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侠
2016-06-01林继中
林继中
说“侠”是“无职业游民”变的,就好比说鸟儿是恐龙变的一样,近乎无稽,却真有那么一回事儿,所以“侠气”里总难免会透出一点“流气”。我也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小说,但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心底里早存了这么一个谜底,所以老觉得金氏笔下的一些大侠不像是本国土产,倒像是美欧进口的行侠谈恋爱两不误的牛仔。比金氏更文绉绉的《红楼梦》里也有一个不起眼的侠——“醉金刚”倪二,写得有点流气,却很现实,我们在街头巷尾兴许冷不丁还能碰到。其实现实中侠客未必个个功夫了得,但无疑个个都爱打抱不平。这些大叔、大妈(女侠)被写进小说,也就被赋予超人的功夫与神秘的色彩,其实大半是作者为了满足读者的心愿而塑造的。吾漳林语堂先生对此有精绝的分析,他在《狂论》一文中认为,武侠小说之盛行是因为社会往往不容那些敢管闲事的仗义之人(我同意,《韩非子》就曾明确地将侠列为“五蠹”之一),谁也不希望自已家里出个爱惹事的侠(我证实:《水浒传》中的宋太公就以“逆子”的名义将“及时雨”宋公明赶出家门),所以那些侠客都被赶到江湖去了。社会于是只剩下些懦弱的庸人。遇到不平事,这才油然记起江湖里那些被放逐的侠客,“然后欣羡之,景慕之,编为戏剧而扮演之,著为小说而形容之,于是武侠小说大盛行于德贼之社会(按,这话就说得有点偏激了,不是‘德贼社会也可能流行武侠小说)”。
实不相瞒,我从小就爱看武侠小说,自个儿遇到不平事也是首先幻想出大侠来助,有时甚至幻想自己也有“万夫不当之勇”,能“剑气杀人”——结果当然就好比搔痒,自己抓出血来奇痒也就慢慢消失,不平事不觉也就平了。看武侠小说,先要去掉这种“病质奄奄臥在床上读《水浒传》”,靠幻想依赖别人来解决问题的庸人思想。现在无论中外,小说、电视、电影仍在批量生产此类大侠梦,着实满足了部分观众的“愿景”,可谓抓到痒处也抓到钱,但于“强国强种”实在无补,还不如日本演员高仓健塑造的普通的有正义感的硬汉来得正面些。一个好社会,一方面固然应当宏扬正气,用法律来保障见义勇为之人,另一方面更要鼓励、支持、保护公民依法捍卫自己合理、合法的权益,两相拍合形成合力,法治才有希望。套用一句禅宗话头:“世上无侠,侠在自我。”