式,积极适应“互联网+”模式的发展趋势。在未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传统贸易方式将会逐渐被“互联网+”新模式取代。“互联网+”新模式的实施,不仅能对产品、业务方式实现创新和改革,也能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贸易成本,实现国际化的分工与合作,提高生产效率。此外,“互联网+”模式也能对传统的管理方式、管理理念实行改革,创新出新的管理手段和市场规则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建设出新的体制机制。而传统产业引入“互联网+”模式,也可以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标准和政策等各个方面注入新的技术、新的理念,带动传统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制定良好的政策、改变监管模式、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对新模式的发展给予支持和空间,积极适应“互联网+”的发展潮流。

2.建立开发包容的市场环境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

市场环境和政府监管是推行“互联网+”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互联网+”模式的发展。“互联网+”能够最大化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可以实现生产生活要素的信息共享,使市场经济运行模式逐步转向开放式、共享式。传统产业与“互联网+”新模式相结合,能推进传统产业的快速转型和改革,建立起互联网体系。“互联网+”能够有效的融合市场各个行业,以融合促创新,成为推动市场各个行业创新改革的新力量。同时,应尽快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展现“互联网+”的公共服务能力。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能建立开发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具有市场监管职能,所以推行“互联网+”政府应在市场监管方式上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公共体系与互联网的联接。我国目前的市场监管部门较多,各个部门没有实现信息共享,造成业务重叠,使政府部门无法对市场进行有效管理。如跨境贸易中物流运输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交易能否快速、顺利的完成。所以邮政系统应建立商品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商品的入境口岸、到港时间,到具体的数量、体积、申报、处理等信息,便于个人与海关实时对商品进行查询和监管。跨境贸易商品涉及海关、税务、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性,相互沟通、相互合作,制定统一的管理政策,提高监管效率,共同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3.完善法律标准体系

法律法规的完善有利于“互联网+”的顺利推行。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要求国家应尽快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约束、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弄虚作假的不法企业。完善的法律体系,应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各个交易环节,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等方面。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确立标准体系,对电子商务中的交易、物流、通关、结汇等各个方面实行统一的管理方法。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制定的税率政策也不同。大多数跨境商品国内外的价格相差较大,《进出口税则》对部分商品实行降税,实行单一税制,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对物流企业应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监管方式,提高物流配送质量,完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4.实行信息化的管理方式

“互联网+”新模式要求政府实行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体系,简化申报审批手续。信息化的管理模式能有效地提升商品运转、流通速度,有利于管理部门对跨境电商进行分类管理,提高了通关的便利化程度。此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积极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数据的传输和交换速度,加快贸易的运作效率。对于政府要公共信息和数据,应对消费者实行公开制度,利于消费者实时查询。同时,在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上,企业、海关、工商、税务和外管等相关组织应利用信息共享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共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5.鼓励配套行业发展,引导企业增强竞争力

“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将带动国内外贸易、物流运输、第三方支付等各个行业的共同发展。新型模式的推行,对相关配套行业的要求也更高,促使配套行业改革管理模式、创新技术水平,提高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实力。国内贸易企业应积极发展跨境贸易,大力开发国外市场,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形成跨境电子商务集群综合发展趋势。物流行业应提高物流运输速度,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服务质量,引进智能化的物流技术。我国应积极引进国际支付平台,鼓励国内支付平台推行跨境支付,建立成熟的支付模式。

三、结语

“互联网+”发展战略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利于发展我国的国际贸易,实行传统产业改革创新,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综合实力。同时,新型模式的推行将促使我国跨境商务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模式的完善和健全,建立信息化共享平台,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卢书浩.安徽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研究[D].安徽大学,2014.

[2]谭祖谊.内外贸一体化的概念框架及其市场运行机制[J].商业研究,2011(04).

[3]张睿.我国内贸与外贸的动态影响研究--基于VAR模型的实证[J].国际经贸探索,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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