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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对“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防控对策分析

2016-06-04侯晓欢

知与行 2016年4期
关键词:中蒙俄经济走廊风险防控黑龙江省

李 娟,侯晓欢

(哈尔滨商业大学 经济学院,哈尔滨 150028)



龙江发展智库

黑龙江省应对“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防控对策分析

李娟,侯晓欢

(哈尔滨商业大学 经济学院,哈尔滨 150028)

[摘要]俄罗斯和蒙古国是黑龙江省加快“走出去”步伐的主要目标市场,虽然目前黑龙江与俄罗斯和蒙古国在经贸合作领域具备良好的政治、经济和地缘基础,但影响三方开展良好经贸合作的风险因素依然存在。基于贝叶斯网络能够对“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缘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环境风险、经济民族主义风险和国际政治环境风险进行识别与防控,同时结合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改善政治环境、加强政策沟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道路联通,加快经济发展战略对接、促进贸易畅通,扩大结算渠道、促进资金融通,促进文化交流、加强民心相通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省;风险防控

2014年9月,习近平同志提议将中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俄罗斯“跨欧亚大通道”建设、蒙古国“草原丝绸之路”建设进行有效对接,共同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作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起点,“中蒙俄经济走廊”通过管道、港口、高铁、光缆等将广阔的欧亚大陆连接起来,带动区域内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快速流动,不仅有利于扩大与完善中蒙俄三国对外投资空间,还将加速推进欧亚市场不断增强的共生关系,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黑龙江省作为蒙俄两国的近邻,地缘优势与资源互补优势明显。在中蒙俄经贸合作态势良好的背景下,黑龙江省与蒙俄两国在矿产开发、工程承包、进出口贸易等经贸合作中进展顺利,取得了丰硕成果。而“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更有利于打破中蒙俄传统经贸合作模式,开拓多边区域合作新领域。因此,各级管理部门应充分预测、识别、规避和防范建设风险,积极稳健地进行项目建设与运营,保障黑龙江省与蒙、俄两国经贸合作的顺利进行。

一、“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面临的风险及风险因素识别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具备良好的政治、经济和地缘基础,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有利于中蒙俄三方长久的合作与互利共赢。风险管理围绕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防范这三个主要步骤进行,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识别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风险因素,有利于黑龙江省做好防控工作,使得“龙江陆海丝绸之路”建设与“一带一路”战略更好地融为一体。

(一)地缘政治风险

1.政府干涉因素。政府使用行政手段对经贸合作的干涉容易加大国家间的贸易摩擦。例如,俄罗斯是中国汽车出口的第一大市场,但2014年俄罗斯单方面将中国对俄出口的汽车关税税率提高到30%以上,并且以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和进口配额等形式限制中国对俄汽车出口。此外,在俄蒙贸易中,蒙方较多投资壁垒、过高的关税标准以及过高的过境运输费用也引发俄罗斯的不满。蒙俄边境口岸的通关手续复杂、俄高端技术壁垒严重,这些制度性障碍均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的阻力。在能源合作方面,俄、蒙政府经常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和外交战略相应地调整能源政策。当能源产品价格下跌、产量下滑而影响本国经济时,政府往往会适度降低外资进入门槛;而当认为外资将影响到本国经济和政治利益时,政府往往会动用行政手段直接干涉投资项目,从而导致外国投资者成本上升、经营难度增加。这种“随意性”的政府干涉手段,增加了中国企业进入蒙俄能源产业的难度,同时也极大地增加了中蒙俄能源合作的风险。

2.政府更迭因素。冷战结束后,蒙古国的政治环境和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变,其国内政党轮替频繁,政治制度多样。新政府上台后往往会否认前任政府对国事的处理,加之受国内社会矛盾和民族宗教问题等复杂因素的影响,时有政治事件和政治骚乱发生,政治稳定性较弱。例如,自1997年蒙古国实施《矿产资源法》以来,该法共进行了6次修改。2014年7月1日蒙古国议会通过了《蒙古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这是对矿产法的最近一次修订。虽然蒙古国政府声称此举的意图是改善有关矿业的现有的法律框架,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但是该国政府对海外投资的政策不连贯,加大了海外投资的风险系数。

(二)经济风险

1.基础设施薄弱。目前,中蒙俄三国边境基础设施条件严重落后于经济走廊建设的需求。中蒙俄边境口岸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相当缓慢,三国间只有一条从俄罗斯西伯利亚穿过蒙古国乌兰巴托到内蒙古二连浩特的单向铁路,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货物的通关速度,该线路的货运量份额目前仅占全部货运量总额的0.7%。而且铁路运力不足、线路速度慢等问题突出,导致年设计货运能力仅为2 000万吨,远远不能满足中蒙俄经贸快速发展的需要。由二连浩特出口到蒙古国的货物只能在扎门乌德口岸进行铁路改装,物流成本显著增加,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此外,蒙俄口岸之间通关不畅、跨国运输周期长、过境运输收费高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俄罗斯发往内蒙古二连浩特的货用列车逐年减少,两国间的贸易额下降。

2.投资资金缺乏。中蒙俄三国均属于欠发达国家,在2014年世界人均GDP的排名中,俄罗斯位列第28位,人均GDP为18 100美元。中国和蒙古国分别位列第33位、第34位,人均GDP分别为9 800美元和5 900美元。与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需要支出的庞大经费相比,三国的人均GDP水平远远不能满足要求。此外,蒙俄两国大部分地区的国民储蓄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一旦资金链断裂,铁路、公路、桥梁、管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就会停滞。例如,由于中蒙俄三国边境的地方财力有限,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导致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口岸公路桥、同江-下列宁斯阔耶口岸铁路桥、绥芬河口岸扩能改造仍未完成,严重影响中蒙俄三国经贸合作的发展。

3.劳动力匮乏。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投入。但是蒙俄两国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在蒙古边境及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地区均存在人口稀少问题,致使劳动力严重不足,高水平技术工人的缺失尤为明显,迫使中国企业从国内输出劳动力,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还激起了俄蒙民众的民族主义情怀,认为这是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机会。同时,在中蒙俄边境的少数民族地带,教育体制落后导致从事贸易和投资的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相对较低,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企业的发展中缺乏专业工程技术工作者和科技人员,蒙俄两国职业人才培养模式与中方企业对管理人员的需求之间也存在严重差距。

4.贸易不对称。在中俄双边贸易中,进行交易的商品多为附加值较低的初级产品,高端科技类和军事技术类产品所占比重不高。其中,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主要产品是矿产品、木材和化工产品等,2014年矿产品占中国从俄罗斯进口商品金额的55%;中国对俄罗斯出口的主要商品是机电产品、纺织品及鞋靴等轻工产品,且机电产品是目前俄罗斯从中国进口的第一大类产品。在中蒙双边贸易中,蒙古对华出口以能源、矿产品等初级产品为主,矿石、原油、煤炭等几乎全部出口到中国,包括皮草、羊绒在内的90%以上的畜产品也流入中国市场;蒙古从中国进口商品以生产和生活用品为主,由于其工业基础薄弱且不成体系,机械、石化、电子等制造业产品和大部分轻工业产品不能自给,只能依赖进口。

5.金融合作机制不完善。“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涉及多个国家、多个币种的跨境金融合作,目前在货币兑换、金融基础设施的联通和协调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一是中蒙俄边境贸易结算业务单一,跨境流通渠道不畅,口岸金融服务滞后,不能有效满足结算需求,为非法跨境流通埋下隐患。二是跨境现金监测难度大,可能助长违法犯罪。“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之初,由于边境贸易管制机构处于雏形状态,相关法律规范还不完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授权,以致跨境资金的检测工作难以展开,可能使非法分子利用资金跨境逃避制裁。中俄边境“串人民币”盛行,中蒙边境地区地下钱庄横行等严重影响中蒙俄外汇市场正常运营,扰乱金融管理秩序。三是中蒙俄边境金融机制建设滞后,还存在银行与海关、工商税务部门的信息交流不畅通、跨境金融合作层次低等问题。

6.投资企业管理水平低下。目前,“中蒙俄经济走廊”内的大多数企业的海外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的战略及制度机制与快速发展的海外业务还不匹配。一些企业的风险管控经验和能力仍滞后于大型跨国公司,实施有效风险管控的要素投入依旧不足,企业商品质量问题依旧存在。在蒙投资的7 000多家中国企业中,普遍存在规模较小、内部管理混乱、市场发育程度低、企业间无序竞争、出口的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例如经营中蒙货运包机业务企业出口的商品大多数是从小商品批发集散地购进,这些商品不仅可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而且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从而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经济规则,冲击商品市场原有的定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国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7.制度不统一。制度是深化合作的基础,但是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过程中现有的制度沟通仍然很不充分。在亚投行筹建过程中,各意向创始成员国同意以国内生产总值衡量的经济权重作为股份分配的标准,虽然已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但是蒙俄两国仍有部分官员和民众认为组织筹建亚投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中国消化国内多余产能,加快中国企业走出去。此外,在中国出台的税收协定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由于中蒙俄三国的税制不统一,由税制冲突引发的经济风险较大。

(三)自然环境风险

1.粗放型能源生产方式。蒙古国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资源禀赋的先天优势使能源产业成为发展地区经济的比较优势。但是蒙古国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区域工业化进程落后,能源制造业的基础配套能力较差,加上中蒙俄现有的能源合作形式单一,导致能源生产方式粗放。由于能源产业本身的污染特性和现有的生态环保激励机制不足,粗放型的能源生产行为将加剧中蒙俄境内生态环境的承载负担。此外,由于走廊内各国大多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占有导向”趋势,能源合作的收益分配不明确,现有的制度并不能规范和调节各国的能源合作行为,容易导致能源领域的盲目竞争和掠夺性开采,造成那些先天脆弱的能源富集区不堪重负,区域环境风险“一触即发”。

2.水资源短缺。中蒙两国的水资源短缺极为严重。中国是世界上用水量最多并且又是严重干旱缺水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2 300立方米;蒙古国水资源短缺问题也日益严重,有关部门近40年的研究结果表明,蒙古国夏季降水量呈逐年下降趋势,90%的土地面临荒漠和半荒漠化威胁。蒙古国南戈壁地区矿产丰富,世界最大未开采的煤矿塔旺陶勒盖煤矿、奥尤陶勒盖铜金矿以及国家确立的多座战略矿均坐落于该地区,而该地区尤其缺水;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要冲的乌兰巴托也极度缺水;蒙古国土地存在不同程度的荒漠化,由于治理不当,荒漠化的面积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全国范围内扩展,目前已达到70%以上。水资源短缺不仅影响城市发展和居民用水,而且可能成为制约“中蒙俄经济走廊”战略目标实现的瓶颈因素。

(四)经济民族主义风险

1.蒙古国对中国的戒备心理自古存在。中国的快速崛起加深了蒙古国内一些组织和个人对中国的担心,认为中国在剥夺他们资源的同时,还可能对其提出领土要求。目前,在蒙古国的7 000多家中国企业大多数都投资能源产业,对矿产与其他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引发了部分蒙古国民众的不满。在首都乌兰巴托,华商的店铺很少有用汉字标识的,一些中国企业在蒙成立之初对居民的风俗习惯不够尊重,对当地的法律规定不够熟悉,在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上也存在不足,这些问题若经过不良信息的渲染,可能引发严重的反华民族主义攻击。

2.俄罗斯“中国威胁论”的支持者众多。有些俄罗斯人认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是中国对俄罗斯能源的掠夺,且中国欲利用经济走廊建设契机对俄周边国家进行“政治软禁”,因此他们对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施抱消极态度。例如在中俄原油管道“安大线”的建设中,俄罗斯人认为该计划是在帮助中国解决因大量原油消耗而产生的资源枯竭问题,而且“安大线”的实施会污染俄罗斯境内的生态环境,会造成铁路系统利益受损,最终迫使管道线路变为“泰纳线”。“中国威胁论”等错误观念严重阻碍了“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和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五)国际政治环境风险

1.美、日等大国在经贸战略上进行围堵。 “一带一路”构想提出以来,美国和日本不但加深了对中国的战略对抗,而且拉动周边大国共同遏制中国崛起。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就是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重要手段,从经济角度看,这一协议有意设置高门槛限制中国加入,制约中国参与推进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合作,力图挤压中国的发展空间;从政治角度看,使得美国全球战略向亚太倾斜,美国以“亚太再平衡”为由,在中国周边排兵布阵,强化军事联盟。这些举动无疑会增加中国的地缘政治压力,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政治与经济合作,甚至有可能危及中国长期谋求的和平发展环境。

日本作为美国的盟国和中国的战略竞争者,为了巩固其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的地位,维持经济、政治的影响力,不可能对“一带一路”构想的提出熟视无睹,其提出“丝绸之路外交”战略,正是对中国的战略遏制。这一政策的实施主要依赖官方发展援助,意图在于与中亚和高加索国家开展政治对话、经济合作与战略安全方面的协作。它是对美国中亚政策的战略呼应,也是日本“自由与繁荣之弧”战略外交设想在中亚地区的投射。

2.国际媒体舆论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美国媒体认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是为了遏制美国战略重心东移。《华盛顿邮报》刊文指出:“一带一路”倡议使美国“新丝绸之路”计划黯然失色,中国努力提高自己在中亚地区影响力的行为是对美国“亚太再平衡”计划的反制,削弱美国在中亚的利益,扩大自己在中亚政治事务和经贸往来的话语权。美国媒体对“一带一路”的消极报道,反映出美国政府重返亚太的野心和对中国在世界影响力的担忧,而“中蒙俄经济走廊”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副产品”,也将受到美国媒体消极报道的影响。

俄罗斯个别媒体大肆渲染“中蒙俄经济走廊”与“俄白哈关税同盟”和“欧亚联盟”存在对抗主义色彩,并指出它们在实现方式上存在差异,难以融合,且“中蒙俄经济走廊”构想对俄罗斯现有交通基础设施构成巨大竞争挑战,不符合俄罗斯的根本利益,不利于俄与中亚及亚太国家的军事、经贸发展。

除此之外,西方国家的一些媒体制造和散布“中国石油威胁论”“中国新殖民主义”等不真实言论,同时还对中国的“一揽子”援助模式进行错误的批判,歪曲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友好合作,挑拨其正常经贸关系。这些来自国际媒体和西方舆论的错误论调,都在不同程度上给“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带来风险。

二、基于贝叶斯网络的“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因素分析

风险分析是风险管理的第二步,在这里借助贝叶斯网络来分析“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贝叶斯网络又称信度网络,是Bayes方法的扩展,是目前不确定知识表达和推理领域最有效的理论模型之一。通过贝叶斯网络的参数学习与推理,分析得到关键风险因素。

(一)贝叶斯网络的建立

根据前面提出的“中蒙俄经济走廊”的15个风险因素,归类形成风险清单,如下表所示,也即贝叶斯网络的各个节点变量。

表1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清单

根据贝叶斯网络的建造过程,将所有的风险因素作为父节点,指向子节点“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基于专家知识对风险因素的因果关系进行梳理,借助支持贝叶斯网络分析的GeNIe2.0软件建立如下贝叶斯网络。

图1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贝叶斯网络

(二)贝叶斯网络的参数学习

在确定贝叶斯网络结构后,需要对各个节点进行设置和赋值,即计算各节点的先验概率值。节点赋值是根据每一个节点可能出现的状态,赋予每个状态特定的概率值。由于所分析的风险因素无法赋予定量的数据,因此主要通过主观判断以及根据研究中蒙俄经贸合作领域的专家打分结果给各节点赋值,由多个专家的意见汇成一个比较客观的结果。

表2  风险因素评分标准

贝叶斯网络可以对每个节点的状态进行设置,按照专家打分的评级标准分别设置风险节点的风险状态为:高(High)、中(Medium)、低(Low)三个状态。选择已经构建的贝叶斯网络结构作为参数学习的对象,并将每个节点的状态与专家打分值进行匹配,即High—3,Medium—2,Low—1,从而对贝叶斯网络进行参数学习,以获得各个节点变量的概率分布。

图2  贝叶斯网络参数学习结果

上图中,经过参数学习得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高等风险的概率为48%,中等风险的概率为49%,低等风险的概率为3%。由此可见,“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面临很高的风险。

(三)贝叶斯网络的逆向推理分析

根据贝叶斯网络逆向推理的算法,将子节点设置为目标节点,假设当其High状态为100%,即风险处于最高等级,那么在贝叶斯网络中哪些风险因素最为关键,推理得出如下图所示的结果。

图3  贝叶斯逆向推理结果

在图中,当子节点“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风险设为高级(High)状态被作为目标进行逆向推理时,得出各个相关风险因素节点的条件概率分布。其中,X4投资资金缺乏、X3基础设施薄弱、X1政府干涉因素、X14美日等大国进行经贸战略围堵、X15国际媒体舆论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这5个因素风险较高,即当这几个因素同时存在或发生的时候,“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面临风险较大。

三、黑龙江省应对“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对策建议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既有来自于“走廊”内存在的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等诸多风险因素,也有来自美日战略围堵、国际媒体舆论等“走廊”外的风险因素。鉴于这些风险因素存在的长期性与复杂性,为防止风险事件发生,黑龙江省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与蒙、俄之间的合作与互通。

(一)改善政治环境,加强政策沟通

黑龙江省要积极推动与蒙、俄政党和非政府组织间交往,扩大立法经验交流,增进互信。在“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下,三国要遵循求同存异原则,共同协商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共同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道路联通

黑龙江省应重点建设公路、铁路、通信设施、供水、供电等基础工程,畅通绥芬河—海参崴通道,铸造陆海联运新形式。推进与蒙、俄通关和运输便利化,推进商贸物流服务业发展。加快联结三方的国际原油运输通道、天然气管道,探讨组建中蒙俄铁路运输物流联合公司的可能性,为开展广泛的经贸投资合作奠定良好基础,共同推动边境贸易的发展。

(三)加快经济发展战略对接,促进贸易畅通

黑龙江省与蒙、俄在贸易、投资领域合作潜力巨大,三国应大力建设重点口岸和自由贸易区,努力消除贸易壁垒,降低贸易和投资成本,改善贸易结构,促进产业沿经济走廊向外延伸,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区域经济循环速度和质量,实现互利共赢。要加快对蒙、俄综合商品交易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要吸引国内外产业向通道沿线集聚,构建以哈尔滨都市圈为核心,哈大齐(满)、哈牡绥东、哈佳双同、哈绥北黑四条产业聚集带,沿边环形开放带和境外园区组成的产业发展空间格局。要推动对俄经贸合作转型升级,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提高地产品出口比重,加大能源资源合作与开发力度,加强跨境产业园区和产业链建设,推动设立黑河、绥芬河、黑瞎子岛跨境经济合作区。

(四)扩大结算渠道,促进资金融通

中蒙俄三国应组建统一的金融主管部门,在相互贸易中扩大使用本币结算,逐步实行人民币、图格里克、卢布的可自由兑换。优化银行间协作,提高资金清算速度,畅通结算通道,将边境贸易中存在的民间金融正规化。

(五)促进文化交流,加强民心相通

中蒙俄三国应加强文化领域合作,加强文化团体、文化机构之间的联系,联合举办文化节等活动,开展教育合作,加快建立学术智库交流机制,大力发展旅游业,提高民众的相互了解和信任程度,促进民众文化意识的相互渗透,为开展区域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曲万涛〕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6)04-0107-07

[作者简介]李娟(1973—),女,黑龙江肇东人,副教授,博士,从事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金项目]201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应对‘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风险防控对策研究”(15042)

[收稿日期]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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