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税务培训新教学形式
——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的实训教学设计
2016-06-05姜敏
姜敏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大连116023)
探索税务培训新教学形式
——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的实训教学设计
姜敏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大连116023)
随着国家税收事业的发展,税务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需求与日俱增。如何更为有效的实施成人技能培训,本文以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培训为例,分析实训教学法的适用性、优势以及具体实训方案的设计。
税务培训;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教学;设计
1.出口退税工作现状及对业务培训的诉求
1.1 出口退税工作现状
1.1.1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频繁,监管措施乏力
2012年前出口退税相关文件繁多、政策复杂、执行混乱。《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出台,将大量的出口退税文件进行梳理和汇总,减少了政策执行难度。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颁布实施了30多个与出口退税工作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的内容有的是对原政策的完善或替代,有的是对新情况的明确。这些政策一方面指导了出口退税工作;另一方面也使出口退税工作变得复杂。税务人员要胜任出口退税的管理工作并不容易。
1.1.2 税务机关积累的海量数据,未发挥其应有作用
办理出口退税是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实现。首先纳税人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每一笔货物出口的报关数据;然后在网上将数据上传到税务机关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办理退税的人员利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接受数据并与海关传递来的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退税。
因此,税务机关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存储着纳税人每一笔出口货物的相关数据。这些海量的数据中绝大多数是真实的出口业务,也混杂了虚假的骗税业务。一般来说骗税业务有一定的特点,通过对数据分析和监管,可以发现蛛丝马迹。但是,目前税务人员缺少分析的意识和分析能力,这部分重要的管理资源基本处于搁置状态。
1.1.3 骗税问题严重,大案要案迭出
自1985年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以来,出口骗税案件层出不穷。从2000年潮汕的“807案”、2006年河北枣强的“皮毛案”、2008年九省的“CPU案”、2012年上海的“羊毛变身空转案”到2015年河北的“假报出口骗税案”,国家税务总局打击出口退税的力度越来越大,骗税案件却愈打愈多、金额也越来越大;骗税手段从“四自三不见”到“假自营真代理”、从“假票骗税”到“真票骗税”、从“敏感地区的孤军作案”到“跨地域、跨境的联合作案”,不断翻新。
这些大要案的出现与出口退税制度安排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与税务机关日常的监管乏力有关。
1.2 出口退税预警评估业务培训的诉求
为提高税务机关的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出口骗税的打击力度,实用、高效的培训是提升税务人员业务能力的捷径。然而,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要做到实用、高效,必须要了解出口退税监管工作的现状及要求、准确掌握其培训需求。
1.2.1 培训需求之一是了解所掌握的数据及数据用途
目前税务机关掌握的数据及使用如下:
(1)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包括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明细数据为每一笔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由企业代码、企业名称、出口发票号、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商品代码、商品名称、单位、出口数量、出口销售RMB等40个信息要素构成。
明细数据的应用主要是按企业名称、商品名称进行查询、汇总和排序,也可利用出口数量、出口销售RMB两项计算得出口商品的单价并对其进行比较,通过上述操作可以发现企业出口货物是否存在异常。
汇总数据为申报出口的货物每月汇总后的数据,由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申报年月、货物销售额、劳务营业额、支付价款RMB、出口销售RMB、不予免抵退、免抵退税抵减、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等57个信息要素构成。
汇总数据的应用主要是按出口销售RMB、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等计算各口径指标的变动率,监控各月、各年出口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变化;还可以利用上述数据组合计算其他指标,如虚拟税负率。
(2)“金税工程三期”(未上线地区为CTAIS系统)系统中的数据,包括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信息等。
这些数据可以用于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固定资产原值、工资薪酬可用于分析企业生产能力)、内销货物是否存在未申报销售额问题以及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或虚增成本等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到的会计科目。
(3)增值税发票系统数据,包括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发票数据、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中普通发票数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子系统中发票数据。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的发票数据、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中的普通发票数据可以用来分析是否存在对外虚开发票行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子系统中的发票数据可以用来分析是否存在接受虚开发票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
(4)海关报关单数据,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下传给各地税务机关的纳税人在海关的报关单数据(001、002、003数据)。
海关报关单数据可以按照贸易国别码、起运地点码、贸易性质名称、指运港、最终目的国进行查询、汇总和分析;可以按申报单价、运费(率)、保费(率)、杂费(率)计算相关指标;可以按合同协议号联查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
(5)收汇数据,一是取自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以及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的原因及证明材料等。二是外汇管理部门传递给税务部门的“逾期未核销数据”。
上述出口收汇数据对于分析是否存在未收汇而申请退税的违法行为有重要作用。
(6)其他数据,如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联企业名单、关注商品名单、敏感口岸名单等。
列入名单的企业、商品或从敏感口岸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骗税风险相对更大,是税务机关重点监管范围。
1.2.2 培训需求之二是掌握数据分析的方法和常用指标
做好出口退税监管,就是借用适合的数据分析方法对已掌握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异常点。因此,掌握数据分析方法和常用分析指标才能将数据转化为信息,否则,数据永远是数字,不会变成会传递某种意思的信息。
2.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教学方式的适用性及优势分析
2.1 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教学方式的适用性
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方式,历经几千年的传承,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尤其是以理念培养和知识传授为主的课程更为适合。但是作为税务系统公务员的成人培训,除了更新知识外,提升技能也是培训需求之一。对于技能提升的培训,更为有效的教学方式是实训。
通常说实训教学一般用于岗位(部门)培训、流程(过程)型培训、项目(任务)型培训。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培训可谓集“岗位(部门)培训、流程(过程)型培训、项目(任务)型培训”于一身的培训。出口退税部门的税务人员既要掌握预警评估全流程操作也要熟练运用评估方法技巧实现对不同任务的评估检查。因此,采用实训教学是最为适宜、有效的教学方式。
2.2 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教学方式的特点及优势分析
2.2.1 以双方优势资源构建实训教学基础,实现“双赢”
教师具备学术理论的优势,参训的税收人员(以下简称为“参训者”)具备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实训教学是以双方为主体的教学方式,教学双方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完成实训任务。
2.2.2 以任务驱动实施教学过程,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实训教学为参训者设定任务,由其亲自动手完成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学会分析和总结,这种主动学习方式,使教学过程充满探索的乐趣。
2.2.3 以演练提升技能为实训目的,学有所用
在繁杂的数据中发现出口骗税行为,是实训教学的最终目的。实训教学就是要教会参训者如何设计指标、如何选择和运用指标及分析方法、如何去伪存真,如何制定约谈提纲以及如何核实疑点等技能。
3.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教学内容设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评估工作的安排,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分为四个环节:案头审核、税务约谈、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因此,实训也需对应的设计四个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税务人员的不同培训需求进行实训。
(1)案头审核环节的工作内容是评估分析人员在其办公场所,针对纳税人的风险点,选择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分析推测纳税人的具体涉税疑点。这是评估最关键,也是税务人员最为欠缺的技能。具体到出口退税工作,影响出口退税额数额的因素分别是出口额和留抵税额。因此,实训内容要分别就出口额和留抵税额两个方面进行设计。
与出口额相关的退税指标设计及实训应用。一要设计反映总体税负水平的指标。考虑到出口额和内销销售额之间有此消彼长的关系,只有将出口业务视为内销业务计算出虚拟税负率,才能反映出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水平;才能对其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二要设计反映销售额变动的指标,用以监控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可采用总销售额变动率(包括内销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销售额等指标的变动率)和某一商品出口销售额变动率(包括新增商品出口销售额变动率、关注商品出口销售额变动率等)两类指标,分别从总体、个体两方面监控销售情况。实训目的就是教会参训者从众多指标中正确选择所需指标用于分析、推断结论。三要设计反映退税额变动的指标,用于监控退税额增加且增幅较大的企业,这类企业骗税风险较大。具体可采用应退税额增长率这一指标。实训目的就是教会参训者将这一指标与其他指标灵活结合应用。四要设计反映货物流向的指标,用于监控从高风险企业购进货物、从非合理海关出口货物的企业,这类企业骗税风险相对更大。具体可采用关注供货企业供货额变动率、异地报关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实训目的就是教会参训者运用这些指标并能与其他指标灵活结合应用。
与留底税额相关的指标设计。当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小于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差额就是留抵税额,生产企业大多情况下是按照留抵税额退税的。因此通过虚增留抵税额一样可以多退税款。与留底税额计算相关的是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因此相关的评估指标要围绕内销销售额和进项税额分别设计。其中,与内销销售额相关的指标应包括内销销售额变动率、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变动率以及以消耗的水电等能耗数据测算销售额差异率等;与进项税额相关的指标应包括进项税额变动率、不同税率的进项税额的占比变动率等。实训目的就是教会参训者了解此类指标与出口骗税行为税务关系,灵活运用这些指标并能与其他指标正确结合使用。
(2)税务约谈环节的工作内容是对已发现的疑点要求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约谈纳税人对疑点进一步分析。税务约谈环节实训内容正是针对这一需求,要求参训者针对案头分析环节产生的疑点,制定约谈方案并实际演练该方案。成功的税务约谈会使纳税人承认存在的问题并主动改正,可以避免实地核查,节省大量的时间,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
(3)实地核查环节的工作内容是对已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疑点,入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因此,实地核查环节实训内容就是教会参训者如何制定实地核查方案以及如何进入金蝶K3财务软件进行账簿资料的查询等。
(4)评估处理环节的工作内容是依据税务约谈和实地核查的结果做出提醒纳税自行改正或将纳税人移交稽查部门进行全面稽查的处理。因此,评估处理环节主要实训内容就是教会参训者如何评价核查的结果并做出正确的处理结论以及相关文书的制作。
4.出口退税实训教学路径设计
出口退税实训的教学路径主要通过软件系统内和软件系统外(线上和线下),两部分组合,共同完成实训教学。其中,协助完成实训的软件系统有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系统和金蝶K3财务软件系统。
4.1 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系统教学路径的设计
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系统是为满足实训教学专门设计开发的一套系统。一方面案头审核环节的实训内容是运用适合的评估分析方法和评估指标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并确认疑点,这项实训必须借助软件系统才能完成。另一方面税务约谈、实地核查、评估处理三环节的核心实训内容虽不必借助软件系统完成,但是为使教师能够及时掌握参训者实训情况、共享实训成果也需要借助软件系统完成教学过程。
该实训系统按照实训教学内容设置了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四个模块,分别对应税务部门纳税评估的四个环节。同时每个模块再按本环节实训内容和流程设计教学路径,如上图所示。
上述四个模块既可从案头分析到评估处理一体使用,也可以从中间模块介入独立使用。也就是说既可以进行四个环节的整体实训,也可以进行分模块的个别实训。任何模块形成的典型案例均可保存并供以后教学调用。
4.1.1 设计、预埋案例
根据不同的出口骗税手段,教师要事先设计好相应的案例,并将这些案例植入企业的日常业务中。实训的最终结果就是参训者发现这些骗税案例,即骗税行为。
4.1.2 设计、分派任务
实训前要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对象设计不同的实训任务。如针对从事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人员,为其设计的实训任务是分析出口额存在的疑点,实训教学从案头分析模块开始进行;针对税收管理员,为其设计的实训任务是对疑点进行约谈和实地核查,实训教学从税务约谈模块开始进行。
分派任务时,要根据实训时间制定分派方案。若培训时间较长,可将全部任务分派给全体参训者,使其充分演练实训内容;若培训时间较短,可将实训任务拆解成若干个小任务分配给不同的参训者,由其各自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分享实训经验与他人。如将进项税额存在的疑点这一实训任务拆解为购进原材料存在的疑点、购进固定资产存在的疑点、支付运费存在的疑点、非正常损失存在的疑点等四个小任务,分别由四个人或四组人进行实训。
4.1.3 分析、指导任务
任务派发后,教师要对完成任务所用到的软件系统的相关操作进行介绍和演示;要对完成任务需要进行的工作进行概括性讲解。以便于参训者更好理解实训任务、更好利用软件功能完成任务,提高实训效率。
4.1.4 完成任务
任务设计、分派、分析完成之后,进入实训最关键的阶段——完成任务。在这一阶段教师要做好对参训者操作软件系统以及其他活动的个别指导和答疑工作。
4.1.5 评价任务
对于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而言,任务完成并不等于实训结束而是刚刚开始,实训最为关键的是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恰当地评价。一是完成任务并不是成功地完成任务,需要对所完成的任务进行探讨、分析、反思和总结;二是要从参训者已完成任务中选择一个作为下一环节实训开始的基础资料,确保下一环节的实训始于同一前提,走向同一终点;三是便于教师筛选典型的实训范例,纳入案例库,为今后的实训课程提供教学素材。
4.2 其他实训内容教学路径的设计
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实训中的税务约谈实训和实地核查实训除了借助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系统外,还要借助其他途径和手段进行。
(1)税务约谈环节的“约谈技巧”实训,采用线下分组角色扮演形式进行。这种实训方式需将参训者分为若干组,每组内部再分为税务人员组和企业人员组两个小组。每小组内部再根据需要设置角色,如税务人员组可设置税务局长、税源管理科科长、税收管理员2名;企业人员组可设置法人代表、销售经理、仓库保管员、生产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等。
需要约谈的问题由教师事先准备并分派,两个小组的人员就所分派的问题,分别查询企业财务资料,熟悉约谈问题的背景资料,然后各自准备约谈方案和应答方案。
在模拟的场所内,两个小组成员进行实战交锋。其他参训者和教师作为观察员在旁观战并给予点评。
(2)实地核查环节的核心实训内容是对常用财务软件系统(本实训教学采用的是金蝶K3财务系统)中的财务资料进行核查。首先教师演示如何进入金蝶K3系统,如何对凭证、明细账、总账和日记账等进行查询;再由参训者针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疑点在金蝶K3系统实施具体业务的检查,包括对原始凭证的检查。
[1]许峰.“营改增”政策实施影响及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4.
[2]宫庆翠.“营改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5.
[3]李超,黄德林,李双喜,张贵勇.《营改增”税收管理风险需重视》中国税务报,2014-12-31.
G642
A
2095-7327(2016)-12-0034-03
姜敏(1971—),女,汉族,副教授,东北财经大学MBA硕士,税务师,现执教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主要从事税务征管、稽查教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