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建立“以诺管人”的民主考评机制
2016-06-05蒋鑫富
浙江共产党员 2016年2期
◎本刊记者 蒋鑫富
台州市黄岩区建立“以诺管人”的民主考评机制
◎本刊记者 蒋鑫富
黄岩区围绕换届选举“三项承诺”落实,积极探索村干部任期履诺考评管理机制,建立“以诺管人”的民主考评机制,推动村干部履职履责,让不作为、乱作为的农村基层干部“退出去”。目前,全区有86名村干部被诫勉谈话,4人主动辞职(包括2名村委会主任),6人被免职。
如今,黄岩区533个行政村的村干部都有一种无形的压力,时刻倒逼着他们认真践行履职诺言。针对少数村干部竞职时说得头头是道,当选后却放空炮的现象,黄岩探索推行村干部任期履诺考评管理机制,形成“商诺、承诺、亮诺、履诺、评诺”等一整套流程,全面规范、监督村干部履职行为,让不同心、不在岗、不作为的村干部“下课”,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澄江街道凤洋村村务公开栏,村干部2015年履职承诺公示一清二楚,村干部一年要干哪些事情、每个月完成的进度一目了然,上面还有村干部的签名。“压力蛮大的,村民的眼睛都盯着呢。既然承诺了,就要化压力为动力,困难再大也得咬牙努力完成。”凤洋村党支部书记彭华明说。
村级组织换届时的“三项承诺”细化为任职期间的“一年一诺,半年一考”,如年内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将视情予以免职或启动辞职程序;任期内被免职或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中作为不宜当选对象,不得提名为下一届村级班子候选人(自荐人)。
●点评
实行村干部任期履诺考评管理,使村干部切身感受到履职压力,既扩大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又丰富了乡镇街道管理监督手段,先行传递压力,畅通了村干部“下”的渠道。
2015年黄岩区屿头乡沙滩村村干部履诺年中考评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