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社会福利体系研究
2016-06-02曹坤�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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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的现状,以及经济发展新常态所带来的一系列机遇与挑战,本文对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居民福利需求升级,以及创新驱动迫切要求加快体系健全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研究。要加快构建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体系,不仅需要解决好社会福利体系的顶层设计与功能定位问题,还需要就社会福利体系的具体内容、公共财政支持等进行深入的思考与研究。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社会福利;公共财政
中图分类号:F24920文献标识码:A文
章编号:10084096(2016)02007806
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意味着经济增长与发展在速度、结构和动力等方面都已经呈现新的趋势与特点,将要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1]。在新的发展形势与格局背景之下,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正面临着转型与治理上的一系列问题乃至危机,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并深化改革才是相关问题与危机的真正解决之道。因此,当前有必要基于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现状,总结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经济新常态下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持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思路与对策。
一、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现状分析
社会福利的概念有着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全体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狭义的社会福利则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残疾人和病人等群体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从具体的社会福利项目来看,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和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也包括交通、文娱和体育等方面的待遇。因此,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政府的一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体系主要由社会救助制度、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以及教育、住房和优抚安置制度等构成。其中,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项目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是现行整个社会福利体系的核心内容。
1基本社会保险制度逐步走向“全民覆盖”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及死亡等社会风险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重新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社会安全制度。建国以来,中国政府非常注重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建立了符合当时发展环境与条件的一系列劳动保障制度。例如,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并陆续进行了修订并出台了实施细则,最终使得“国家保险”制度体系得到最终确立。随着1954年《宪法》的颁布实施,中国逐步明确了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随后很快推出了面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整个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福利体系是以国家为实施和管理主体,主要由政府和国有企业来负担。尽管“政府包办一切”的模式后来被证明存在很多弊端,但是诸如免费或低费的住房、医疗、教育、养老和五保等一系列比较全面的福利待遇,仍然为经济相对不发达状态下的生产、生活和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改革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中国开始进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并逐步建立和健全了覆盖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体系框架主要以基本社会保险为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同时也还有企业年金和各种商业性保险作为必要的补充。在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在保障对象上也逐步由主要面向城镇居民和在岗职工,转向了面向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最终走向了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全民覆盖”。可以说,“全民覆盖”不仅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同时也顺应了现阶段和谐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在为所有社会成员解决生、老、病、死等最基本的“后顾之忧”方面,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现阶段中国社会保险覆盖面正在不断地扩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覆盖人数为359亿,其中,城镇职工257亿,城乡居民102亿。2014年,该项目覆盖人数已经达到了82亿,其中,城镇职工322亿,城乡居民498亿。医疗保险方面,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为571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则达到了802亿,参合率达到了987%。中国失业保险所覆盖的人数为164亿,工伤保险覆盖人数为199亿,生育保险覆盖人数为164亿。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覆盖面也正在得到不断的扩大,各类用人单位和不同的社会群体都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发挥着良好的“底线保障”功能
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是最古老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救助是整个社会福利体系的“底线”,承担着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最后基本生存保障的功能,因而它是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影响着“底线公平”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构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基本权利。随着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中国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比较分散的救助项目,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和筹划。这对于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形势之下,加强对于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统筹和提高政府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意义。
自20世纪90年代中国部分地区开始尝试建立面向所有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1999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出台,再到2007年全国范围内各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中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终于实现了面向所有居民提供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资助。根据最新的统计资料,目前分别有1 877万城镇居民和5 207万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不同地区的生活水平差异,目前各地所提供的低保标准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如北京、上海和南京分别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没有差别的710元/月、790元/月和700元/月的低保标准,而西部地区的银川和乌鲁木齐则是面向城镇居民提供了380元/月的低保标准,对于农村居民的低保标准则分别为200元/月和195元/月。除此之外,有的地区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增长情况,建立起了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
与此同时,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存在和维持,社会救助体系的健全对于中国农村的发展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从整个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村过去主要依靠集体经济和家庭保障,而集体经济的瓦解则使得家庭保障的地位和功能愈加凸显,不过农村的家庭和个人也从此背负了更为沉重的负担。从长期以来发挥重要救助功能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传统救济的情况来看,尽管这两项制度所覆盖的人口数量不过维持在600万人左右,但是作为传统的福利与保障项目,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传统救济的功能与影响始终都是不容忽视的。如表1所示,2014年,农村集中供养五保人数为184万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人数逐年下降,而农村传统救济人数则相对稳定在70万人左右。
3教育、就业与住房等福利保障项目正在逐步完善
尽管有关公民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保障项目并未包括在社会保障中,但是如果按照更为宽泛的社会福利概念,以上项目毫无疑问都属于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照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与热点问题来看,教育、就业和住房及医疗组成了现阶段几乎困扰着所有人的“四大难题”。不过,当前中国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和住房保障等都在历经深化改革之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在教育保障方面,中国对于基础教育的重视可以说是由来已久,并且在普及义务教育和提高公民受教育水平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根据联合国的统计,2005年时中国15—24岁青年人的识字率已经达到了99%,这比当时的世界平均水平高出了12个百分点。目前,中国正大力推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早在2007年时就在6—11岁人口小学净入学率和12—14岁人口初中毛入学率两项指标上,分别达到了995%和98%的水平,而整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则达到了99%。为了更好地解决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同时更好地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在之前已经实施的“两免一补”的基础上,中国自2005年起又确立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所需经费的保障机制。近年来,中国又开始尝试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这一系列的措施为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保障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享有基本的受教育权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表2给出了2005年以来中国6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抽样调查结果,按照这个结果我们可以得知,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大约为26%,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为41%,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为17%,而大专及以上的人口比重为11%。
在就业保障方面,除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国还结合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城镇下岗职工和就业培训等实际问题,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帮助就业困难群体顺利实现就业等各种政策和措施。20世纪90年代,为了应对国企改革带来的下岗失业高峰,中国将覆盖面较窄的待业保险制度废除,建立起面向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制度。同时,为了应对下岗和提前退休带来的贫困问题,还专门采取了“三条保障线”措施,即除了失业保险制度之外,还建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最终实现了并轨和统一。“三条保障线”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失业高峰带来的巨大压力,并为下一轮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7年,在完成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的并轨之后,中国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从而将包含补贴、培训和税费减免等多项内容的就业援助政策实现了统一和规范。自此之后,就业保障为实施积极的劳动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从而也为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2005年以来,中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有所增加,但城镇登记失业率水平一直都稳定在41%的水平。
在住房保障方面,中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至今也依然处于不断完善中。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实行城乡分离的住房保障制度,城镇采取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和福利分配制度,而在农村则由政府向农民提供宅基地。20世纪80年代,中国首先开始在城镇实施住房商品化改革,重点是补贴出售新建住房。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探索多种住房供应体系,直至后来取消了福利分配制度,开始逐步发展住房市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城乡居民的住房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1995年,城镇住户中仍有60%系租住公用住房,而2005年,该比率降至13%,目前中国的住房市场化比率则已经超过了80%。与此同时,从现阶段中国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来看,整个改革过程中人均住房面积的增加趋势非常明显,2012年相比2002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分别增加了84平方米和106平方米 。
二、经济新常态下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解析
现阶段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无疑需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然而基于经济发展新常态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也面临着资金投入、居民福利需求升级,以及创新驱动迫切要求加快体系健全等多方面的问题。
1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与社会福利投入增长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福利投入的增长趋势十分明显,以2007年以来确立的公共财政项目的统计口径为准,过去八年间国家财政对于社会保障与就业的支出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国家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5 447亿元,2014年则达到了15 193亿元,按照指数化模拟所得到的结果显示平均每年增长16%。然而,虽然国家对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体系有着比较明确的思路与具体规划,但是仅从财政资金的投入来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在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压力巨大。相比同期国民经济总量与公共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政府财政性社会福利支出比重一直都处于偏低的状态,平均分别占GDP和公共财政收入的2%和11%。由于政府支出中超过50%都属于投资和建设性支出,社会福利性支出的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2]。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趋势相对比较明显,2007年中国GDP增长率为142%,而2008年则降至96%,其后虽然2010年恢复至105%,但2011年以来则持续走低,从93%逐步降至2014年的74%。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形势下,尤其是在已经面临较大养老金缺口的前提下,社会福利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加剧。社会福利资金是整个社会福利体系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一旦物质基础出现意外或过于薄弱,那么后续的社会福利体系发展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如何在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的形势下,继续扩大对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就成为当前必须要予以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首要问题。
2经济结构的变化与社会福利需求的升级
经济增长与发展过程中经济结构的变化可以通过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以及地区结构等予以具体地体现和反映,不过最终仍然还是要取决于社会对最终产品的需求。因此,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要考虑的社会成员的福利需求,也一直都是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演变来看,由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与第一产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时期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制度,就会因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逐渐变得不能适应需求。从2011年开始,中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357%)就开始超过第一产业(348%),2014年中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更是达到了406%,而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则降至295%。随着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会相应地产生一系列的变化,而这些变化会对人民群众的福利需求产生重要的影响,诸如就业、教育、医疗和住房等突出的问题和矛盾,连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所带来的福利待遇提高及新的衍生需求等问题,都会进一步以各种方式显现出来。
在这个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加速转变的过程之中,诸如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也一直都没有能够得到很好地解决,而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由于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升级,这方面的压力并不会立即有所减小。总的来说,社会福利的最基本目标就是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这种需求本身是多种多样的,并且需要辅以必要的福利性帮助。同时,社会福利需求也具有社会性和变化性的特征,因而对需求的分析总是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局面,需要从不同的层次和视角来加以研究。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必然要对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产生影响。其中,社会成员的消费需求,在新常态下也会继续不断实现升级和出现新的变化,而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是否能够很好地与引导和满足消费需求相适应,则要涉及多方面的一系列复杂的因素,因而社会福利的供给与需求之间显然需要加以适当的调节。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把握好整个福利体系的发展方向,以及掌握好国家和政府介入和干预的方式、途径和力度等,都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成员福利水平的提高,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3增长动力的转换与社会福利体系的健全
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正面临着深刻、复杂、相互交织的结构性矛盾。在这些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全球经济格局处在极其不稳定的变动甚至“撞击”之中。国内方面,尽管一系列定向调控政策的效应会逐步得到释放,但同时也需要面对产能过剩和地方债积累的风险与问题等。因此,新常态下经济增长内在动力的转换,实际上要涉及极为丰富的内容,科技与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不仅取决于投入的稳步增长,同时更加要求包含教育与培训质量的提升,以及人才流动机制的形成等内在各类制度与措施的日臻完善。与此同时,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也正处在由“补缺型”向“普适型”过渡的阶段,相较于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社会福利体系的逐步健全将会从各个方面对整个经济发展环境产生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因此,现阶段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与发展,需要考虑与经济增长动力的转换相适应的问题。
传统的社会保障主要就是与劳动就业及医疗保障相联系,过去虽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与发展,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对于深化改革和社会进步而言却有很大的局限性[3]。因为社会福利是完全基于政府责任的,不会强调商业化原则,最终目的定位是社会成员基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和自我发展能力的逐步增强。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社会福利体系的逐步健全,是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增长动力的转换相适应的,最为典型的就是结合全民教育培训和人才跨区域跨部门流动机制,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将会成为科技与创新驱动模式培育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然而,当前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却是依然处于不够健全的境地,惠及面窄和水平低的局面实际上已经对现阶段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形成了阻碍和制约的效果。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不仅对于营造更为和谐、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而且对于助推“增长动力”转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经济新常态下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的对策思考
随着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入,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也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构建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体系,不仅需要解决好社会福利体系的顶层设计与功能定位问题,同时还需要就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提供形式等进行深入和透彻的思考与研究。
1现阶段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功能定位不能脱离共享和发展
建国以来,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具有较强的政治从属性[4],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及改革开放后的国企改革等,又造成了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不仅需要从属于特定的经济体制和发展水平,同时还需要承担配套制度的功能。这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制约着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同时对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方向和定位产生了严重的扭曲效应。随着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也在不断产生着一系列的变化,而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不断增强社会成员自我发展能力,就成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基本功能。
因此,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首先,需要面向全体的社会成员来进行,而不能够有任何的“遗漏”和“偏差”,这才是在根本上与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相辅相成的。其次,需要强化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社会福利政策与措施过程中的主导责任,这既包括福利资金筹集和投入方面的责任,也包括福利制度和政策供给及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责任。最后,面向全体的社会成员所设计和实施的社会福利体系,必需要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作为最根本的衡量标准。正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所指出的,中国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信息,未来中国将重点解决1亿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与养老保险等问题,增加社保征缴面,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2现阶段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内容构成需要予以深化和改革
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与水平的全新阶段,而社会成员的福利需求也会在这个过程中持续地发生各种变化,因而结合形势与环境变化考察社会成员福利需求的满足,始终都是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应有之义。参考全世界范围内社会福利体系的发展历史,现阶段中国应当充分汲取北欧、德国和美国等模式的优点和实践经验[5],逐步构建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体系。从社会成员的福利需求及其变化的角度来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体系的构建,事实上不仅应当完善已有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基本保障制度,同时也还应当进一步扩大针对残疾人、儿童、妇女、遗属和孤寡老人等群体的福利制度建设,而除了基本的物质帮助之外也还应当将住房、就业、教育、培训、护理和精神抚慰等物质帮助与福利性服务,也都纳入到福利保障的范围之内。
现阶段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内容构成的深化与改革,不仅需要立足社会成员保障基本生存与自我发展的需求,同时更应当针对所有社会成员和不同群体,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来提供内容更为丰富的社会福祉。从这个角度看,福利服务对象的不断扩大和细分,保障内容的不断丰富,以及福利水平的逐步提升,就成为现阶段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方向。同时,从社会福利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福利经历了从消极救治到积极预防、由部分人的社会责任转变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的发展历程。所以,社会福利会随着社会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越来越为全社会共同关心。在国家的统筹下,日益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相结合,创造有利于社会成员个人与集体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推进社会的现代化,加速科技革命,加强家庭和社区等的功能,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发展国民教育,进行城市改造,增加住宅和公共福利设施,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质量。
3现阶段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需要不断加大
无论是从社会福利体系的功能定位与服务对象的自身需求,还是从社会福利体系始终都会对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的角度[6],世界各国在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政府所应当担负的主导责任都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受到制度类型、税收体制、文化传统和改革措施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整体水平较高,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重均在10%以上,公共财政(含社会保险税或费)支出中社会福利支出所占比重较高,均在30%以上,其中德国高达56%。如果从财政收入中扣除社会保险税,在调整口径后的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不含与社会保险税相对应的部分)所占的比重也比较高,其中德国高达31%。然而,现阶段中国政府对于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与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与世界上的很多国家相比依然有着比较大的差距。因此,根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的背景,就迫切需要解决好已经或将要面临的巨大资金压力等问题。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报告,目前仅养老保险一项就已经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问题,预计2019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缺口更是会达到12万亿元[7]。
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有关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即“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当前需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因此,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的持续加大是毫无疑问的,关键就在于具体如何使之制度化并不断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构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公共财政支持机制,多年来屡屡热议的开征新税种、国有资产变现和增加发行福利彩票等,都可以尝试,而国有资产变现事实上还涉及解决历史欠账的问题[8]。本文认为,最为关键的就是应当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立有关财政福利支出水平的标准,如财政性福利支出占公共财政收入及GDP的比重等。对于资金的使用效率,则主要是需要结合严格预算和强化执行与监督效果等来实现,而其中包含的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则是最为核心的内容。
参考文献:
[1]顾钱江,张正富,王秀琼习近平首次系统阐述“新常态”[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 2014-11/10/c-127195118htm, 2014-11-10
[2]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3—2014[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3]王思斌我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J]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5):58-65
[4]彭华民中国政府社会福利责任:理论范式演变与制度转型创新[J]天津社会科学,2012,(6):77-83
[5]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M]郑秉文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6]李宏社会保障对居民储蓄影响的理论与实证分析[J]经济学家,2010,(6):87-91
[7]辛闻《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发布[EB/OL] http://cnchinagatecn/news/2015-06/30/content-35943172htm,2015-06-30
[8]楼继伟建议划拨国有资产至社保基金[N]经济参考报,2015-04-27
(责任编辑:兰桂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